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整理辑录) 核心内容: 1、《内幕实录》是他与上海等各地方奶业协会负责人一起起草的,只是最后以广东奶协的名义发表。 2、以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为代表的禁鲜令支持者之所以呼吁禁鲜推粉,是因为后面有以蒙牛和伊利为代表的常温奶生产企业为之撑腰。 3、巴氏奶称鲜是国际惯例,中国现行的所有法律及技术标准也从来没有一条明文规定巴氏奶不准称鲜。一旦禁鲜成功,许多乳品企业将可以光明正大地用还原奶来生产巴氏奶或者少收奶农的鲜奶,与此同时,一些从事奶粉买卖的利益团体的日子也将从此红火起来。 4、王丁棉对《商务周刊》说,我代表的利益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国奶农。 5、禁鲜令背后是两大乳业阵营的角力,但是两大乳业阵营角力的背后又是两大国际包装巨头的利益争夺。利乐对蒙牛和伊利的影响,已经到了只要一个月不供货,蒙牛和伊利就无法生产的高度。利乐在蒙牛和伊利都设有专门的办公室和办公人员。 为规范食品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5月9日联合署名发布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此“通则”并将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通则》出台后,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8月1日正式编写出版了一本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统一宣贯教材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该《指南》是作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理解、执行“通则”的一本参考依据工具书。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为满足监督检查机构理解实施《通则》和解除疑难的需要,对《通则》的内容、条文逐句进行了详尽的释义并在编书过程中引用了目前国际上较为前沿的食品理论“凡是经过热加工的食品,就不能称‘鲜’”的观点,并将其引为己用。在《指南》中规定了“巴氏杀菌乳”不准称为“鲜乳”,同时还允许还原奶可作为“巴氏奶”的原料奶。这就是了人们所称的“禁鲜令”。 《指南》出台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协会开始纷纷发出举办学习《指南》的通知。若不是他们这样下发通知举办培训班,奶业界对《通则》和《指南》依然是毫无所知。由于《指南》的内容和规定涉及到禁“鲜”,它伤及了奶农和消费者的权益。故《指南》的一面世就引起了奶业界强烈反对。禁鲜令《指南》被广州媒体率先披露后,继而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反“禁鲜”维权争斗大讨论。笔者根据日常工作所接触、所闻、所了解、所收集到的与这次禁“鲜”相关的信息与材料,现加工整理辑录于此。同时,也尽可能地把整个禁“鲜”所发生的背景与经过,以及各方的态度与对策,乃至一些内幕情况作粗略实录,以作备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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