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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咸平11月27日浙江大学讲座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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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2 16:4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家人发了朗咸平11月27日浙江大学讲座录音,我勤劳的作了笔记,实在没空听的家人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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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咸平11月27日浙江大学讲座:

开场,朗咸平以一种自嘲的口吻,谈笑中讲了他的求学生涯。(讲得不错,但此处省略1xxx字)

随后从反思股份有限公司的由来起,讲了中国股市难以健康发展的原因。

股份公司的产生: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开,债务不可追溯到股东。

国外的股份制,起源于10世纪的英国教会的资产管理,起初建立在对上帝的操守和良心上。良好运行了400年,此后教会逐渐腐化,推出赎罪券,最终导致宗教改革:从小到大必须行为端正,否则不管如何捐都不能得救(即上天堂的价格弹性为零)。

因为没有人有把握从小到大必须行为端正,导致人们注意力放在今生能否过好。

由此国家从当地的混混收取保护费(税收)开始产生。

此后,贵族和国王间,为平衡税收如何分赃的问题,而产生了上议院。

国王为绕开税收获取金钱,成立了东印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PARTY讨论如何分账,即产生政党和下议院。

证券市场的由来:

中国不是一个好学的民族,我们重来不重视别人的经验,而现在发生的股市问题以前在世界各地上都已经反复发生过了。

400年前,欧洲发行战争债券,还不出来了,便打白条,而白条演变为股份。

股份的价值决定于未来的现金流(比如东印度公司还没有从中国抢来的黄金白银)。

为骗人购买股票,便产生STOCK MARKET,欧洲有过3次金融危机,原因是官商勾结、内幕交易、银行借款炒股(银行BANK源于意大利文BANC板凳)。

由于中小股民根本无法抵御强权的抢掠。导致英国和法国出台泡沫法案,禁止股份有限公司达100年之久,禁止银行达150年之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2 16:56:21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2 16:46:42 | 只看该作者

普通法:

亚当斯密《国富论》,认为国家应该藏富于民,于是提出了普通法制度。

中国是大陆法。

台湾保留了中国的风俗习惯,比如离婚财产、子女100%归男方等,同样台湾和中国的孩子一样,都是精英主义下的牺牲品。

中国的父母总是教育孩子,要努力用功,要成为有用的人,成为人上人,成为社会的精英。因此父母总要求子女考试得100分。

为解释普通法原理,举个例子:

你们如果打官司,看到法官是个农民,会如何?如果法官是个法学博士,又会如何?

朗教授为纽约大学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金融学">金融学ersonName>教授,沃顿商学院博士,是一个社会精英。

一次,去美国法院当陪审团员,在确认资格时,不被通过。

美国法院对陪审员的要求是:需要看不看报纸、杂志,不能是精英。因为英语中,高级知识分子被叫做paranoea(偏执狂),只有这种人才会为了股份制等偏僻问题兴奋。

而这样的人都是先入为主的。

为什么那些美国农民可以?因为他们的价值观是真个社会的缩影,他们想的事情是这个社会从小教他们的。反映了社会的普遍价值观。

在大陆法系国家,出现银广夏案件,将无法判案,因为没有法条,而法官追求的是绝对真理。

在普通法系国家,出现银广夏案件,作为一个农民的陪审团员,会认为不会容忍自己的子女造假,而自然判他有罪。

可见普通法系是以社会的公序善俗(公共次序与善良风俗)为基础,老百姓认为你没罪就没罪。但也有缺点,比如洛杉矶大暴动,警察殴打黑人被判无罪。原因是律师将判案地点移到郊区,因郊区警民关系好,陪审团认为警察打死这个黑人是少了个祸害,故无罪释放。

只有普通法系国家可能有好的股票市场,事实上,世界上好的股市只有两个:纽约、伦敦,都是普通法系国家。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2 16:47:52 | 只看该作者

信托责任与反托拉斯法:

信任trust,信托责任:15世纪的欧洲为了找中国,于是有人向东找到了中国(马可波罗),向西找到了美国(哥伦布),还有人则向北找到了俄国(莫斯科威号)。

由于莫斯科威号带回了大批的貂皮,狠赚了一笔,以后莫斯科威号的“市盈率”就高了,“市盈率”高就是信托责任高。

英国建立了普通法后,由于社会的公平标准来自于民间(因此网友的意见往往反映了最真实的民意),导致信托责任在社会中生根。

美国,由于是流放地,导致极端个人主义,股市是最差的股市,29年股市崩盘。而美国操纵股市的现象与欧洲如出一辙。

但由于美国也是普通法,藏富于民的道理是很清楚的。1890年起,哈里逊总统提出了《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ACT)(《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由于美国的托拉斯是大家族为主,因此,美国其实是希望大家族退出历史舞台,让社会财富由大家族转移到中小股民,达到藏富于民。但1929年的股市崩溃说明这个目标达不到。

罗斯福上台后想完成哈里逊的遗志,他的谋士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说,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挽救美国股市。如果是华人会反对说:水清无鱼、先把蛋糕做大再说、不能因为小孩偷了稀饭就枪毙他等等,但罗斯福采纳了,通过加强监管形成一个有法制的社会。为此罗斯福公布法案:证券法、交易法,华尔街不同意监管,特别讨厌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主席兰德斯(James M. Landers),因此多方阻挠,而美国政府也作出了不少让步,专门成立一个SEC证监会进行监管,且第一任主席由华尔街指派当时最大的庄家约瑟夫·肯尼迪(Joseph Kennedy肯尼迪总统的父亲)担任。罗斯福总统在签下这个法案时落泪了。

但做梦也想不到,天佑美国,上台后的约瑟夫·肯尼迪翻脸不认人,任命道格拉斯和兰德斯为副主席,绝对冷酷的推行法制化,才使监管走上正轨。由于若无诚信,则美国证监会必尾随而来,而其威慑性的执法可使违法者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导致奸商不敢内幕交易,其结果是美国股市50年的平均收益率是7.6%再加上利率。正由于如此高的收益率才有了美国保险市场和退休基金,而中国推行保险市场和退休基金则没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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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2 16:48:14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在法制化中的必要性:

以欧洲与美国历史而言,我们根本看不到自发性的诚信,我们只看到了法制化之下不得不有的诚信。所以只有法制化才能有诚信,才能有好的股市。菲律宾就是例子,虽然菲律宾照搬了美国了制度体系,但政府在法制化未完成游戏规则时,就退出,导致官商勾结掠过国家财富和菲佣。

一个国家的国民极有纪律才是强国之本。

英美的纪律之强是不可想象的,普通法的纪律是留在血里的纪律。

大陆法,第一部大陆法由拿破仑建立,通过由上而下的发条让国家有纪律,第二部由德国铁血宰相贝斯麦建立。而亚洲的日本则建立于明智天皇时期。

国退民进:

不读书不知道如何私有化,1、中国只要法律里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叫做法律缺位下的合法;2、自定价格。(比如,让菲佣1000元买下你的家)

关于转让给私人的国退民进,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因为这不是藏富于民。

行政命令退出国企,国有股留在国企,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做得好加薪,做得不好下课。沃尔奇作了20年的职业经理人,并没有变成老板,因为老外知道这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信托责任。而国内只讲激励机制,不讲责任。

中国的未来就在你们身上:

我敬佩的人物是林觉民。我们这代人因为经过太多的患难,已经看不到赤子之心了,不会为了人民和国家为理想奋斗了。而中国的未来就在你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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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2 17:00:22 | 只看该作者

完了,经过我的耳朵和手,两个小时的演讲就剩这点了。

有空还是听原文吧。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89&id=52948&star=1#125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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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3 23:20:1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很不错哟,那天偶去听了,楼主仅靠听录音就把报告的精华全记下来真的不容易!

郎教授是一个非常负责任和有良知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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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4 15:36:25 | 只看该作者

难道VIPMAN兄也是浙大的?

为什么好的演讲都在我离校后开始啊,就听过金院长在之江的一次演说,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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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5 11:38:26 | 只看该作者

高屋建瓴,精彩。

[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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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7 20:18:44 | 只看该作者
感谢redx家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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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8 23:50:5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suibo在2004-12-24 15:36:25的发言: 为什么好的演讲都在我离校后开始啊,就听过金院长在之江的一次演说,遗憾啊

不知道该叫你师兄还是师弟哟?!嘿嘿!88上有不少同学说这可能是今生最精彩的演讲了,不过偶不希望真的会这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23:53: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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