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越来越喜欢刘德华了:他的谈吐,他的风度,他的魅力,他的笑容、他的声音、他的白衬衫,还有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男人气质,真是太迷人了!难怪一直都有那么多粉丝为他疯狂,的确有据可寻,刘德华值得每一个人喜欢。
刚刚打开电脑,就看到刘德华的照片呈现在眼前,心情就超级好,这也许就是他人格的魅力。他能吸引别人,不仅仅是靠外表,还有他的所作所为。
他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偶像,时代的偶像,正面的偶像,传奇的偶像。喜欢他不是没道理,是理由太多反而不知道理由了,只要喜欢就对了。
很少能对一个明星如此喜欢,喜欢到心里,甚至可以把他当作偶像。曾经欣赏过几个演员,但也只是欣赏而已,而且全是因为他们所演的电影电视形象,是某个人物形象抓住了我,而不是他们本人。但刘德华不是,他是凭着个人修为征服了大众,征服了每一个喜欢他的人。
中学时,班里很多同学就好喜欢他,而我那时只觉得他是一个年轻帅气又略带点轻狂的男生,没有内在的东西能吸引我。可时至今日,他已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只属于他个人的独特魅力,而这个魅力又何止一个“帅”字可以形容!
不管曾经有过怎样的经历,他已蜕变成了一个全方位的时代偶像,尽管他的歌一直不被人称为是实力,可还有谁能将一首“中国人”唱得如此深入人心,还有谁能将“爱你一万年”演绎得如此深情款款,百听不厌,他的嗓音是感性的,是真性情的,还有什么比这更珍贵的呢!
再多的溢美之词也无法概括他的全部,他是一个传奇,不老的传奇,一个集优雅、健朗、阳光正义于一身的中国男人应有的时代形象,真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用健康的心态去爱护刘德华,让他自由自在地绽放更多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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