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静静的听着音乐,细细的品着coffee,各种思绪涌上心头。闭上眼睛,想平抚下自己的情绪,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突然,有个念头涌上心头,我工作的出发点是什么,也就是我做HR的前提假设是什么?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比较适宜的观点肯定是人是复杂的东西,不同的情况适应不同的情形,这要根据不同公司的文化,不同人的性格而来。但,我又觉得不是很妥当,也许应该要看看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何。 想想招聘吧,为了找到一个人,需要做各种各样的测试,需要检查他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要其提供健康证明,有些特殊的岗位还要求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说,我一开始就是不相信他们提供的资料的,需要进行核实的。从这方面来说,人性本恶。 在来看看我们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考勤制度,我们是假定员工有可能不按时出勤,有迟到早退的,对这个体现得最为清楚的是奖惩制度,无论哪个企业,都会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处罚措施,比如未穿工作服处罚,比如偷工减料处罚,比如故意损坏公司财产处罚,比如不按操作流程操作处罚,泄露公司机密处罚,,,,,,,随着时间的增加,处罚条例会越来越多,对员工的规定会越来越细。即使是奖励制度,也是因为我们假设员工需要刺激,如果不刺激他们就不能很好的工作。从这方面来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人性本恶。 再来看看绩效考核,我想在绩效考核中没有考核过员工工作态度的人应该比较少吧。比如考积极性啊,原则性啊,纪律性啊,责任性啊什么的。为什么考核这些呢,因为我们怕他们出工不出力,怕他们工作避难就轻,怕他们是非不分,怕他们违法乱纪等等。从这方面来看,我们的工作也是假设人性本恶的。 即使是薪酬制度,我们的假定也是人性本恶。一般来说,薪酬有基本工资,有浮动工资。为什么要设立浮动工资呢,是因为我们要激励他做出业绩,为什么要激励他呢?无非还是我们觉得没有激励,他的工作就可能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由此,我们是否可以得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是人性本恶呢?得出这个结论的时候,我心中很是不安,因为我始终认为人是善良的,同员工的接触当中,我可以感觉的公司的员工都是好员工,如果给予合理安排,都是会认真做事的,也会做出业绩的。如此,那我该如何?应该放松制度吗?但制度一旦放松就可能丧气其权威性,会出现种种例外,从而导致整个制度体系的崩溃,那就只能继续从严,但这不就是强调人性本恶吗? 也许,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中国式的了,坚持制度的人性本恶,但秉承人性本善来处理人性本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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