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01]有点不同意见,文章中说:“我们对‘DO’的理解,应该是思考了再做,而不是领导即使错了,下属也要去执行。” 执行的核心正是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否则就没有执行。企业里大部分事情是没有绝对是非的,或者说事先是不能完全断定正误的。但企业每天都要运作,而且要协同一致地做,怎么办?只有按照上级的指令去做。就好像乐队要看指挥,部队要听命令。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行装已备好,部队在思考,该不该出发。结果怎么样呢?理解的已出发,不理解的继续思考。第二天,出发的回来一半,因为他们进一步思考,断定命令错了。 这里重要的是,“错了”是谁的判断?让下属去判断吗?那就麻烦了。领导说,今年企业亏损,决定不发年终奖。同意的不拿年终奖,不同意的仍发。这样行吗?有同志说:如果确实领导错了,还要下属执行,那谁来纠正错误呢?回答很明白:上级的错误应由上级的上级来纠正。所以按照现代管理理念,下级就是执行的命。这好像有点不平等,但也只能这么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