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国内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参照,咨询经济法律师应该能够得到答案。需不需要执行要看行业的做法,如果LZ的公司也有这样的经营行为,就不要自取其辱了,否则会遭到同行,客户的唾弃。如果LZ准备放弃这个客户,需要估计客户及对手的实力,是否可以在程序上达到打击受贿者与对手目标,很多的客户单位很在乎名誉,发生了丑闻都采取内部处理的方法,如果启动司法,必会导致客户积怨,最终于己无利可图。如果LZ采用其他的方法都没法收复失地,那才要考虑鱼死网破的做法,收集充分证据,提交法律程序。 然后如何竞争的问题: 一、确定2个利润放弃点,在1个点上,LZ单位还可以稍有盈利,对手会损益两平;在另1个点上,LZ单位能够损益两平,对手亏损。根据LZ的说法,由于技术改良形成的生产成本一定比竞争对手来的低,需要调查在对手在原材料价格与税务及其他政策上是否可以用来弥补生产成本上的亏损。如果可以弥补,也许LZ单位的技术改良体现在市场上的表现不会很明显;如果不能弥补,那么降价到利润放弃点一定能把竞争对手拖到亏损。尽管对手也许真的肯用其他部份的利润来填补这个亏损,但出于长期经营的目的,这个恶性的弥补行为可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评估对手策略行为,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取得盈利,还是为了打倒竞争对手,还是其他方面的考虑; 三、掌握对手的行动,并收集对手与客户违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据,了解司法介入后导致的后果。 四、联系总厂经理沟通。第1步、以稍低于第一个利润放弃点的价格,相同于对手承诺回馈条件进行谈判。第2步、以稍低于第一个利润放弃点的价格,掌握的证据进行谈判。如果未能取得效果,开展第五点。 五、联系总厂主要负责人,以稍低于第一个利润放弃点的价格进行报价,并将客户单位经理受贿的证据提交给他,并预先露口将要拼个鱼死网破,并不放弃走媒体曝光与司法程序的准备。 六、真的有必要走司法程序吗?如果大家都输,还是不要走这条路。 也许有TX会问,2个利润放弃点才用了1个,另1个做什么用,另1个用于竞争对手的反击防卫。 另外,如果LZ有改良的技术拥有成本产能交期的优势,还有一条路就是把产品卖给你的竞争对手,或卖给竞争对手的对手,有何不可?以上个人看法,具体还看实际情况及执行的能力,实际上在取得河南分厂的订单时,就应该关注到总厂的情况,并留有措施来对抗可能的竞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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