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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最近发现一家中小板主业为医疗器械拟上市公司IPO涉嫌严重的偷税及假补税,认为根据证券法规已构成造假上市,但有网友认为笔者大惊小怪,没见过世面,他认为如果民企偷税是普遍现象,如果卡住这个不放,则有大量上市公司无法上市,因为要找到不偷税的民企太难了。
cpazu:现在中小企业上市的绝大部分都在造假,他们的原始资金积累都是偷税漏税来的,去看看他们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资金来源部分的说明吧,绝大部分都是说自己借来的,都是向N多人借,都是几百万,几千万的借,可能吗?看看就可笑。这些上市公司靠偷税做大了,看现在证券市场这么火,当然想捞一把,也想把自己的钱变白变得更自由,于是赶紧的上市。这几年IPO公司不再要求有辅导期,这使得很多现在的上市公司比以前的上市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有更多的窟窿,上市前必然要好好遮盖遮盖。当然这里当地政府是最大的鼓动力和后台,其次是券商,律师和会计师只是帮凶。我也是做IPO审计的,我们也很无奈。市场太无良,政府太无良
golden_leaf:在目前的民营企业上市潮中,如这般的公司比比皆是,起家基本都是靠偷税。IPO的时候一调整,几千万的税金补上,税务局很容易搞定,叫自查补税,不叫偷税,守法证明一开就OK了。如果这样的公司一概不让上市,至少一半是是没戏的,不信你就看看各年末的未交税金数,显然是没好好交税的。如果我们有机会看一下会计师提供的申报报表与原始报表的差异分析,很多实情就知道了。至于向法院提供的虚假资料,券商真不够尽职,这会考虑不到?我想这是由中国的大环境决定得,证监会的专家会看不来?据了解,证监会一般补上了是不会深究得。如果导向非常明确,一票否决,我想大部分民营企业不会去准备上市了,毕竟这也是成本啊。不过现在市场下来了,说不定会控制的严格一些。
这使笔者联想起前几年关于民营企业家原罪的争论,民间追讨民企原罪呼声很大,但上层经济学家及政府却非常反感民企原罪提法,认为民企功远大于过,追究原罪没有意义,河南省甚至出台文件要求司法机关不要追究民企原罪,但这些政府文件与法律相冲突,这使司法陷入了非常混乱的书面,对张三用刑法拷问原罪,对李四用文件赦免原罪。
民营企业家最大的原罪是行贿,政府官员支付赦免原罪自然是内在动力,因为受贿正是他们;民企原罪还有非法集资、走私、虚假注册资本、挪用资金、贷款诈骗、合同诈骗、侵占国资罪等,可以说,民营企业家没有几个是干净的,如果深套刑法,中国民营企业家没有几个不要坐牢,尤其是偷税罪,更是司空常见,民企介入行业大部分都是竞争过度行业,接管都是陷入困境的国企,如果按章纳税,没有几家不关门的。地方政府或为了本地经济利益、或为了私人利益,在民企原罪中充当帮凶及保护神角色,实际上大量的民企亦官亦商,充当官员代理人,官商勾结也成为普遍现象,试问中国的房地产开发商要拿地过程中,有几块地是干净的;在工程建设中,有几个工程没有私下的金钱交易?
法不责众,中国司法及行政强调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的统一,拘泥于法律会将中国民企经济扼杀于成长之中,但放纵民企原罪泛滥显然有背社会诚信,动摇社会根基。中国证监会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中积极推进民企上市也要遵循这个潜规则,表面上强调上市公司要诚信经营,暗地里鼓励上市公司造假上市,共享股市盛宴,股市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它可以使垃圾变为黄金,1块钱的东西卖10块甚至100块,上市成为发财最大法宝,很多民企在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之后借股市这个法宝洗白并使迅速将个人财富上升十倍或百倍,当然中国企业家最懂人情,在这财富巨额增值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中介及官员都少不了好处,而这场股市盛宴最后买单者到底会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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