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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由员工连杀两位HR后自杀想到的(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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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0:5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员工连杀两位HR后自杀想到的

http://bbs.21manager.com/dispbbs-212630-1.html   新闻贴  liuyl666

http://bbs.21manager.com/dispbbs-212630-1.html   新闻贴  liuyl666

近期新闻报导,广东某首饰厂一名员工因离职纠纷,最终连杀两名HR人员后自杀。经济危机大环境下,血腥的劳资纠纷事件一下令HR成为高危职业,这值得人们深思!

社会需要和谐,而不和谐现象发生的根源在哪里?同时,我们也有必要重新审视“内方外圆”这一最为精练的HR素质模型。相信两位失去生命的HR没有把握住“圆”的分寸,否则不致于失去宝贵的生命。那么“方”呢?“方”是什么?是理性地执行老板的决定,还是公正无私地维护劳动法规的公正?前者,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后者,HR虽不是工会主席,但同为打工者。

由此事件产生的几点想法,与大家交流探讨――

一、有关沟通技巧

有人会发生“HR是被迫的,无奈”这样的感慨。实际上,悲剧发生很大程度缘于在于HR自身。HR处理劳资纠纷需要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衡、协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同于其他研发、设计、生产类工作,就因为人力资源工作的对象是人――各种不同性格、不同思想的人。凡事不能一概而论、千篇一律地处理,在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协调、沟通去解决每一个人的问题,让对方理解的接受就是最好的结果。HR不要为了维护所谓的“公司利益”与当事人针锋相对令矛盾激化,而是本着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充分理解的态度与对方沟通。劳资双方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手段来解决问题。

二、有关影响老板

HR要对老板进行必要的普法宣传,运用法规和政策与老板沟通。HR要学会引导老板,哪些成本是必须的,哪些是可以避免的。否则,HR被夹在中间平衡劳资双方利益自然是难上加难。

三、有关伦理道德

HR不必感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也不必在代表资方和代表劳方之间困惑徘徊。有责任心的HR做事会用心去做,而不是单单以完成工作为目的。体谅、尊重、同理心是HR从业之员必备的素质,HR不应该持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论调沦为企业主鱼肉雇员的工具。做人的底线不能突破,HR首先要根据职业道德和良心做事情,其次才是专业能力。
  
“先做好人,再做好事情”!

四、有关企业环境

一个重视员工权益的企业才有可能建立一支以企业利益为重的员工队伍,才有可能获得持续发展。将把HR逼到血腥的劳资纠纷漩涡中的往往是失去了正直和诚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自然失去了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一个不遵守基本法律法规的企业,一个靠克扣工人工资的企业注定是不会长久的。这种情况下,HR需要做的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哪怕因此失去工作机会。因为,这样的工作不值得珍惜。

  五、有关心理健康

从去年下半年经济危机开始,已经听到几次关于被裁人员对HR或者主管的袭击伤人事件。因此,重大社会转型期间员工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应被重视。一方面,在劳动纠纷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完全可以理性地拿起法律武器,而不是意气用事甚至以性命相搏;另一方面,即使失去工作,暂时没有了经济来源,也不要失去自信和对生活的执著追求。要相信一起都会好起来的,只要不懈努力,困难只能是暂时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22 23:45:35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9-3-20 12:00:47 | 只看该作者

HR有时确实存在立场尴尬,不得以而为的,但就像楼主所说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必须是基础,失去了这个基础变相的HR也沦为了“工具”。杀鸡取卵,不要忘记HR自己也是鸡群中的一员。

板凳
发表于 2009-3-20 12:08:12 | 只看该作者

太 可怕了!

4
发表于 2009-3-20 15:52:33 | 只看该作者
明天招保镖。。。O(∩_∩)O~,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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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0 17:48:4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新闻确实很雷人啊 
6
 楼主| 发表于 2009-3-23 18:02:13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liuye2009在2009-3-20 17:48:43的发言:
这个新闻确实很雷人啊 

这个可是现实啊,作为HR,真的是需要摆正好位置。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7
发表于 2009-3-26 08:20:39 | 只看该作者
    员工离职,直接的经办人就是HR,因此也就很容易被迁怒。一方面我们应该在员工离职之时做好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就是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8
 楼主| 发表于 2009-3-26 12:0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林帆)    员工离职,直接的经...

  • 在正常情况下:
  • 在员工离职的时候,尽量要做到与员工保持一个沟通,无论这个沟通是有用人部门还是HR部门;尽量避免误解和消除敌意。
  • 但是 如新闻中所说的那样,这个企业以及HR人员,根本没有坚持原则。
9
发表于 2009-4-15 15:51:5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的分享
10
发表于 2009-4-15 17:36:58 | 只看该作者

双方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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