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最低生活保障怎样玩手法?不知道吧,看我的。 首先明确一点:低保高了,政府招商引资难,低保低了,政绩显不上去。于是,民政局有二套标准: 1,上报的,低保标准基本上了400元左右。但是,不向下发文。不对外公示。 2,向下的,低保标准为200元,不发文,不出证明,只是如果有低保人来问,就口头回答。并按照200元办理。 这有什么好处? 企业的便宜大了,在算员工离职时,离岗时的陪偿标准,依据就是当地的低保标准,员工许三多一个,到民政局问,就是200元标准,劳动局不管,呵,哪个局里没有些东西苦藏着掖着的,他不会管的。于是,员工,劳动者就不清不白地少拿了陪偿金。 姑妄言之,你且看看,当不得真的。呵,做人资的就会一笑了之的了,不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