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营销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调动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销部所有人员的薪酬考核,是计提营销人员薪酬的基本制度。
3、定义
3、1 底薪:营销人员按不同级别在完成规定目标责任销售额后获取的报酬;
3、2 业绩:营销人员在一定期间内完成的销售额(以实际收回货款为准)及规定的业务量;
3、3 提成:营销人员完成的业绩扣除目标责任销售额后按规定比例计提的报酬;
3、4 绩效工资: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考评后应得的工资。
4、职责
市场部经理和财务、信贷负责业务人员业绩的考核,市场部助理负责业务人员每月薪酬的计算,经总经办审核后交财务部发放。
5、内容
5、1营销人员职位资格设置:营销人员共设置试用期业务员、业务员和业务主管三个级别,职位具体描述如下:
a、试用期业务员: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销售经验的、处在3个月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
b、业务员:试用期业务员试用期届满、能力经考核认可者,或试用期虽未届满、但能力和业绩突出者,或有经验的新进业务员经考评合格者;
c、业务主管:业务员年度月平均业绩在50万元以上者可提升为业务主管;
d、副经理与业务主管的待遇级别相同。
5、2 业务员薪酬考核
营销人员的薪酬由底薪、提成工资、绩效奖金三部份组成:
5、 2、1目标责任销售额与底薪。营销人员在完成目标责任销售额后可领足额的底薪,未能完成的,按实际完成比例发放。
A、各级别业务员的目标责任销售额为:
a、试用期业务员 xx万元/月;
b、业务员 xx万元/月;
c、业务主管(或副经理) xxx万元/月;
B、底薪构成如下表所示:
营销人员项 目 试用期业务员 业 务 员 业务主管(或副经理)
目标责任销售额(万元)
工资(元)
话费补助(元)
达成奖励(元)
合计(元)
5、2、2提成工资:营销人员在完成目标责任销售额后,超额完成部份按不同客户类别规定的比例计提提成工资。客户类别划分如下:
a、新客户:自与公司签订第一份交易合同之日起在六个月交易期限内的客户;
b、老客户:公司原有客户及与公司交易期限届满六个月的客户;
c、优惠客户:在公司同类产品基准价格(以财务部核定的价格为准)基础上进行优惠折让后下单的客户;
d、公司划拨客户:公司原未明确、现重新确定给营销人员跟进管理的客户。
各类客户的提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客户类别提成比例 新客户 老客户 优惠条件客 户 公司划拨客 户
0 ~15 万元(含)部份 10‰ 5‰ 3‰ 2‰
15~25万元(含)部份 12‰ 6‰ 4‰ 3‰
25~35 万元(含)部份 14‰ 7‰ 5‰ 4‰
35万元以上 16‰ 8‰ 6‰ 5‰
5、2、3 绩效奖金
营销人员的绩效奖金按《营销人员绩效考核计分表》测评得分90分(含)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400元;得分85分(含)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300元;得分80分(含)以上 的,发给绩效奖金200元;得分70分以上的,发给绩效奖金100元;得分70分下的,无绩效奖金。
5、3 市场部经理及助理的薪酬
5、3、1 底薪: 市场部经理及助理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底薪。在旺季(每年 2 ~ 7 月份)每月销售总额达450万元(含)以上、淡季(每年1月份及8 ~ 12月份)每月销售总额达350万元(含)以上时,可领取足额的底薪,如未完成目标销售额的,按实际完成比例领取底薪;
5、3、2 绩效工资:在完成目标销售额后,对超额部份按规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按市场部经理70 %、助理 30%的比例发放。计提比例如下:
a、0 ~50 万元(含)部份 1‰ ;
b、50~100万元(含)部份 2‰ ;
c、100~150 万元(含)部份 3‰ ;
d、150万元以上 4‰ ;
5、5 风险金
5、5、1营销部人员按每月所得的工资总额 10 %的比例提取风险金,与呆账比例和逾期存货挂钩并按月考核,每半年按规定的比例返还一次风险金。风险金返还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序号 呆账控制比率 逾期存货 返还风险金比例 (%)
一 业务人员
1 0 0 100
2 2%以内(含) 合同金额1%(含)以内 100
3 超过2%、在三个月内收回 合同金额2%(含)以内 90
4 超过2%、在六个月内收回 合同金额3%(含)以内 80
5 超过2%、在一年内收回 合同金额4%(含)以内 50
6 超过2%且挂帐一年内上 合同金额4%以上 0
二 经理及助理、信贷
1 呆账控制在2%以内(含) 合同金额1%(含)以内 100
2 呆账控制在3%以内(含) 合同金额1.5%(含)以内 90
3 呆账控制在4%以内(含) 合同金额2.5%(含)以内 80
4 呆账控制在5%以内(含) 合同金额3%(含)以内 70
5 呆账控制在6%以内(含) 合同金额3.5%(含)以内 60
6 呆账控制在7%以内(含) 合同金额4%(含)以内 50
7 呆账控制在7%以上 合同金额4%以上 0
5、5、2 表格说明
a、呆账及逾期存货范围:指从本制度实施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订单)产生的呆账及逾期存货,不含因生产中的产品质量问题争议形成的呆账及逾期存货。本制度实施前形成的呆账及逾期存货按原规定处理。
b、逾期存货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逾期存货指按合同约定超过60天未能出货的成品及半成品库存。业务员的逾期存货占比指逾期存货在单一合同中所占的比例,经理及助理的逾期存货占比指逾期存货在当月合同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5、3 奖励
业务人员能达成第一项小指标考核要求的,按当月交易额给予0.5‰奖励。
http://www.netzn.com/netzn/articleview/2005-1-15/article_view_4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