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注意]央企子公司重要标准出台

[复制链接] 0
回复
72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6-17 16:5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企做强主营业务有了新标准。记者昨天(16日)在国资委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获悉,资产、利润总额须占集团60%以上方可确立为央企重要子公司。

  国资委要求,三年目标的指标之一,即在境内、外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并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下属重要经营单位。以2007年度会计报表为依据,列入重要子企业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的合计占集团公司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央企可以按上述原则确定重要子企业的范围。

  有专家指出,这意味着国资委为强调央企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提升了资产总额、利润总额比例。按此标准占集团比例60%以上的重要子公司,将在央企中有了新的界定。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