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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个人在家中上网须向公安机关备案
看到这个题目确实是黑老我一巨跳。不仅仅是因为我从事的是宽带运营行业,更因为我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网民,一条活在网络上长达7年的虫。
为公,要求每个网民都去备案,与其说是把GA机关建功立业的幌子建立在我们ISP劳命伤神的痛苦之上,还不如说是把我们推向被上帝们唾骂和锤打的断头台更为贴切。sina网友评论说是要让电信用户联合起来DZ此次行动,我看未必能奏效。
为私,或许是习惯了用网络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才有了网络上更真实的情感。我的座右铭一直是“网络比现实更真实”,现在看来,估计是不能继续了——哦不,庆幸的是我暂时没在重庆。但愿过了这个风口后会恢复原样,毕竟我们需要一个虚幻的网络世界,需要一个存放心灵的空间,需要一个发泄和抓狂而不计后果的空间。
此事让我不得不联想起数十年前伟大祖国的一场文化浩劫……
醒醒吧,公仆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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