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答:狼丫头

[复制链接] 0
回复
54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7-9-13 11:5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俩是没有见过面的,偶然一件小事我们成了朋友。就是她在广州的公司到这边来考察,需要我安排,考虑山东老刘、小赵的面子,我焦头烂额时也允诺了。但丫头又是电话、又是邮件、又是MSN的,使我感觉到丫头很认真!完事后,狼丫头还不时道谢,说来惭愧,我并未做什么具体的工作。于是,对狼丫头一种积极的心态,干练老到的处事,加深了影响。
在MSN上偶然碰到,看到她的注册上说:哭啊、悟啊、人生啊、平淡等等,就调侃丫头。丫头姓“郎”,所以喜欢自称“狼”,我中和一下就叫她:“狼丫头”。其实,朋友多是在不经意中交到的。狼丫头说:自己蛮漂亮的。我问她讨照片看看,她说MSN上有,但那不到一厘米的玉照,基本是雾里看花。既然不给,也不勉强了;免得给人“心怀鬼胎”之嫌,毕竟男女有别。
如此经历,双方就可以产生印象与互动,大致就是朋友了,无须刻意。昨日陪孩子再次看《再说长江》,看到万里长江沿岸的城市,都是美丽富饶的,历史人文璀璨。加上中国人恋家,谁不说俺家乡好?我就跟谁急!这样的一脉传承,人们在时代的激烈变迁中,固守这份恬淡本就不易了。惟有朋友是不会嫌多的,网络毕竟在拓展这样的可能性。但还是丢不开人们的热忱与主动,当然提防“坏人”也是必须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