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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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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8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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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资本原罪拷问MBO
由于客观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尽管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揭示了发生在宇通客车的一起离奇的虚减资产和负债事件,人们仍然无法知道,这究竟是MBO拷问资本原罪的结果,还是资本原罪连累了MBO?
宇通客车(600066)最近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起因是公司在1999年报中披露了虚假的资产和负债。处罚书指出,宇通客车在编制1999年报时,采用编造虚假计帐凭证等手法,共计虚减资产、负债各13500万元。此前,上市公司屡屡发生虚增资产,虚增利润的事,类似宇通客车这样虚减资产的还真是十分罕见。宇通客车正巧在此次虚减资产和负债一年以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实施了MBO,对于此次虚减资产和负债是否与MBO有关,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宇通客车的MBO,如果象宇通客车的头面人物们后来所刻意渲染的那样是在三九集团退出收购,而地方政府迫不及待的情况下的“顺势而为”,那么,也许未必存在事先压低作为收购价格依据的资产评估基础的问题。但事实上后来的MBO收购根本未进行资产评估,而作为此次MBO行动主要收益人的汤玉祥本人同时也是MBO的主要策划者和操盘手,其中似乎不无蹊跷。汤玉祥自1993年公司成立起就担任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1年7月任董事长,对财务一直是独揽大权,这种情况在上市公司中也是十分少见的。人们注意到,宇通客车专门为此次MBO设立的上海宇通是在2001年3月问世的,其法人代表一开始就是由汤玉祥担任的,可见由汤玉祥担纲的此次MBO是早在前任董事长路法尧在职时就早有预谋的。而根据2002年3月21日披露的2001年报,路法尧至今仍是宇通客车的母公司宇通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宇通客车管理层在恰好在实施MBO之前一年多的时间精心策划这次虚减资产和负债,其行为动机何在,大有可疑。
2001年6月21日,宇通客车公告上海宇通拟受让宇通集团所持本公司国有股份的89.8%%,即2110.3万股,从而控股宇通客车15.4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以宇通客车总经理为首的21名职工和另外2名自然人组成的上海宇通,注册资本12053.8万元。宇通集团曾是发起人之一,出资总额2000万元。5月份,宇通集团将所持股份的全部转让给汤玉祥,此时,距上海宇通设立的时间刚刚二个月。宇通集团来去匆匆,似有故意为宇通客车的MBO填资之嫌。
按2000年末宇通客车每股净资产6.35元,或前三年每股净资产的平均值5.66元计算,宇通集团转让给上海宇通的2110.3万股相当于1.2~1.34亿元。如果再加上当时郑州第一钢厂拟转让的宇通客车1190.052万股国有法人股,总计3300.352万股,则转让总价将不少于1.868~2.115亿元。上海宇通的全部注册资本以最低价格5.66元/股收购宇通集团2110.3万股,勉强够数,而如果算上郑州一钢的1190.052万股,则资金缺口逾三分之一,至少差了0.68亿元。按2000年末每股净资产值作价,单是收购宇通集团所持股份,缺口就要有0.14亿元,加上收购郑州一钢的那些,总缺口将增至近1个亿。
由于宇通客车的高级经理层长期处于相对较低的收入层次,所以他们作为MBO收购主体的实际支付能力都远低于收购标的一般价值,而宇通客车的MBO,却始终回避了对融资过程的披露,公告中仅含糊其辞的说“收购资金自筹”。据历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管理层薪酬一直到2000年才有了大幅度提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从以往的50-60万元提高到252.85万元,其中汤玉祥本人获奖5万股。这次管理层薪酬改革从时间顺序来看,或许也是为MBO未雨绸缪。假如这几年的年报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那么,即使这些管理层成员自公司上市以来连续几年不吃不喝,全部所有的薪酬加起来还不够支付他们作为参股那个特意为收购宇通客车股权而设立上海宇通公司所应付的大约平均为每人437万元的出资额度。其中汤玉祥本人除了正常的出资外,还另外受让大股东宇通集团持有的上海宇通2000万股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宇通客车约3.84%股份,即525万股,至少相当于2970万元。钱从何来,也不是没有问题的。朦胧的资金来源往往意味着资本黑洞的存在。
在宇通客车实施MBO的过程中,始终若隐若现着某些投资公司的身影。第一大股东宇通集团的所有者于2001年6月15日与上海宇通签订《关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同时,也同河南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者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尽管建业投资的名字从未出现在宇通客车委托理财的合作伙伴名单之中,但以宇通客车与证券业的关系之深而言,其与那些投资公司盘根错节的关系显然不是可以仅仅从表面的合同关系上来理解的。宇通客车曾是河南智益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1999年12月27日,宇通客车将持有的智益投资160万股股份以每股净资产值转让给宇通集团,转让总价为176万元。2000年7月宇通客车委托智益投资管理资金5000万元,时间为2000年7月20日至2001年6月25日。此次委托于2001年5月末提前结束,获得收益700万元。2001年6月1日,宇通客车又与智益投资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金额仍为5000万元,时间至2002年6月30日止。那么,宇通客车与智益投资存在什么样的关联关系?岂非不言自明?
如果说,宇通客车同益智投资的关系是明的,那么,在中国证监会处罚决定所涉及的虚减资产和负债事件的背后,则可能隐藏着某种秘不示人的委托投资关系。1999年报显示,宇通客车曾委托国泰君安管理9000万元,当年获投资收益1100万元。现在看来,除了委托国泰君安的那9000万元之外,另外还有被年报人为虚减的短期投资9000万元。那么,这9000万元的短期投资收益哪里去了呢?有心人注意到,作为宇通客车MBO收购主体的上海宇通,其注册地就是上海某证券营业部的大户室。假如对汤玉祥等人实施MBO时自筹的资金伸出的援手来自证券业,那么,人们或许有理由怀疑所谓的委托投资同MBO融资之间是否可能存在某种互通款曲的关系。
我国上市公司迫切需要通过产权明晰,解决国有股份一股独大和国有股东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从逻辑上分析,可以认为企业的内部人尤其是经营者群体(经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是最合适的买家之一。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实践,从一开始就受到两大难题的困扰:一是由于产权定价机制和交易机制不完善,容易发生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或集体财产流失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现象;二是在管理层薪酬制度改革不到位,又缺乏配套的融资机制的情况下,勉为其难地推出管理层收购,容易发生越权越位行为,导致新的穷庙富方丈现象。凡是原来由国企改制上市的公司,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实行的都是国企那一套薪酬制度,上市公司的当家人与其说是老板,不如说是管家,有的甚至还只是管钥匙的丫头。作为从未有过财富迅速放大的经历的公司经理层,他们如何获得充当大买家的资本按理说不能不是一个大难题,而宇通客车之类的高管们却似乎个个面无难色,莫非有什么填鸭式的办法能让他们快速致富?
历史是一面无情的镜子。不管目前某些上市公司的MBO如何轻而易举地逾越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难题,对其解题过程的追踪最终必然成为对资本原罪的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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