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朋友问我是否暗恋过,我说,当然,就像那是我们从小到大必修的政治课一样。我也暗恋过别人,这是人的权利。
朋友说他是在上初中时就喜欢人家,高中在一个学校,可是没说过一句话,大学写信告诉对方,却遭到拒绝。我看着他打过来的字,想象着故事里的主人公当初怎样的痛苦,然后对着电脑屏幕笑了。我说,这是极其正常的事情,被人喜欢,被人拒绝,生活就是这么组成的,你经历过,就证明你的人生是完美的。被人拒绝也许是好事,不能得到的他或者她,对于你来说,就是那水中花,镜中月,很美,却碰触不到。把她放在心里偶尔拿出来回忆一下不是更好吗。有很多人聚了散,留下痛楚不敢回忆。
从小到大,我真正喜欢的就一个人,那么刻骨,可是如今大家各奔东西,很少联系,每每想起,在内心生出不免心疼曾经的自己,可是我不后悔,那么对方不知道,那么我们永远只是好朋友,远远的看着对方幸福不是一种幸福吗?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喝一江水,想起对方时可以说句:我想你。这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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