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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加薪基准线为14% 随物价“水涨船高” [打印本页]

作者: 坠入深海    时间: 2008-7-14 09:25
标题: [转帖]加薪基准线为14% 随物价“水涨船高”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天(13日)公布一年一度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按基准线14%涨工资。14%的"高调"基准线令人眼前一亮,但是并没有硬性的约束机制;"国企30天内必须进行工资备案"的规定,看上去很严,但并非强制措施且没有处罚机制。
  
  特别是对于某媒体所称的"首次在国企内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的说法,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更正为"首先在国企内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明确的是广州市的工资指导下备案制度将先在国企内推开,然后向所有企业推行的工作计划。
  
  部分垄断企业加薪不得高于5.5%广州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施已经8年。广州今年开始实施"工资倍增计划":从2008年起力争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递增12%以上,到2012年左右,实现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正是由于工资倍增计划,使得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公布尤为受人关注。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工资指导线的发布正是广州市推进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的一个配套措施。
  
  据了解,加薪的基准线为14%,上线(警戒线)为18%,下线为5.5%.对于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根据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工会组织或职工意见等实际情况,可按照基准线即14%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和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的企业,今年的工资增长不应高于基准线水平。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或人均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的企业,可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应超过警戒线即18%.而对于工资水平一般,经济效益轻微下降的企业,可按照下线即5.5%安排工资增长。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征得职工同意后,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人均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出资人应严格控制其工资水平,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应高于5.5%的水平。
  
  基准线更多和今年物价大涨有关基准线为14%是今年的一大亮点。然而并非是因为有了工资倍增计划,政府就要求企业涨工资涨得快。实际上,14%的基准线更多地是和今年物价的大幅上涨有密切关系。"工资指导线的制定是结合本市2008年国民经济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就业等预期目标以及2007年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企业人工成本等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通知》指出,在物价指数尤其是食品价格高企的情况下,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应以人为本,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考企业工资指导线及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合理安排本单位2008年工资调整幅度,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应按不低于当年物价增幅的水平增加职工工资,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有所提高。同时,工资增长应尽量覆盖企业内大多数劳动者,并向低收入劳动者、企业内一线生产服务人员及较长时间未增长工资的职工倾斜。
  
  此外,各类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摈弃身份、性别及用工形式等因素,以岗位工资为主导,合理确定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
  
  工资备案制度国企先行,30天内必须备案《通知》还首次明确,广州将首先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工资指导线备案制度。2008年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天内,企业方应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对企业本年度工资调整进行讨论,就工资是否调整、调整幅度、执行时间等向工会或职工进行说明,并制订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出资人)审核同意后,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经备案的企业工资总额视为合理的工资支出。
  
  为什么先要国企备案?有关人士表示,主要是一个行政力的问题。虽然十七大已经对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出要求,但是至今全国并没有一个法律来进行明确。要企业进行工资备案同样需要法律的规定。所以,政府首先在自己控制范围内的国企,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试点。一旦有了法律依据,则不仅仅是国企,而是要求所有的企业,不管是外企、合资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所有的企业都要求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通知》明确了30天内备案,按照文件签发时日"7月7日"为界,国企必须在8月7日之前进行备案。如果不在30日内进行备案会不会有什么处罚措施?"毕竟还是一个新的措施,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政府也不会拿把大刀在后面拼命追,希望大家能够尽早形成一个习惯。"不过,虽然企业今年不备案,政府不会追究,但这不代表以后不追究。
  
  工资集体协商可参照指导线目前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依然不具有强制性。企业不用硬性执行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有什么用?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是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决定工资水平的重要参照依据。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企业方和工会方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率。
  
  据了解,在实现工资倍增计划中,工资集体协商制是一个基本模式,但是因为缺乏动力机制,没有哪个老板会自动将钱包拿出来分给员工,进度并不快。而工资指导线则是标准尺度,一旦劳资双方在谈判桌上坐下来商谈工资的话,工资指导线就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标准。目前强有力的是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实现工资倍增计划的强有力的杠杆。另外一个手段是劳动工资一卡通,现在处于探索阶段,是一种新型监控管理模式,从工资支付环节入手,通过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把工资支付在事前监控起来,建立对工资管理乃至对劳动保障业务的全面监控管理。(记者 许蕾)
作者: 希尔博德    时间: 2008-7-14 17:27
工资5年没有变化[em03]
作者: guojianwang    时间: 2008-7-14 17:34

同情楼上


作者: gugu_1212    时间: 2008-7-15 08:05
不错 !
作者: sheep204    时间: 2008-7-15 08:48
此等政策是和年休假有得一比的镜花水月
作者: 裙舞飞扬    时间: 2008-7-16 11:27

工资涨了吗,都是些领导啊


作者: hj00225    时间: 2008-7-17 09:15
此等政策是和年休假有得一比的镜花水月,广州阿.....没看到其他地方的政策呢
作者: 徐玄智    时间: 2008-7-17 11:14
对于涨工资是不抱有任何希望了,只有炒了现在的公司换新公司倒有可能涨工资了。
作者: 品质大副    时间: 2008-7-17 11:39
对,我们用脚来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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