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孟尝君养士与栖息谷的不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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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3:3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古董文章事件的被揭发和家园后续的查证、处理,在家园里也算起了不小的波澜。用古董的话来说“论坛也算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了,各位的回帖非常有意思”。

在我看来,yuweiyuwei及其后续ID的辩解,确实远不如那些“非常有意思”的回帖值得一读。古董兄读出的是是非观的丢失,不知各位朋友读出了什么?

先扯远一下,转篇古人的文章:读《孟尝君传》/王安石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呜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这个和栖息谷处理剽窃事件有什么关系呢? 

大凡论坛,总归是要人来论的,没有人就不叫论坛,人少了论坛也就不热闹。

于是,网上林林总总的各类论坛,最关注的就是有多少注册会员,有多少活跃会员(比如同时在线人数、每周回访人数等),以及每日发帖数。

于是,通用的论坛程序多设成发帖奖励积分、看帖或下载资料则要花积分,“鄙视看帖不回帖”甚至做成了许多搞笑图片,一起来鼓励大家多灌水,越多越好。还有要求大家顶帖才发后续内容的,以及注册多个马甲来轮番顶帖的.......

论坛,定得这样玩吗? 我们能不能建立一个不光是热闹而是真正有价值的网络社区呢?

千年前的王安石说,“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今天是网络时代了,朋友们,你可愿意称一个鸡鸣狗盗出其门的地方叫作“家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6:56:57编辑过]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3:54:57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朋友在关注,就再滥用一把版主权力,把自己这个“说开去”总固两天。

同时给部分可能不了解家园的朋友解释下: “栖息谷”这个ID是家园用来发布重要公告、声明用的,不是我自己的一个马甲(当然,我参与讨论)。

另外提供下家园一件类似事件的处理: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18007 

板凳
发表于 2005-5-12 13:59:2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这里很多朋友对我的理解。特别是在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 发帖子的朋友

扬子朋友和古董朋友一开始就拿着剽窃抄袭这么一顶大帽子往我头上一扣,一副正义凛然、维持公理的道貌岸然之状。

不清楚真相的人肯定会以为我是如何道德沦丧,卑鄙无耻之人,所以我一再强调大家把相关帖子都读完再来评价这个事情。

我个人认为,我唯一的手段就是法律,我不是说威胁谁,或者说狗急跳墙之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甚至对我也是一种无成本的广告。

这件事情,就让它到法庭上去评个是非公道。我已经将一系列的帖子打包发送给我的朋友了,泼出去的水已经收不回。

不管输赢我都认了。如果影响到这里很多朋友的交流,我先说声对不起了,这个不能怪我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8:35:34编辑过]
4
发表于 2005-5-12 14:47:39 | 只看该作者

有人澹然自若,有人气急败坏。。。然斑竹的做法是否合适,则需要慎重思考。有些东西,比如名誉,是很重要的,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要以打倒人为目的。最近炒得很热的NBA范甘迪裁判事件,是怎么高调出场,低调就结束了的。

家大了,不好管理。

在一个家里,所有的矛盾都应该是内部矛盾吧。个人觉得这样的事情扯大了,在家园里面,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争议。但是作为一个论坛,包容应该最大。蔡元培在当北大校长时候把包容精神发挥到极致。。。

呵呵,个人观点。

[em04][em04][em04]
5
发表于 2005-5-12 15:10:1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了解这个事情的人请进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4&ID=60527&page=1

不要听一面之辞,我的,或扬子的,或古董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2 15:12:24编辑过]
6
 楼主| 发表于 2005-5-12 15:53:18 | 只看该作者

与北庭寒朋友说说我理解的栖息谷的“不包容”

以下是引用北庭寒在2005-5-12 14:47:39的发言:

有人澹然自若,有人气急败坏。。。然斑竹的做法是否合适,则需要慎重思考。有些东西,比如名誉,是很重要的,所以在处理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要以打倒人为目的。最近炒得很热的NBA范甘迪裁判事件,是怎么高调出场,低调就结束了的。

家大了,不好管理。

在一个家里,所有的矛盾都应该是内部矛盾吧。个人觉得这样的事情扯大了,在家园里面,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争议。但是作为一个论坛,包容应该最大。蔡元培在当北大校长时候把包容精神发挥到极致。。。

呵呵,个人观点。

[em04][em04][em04]

刚好今天比较空,老板也不在,就来与北庭寒朋友说说我理解的栖息谷的“不包容”。

说到包容,宽厚,和谐.......大家都会觉得,多好的词阿,为什么扬子这个家伙这样死脑筋呢?别人剽窃,又不是抄你的,你来劲什么?这都啥年代了,跟我讲什么诚信/是非...

与当下的大多数朋友,我算是较早进入栖息谷的,愿与大家分享一下个人泡栖息谷两年多得出的一个观点: 栖息谷的不包容

别的地大多要积分下载、鼓励回帖,鼓励顶帖;在栖息谷不但不准发金钱帖、回复可见帖(在脑筋急转弯是特例),连“顶”、“谢谢”这样的无内容帖都会被删贴,灌水多了甚至会被封ID。(由于版主都是义务劳动且都比较忙,未必执行得那么彻底,但至少是一直这样宣示和引导的)

拿资料吸引大家留邮件、要大家顶帖才发后续资料这样在别的论坛司空见惯的行为,在栖息谷也都被禁止。

至于剽窃,栖息谷更是过份,转贴别人的文章不注明出处或原作者要被鄙视,拿别人的文章来冒充自己的原创则要被谴责、公示--这条原则甚至拿在一些管理论坛都非常“有名”的大牛人动刀(当时该“大牛”可是转贴或“原创”了两千多帖子,一般的站长求之不得的人物)。

这次居然又处理了一个

可见,栖息谷真是太不包容了!好像别的地求之不得的繁荣版面的主,这里都冷冰冰的不准这不准那,仿佛潜台词就是“不高兴请离开,栖息谷不欢迎你这种人”

一个论坛就是一个小社会,栖息谷这样的不包容,真怀疑这个糊里糊涂的栖息谷会不会有一天关闭注册,要实名制,要有介绍人才准许加入......[em01]

如果有那么一天,栖息谷因为上面这些“不包容”而只剩下100个人,我会很骄傲我属于这100个之一; 

如果有那么一天,栖息谷变得“宽厚”和“包容”起来,我会是羞于与朋友说起,我在那地待过。

7
发表于 2005-5-12 15:57:45 | 只看该作者

真的不想看你们吵架.都是搞管理的高手.这点CASE,这么长时间还搞不定?

这里是什么地方?能否解决这个问题?

真的有版权之争,为何不采取法律手段?

呵呵!

讲件事!

最近,一女同学请我去一家饭店吃饭,

居然坐在这一家里,可以拿到几张菜谱,

可以点到隔壁好几家的菜.

而且坐着结帐时,个开个的发票.

呵呵!

8
发表于 2005-5-12 16:14:57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还有啥好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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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共用授权

上面关于创作授权的原则希望大家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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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勉:安葬于西敏寺的英国国教主教的墓志铭:

我年少时,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当时曾梦想要改变世界,但当我年事渐长,阅历增多,我发觉自己无力改变世界,于是我缩小了范围,决定改变我的国家。但这个目标还是太大了。接著我步入了中年,无奈之余,我将试图改变的对象锁定在最亲密的家人身上。但天不从人愿,他们个个还是维持原样。当我垂垂老矣,我终于顿悟了一些事:我应该先改变自己,用以身作则的方式影响家人。若我能先当家人的榜样,也许下一步就能改善我的国家,再后来我甚至可能改造整个世界,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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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爱咋咋地

9
发表于 2005-5-12 16:45:37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5-5-12 13:38:03的发言:

这几天对yuweiyuwei(余治国)剽窃古董文章事件的被揭发和家园后续的查证、处理,在家园里也算起了不小的波澜。用古董的话来说“论坛也算是一个社会的缩影了,各位的回帖非常有意思”。

在我看来,yuweiyuwei及其后续ID的辩解,确实远不如那些“非常有意思”的回帖值得一读。古董兄读出的是是非观的丢失,不知各位朋友读出了什么?

先扯远一下,转篇古人的文章:读《孟尝君传》/王安石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呜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这个和栖息谷处理剽窃事件有什么关系呢? 

大凡论坛,总归是要人来论的,没有人就不叫论坛,人少了论坛也就不热闹。

于是,网上林林总总的各类论坛,最关注的就是有多少注册会员,有多少活跃会员(比如同时在线人数、每周回访人数等),以及每日发帖数。

于是,通用的论坛程序多设成发帖奖励积分、看帖或下载资料则要花积分,“鄙视看帖不回帖”甚至做成了许多搞笑图片,一起来鼓励大家多灌水,越多越好。还有要求大家顶帖才发后续内容的,以及注册多个马甲来轮番顶帖的.......

论坛,定得这样玩吗? 我们能不能建立一个不光是热闹而是真正有价值的网络社区呢?

千年前的王安石说,“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今天是网络时代了,朋友们,你可愿意称一个鸡鸣狗盗出其门的地方叫作“家园”?

扬子兄说的很对 但是 水至清则无鱼 在网上也一样 希望家园继续这种坚持下去 也百分支持扬子兄的做法 人 总归是需要点理想的

10
发表于 2005-5-12 18:16:17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杨子兄的这篇文章,使我觉得比较失望,杨子兄的这篇文章有点讽刺意味,在我看来也有一点“挟天子以令诸侯”。

坦率的说,栖息谷能够有今天的氛围,仿佛一种出淤泥而不染,诸位版主是为之付出了心血的,这点上所有家人都必须承认。

我也算是谷中古董,我的第一个ID是在2002年栖息谷刚开张时注册的,注册的时候只有寥寥几个帖子,人气惨淡,注册了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几乎忘了,直到有一次在网上查找资料时又搜到了栖息谷,才发现谷中已焕然一新,今非昔比。但后来因为没有去看谷中规矩,灌水被封ID,其实也谈不上是灌水,只是发帖太快太多,当时糊涂给我发了短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未收到,所以只有重新注册ID,但对这个我也一直心悦诚服。应该说我也见证了栖息谷的发展,在这里也要对诸位版主的努力表示钦佩和感谢!

但是,就事论事,既然是你请大家公平讨论,至少在我的理解或者是其他家人的理解看来,应该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应该是百家争鸣的,公平讨论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不要对讨论意见评头论足。

在我看来,yuweiyuwei及其后续ID的辩解,确实远不如那些“非常有意思”的回帖值得一读。古董兄读出的是是非观的丢失,不知各位朋友读出了什么?”这句话让我觉得杨子兄偏颇了,所有的回帖都是各抒己见,但是就这样让一些“回帖非常有意思的家人”都丧失了是非观,这也未免太过武断和草率,虽然你并未明说,但心知肚明。

之所以丧失是非观,原因有很多:有人是因为麻木不仁,有人是因为自身的能力水平或阅历不足以支撑其去判断某件事的是非,有的是没有判定是非的标准和依据,有的是事情本身很模糊很难判断,大千世界何奇不有?

但是,来自我们的回帖仅代表我们在某一时刻某一件事情上的看法,就算错也是一时一事之错,与这些人的是非观是否丢失毫无关系,这是哲学上的片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有意思的回帖其实是中性的,并未偏袒哪一方,而且讨论的重点是处理方式而非剽窃行为是应该鼓励还是应该制止。如果你问有谁支持剽窃,谁会投上一票?就这一点而言,按你的逻辑,你也已经失去了是非观,因为你以点盖面。

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处理方式的失当,这是两回事情,应该分开来看。你的做法是抓到一个杀人犯,你问周围几个人,他杀人没有,其他人说杀人了,所以你当场把他枪毙了,没有批捕、没有审讯、没有庭审、没有辩护、没有判决,因为你一开始就已经定性,所有的东西都没有了,这是文明社会的秩序么?

人孰无过,即使是对有错误的人和罪犯也应当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尊敬的。在这件事情上,余先生的行为确实不对,但其是否是有意为之,你是否能轻率的下结论。要知道,刑法上也有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之分,这两者的受刑是不同的。做管理的人,不会不清楚批评的原则,首先要充分的了解事实,双方要沟通交流,(首先是私下的)再是公开的,这里不是批评,是谴责,但也不是代表就可以意气用事。98年印尼暴动屠杀华人,中国的正确的做法是否是应该加紧赶制航母,开到印尼家门口,把所有印尼人屠族?这次地震海啸,还赈什么灾?

杨子兄以上写的,为什么我认为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这句话也许并不是十分贴切,其实你举了正义的大旗,没有人会赞同剽窃,但是我以及其他一些家人同样痛恨剽窃,但是却认为处理方式不妥,这与剽窃本身毫无关联。

既然你邀请大家讨论,就请大量,不要事后将正义的炮口对准“有意思”的家人,谢谢,一家之言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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