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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社会戾气的经济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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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5:1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段时期来,极端社会性事件频发。从多起杀害小学生的案件,到湖南永州枪杀数名法官案件,再到富士康令人心惊的12跳。此类极端性事件,无疑构成了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挑战。由于受害人与行凶者并无直接的关联,一些学者将其归结为社会戾气,即暴戾之气,一种残忍、走极端 的心理。
消除社会戾气,笔者以为,关键在于疏而非堵,而且事件的高度不确定性也意味着堵无可堵。而要疏导,则必须确定并解除戾气的根源。应该说,戾气的产生之诱因,既有经济的,也有文化和社会的,更有个体的偶然因素。笔者以为,经济诱因是最为本源性的,因此唯有营造公平、可信赖的社会经济环境,方可正本清源。
首先,是机会的公平性。社会要和谐,不在于结果的平等性,而在于机会的公平性。当前,我国市场体制尚不完善,政府部门权力很大,司法独立性的缺乏更加剧了寻租问题。结果,那些拥有政府关系资源或更善于拓展关系资源的人,就成了现有体制最大的受益者。此外,由于电信、石油、金融等大量国有企业掌握了垄断性或准垄断性资源,进一步加剧了机会的不公平性。
其次,是财富的合法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富往往垂青那些敢于承担风险、富有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比尔·盖茨、乔布斯、戴尔等皆堪称典范。抛开前些年广为争论的企业
家原罪不谈,公众对现阶段富豪财富合法性依然存在相当的疑问。
再次,是社会纠正机制的有效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出身、教育、个性、努力、机遇等因素的差异,贫富分化是不可避免的,也是自由竞争之所以有效的重要机制。但是,在维护自由竞争和私有财产的同时,也必须建立有效的社会纠正机制,避免财富过度两极化,影响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尚未开征作为收入分配重要纠正手段的遗产税和赠与税。碧桂园、娃哈哈、新希望等越来越多企业家抢在遗产税开征之前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了子女。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此外,美国最高50%的遗产税税率也大大鼓励了富豪的慈善捐赠,进一步促进了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
第四,是房价、医疗、养老、教育四重压力。近年来,房价飙升,房价收入比不断攀升。居高不下的医疗、教育、养老费用更是成为沉重包袱。与此同时,国内私人消费的比重则从上世纪90年代末的50%下降到2008年的35%。一旦部分人群因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只能不断压缩消费欲望,就容易导致绝望情绪和性格扭曲。而与越来越多的蚁族相伴而生的是富豪的高调炫富、宝马撞人,我国很多富豪渴望拥有巴菲特的财富,却没有他生活俭朴、慷慨捐赠的人生境界。在快速的GDP增长衬托下,不少年轻人感觉被社会边缘化,陷入相对贫困。
最后,是舆情宣泄机制的有效性。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系统,在快速的发展与变迁中难免会出现种种问题。有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自我纠错。在这方面,媒体的知无不言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媒体对问题的及时发现和报道,是公众重要的情绪宣泄渠道。另一方面,媒体是对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是确保社会能够自我纠错不可或缺的力量。由此,我们断不能为追求短期的稳定而隐藏问题。
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8年后的今天,我们已经到了一个转折点。要建设和谐社会、消除社会戾气,就必须谨记“不患寡而患机会不公”,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消除制度寻租空间,加大收入再分配调节力度,保障媒体的言论自由,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
(作者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为栖息谷特约专栏专家)本文刊于2010-06-11《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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