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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看报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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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7 11:0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山网讯 看报纸是人们生活中很常见常做的事,但在五桂山某企业做保安的向先生,近日却因为在上班时看了一下报纸,而丢了饭碗。

向先生介绍,他原来在五桂山某工厂做保安,7月底的一天下午,邮递员送来了老板给厂里订的十多份报纸,当时接过报纸后,他看到一条新闻比较有趣,就拿在手上看了一会。据保安说,平时工厂的报纸送到门口后都由保安签收,然后再送到办公室。此时主管正好巡视到门卫室,并马上就所看到的情况向老板报告。向先生辩解说初次犯错,并且厂里规定员工上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所以自愿扣一些工资当是处分,但老板为警示其他员工,当天即把他解雇。
   根据向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从该工厂的保安主管高某处证实了这件事。高某解释,一切都是按规定办事,向某遭到老板解雇只能说其“运气不好”。
   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的郑万臻律师认为,企业老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约,已经违反劳动法。我国法规有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不得从事与职业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损失,雇佣方可以将其解雇,并追究相应责任。据了解,该厂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并且员工看一会报纸,并没有造成工厂造成任何损失。按照劳动法,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解除用工合同,企业须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对被解雇者作相应经济补偿。
沙发
发表于 2006-12-7 15:16: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老板想开出你,怎么着都能找到理由,如果老板想留你,看一整天的报纸也不会有事。
板凳
发表于 2006-12-8 15:28:40 | 只看该作者

无事找事。

4
发表于 2008-12-5 14:54:40 | 只看该作者
调岗处理,同样可以达到目的。
5
发表于 2008-12-6 14:42:19 | 只看该作者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还长,申请留在公司 否则要求补偿

6
发表于 2008-12-7 09:57:20 | 只看该作者

杀鸡儆猴??????还是早有预谋????

不得而知...............

强烈同意1楼的观点、

就事情的处理,同意楼上的眼睛哥哥的看法...劳动仲裁,现在劳动冲裁最慢也最多2个月...就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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