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 来源:比特网 作者:李群 据国外媒体报道,一美国律师事务所(Coughlin Stoia Geller Rudman & Robbins)宣布,已经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起针对巨人网络、以及特定高管和董事的集体诉讼,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该将律师事务所代表在2007年11月1日到2007年11月19日之间购买巨人网络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这起诉讼涉及巨人网络于2007年11月1日通过首次公开招股(IPO)发售的美国存托凭证。 它指控,巨人网络、以及特定高管和董事违反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巨人网络是一家中国网络游戏运营商,该公司运营的主要游戏是大型多人网络游戏《征途Online》,采用“免费游戏”模式,即免费为玩家提供游戏服务,主要通过销售虚拟物品或增值服务获得营收。 根据起诉书,巨人网络在2007年10月31日左右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1/A上市申请书。2007年11月1日,作为上市申请书的一部分,巨人网络的招股说明书开始生效,其中包括面向公众发售5700多万股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价为每股15.50美元,融资8.86亿美元。 原告方称,在上市申请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巨人网络并未披露2007年第三季度《征途Online》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和最高同时在线玩家人数出现下滑的事实,这种行为违反了1933年《美国证券法》。 2007年11月19日,巨人网络在美国股市收盘后发布了截至9月30日的2007年第三季度财报。报告显示,《征途Online》第三季度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为48.1万人,比上一季度下滑6%;最高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为88.8万人,比上一季度下滑17.2%。 2007年11月20日,巨人网络在美国股市开盘前召开电话会议,与分析师和投资者共同探讨第三季度业绩。在电话会议上,巨人网络将《征途 Online》平均同时在线玩家人数和最高同时在线玩家人数下滑归结为对游戏规则进行了一定修改,以打击“打钱公司”。受此消息影响,巨人网络股价当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由14.88美元跌至11.10美元,而且交易量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