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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体会德鲁克之三十三:德鲁克的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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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0:2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郝志强

    德鲁克说:“我在许多年前,就学到了写作的一个很简单的方法。在导语前面把前提,问题或主张写出来。然后再写3-5个支持性要点,来支持你的导语中的说法。这些支持性论据的每一个都自成一段。在每一段中,再写有关支持性要点的3-5个证明。然后写一个总结段,重述你的前提,问题或主张,并总结你的支持性论据。”

    总的来看,德鲁克的写作方法,就是三个字,总分总。先写出结论来,再写出分论点,在这个分论点下面,找一些案例来证明结论,最后做出综述,算是拔高一下。其实无论是讲课也好,写文章也好,讲话也好,总分总的结构都是有用的。在逻辑上,这属于演绎的方式。讲师讲课,先讲结论,人都有两条腿,你看张三是人,他有两天腿,李四是人,也有两条腿,王五还是人,也有两条腿。当然有没有腿,或只有一条腿的人,那些人我们叫做残疾人,那也是人。总之,只要是人就应该有两天腿。这就是典型总分总结构,案例是用来证明结论是正确的。

    其实我写的很多文章,都采用了这个结构。我先写一段话,引出我要写的核心内容,第二段话,写出我的结论或感受,抒情或调侃一下,以吸引读者的兴趣。然后我开始从1234等方面,或者论述,或者举例,来证明我的观点是对的。在最后一段,我会用一个有号召力的话,作为本篇文章的结尾。我没有奢望读者能记住我整篇文章,他们能记住结尾,就可以了。比如:“折腾是检验人才的唯一标准”,这就是我一篇文章的结尾。

    还有一种写文章的方法不是总分总,而是分总分。作者先抛出一个问题,或一个案例,用这个案例或问题,来引发读者的思考。然后作者从不同层面分析,给读者以全面的视角,最后在最后一段,或最后一句话,或最后一个字,进行点题,让读者恍然大悟,原来作者是这个观点,这个意思。这种写文章的方法,就太难掌握了,一般的作者,还是采用总分总的方式,来写议论文章。

    分总分在逻辑上叫做演绎法。作者一开始不说自己的结论,而是从不同的角度引导读者分析,引导读者思考,然后在来总结。比如,猪是动物有四只脚,牛是动物有四只脚,马是动物还有四只脚,所以结论只要是动物,都会有四只脚。所以鸡也是动物,也应该有四只脚。这个“鸡有四只脚”的结论显然是错的,因为我在前面没有穷举,就得出了结论:“动物都有四只脚”。所以分总分这样的结构,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在归纳和总结时,很容易被挑战,所以作者的逻辑一定要清晰。

    无论是什么文体,都不可避免地要写案例。而写案例时,最好要具体,引用哪个人的话,他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说的,他为什么说了这样的话等等信息。这样让读者读了,才有真实感。而不是总举例一些“心灵鸡汤”类的鸡汤故事,那些是为了某个目的,胡编乱造出来的故事,经不起逻辑推敲。还有就是案例要描述细节,那个人说话是什么样子,那件事带来什么后果等等,案例最好要有数字,才让读者印象深刻。

    郝志强说:“文章的逻辑结构,或者是总分总,或者是分总分。文章里再调侃一下,引用一些古文,读着通顺一些,就是有文采了。写文章其实是体力活,俗称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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