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提纲 一、《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三)辞退不当,双倍赔偿的风险 (四)员工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二、新法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管理实务 (一)劳动合同文本重新设计 1、尊重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灵活设计对企业有利的条款 (1)解决送达问题; (2)解决调整工作岗位问题; (3)解决调整工资问题; (4)解决工作交接问题。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 1、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1)辞退不了,只能继续履行; (2)正常经济补偿基础上的双倍赔偿。 2、如何减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1)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评估机制 评估工作岗位,哪些工作岗位可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评估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的员工,决定是否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2)利用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减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对于核心岗位员工,实行先一年,后三年的方式签约。单位就四年的时间可以评估这个员工,以决定是否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对于一般性工作岗位的员工,实行三年加三年的方式签约。这样,企业就可以六年内使用同一员工,六年后再更换其他员工。 3、要求员工自己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保存备用,作为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4、改变劳动合同签订主体 其一为在关联公司内部流动;其二为进行劳务派遣。 5、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管理机制,避免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成为铁饭碗 其一为将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工作岗位的期限分开确定,保证企业可以以工作岗位的期限到期为由进行岗位的合法调整; 其二为加强绩效考核,保证公司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 其三为合理设计薪酬,降低基本工资,加强绩效工资,促使员工努力工作,减少企业在员工怠工时的成本。 (三)事实劳动关系风险防范 1、先签订合同再入职 2、先员工签字再盖章 3、设计签收表格,员工领取劳动合同要签字 4、建立职工名册 5、禁止下属部门临时用工 三、新法环境下的招聘与试用期管理实务 (一)招聘及入职过程管理 招聘过程一般性风险提示: 1、不得将乙肝血清作为体检指标,否则罚款一千元 2、招聘阶段进行背景调查 防止身份欺诈及简历欺诈五种渠道: (1)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查询身份; (2)教育部门、学校查询学历信息; (3)原单位查询工作表现、离职原因; (4)医疗机构职前体检,了解健康状况; (5)关键岗位,专业调查公司。 3、入职时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并明确虚假后果,要求员工亲笔填写 4、停止使用担保手段,包括人保与物保 5、注重单位取证意识,制作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员工签字认可 (二)录用条件与试用期辞退 以案例来引入分析 1、试用期考核程序风险 2、考核不合格是否等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引出对“不符合录用条件”定义条款 3、如何考核取证 考核是一个跟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写总结和心得,考核之前,要求写自我总结,割裂考核事实与考核结论。 四、新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实务 提示: 不胜任工作进行辞退的三次举证义务:1、不胜任工作;2、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仍不胜任工作。 (一)不能胜任解除与绩效管理体系的挂钩 1、不能胜任工作与业绩目标制定 (1)设定绩效目标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 (2)目标制定应当与员工通过沟通共同制定,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3)确定考核标准亦要与员工沟通,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4)告知员工考核不合格的结果。 2、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与业绩考核 (1)整个业绩考核的过程注意书面化,或者按一定周期进行书面化; (2)注意在考核过程中,在进行业务指导与提高时,给员工进行辩解和陈述的机会,并要求员工书面确认; (3)有意识地将事实认定部分与考核结果部分拆分; (4)注意保留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以及客户的反馈意见。 3、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处理与业绩改进 (1)调整工作岗位,并书面化通知,注意要求员工签收; (2)进行培训,保留培训记录,注意与员工确认培训内容及培训过程; (3)满足“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三个条件者,可以解除合同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绩效管理的变通处理 1、协商解除 2、合同终止 3、薪酬调整 4、完善配套制度,值得提倡的是,对工作岗位设定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区别开来 五、新法环境下的薪酬管理实务 (一)克扣工资之后,员工的救济渠道 1、监察投诉 2、有欠条的法院直接诉讼 3、申请仲裁 4、申请支付令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令。 (二)薪酬管理方面的实务风险 1、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资,产生风险 2、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没有进行结构划分 3、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但没有约定调整工资的条件 4、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后来有所变更,没有进行书面变更 六、新法环境下的人才管理实务 (一)如何运用培训的方式留住员工 1、签订培训协议,定性培训的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 2、培训协议中,明确培训费用,对培训费用范围及计算方式进行约定 3、培训过程中,要求员工填写培训记录,提交培训报告,载明培训时间 4、培训过程中,保留培训费用相关票据,注明来源,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二)完善离职流程 离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留好劳动者解除合同通知 2、审核劳动者解除合同通知内容 3、按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七、新法环境下商业秘密保护操作 (一)建立公司的保密制度 需要建议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的参会人资格,对于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存入转移等环节都要作出相应在的规定。 (二)与接触商业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1、明确商业秘密范围 2、列明保密义务和泄密行为 3、确定保密待遇 4、明确违约责任,约定赔偿计算方法 (三)竞业限制的使用 提示: 1、不要轻易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义务 2、竞业禁止义务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补偿金应当按月发放 4、公司可以约定免除条款,在合同结束之后竞业禁止义务履行之前,可以单方声明放弃此权利,同时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但会产生送达风险 5、如何确定员工是否在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八、新法环境下规章制度管理实务 (一)规章制度内容设计 规章制度中应该包含试用期解除、严重违纪解除、严重失职解除、利益冲突解除等法律模糊性规定的细化规定。 对于利益冲突解除,属于《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一个种类。单位需要尽到“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举证责任。 探讨:兼职是否属于严重违纪? 具体细化办法: 1、区分兼职岗位; 2、建立兼职申报制度,对不申报的,按违纪处理; 3、对兼职岗位进行严格业绩管理,以证明是否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解雇应当谨慎。 (二)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1、尊重和建立职代会制度; 2、设计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注重取证细节,注重让员工写自我陈述,建立过失单或者自我检讨制度。 九、新法环境下离职管理体系建设 (一)什么是合法辞退?都有什么样的后果? 1、协商解除 2、预告解除(包括满医疗期、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 3、裁员 4、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解除 责任只是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是违法辞退?相应的后果是什么? 不符合上述四种情形者,即为违法辞退。 后果为两个:一为继续履行合同;二为支付经济补偿金,加付二倍作为赔偿金 (三)还有哪些经济补偿责任? 1、合同到期终止有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避免?) 2、特定情形下,员工辞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防范?) (四)离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1、解雇理由管理 (1)辞职性离职注意保留书面文件; (2)解雇性离职加强证据管理; (3)尽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4)避免非法解雇。 2、离职程序管理 (1)用人单位在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选择提前通知或代通金; (2)用人单位解除、终止通知文本要求劳动者签收。 3、如何尽量减少经济补偿金的支出? 通过终止劳动合同或改变劳动合同主体减少存量经济补偿金 4、离职管理交接 (1)细化工作交接管理; (2)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及时出具离职证明。 该贴来自群组:人力资源&管理这点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