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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密码用户
聘期内就这样跳糟:
1、提前一个月提交辞呈。可以自动解约。
2、找公司的缺点:以下是公司的常有的缺点(百分百有),不按时按量缴纳各种费用;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关的报酬;没有按合同约定到议定岗位;公司福利没有兑现、职位晋升不公平等。
3、最损的一招:旷业15天,做自动离职处理。
4、最绝一招:任何企业雇用了一名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赔偿原单位损失,签订的劳动协议无效。当然,这就要看你自已操作了。里面学问大着呢。!!!非资深人力资源专家,是办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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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命者
禁止访问
劳动法有规定的。提前一个月交辞呈,就是要解约。不能扣你的社保,档案等。
诚意者
劳动法规定可以自动解约
每个公司都一样
如果你们公司不一样
说明没有按照劳动法执行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志学者
聘期内想闪人,还需要如此复杂吗?给你的上司打个电话,“老子不干了,啥时候交接?”
如果本月工资给的?那么好好给你交接下,不给;门都没有。
如果还要违约金的,好办,老子不辞职了。就不来上班。啥时候通知我去解除合同吧。
合同法有鸟用。呵呵,俺们没文化,都这么干的。
修身者
我赞成走正常渠道,不要走非正常的!楼主不要教坏“小”朋友!
自离是每个企业最忌讳的离职形式,希望朋友们在离职的时候千万不要采用!
最后,一招我想现企业在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时候早已经调查好了吧!强烈现在搞HR的朋友注重背景调查!
致知者
没有非常人 非常公司 呵呵!不能这样操作,好聚好散嘛.我都是友好撤离,这样既有余地又有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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