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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反避税细则能否遏制避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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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08:5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的细则还没出台,质疑声浪已频起。针对受控外国企业(CFC)反避税条款,有专家提出,该条款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仍然存在争议,对于刚刚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来说,增加这样的条款,无疑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更多企业海外发展

  今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新税法和同期实施的新《劳动法》让不少在长三角的企业感受到了成本增加的压力。有消息显示,《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的相关实施细则有望在4月中旬出台。该细则的反避税力度强于以往,对于长三角的不少台资和外资企业来说,新的细则有一定的反避税针对性。

  避税新趋势

  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前,有关专家就预测,随着两税合并,外资和内资企业避税都会有一些新的趋势。

  内资企业可能会考虑在避税地设立受控外国公司,通过避税地公司开展全球营销,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同时,专家预测,香港地区很可能成为内地企业首选的避税地。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由于受到新税法内、外资两税合一的冲击,避税手段可能将更加复杂隐蔽。其中,利用跨国公司的优势,或者是利用多个海外关联公司,增加销售环节,从而减少在中国本土的收益进行避税的情况可能加剧。

  事情果然不出所料,新税法实施没多久,不少避税的企业开始出现。最高调的是郭台铭旗下的鸿海集团。3月中旬,该集团发布公告,以100%股权移转的方式,将在中国大陆所有转投资事业全部改为由香港控股公司控股。

  鸿海方面毫不讳言自己的一系列变化主要是应对内地已经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变内地业务投资架构,借助内地对香港的税收优惠,可以实现赋税递减。鸿海将这一行为解释为合法避税,并且称,已经有10家以上公司正在进行类似避税。

  企业又现搬迁潮?

  过去两三年,随着政策环境的改变,台资企业开始了转移之路。不少台资企业选择政策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地区搬迁,珠三角和长三角都曾经遭遇台资企业集团迁出的情况。

  根据台湾工业总会副秘书长蔡宏明介绍的情况,通常在大陆的一家制造型台湾企业的利润率只有5%左右,税务及劳务成本攀升自然会对这种利润本来就较薄的企业产生压力。新税法的实施,台资企业面临税务成本上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新一轮迁出潮即将开始?

  其实,今年的状况似乎有所不同。记者采访了一位在上海的台资企业的总裁张先生,他的企业主要为在大陆发展的台资企业寻找台湾人才。他表示,实际上,目前仍然留在长三角的台资企业都是有实力的企业,以合约制造为主的企业早就已经在几年前迁移出去。不需要担心再发生大规模台企迁出的事情。

  厦门大学台研院教授李非也称,传统的台企密集地长三角、珠三角对台商从“招商引资”转变为“挑商引资”,这使得目前留在上述地区的台企往往是技术含量更高、服务性更强的企业。

  另外,类似鸿海集团的台资企业,都有比较成熟的会计制度,对于迅速应对税收新政,有自己的一套。普华永道相关人士表示,不少会计师事务所都会提供类似合法避税服务。

  增加企业负担?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此次细则的出台有可能对这些新避税趋势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此次特别纳税调整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就提出,依照国际惯例实施受控外国企业(CFC)反避税条款和对关联企业认定的门槛降低两个重要内容,这两项内容都将对上述避税行为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

  实际上,新的细则还没出台,质疑声浪已频起。针对受控外国企业(CFC)反避税条款,有专家提出,该条款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仍然存在争议,对于刚刚走出国门的中国企业来说,增加这样的条款,无疑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不利于更多企业在海外发展。

  关于避税的问题,学界和业界一直也没能达成统一的认识。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储敏伟教授就表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避税是无可指责的;而政府采取反避税政策,保护税基,此为政府行为。问题的关键是,企业的避税行为是否合理合法。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主任翟继光则认为,一些大型企业的避税行为带来的影响不仅仅是其一家,很可能对其他企业起到示范作用,或会引发其他台港资企业,甚至外企的连锁反应。所以,当鸿海集团在内地的企业由台企身份突然转型为港企,其浓郁的会计规避性还是引发了业界争议。

  一方面,企业逐利的本性,一方面,是国家税收的需求;一方面,企业不断寻找避税空间,一方面,政府不断填补空间。只要经济发展,税收和避税之间的悖论似乎也就解不开。

  高新行业诉求较低

  反避税细则将对目前长三角的内、外资企业都产生影响,但是,对于身处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来说,新的税法反而减少了企业的避税诉求。

  新税法的条款继续向高科技行业倾斜,软件、动漫、信息等产业仍然享受15%的优惠税率。实际上,从某种程度来说,新税法承担了助推产业转移和产业提升的作用。

  春节前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被确认为今年商务工作的八大任务之一。其中,吸收外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外资区域布局、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都成为利用外资的重点工作。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事务经理陆波则就指出,利用外资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努力的方向日趋清晰,从长期看,政策调整对于我国利用外资质量提升意义重大。所得税法和新目录的出台,明确指出了积极鼓励外资进入的具体区域和行业。外资企业要想有所作为,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自身优势制定相应的战略。

  有专家表示,企业与其为了避税绞尽脑汁,还不如从产业升级入手。这也是另一种避税方式。这种方式不仅是即将出台的细则所要关注的,甚至是新税法将要引导的企业发展方向。虽然说,避税和反避税是一对永远解不开的矛盾,但是,产业升级式的避税,政府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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