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R:《劳动合同法》将冲击现有管理模式

[复制链接] 3
回复
613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8-21 16:1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劳动合同法》颁布月余,尽管正式施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但对新法的种种宣传却牵动着人力资源部门的神经。日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前程无忧对105家企业进行的调查访问显示,65%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表示,新法的实施会对企业现有经营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带来冲击,但还没到令人忧虑的程度。

  调查还显示,所有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知道新法已颁布并将于明年起实施,78%的人已经阅读了新法的内容,38%的人参加了相关的学习培训,77%的受访者表示将在2007年下半年继续学习新法。

  面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们正积极学习和寻找应对之策,但是六成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表示,目前新法中有些规定不够明确,操作和落实有难度,有的法条尚需细化和明确。 比如企业要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民主征求意见,是开职代会还是建工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是一贴了之还是要每一位员工都签字确认……这些都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确定。
沙发
发表于 2007-8-21 16:19:5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老法已要求了,只是未细化,企业和职能机构就钻了空子,相互帮忙不执行才促成了现在的新法.

板凳
发表于 2007-8-21 16:20:35 | 只看该作者
精细化人力资源管理,精细化企业管理将是方向呀.
4
发表于 2007-8-21 16:52:4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楼主说的没错,的确如此,有一些虽然中看但是不中用。比如举的那些例子就是这样子。很多私营的企业一向是以“剥削”为主,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企业要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民主征求意见,是开职代会还是建工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是一贴了之还是要每一位员工都签字确认……”之类的呀!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