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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别拿着好东西走了邪路——劳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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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1 16:2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公司的劳动风险管理的水平高低,一直以来都不知道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行业水平。按理说,公司的劳动风险管理是有很大难度的,一是员工分散全国,二是中层管理者、基础操作人员的风险管理以上十分薄弱,劳动风险管理主要有人事部操作、预防。而我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本非法律出身,从业时间也不长。昨天参加了一场关于劳动风险管理的讲座,讲师是珠三角地区有名的实战高手(受益非浅,感谢!),经过学习、交流才明白我们公司做的很好(当然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原来的领导、同事更重要的是负责人事、行政等的高管水平非常高(实话!)。
  
   昨天的讲座的收获有一个关键词:胆战心惊!据个案例吧,有一个高级人才,做培训的,利用对劳动合同法的熟知,利用公司的漏洞,以打官司为业,到现在共与四个以上公司发生法律纠纷,索赔金额上百万,而且有好几个已经判下来:公司败诉!
   当然这是法理,这个案例我也不便说明细节,只能说这件事情摆给谁判断,理亏的定然是员工,而不是公司。但法律依法为依据,不是人情。
   惨痛的案例,也许有一天你们公司也会出现:员工没做几天,存在欺骗或者不胜任等明显行为,你们把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他把你们告上法庭,并有高额索赔,然后公司败诉。对HR来讲,这是不称职,风险意识太过薄弱。
   1、按法律办事,从制订制度到实际操作。法律是底线,越过这条红线就会有风险。因此对于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要理解透彻,不确定的地方要多方查询,也可以与专家或当地的劳动仲裁从业人员咨询。《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这样的地方太多了,对于企业方方面面规定的很严格,但在某些方面也留有空间。对于边界和空间要灵活把握,既不能死板,也不能越线。
   按法律办事办到什么程度是有艺术的,因为公司用工情况、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执行法律的程度也是不一样,决定依据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风险评估,根据之前发生诉讼和赔偿金额与总人数相比较,比较按照法律执行的成本与发生诉讼需要的费用,然后再决定法律执行的程度;第二,沟通,这个沟通是与劳动部门、公司领导、员工的多方沟通,该了解的了解,该说明的说明,直接说的直接说(公司领导和员工),需要拐弯的就拐弯(与劳动部门);与劳动部门彻底了解法律在当地的理解,领导是做决定的人,员工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至少要做好解答工作。
   2、证据。俗话说口说无凭,法律讲的是证据,而企业大多时候又负有举证责任,证据对于企业来讲是防范风险的关键所在,员工签字一定要要的,纸质文件的效力比电子文件的效力要大得多。
   3、事先约定清楚,抛弃侥幸心里。防范风险从来是事前的工作,因此在入职时的劳动合同、协议、入职资料、《员工手册》、公司制度等方面做好全面的工作,条目要白纸黑字的写清楚,该签收的签收,该阅读的签阅。另外就是细节,风险从来都存在于细节中。
   4、做好绩效考核。《劳动合同法》带来的风险,很多都可以用绩效考核来解决,不胜任、不合格等方面都是绩效考核可以解决的。昨天那位老师说劳动风险管理主要是两项工作:预防和绩效考核,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也很实际。
   5、慎重招聘,对特殊职位要做背景调查,审核工作应在入职前完成。员工一旦入职,就表示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企业很多操作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畴,因此招聘需要慎重、仔细、严谨!对特殊的、重要的、中高层管理者一定要把背景调查纳入招聘管理中。
  对于背景调查我简单啰嗦两句。回头看看我做过的背景调查,完全和简历一模一样的很少很少,大部分都有水分,可能是因为大部分都是销售方面的职位。对于严重不符的,我们会建议不予录用。背景调查能过滤掉大部分用工风险,至少做到心中有数,企业可是事先采取预防措施,规避风险。
   6、高超的沟通、谈判技巧。真正的恶意员工都很少,不是公司逼的过分,员工一般都不会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大部分员工都是很好沟通的,关注是要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沟通。而且我们本身就是企业的员工,做的过火,不说法律,至少自己都过不了自己那关。员工的要求并不高,而且是可以商量,很多时候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适度的让步是必须的,表示对他的尊重,表示有为他考虑。虽然截止目前我经手的员工关系事件只有一起立案(最后也主动撤诉了),但大部分都是因为经过与员工沟通后合理解决,关键是缓和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我的水平还一般,我的领导的领导(公司高层)与员工谈过后,员工都会对他表示感谢。
   这是个艺术活。
   7、与劳动部门搞好关系。
   8、加大对管理者劳动风险意识的适度宣导。这正是我接下来应该做的。
  
   上面说到的都是作为企业代表HR的一些方面,作为一个公司的员工,我也有些感想:
   1、目光长远些。职场的发展是重要的,职业生涯一旦有了污点就会伴随一生,赚了一时的快钱,只会带来一生的悲哀。不要因为因为了解公司的漏洞就恶意制造争议。背景调查现在越来越盛行,在快消品行业有些企业对于业务员的职位也开展背景调查,时间的继续推移,背景调查越来越成熟,信息越来越对称,恶意行为对自己职业发展的伤害会越来越明显。现在很多人如果被公司炒都会先把公司炒了,不要赔偿,只是因为不想在职业生涯中留下污点。
   2、该出手时才出手。法律毕竟是保障我们利益的,如果企业做的太过分,且多次提出没有结果的话,可以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是中立的,哪怕它真的有倾向,我们也要视其中立。法律是工具,在恶人手里会作恶,在好人手里能扬善。我从来都认为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才是HR最大的成功。话说回来,如果法律的底线是企业员工关系管理的底线,企业的发展堪忧,别忘了赫兹伯格的双因素划分,还要有更多留人、育人措施才能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有源源不断人才者,基业长青!
  
  =====================================================
  PS:经多方考虑,文中的细节我没有过多的涉及,一是怕被恶者用上,二是现在来讲应该还是职业素养的一部分。请谅解。
  
2009-03-14 15:53:4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1 17:24: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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