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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学者
现公司总裁决定实行包装设计的试点,主要是只把控包装设计的起点要求和结果确认,不介入包装设计的过程和具体业务,因此对于最终独立完成的包装设计成稿后必须向总裁报批确认,若是在总裁处不能一次性批准通过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大伙认为这种合理吗?是否可行?是否有类似的激励方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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