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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谁才能成为中国企业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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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1 10:44: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企业家普遍不缺乏乏战创新精神和动力,缺乏的是正确的标杆。

J模式:错误的榜样

谈到发展模式和战略,很多中国企业家都会提到日本和韩国的企业,例如三星、索尼、松下、LG,普遍把这些企业作为自己的标杆和榜样。放眼国内企业,无论是海尔、海信、TCL还是东风、一拖这样的企业都是典型的J模式企业:多元化发展、品牌延伸,几乎在所有的产品上都使用同一个品牌。

这些被视为标杆的日本企业究竟经营状况如何呢?里斯主席的演讲当中已经用一些数据很有力的证明了结论,典型的J模式企业普遍赢利状况低下!里斯伙伴公司有一个研究数据:日本前100名企业的平均利润为1%,而美国前100家企业的平均利润为6%。1%是一个什么情况?把钱存到银行,利息的收入也超过这个比例。如果使用贷款,那么这些企业的利润仅仅是贷款利息的七分之一。我们也知道,日本政府对企业贷款采取了零利息的政策,因此这些企业尚可以艰难生存。但是日本企业不赚钱,这就直接造成了日本经济和股市长期低靡。

那么学习效仿J模式的中国企业如何呢?老师如此,学生也不会好到哪里。和日本企业一样,这些中国企业普遍利润率很低,张瑞敏先生说海尔的利润薄得象刀片。我们从拥有海尔最优质资产的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来看,2006年海尔的利润率为1.6%,2007年为2.1%。其它的企业就更低,长虹亏损众所周知,TCL差点被退市,春兰已经被退市。

有一个流行观点,说日本、韩国和中国同属东亚,在文化上比较接近,因此日韩企业与中国企业的共性更多,以至于有“东亚企业模式”的说法。这实际上是一个误区。日本韩国都是小国家,像我们刚才所说的,日本市场和韩国市场都是一个小市场,在小城镇上开店开的是杂货店。而中国则不同,中国和美国一样,是一个大市场。

更重要的是,实际上日本经营良好、真正强大的企业,都不是典型的J模式的企业,例如日本汽车产业中的丰田、本田,它们得益于长期在美国市场发展,率先接受并引入了A模式的战略观念,例如,他们只集中在有限的行业——本田在摩托车与轿车,丰田则主要在轿车领域;他们重视对顾客心智的管理,普遍采取了多品牌战略——丰田推出的凌志现在已经是美国销量第一的高档车。从收益上来看,本田和丰田基本接近美国公司的平均水平,本田净收益率为5%左右,丰田则为6%左右。

A模式:中国企业合适的标杆

真正值得中国企业学习的是A模式,美国与中国虽然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较大,但是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二者最为接近。美国和中国都具有巨大的国内市场,对竞争具有专业和多样化的要求。大市场带来的效应是,每一个看似狭小的市场都有充分的需求和容量。

此外,美国长期推崇和鼓励自由贸易,企业间竞争较为充分,可以说,美国是全球最好的市场竞争实验室,在这个实验室里产生的成果很少受到政府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客观规律。

从成果来看,A战略的成功,并不像日本、韩国那样局限于少数领域或少数企业,而是在各个领域都成功的创造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品牌,从飞机、电脑、软件、互联网络到快餐、食品、饮料、快递、娱乐、日化用品等各个领域。

典型的A模式企业普遍利润率较高,如前面我们所提到的,前100家美国公司的平均利润率是6%,是日本企业平均利润率的6倍。

实际上,在中国企业正普遍以J模式作为模仿和学习对象的时候,日本企业自身已经开始反思,一些企业纷纷引入美式战略思想。例如索尼就破天荒的请了一个英国人斯丁格来做CEO。

那么,典型的A模式有哪些要点呢?我们总结了以下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正是中国企业普遍忽视和薄弱的:

第一,注重心智,攻心为上

1972年,里斯先生和他的伙伴特劳特先生提出了“定位”观念,首次指出,营销竞争本质是心智之争,心智是营销竞争的终极战场。一个品牌无论有多领先的技术、多好的质量,如果无法解决进入顾客心智的问题,那么你永远也不会成功。定位提出之后迅速在全美掀起了热潮,成为美国企业营销战略决策和创建品牌的指针。定位也被美国营销协会评为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

里斯先生指出的“进入心智”的原则,实际上几千年前中国著名的军事著作《孙子兵法》中已经提到过,“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但是这个原则并没有被中国的企业真正的理解和运用。有的企业家说,“我很注重顾客心智,我要求我们的品牌的广告一定要感动人心,我们每年也投入大量资金打广告。”

这是一种典型的错误观念,感动人心与进入心智是两码事。我们知道国内有个品牌叫做“雕牌”,雕牌原本做洗衣粉做得很成功,后来延伸品牌到了牙膏,雕牌牙膏的“后妈篇”广告我想大家应该都有印象,这个广告很感人,也获了奖,但是雕牌牙膏一直卖不好。为什么呢?因为它违背了人们对雕牌是“洗衣粉”的认知,顾客一旦建立起这个认知,心智就不会接受它作为“牙膏”的合法性。

这就是日本企业普遍采用的品牌延伸策略难以凑效的原因。日本企业的内部管理、产品质量控制都很好,但是在顾客心智中身份很多,地位很虚弱。我们中国企业中也有很多企业内部管理很好,但心智管理十分混乱的代表。我们说今天的企业管理重点是营销管理,正像德鲁克先生所说,在企业中营销才是唯一的利润来源和利润中心,其它的都是成本中心。而营销管理的核心,并不是市场管理或者销售管理,而是心智管理。这恰恰是中国企业薄弱的地方。

还是以海尔为例,海尔最初的产品是冰箱,张瑞敏砸坏不合格冰箱的故事经过传播几乎家喻户晓。在顾客的心智中海尔已经代表了冰箱,后来海尔进入了空调和洗衣机领域。由于进入较早,当时这两个领域没有强大的对手,海尔在这两个领域也占据了不错的市场地位,但是随着专业品牌格力空调的崛起,海尔在空调领域的竞争力开始逐渐减弱。在诞生了专业品牌的彩电、电脑、手机、微波炉、电风扇、餐饮、药业等领域,海尔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在TCL手机初期成功的示范效应下,联想、海尔、康佳、创维、长虹、海信等纷纷进入手机行业,我们在多种场合一直建议联想卖掉手机,今年年初联想终于出售了手机业务。(注:2008年1月31日联想集团出售了手机业务;6月25日创维集团以2元的价格出售了手机业务80%的股权。)

心智管理混乱的情况在中国企业中极为普遍:茅台原本在心智中代表白酒,但开发出茅台啤酒、茅台干红;东方红代表拖拉机,后来进入卡车和工程机械;力帆代表摩托,后来进入了轿车和卡车;东风代表卡车,后来也用在了轿车和MPV甚至客车上……

要真正进入顾客心智,管理好品牌在顾客心智中的地位,就必须了解并遵循定位理论中提出的顾客心智的特征和基本原则,这是中国企业急需补的一门课。
第二,聚焦经营

在里斯先生的演讲中,他反复提到了一个概念,叫做“聚焦”,这个概念起源于80年代末期,在华尔街带来的不断增长的压力之下,很多企业为了保持销售额和利润的增长,开始纷纷通过收购进入很多行业,一时间GE、IBM等这些大企业陷入了困境中。在这个背景下,里斯先生提出了聚焦战略,被媒体称为“管理史上的加农炮”。

受到这个理念影响,此后的美国企业普遍采取聚焦经营:英特尔专注于电脑芯片、可口可乐专注于饮料、微软专注于软件、IBM专注于集成服务……。聚焦带来了更好的竞争力。首先,对外从顾客心智的角度看,聚焦的品牌通常被顾客认为是专家,更容易进入顾客心智,而且建立牢固的地位。

当一个品牌代表很多产品的时候,它就引起了顾客心智的混乱。当品牌只代表一个品类的时候,消费者很容易把它作为该品类的代表,在有相关品类需求的时候优先选择该品牌。从企业内部而言,聚焦的企业可以集中企业的资源在特定的领域展开研发,因此在技术创新上也具有优势。此外在企业的内部管理等方面聚焦的企业也容易产生优势。

最近几年里,中国的彩电行业进入了新的冬天,开始集体反思。在全球彩电新一轮的技术升级,由CRT电视向液晶电视的升级中,占据全球彩电主要产量的中国彩电企业居然集体掉队,没有一个企业掌握了液晶电视的核心技术和上游资源,为什么?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盲目的多元化令这些企业疲于应付,难以集中精力和资源来进行技术升级和研发投入。

实践证明,聚焦的品牌总是战胜大而全的品牌。格力空调的例子大家都知道,格力不是最早做空调的,最初技术上也没有什么优势,但格力是唯一只做空调的品牌,它的对手如春兰、海尔、海信等品牌都多元化发展,这给格力创造了好的机会。在中国的卡车市场上,我们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东风和解放都采用大而全的方式发展,都生产微卡、轻卡、中卡、重卡;但是在轻卡市场上,福田汽车的独立品牌“时代”采用聚焦的策略,占据了这个市场的第一;在重卡市场上,中国重汽占据了绝对优势。

此外,和80年代末美国的情况一样,今天中国的股市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的企业纷纷上市。上市对于企业融资和优化治理结构是一件好事,但应当警惕的是股市对企业战略的误导,因为不断增加的销售和利润压力会迫使企业步入多元化的误区。

第三,通过品类创新来创建品牌

最近几年来,创新的呼声在国内越来越高,从政府到企业都把创新当作重要的战略来推动。创新固然不错,但如果把创新等同于技术创新,那就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后果。

海信的例子很典型,在中国的家电企业中,海信是技术创新的领先者,“变频空调”、“龙芯”、“LED”是典型代表。

海信的精神值得尊重。从技术上看,海信是创新的成功者,但从创新的效益而言,海信足可以称作失败者——因为缺乏对品牌和营销的正确理解,对品类战略思想的运用,海信丧失了大量创新品类,同时借助新品类推出强大品牌的机会。

变频空调是其中一个例子,如果海信启用一个新的品牌来推动这个品类,今天的空调市场格局可能被改写。同理,“LED”也蕴涵着创新品类的机会,但按照海信目前的做法,同样不会有大的发展。

我们一直在强调,中国企业与欧美企业真正的差距在于商业创新的观念,而非技术创新的能力,更具体来说,是创造品牌的能力,而非发明产品的能力。很多人把中国缺乏世界级品牌的原因归结为“技不如人”。实际上,中国并不乏世界领先的技术,中餐、中药、中医、陶瓷、白酒、茶叶、丝绸等这些东西不都是中国发明的吗?可是,为何没有创造出一个真正强大的品牌?在茶叶领域,最大的品牌是立顿,原料却来自中国,这就是好比巴西是最重要的咖啡产地,但最重要的咖啡品牌却来自瑞士。

所以我们说,在所有的创新中,最重要、也是回报最大的是商业创新。美国的强大在于商业创新,A模式的秘诀就在于品类创新,即创造一个新的品类,成为该品类的第一。可口可乐是开创了可乐品类;星巴克开创了高档咖啡连锁品类;麦当劳开创了汉堡快餐连锁品类;邦迪开创了“创可贴”品类……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时候,并不是第一个进入市场就代表你开创了一个品类,必须第一个进入顾客心智。所以,成功开创品类的关键在于了解顾客心智,什么样的情况,顾客才会把你当作一个新品类,怎样做才容易进入顾客心智?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吃了亏。

IPOD的例子最具有说服力,大家可能都知道,苹果公司推出的IPOD是21世纪最成功的新产品,这个产品每个售价在300美元左右,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在全世界销售了1亿多个。很多人都认为是IPOD发明了海量音乐播放器,实际上是新加坡的一家叫做创新科技的公司发明了这个产品,名字叫Creative Nomad Jukebox,技术领先于IPOD,而且比IPOD早上市一年多。

但是为什么创新科技的产品没有在顾客心智中成为第一呢?就是因为它不了解顾客心智和品类创新的原则。它采取了品牌延伸的方式,创新科技之前已经在卖另外两款MP3播放器,Creative Nomad II和Creative Nomad II MG,对于顾客来说,人们会把Creative Nomad Jukebox当作一款原来产品的改良款,因此不会关注。推出新品类应该用新品牌。此外,Creative Nomad Jukebox的名字很复杂,不容易被记忆。另外它的产品线很复杂,有数码相机等很多产品,而IPOD很清晰,只代表海量音乐播放器。

所以,尽管创新科技公司起诉苹果公司模仿自己的产品,而且赢了官司,苹果公司赔偿了1亿美金给创新科技,但和数百亿美元的市场相比,这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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