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所说之做法我看不妥,时久朋友将不好做,或不能做的 从上文看来,我想楼主意是楼主和同事是投资者,而楼主之夫人是经营者,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更有不便的了,投资经营都是为了有收益 而你们的盈亏都是以2:2:6楼主意思就是楼主和同事(朋友)各占二成,经营者占六成吧! 如光从亏的角度来看,此举合理,但从盈的角度来看,此举有伤和气和平等 细则我暂不说 建议如下: 楼主楼主夫人和朋友(同事)你们三人可分经营者和投资者,也就是不想经营或不便经营可以高薪聘高管 1楼主和朋友为投资者(老板),可以设计经营方式和统管模式和经济主动权,(经济管理最好是给朋友管的好,楼主夫人负责财务就行而楼主本人只能是监督作用,但可以随时查帐,这样一来朋友也不会有想法,为什么,因为楼主查帐也查自己夫人的帐目不会影响朋友感情) 2楼主夫人直接参与经营,但不属于投资者,她担当仅仅是个高管或工人,可以额定工资,也可以浮动工资 不过呢,最好是浮动的才有动力,也就是根据市场调查了解后,或通过短期(时间应为三个月以内)共管经营后,定下每月保底工资,再根据经营或说业务大小,直接收益情况做出浮动,如:月收益二千元,而经营者工资为壹仟元,月收益三千而经营者可提成除固定营业额外的百分之三十(3000-2000的百分之三十,而投资者双方也可以分得三成的红利,所余的十个点将为经营者自主处理但是使用范围只能是在发展业务方面不可以进腰包的), 3经济管理,最好是日清,每天进货单出货单必须有明细,收档有盘底每天有日报,也就是说经营者必须每天上报财务主管进出货情况,并不得超过一周做一次经济(收支)回笼, 4投资者在经营方面最好只是建议权,主动权应交给经营者 5风险,如有亏损,首先亏损十个点内经营者不担风险,但也无工资发给,如亏损较大,亏损部分应为三三制也就是三人同担,但还有一成只能是投资者(二人)成担,但后者(亏损大时)经营者的保底工资还得照发,如一千元每月.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