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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er 是某供应商A 公司在J省 B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 与B公司合作两年多, 同B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建立了较好的私交( 这在这个行业非常重要), 双方合作得不错, A公司其它部门对 Singer工作也很认同.
目前A公司与该省的另外一家 C 公司签署了一个大型项目, 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和对 Singer 工作能力的信任, 计划不单独设立负责 C公司项目的项目经理, 而由 Singer 兼任.
Singer 犯难了: 该接受这个任命吗 ?
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考虑, 管辖的项目多自然是锻炼自己能力的好事, 增加的工作量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当然要辛苦许多);
但 B 和 C 是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 双方甚至会采用非理性的竞争手段干扰对方业务, 兼管这样的两边的项目会不会影响自己和 B 公司客户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良好合作关系 ? 会不会发生 C 公司难于认同自己 ?
尤其尴尬的是, 当 B 和 C 互相激烈竞争, 甚至诉诸非理性手段时, 自己夹在中间会不会异常尴尬 ? ( 双方的竞争手段涉及到A公司提供的设备, 甚至需要 Singer的队伍提供技术支持 )
Singer 想了又想, 拿不定主意.
栖息谷的朋友们, 如果你是 Singer, 你会怎么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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