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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未“虚增利润” 丁远不改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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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20:4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铁未“虚增利润” 丁远不改初衷

《财经》实习记者 朱弢《财经》网络版   [2007-12-07]

丁远全面解释了发现中铁财报问题的经过,意在提醒投资者;资深会计师指中铁做法并无违规之处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实习记者 朱弢】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342位、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筹资规模最大的一只铁路股,A股申购网上冻结资金高达3.38万亿元……12月7日,笼罩着一连串光环的中国中铁(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90,香港交易所代码:0390,下称中铁)将正式登陆H股市场。但在赴港上市前夜,有关这只权重股的财报争议却仍在继续。
  对中铁财报的质疑之声来自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丁远。他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中国中铁公布的2007年上半年的利润数据有“注水”嫌疑,其中70%利润来自计提回冲,在减去这部分和2.26亿的投资收益以后,其实际利润仅有不到1.5亿元。
  《财经》为此采访了相关各方及多位资深会计师。在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工作多年的一位会计师认为,中铁的做法并不违规,且已履行披露义务,相关计提已在相应位置做出说明。但同时,多位业内资深人士指出,丁远所指出的问题仍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中铁的潜在风险,其盈利的可持续性问题应引起投资者关注。
  截至目前,中铁方面仍未对质疑声音做出回应。

丁远正面回应
      作为这场争议的肇始者,丁远现在不仅被媒体包围,也成为网上一些投资者炮轰的对象。
  在接受《财经》采访时,丁远全面解释了自己发现中铁财报问题的经过。
  因其筹资规模巨大,中铁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前就已引人注目,丁远因此将其选作授课个案。在对其370余页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研读后,他发现,该公司 200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3.22亿元。但在今年的1月至6月实现的净利润已达到了15.45亿元,预计本年度净利润将不低于31.42亿元。而据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中铁的现金流为负值、主营业务收入也有所减少,这种状况下利润的大幅增长令丁远感到蹊跷。
  丁远研究后认为,从财报上看,中铁利润的提升来自管理成本的降低。中铁2007年1月至6月的管理费用为28.71亿元,2006年为78.36亿元。经过折算,丁远计算出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管理费同比大幅下降11亿多元。
  招股说明书对管理费用的说明印证了丁远的计算。招股说明书中注释称,“最近一期,管理费用的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如前所述,本公司对于原按工资总额 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在2006年末的余额予以转回,并相应冲减2007年1月至6月的管理费用11.73633亿元。”
  综合相关数据,丁远得出结论,中铁今年上半年的利润70%来自计提回冲,在减去这部分和2.26亿元的投资收益以后,其实际利润仅有不到1.5亿元。“即使扣除税务因素,实际利润也只有5亿多元。”丁远说。
  而按照这种算法,中铁A股IPO的市盈率高达80多倍至300倍。作为相继在欧洲、亚洲顶级商学院任教的会计学教授,丁远称他已往分析欧美公司财报时,发现给利润“注水”的公司不在少数。“但是计提回冲在一家公司的利润中占有这么大的比重,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他说。
  除此之外,根据财报显示,中国中铁上半年的利润中还有2.26亿元来自投资收益,而同期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则为-812万元。对此,丁远认为,所谓投资收益实际上是来自炒股等短期投资收益,并非来自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招股说明书显示:2007年1月至6月的投资收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0.30%,数量较小,而事实上,今年上半年投资收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达到14.6%。丁远认为,投资收益与营业收入不具有可比性。
  “这种表述会误导投资者。而且这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的,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丁远说,“我之所以把这些问题公之于众,只是提醒投资者注意到潜在的风险。”
  
业内人士:中铁作法合规
  不过,丁远质疑的中铁计提回冲的作法在会计业者看来并不违规。一位在普华永道从业多年的资深会计师告诉《财经》,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以前年度计提的应付职工福利费的余额,如果确认以后年度不需要再使用的话,就可以冲回。由于还没有相关细则加以规定,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处置。
  这位人士表示,中铁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中相当普遍,在会计处理上不存在问题,合法合规,且在财报附注的管理费一栏中也对这部分计提做了重大说明。“尽到了披露之责,监管机构应该没话说”。
  这种说法亦得到多位证券业内人士的认同。
  但很多专业人士同样指出,丁远的质疑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提醒投资者要注意中铁盈利的可持续性问题。“中铁目前盈利中的非持续性因素占比多,未来盈利能力不能保证。”一位观察家指出。
  丁远强调,“如果招股说明书中没有明确地把实际利润交待清楚,很容易令投资者高估对中国中铁的成长性。”丁远认为,中铁应就利润的构成进行更明确的表述,以供投资者参考,从而做出正确判断。
      成长性是判断股票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表面上从财报来看,从2004年到2007年1月-6月的区间内,中国中铁的净利润保持高速增长,再加上它的营业收入指标,其成长性非常好。各大机构的分析报告也都纷纷给予肯定。
  丁远说:“虽然我的数据都来自中铁的公开资料,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如此仔细地研究招股说明书的。”但是在现实中,丁远的提醒并未充分收到“提醒投资者”的效果。
  中铁在12月3日挂牌上市当天,股价即大幅高开于7.5元/股,比发行价4.8元/股升56.25%。虽在开盘后曾一度随大盘下跌,但最终还是突破8 元,以接近全日最高价的8.09元/股报收,涨幅达68.54%,换手率为57.14%。上市第一天的总成交额为144.33亿元,位列两市个股交易额之首,接近沪深两市当天总成交额的六分之一。在接下来的两天里,中国中铁的股价始终保持在8元以上。
  “在我提出问题后,很多投资者在网上都对我表示支持,但是随着中铁上市,股价坚挺,很多人开始反对我的说法。”丁远认为这种现象值得玩味。
  多位证券分析师对《财经》表示,他们事先已经注意到中铁财报中的问题,但是更普遍的观点认为,这并不妨碍投资者继续看好这只股票。
  西南证券研究员王万金表示,未来几年中,中国铁路建设会有爆发式的发展,这给中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联合证券研究员邱波则根据自己的分析,预测中国中铁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应在每股7.5元—8.4元。他表示,自己的分析是基于对该公司未来业务运作等方面的考虑,同时也参考了2006年的管理费率。“2007年的管理费率因计提冲回而大幅下降,是一种非经常性的状态,以此作为参考,不够准确。”邱波表示。
  尽管几天来,有关中铁利润虚增问题的争议喧嚣尘上,但该公司始终不予置评。
  来自《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称,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白英姿12月5日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指,“中国中铁利润是真实的。”

 

该贴来自群组:投资学园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12-9 20:45:02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数据都是真的,未“虚增利润”,“利润是真实的”。 但是却不掩盖其,欺瞒上市,误导投资者的本质。 黑,真黑啊~~

参考601390 招股说明书 307页


从总体上来看,本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最近三年及一期都显示出快速增长的态势。2005年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2005年公司房地产板块实现利润较高,而该板块少数股东权益比例较高。2007年1-6月,实现净利润相对较高,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福利计划重新计算应付职工福利,对于原按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在2006年末的余额予以转回,并相应冲减2007年1-6月的管理费用1,173,633千元。

参考601390 招股说明书 316页


5.投资收益 2007年1-6月、2006年度、2005年度和2004年度,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26,024千元、188,644千元、-110,512千元和-79,026千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0%、0.12%、-0.10%和-0.09%,数量较小。

参考601390 招股说明书 290页


投资收益 226,0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亏损) (8,117)


参考601390 招股说明书 27页


资产总额 152,941,702
负债总额 142,086,738
股东权益  10,854,964

参考601390 招股说明书 27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81,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79,5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4,4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36,444)

每股净资产(元) 0.6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9)

板凳
发表于 2007-12-17 12:22:28 | 只看该作者

那是强权的狩猎场,不是普通老百姓的乐园。

我不能打劫强盗,我也可以不让强盗打劫。

对股市不感兴趣。

4
发表于 2007-12-18 10:26:24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大陆法系的缺陷,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就是合法,实际上这种做法完全有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5
发表于 2007-12-19 15:33:5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这个是否是真相,从公正公平角度来讲,一个能够系统分析、挖掘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公正性的研究机构是必须存在的

6
发表于 2008-7-15 10:08:31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法律方面要下些功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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