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陈买了美国的“机票+旅馆”产品游览夏威夷,回来以后,好心地在微博上写了许多,都附照片,与大家分享,很受欢迎。
其中一条微博说: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到了Arizona Memorial——著名的珍珠港。那里的普通参观门票、船票都是免费的,但不能把包背进去,存一件要3美金。我们把东西都合并在一个大背包里,有点不太好意思。
我回帖说:十分正常的反应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套用经济学的术语,“把东西都合并在一个大背包里”存包,才是理性行为呢。难道多付几个“3美金”,才能够心安理得?
的确,许多中国人至今在争取个人权益时有一种觉得不好意思的心理。这种过分克己的做法,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香港的消费市场是比较成熟的,很少有货不对版的情况发生。这与香港居民的权益观念比较清醒很有关系。多年以前,“消费权益在你手,据理力争要开口”的公益广告,在香港电视反复播放,对于香港居民权益思想的培养发育,有很大帮助。
的确,实践“消费权益在你手,据理力争要开口”的行为规范,是需要一些勇气的,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历史上一直渲染“君子不言利”的国度。
我们学院有一个传统,就是给同事送上生日蛋糕,具体操作,则是把姓名、生日和电话资料交给一家糕饼店,由他们按时安排送上蛋糕。老李生日前夕,糕饼店打电话给他联络送蛋糕的时间,老李说,家人约好一起到餐厅吃晚饭和他过生日,要求糕饼店务必在下午五点钟之前把生日蛋糕送到。糕饼店满口答应。想不到第二天等到快六点钟了,蛋糕还没有送来,老李只好出门去和家人吃饭了,迟到了半个小时。
次日糕饼店打电话给老李,问为什么他们送蛋糕过来的时候家里没有人?老李正为昨天几乎被耽误了家庭晚餐耿耿于怀,就反过来质问糕饼店,为什么没有在答应好的五点钟之前把蛋糕送来,几乎把他的生日晚餐给搅了。糕饼店也就认错,表示要送上等值的糕饼券给老李了结事情。老李觉得糕饼店对于自己违约,一点儿诚意也没有,遂通过学院工会,正式提出索赔。经过交涉,糕饼店终于同意在等值的糕饼票以外,再做出同值的赔付。学院工会问老李,让他们具体怎么做好,老李说,糕饼票给我,赔付的部分,就让他们送一个蛋糕过来,犒劳学院办公室的同事们吧。于是,赔付的蛋糕就成为学院办公室同事们的点心。
老李这样提出要求赔付和坚持要求赔付,是非常正确的。只有这样,企业才会真正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心上。不然的话,答应了五点钟送到,却让人等到快六点还没有踪影,每次这样违约,却只是“按照原值”“补足”算了,那就留给企业太大的空间,不把消费者的利益当作一回事。
是的,一些企业还是残存着顾客的时间不算什么的陈腐观念,以为蛋糕就是蛋糕,不知道准时送来的蛋糕和过时送来的蛋糕,价值并不一样。以为只要把蛋糕或者等值的糕饼票送到,就是合格的服务了,是否按时并不要紧。这种陈腐观念,只有在消费者普遍都能够据理力争的条件下,才能够清除干净。
这次索赔成功,学院工会出面交涉可能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我们整个学院的员工生日蛋糕,都包给这家糕饼店了,这是一笔很大的生意。糕饼店顾忌失去这笔很大的生意,所以在交涉中表现得比较通情达理。如果只是老李一个人自己出面,我估计至少交涉过程不会那么顺利。不过,大家都有责任培育市场经济,对于企业做得不好、做得不够的地方,大家都要据理力争,哪怕开始的时候并不顺利。据理力争的人多了,据理力争的次数多了,这样的交涉也会变得比较容易。
至于具体的赔付方式,正如前面说了的,老李提出让学院办公室的同事分享,而不是直接赔付给遭受损失的自己。这从好的方面说,是对办公室同事的好意,也算做得漂亮。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有要表示不为自己争利益的动机。也就是说,老李内心还有一点障碍,就是不想让人家觉得他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提出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