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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淘宝赶超沃尔玛:最终将取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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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4 11:1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子商务:商业主流改朝换代倒计时
  
淘宝赶超沃尔玛了吗?不管如何回答这个问题,那么你都被“聪明”的淘宝绕进去了。
  
需要看到的是,淘宝和沃尔玛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可比性?仅仅看销售额能说明多少问题。
  
需要警惕的是,以淘宝为代表的中国网购势力能够颠覆的,又何止是百联、沃尔玛这类零售企业?那将是整个传统产业。
  
需要警醒的是,为了让淘宝和中国网购更好地发展,在监管、物流、诚信体系、第三方支付等诸多问题上,还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当人们开始习惯在网上购买食品、化妆品、服装、书籍和所有能买到的东西时,事实上,以淘宝为代表的网购势力能替代的,是所有传统行业的部分市场份额,淘宝和网购势力要替代的显然不是沃尔玛,或者说不仅是沃尔玛。
  
从去年开始已经将愿景调整为打造“网上沃尔玛”的淘宝网,更愿意用淘宝与沃尔玛进行比较。淘宝最近表示:淘宝用5年走完了沃尔玛29年的发展之路。
  
易观国际总裁于扬不太同意这种比较。于扬认为,由于双方所处的时期不一样,而且商业模式不同。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于扬认为淘宝应该与北京的动物园、新发地等批发市场放在一起,才更有可比性。
  
于扬也承认,尽管现在还是一个C2C网站,但淘宝未来的赢利模式已经在向B2C进化,这也是淘宝更愿意与沃尔玛相比的原因。
  
淘宝与沃尔玛对比不合适
  
根据淘宝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GMV)突破433.1亿人民币,与去年同期交易额增长156.3%。这一数字高于华润万家(379亿元)、大商集团(361亿元)、家乐福(248亿元)、物美(231亿元),仅次于百联集团(771亿元),成为中国第二大综合卖场。
  
淘宝认为,从2003年成立到2007年底销售额突破400亿元人民币,淘宝网仅仅用了5年左右的时间;而全球第一连锁零售企业沃尔玛,花费了29年时间才实现400亿美元销售额。
  
除了销售额的比较,淘宝认为自己5年走完沃尔玛29年发展道路的另一个重要依据是,当时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27000美元,而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中国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为14140元人民币。
  
淘宝还喜欢这样一组数据的比较——淘宝已连续5年实现100%以上增速,2007年更是达到156.3%。而2004~2007年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增幅在15%左右、我国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年增幅在40%左右,与淘宝网增速相比,只相当于尾数。
  
于扬一直认为传统产业互联网化其实是一个趋势,但他不太同意淘宝与沃尔玛相比。“二者商业模式不同。沃尔玛作为全球最大的连锁企业,几乎都是自营商品,完全是自己采购、铺货、甚至工厂都是自己的,而淘宝其实是集贸市场。”于扬强调,淘宝和沃尔玛二者的流通渠道不同,最终的业态不同,消费者购物的需求也不同。
  
于扬认为,淘宝应该和全中国的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来比更有意义,“我们以北京新发地的水果批发商与沃尔玛超市里卖的水果相比,实际上新发地的量肯定更大。”于扬形象地比喻,其实,在水果上市期间新发地这样的集贸市场每天能够销售掉数十车甚至上百车的货物,而沃尔玛一家店甚至不能用吨来计算。
  
淘宝网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也承认,从整个市场角度来看,淘宝的销售额是所有卖家集体贡献的,而沃尔玛是自己一家做的。

沃尔玛代表了工业时代零售业态的最高成就,而高速增长的淘宝网,代表的是新兴的互联网零售,该人士强调。
  
“沃尔玛是我们的榜样。” 淘宝相关人士强调,“沃尔玛和淘宝都致力于做一个时代零售业态的代名词,沃尔玛已经成功了,它是工业时代零售业态的成功代表,淘宝正在向沃尔玛学习,致力于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零售业态成功代表。”
  
替代性:淘宝终取代谁?
  
于扬认为,研究淘宝的发展,应该与专卖店、集贸市场相比;研究其可替代性,看淘宝的发展速度是否世界品牌实验室(brand.icxo.com)高于这些传统业态的发展。
  
以化妆品行业为例。化妆品零售巨头雅芳,目前在中国拥有超过7000家专卖店,2005年销售额达到17亿元;2007年,淘宝网化妆品销售额达26亿元。在这场“一个网站”VS“7000个专卖店”的对决中,“一个网站”胜出。
  
又比如母婴用品行业。2006年年初,淘宝才开始设立类目销售,到2006年底时全年成交额已达2.6亿元人民币;2007年达到12亿元人民币。
  
电话充值卡、家电等也一样。2007年全年,淘宝共销售了17.6亿元的电话充值卡,与2006年相比增长427.7%。
  
在服装行业,2007年淘宝网服装销售额为57.8亿元,比北京所有大商场的服装零售总额都高。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发布的《22家北京亿元商场1月至10月服装销售统计数据》显示:燕莎友谊商城、赛特购物中心和北京翠微大厦等22家销售额过亿元的商场,2007年1~10月份服装总销售额为33.5亿,全年也不会超过40亿元。另外,北京22家亿元商场2007年服装销售额同比增长6%。而淘宝网服装销售同比增长为970%。
 
当人们开始习惯在网上购买食品、化妆品、服装、书籍和所有能买到的东西时,事实上,以淘宝为代表的网购势力能替代的,是所有传统行业的部分市场份额。
  
淘宝和网购势力要替代的显然不是沃尔玛,或者说不仅是沃尔玛。 

来源:管理人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2-14 11:21:19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8-2-14 13:18:09 | 只看该作者
按照目前的态势,赶超是必然,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同业竞争的发展,也会慢慢的分割这块市场
板凳
发表于 2008-2-14 16:17:02 | 只看该作者

商业模式不同,无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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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4 22:35:45 | 只看该作者

恩,淘宝现在市场份额太大了,相信随着易趣,qq等等等等的崛起,中国网购需要多元化

5
发表于 2008-2-15 09:31:07 | 只看该作者

满篇皆是于扬“认为”,

那敢情署名于扬得了

6
发表于 2008-2-15 10:38:32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商业模式,满足不同消费群的需求,二者不具备替代性,可能更多是一种互补的关系。因此,两者将长期的共存。

7
发表于 2008-2-15 15:13:01 | 只看该作者

网上的假货太多了

8
发表于 2008-2-16 09:27:53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商业模式 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优势 个人认为还是不能取代的
9
发表于 2008-2-16 10:39:24 | 只看该作者

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两者是互补的。我想谁都不能取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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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7 00:44:15 | 只看该作者
    淘宝能够达到如此成就的确可以让人刮目相看,但我觉得2者满足不同的消费者行为,虽然具有互相替代的关系,但就像萝卜白菜一样,我喜欢网购--因为能够发现我能想到的任何东西,同时我也不放弃逛超市--因为我熟悉抚摸商品的感觉、喜欢集中采购的乐趣。两者都会成为人们可接受的购物场所。
   所以我想他们两个相比所反映的是人们消费行为的转变,而非模式的优劣。
   其实这两个商业模式在长尾理论这本书中应该有所阐释,尽管沃尔玛已经把整个商业流程做到了极致,但淘宝凭借无限的货架空间能够满足大众需求和各种利基市场。从另一方面看,淘宝同时也在开拓市场,而非完全和沃尔玛来竞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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