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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020-31755490 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我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为了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本公司现举办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辅导班,采用多媒体教学,聘请时勘等国家知名专家授课,确保学员能顺利通过考试鉴定。经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考试形式: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高级人力资源师工作要求,考试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及综合评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综合评审采用书面笔试或面试,三部分考核评分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课程设置及培训师资: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工具,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管理能力的提高。 届时将邀请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专家时勘等亲自授课,传授人力资源的最新理念、方法;帮助考生掌握考核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使大家能顺利通过考证。 四、开课时间:2007年5月27日 考核时间:2007年7月22日 五、收费标准: l、培训、教材、资料、考证、杂费等6800元/人 注;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以后的培训和考核鉴定。 六、报名及上课地点: 举办单位:广州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二楼206 上课地点:广州市团校多功能厅 七、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020-31755490 传 真:020-61311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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