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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评论] [转帖]中国历史上大失败的总记录——读《万历十五年》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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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 00:5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铁血社论坛 http://www.tiexue.net

美籍华人学者黄仁宇的名著《万历十五年》早已蜚声海内外。本书以“截断众流”的气魄从浩翰的历史长河中截取了明末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这一历史的瞬间,在这个横断面上,从各个角度深入细致地再现了历史,展示了中国传统官僚政治的低能腐败和社会走向上的末世情状,不妨称之为一部历史上“大失败的总记录”(黄仁宇语)。黄仁宇认为,即使以表面上平淡无事、无关紧要的万历十五年为标本,也足以证明不仅当时的大明帝国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而且连近现代中国社会的积贫停滞、与西方现代化国家拉开的巨大差距都已在那三百多年前的历史切面中尽显端倪。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场历史上的大失败呢?这当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大问题,但我以为黄仁宇的看法是极深刻、一针见血的。他说:“笔者以为,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也就是说,造成明朝的灭亡和近现代中国的积贫停滞、落后挨打的原因固然有方方面面,但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社会使法律与道德发生的错位,以及由此带来的制度、技术上的一系列根本缺陷。 为了说明这一基本观点,《万历十五年》从经济、政治、历史人物等各个角度对明末社会作了深刻的剖析,以达到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历史观照。 首先,从经济角度上说,作者不同意中国的所谓“封建经济”在明代万历年间已向资本主义经济进展这样一种观点。作为近代资本主义,它首先是一种以商业活动为中心的组织体系、一种使全部经济因素概能通过市场公平而自由地交换的制度。因而,西方国家完成现代化之程序,“当中无不有一个从以农业作基础的管制方式进而采取以商业为主体的管制方式”的过程(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三联,1997年,第213页)。但是,由于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是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形式如工商业、金融业、交通业等,并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以增益全国财富、促进分工合作的发展,刺激私有经济的勃兴,而是着力保护落后的小农经济,采取各种措施打击民间私人财富的扩充、抑制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随意剥夺私有财产,从而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着王朝的安全。这种情形,在世界中实属罕见,在中国历史中也以明代为甚,这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演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 作者以其熟悉的明代财政制度为例,认为由朱元璋所创建的“洪武型”财政制度贯穿了明帝国的始终,而洪武型财政实际上体现了典型的农业社会和小农经济的特点。作者指出:“什么是洪武型的财政?简言之为缺乏眼光,无想象力,一味节省,以农村经济为始终,凭零星杂碎之收入拼凑而成,当中因素都容易脱落,并且只注重原始型的生产,忽视供应行销间可能的技术上之增进。”(《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第212页)总之,明朝统治者建立的经济制度,所要维护的仍然是典型的小农社会,其主要的着眼点就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和表面上的平均主义,而由此导致一个最显著的后果,就是普遍地遏制了各种法律制度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以普遍的贫困及在贫困面前的普遍平等取代了社会的有序发展。这样,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发育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在政治方面来看,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最大弊端在于“不能在数目字上进行管理”,这意思大概是说历代统治者治国不是依靠公正而周详的法律、制度,进行可以量化、技术化的经济和法治的管理,而是仅仅依靠过于简单化、随意化和僵化的道德信条和意识形态。实际上,这一点归根结底体现了以道德代替法律的泛道德政治的性质。作者认为,明王朝在这方面是特别突出的典型:“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譬如就司法制度来说,它不是通过立法的手段提供判决案件及解决争端的具体规则和法理依据,而是以“四书”所确定的道德规范作为法律裁判的根本依据。即使技术上的问题送交御前请求决定,也要被“翻译”成道德问题,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作出断语,以道德的名义去掩饰实际的利害和是非,以伦理的判决代替技术化的、制度化的行政管理,就必然会使专制集权、效率低下、贪污腐败成为一个社会的政治常态。 当然,并不是说传统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及制度,法律、制度还是有的,只是它们都不能体现较公正、合理的立法精神,不具有真正的合法性基础,“既然如此,本朝的法律就不外是行政的一种工具,而不是被统治者的保障”。所以它只是专制集权统治的工具,而无益于整个社会民生。而且,道德的政治化和泛化必然导致社会的伦理道德全面彻底地虚伪化。在传统中国的实际政治生活及一般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伦理道德是伦理道德,做事时则另有妙法”。历史上大概没有真正只靠道德立国治国的,明帝国大肆提倡伦理道德,而其实际统治恰恰是靠最不道德的恐怖暴行、特务政治来维持的,明帝国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是空前的,其恐怖政治也是空前的。 再者,就当时历史中的个人来说,同样普遍地存在因以道德代替法律的社会政治制度而造成的悲剧命运。为了说明这一点,作者分别对万历皇帝、首辅张居正、申时行,著名清官海瑞、抗倭名将戚继光、著名思想家李贽等作了深入的剖析,指出:由于“当日的制度已至山穷水尽,上自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泛道德政治往往使伪善大行其道,各级官僚豪绅口诵经典中的词句,称自己为君子,别人为小人,在道德的掩盖下夺权争利,即使少数较正直、勤勉的官员,他们想力挽狂澜的努力也始终超不出道德真诚的领域,也逃脱不了历史所给予的局限。如作者认为:像“海瑞的一生经历,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其结果是,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 总之,万历十五年实标志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场大失败。正如作者所说:“这种不景气的趋势愈演愈烈,使整个王朝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其所以能勉强维持,实在是因为替代的方法尚未找到。而像我们这样庞大而历史悠久的帝国,即使在不利的条件之下,仅凭惯性的作用也可以使这个王朝继续存在若干年月”。不过,有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大失败,也并非全是坏事,因为冲突既开,从此恢复故态决无可能,因之也就给后来的中国发展留下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革新的机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 1:04:47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5-1-5 17:08:26 | 只看该作者

[公告]本期沙龙主题:透视华为人力资源管理实践

非常好的评论
板凳
发表于 2005-1-10 09:47:18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

深深赞同!!!!

4
发表于 2005-4-4 11:35:44 | 只看该作者

那么是什么导致整个问题的产生呢?是不是汉武帝刘彻的独尊儒家!

解决办法是否是在政治方面的百家齐放呢?

5
 楼主| 发表于 2005-4-4 16:55:54 | 只看该作者

儒家在中国一支独大,最根本的原因是只有儒家适应了中国自己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

我认为与汉武帝的原因不是很大。

6
发表于 2005-4-16 23:35:4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律,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我不赞成这句话。难道大明没有法律吗?大明没有按照法律处理纠纷吗?任何法律都有其道德基础,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世纪的欧洲,庄园主甚至享有初夜权,而中国早已经没有这种制度,这能说是中国道德的落后吗?

西方之所以发达,核心在于科技,在于科学。科学难道用法律就能孵化吗?法律是科学和商业的结果,而不是恰恰相反。所以,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探讨为什么中国只有技术,没有产生科技的力量。

7
发表于 2005-4-19 12:07:57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真的很好,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就读了,可惜后来被他们拿丢了,真可惜
8
发表于 2005-4-19 15:50:56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atlasen在2005-4-16 23:35:45的发言: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探讨为什么中国只有技术,没有产生科技的力

振聋发聩,中国古代只有技术,没有科学,没有科技。
9
发表于 2005-4-21 09:32:06 | 只看该作者

转自天涯 煮酒论史

体制的积弊,加上万历以来腐败达于极点的施政措施,等到1627年崇祯即位的时候,明王朝已是风中纸鹞。然而,百足之虫尚且死而不僵,何况这个当时世界上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封建帝国还没有彻底失去朝野人望。在崇祯即位的前几年,只要能有正确的施政措施,明王朝并非无可挽救。正值甲申年,以治明方略六条来祭奠明王朝,更希望给今人带来思考。   减赋税。明末造反大军的骨干力量是叛卒、逃卒、驿卒和响马,而基本群众则是饥民和难民。没有大量难民的依附,“流寇”决不足以撼动明朝的统治根基。而导致饥民、难民大量出现的除了天灾人祸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不断加重的赋税。只要把赋税降低到一个适当的水平,则“流寇”不攻自破。这样既避免了来自内部的动乱,又节约了大量军费。对此一个很好的例证是,李闯大军攻城略地,却始终不能踏进江南半步,只因江南富庶,没有群众根基。      肃吏治。明末的官场,用“暗无天日”四个字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官员贪墨的银子最终要由百姓来承担,进而造成了“官逼民反”的局面。“乱世用重典”,只有对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严厉打击,才能安抚民心,保障百姓的生存条件,从而进一步瓦解造反大军的根基。同时,国库收入可以显著增加,因为明末官绅的家产都是相当惊人的。      屯田制。明朝拥有一支数量极其庞大的军队,然而,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差得让人难以想象。非但不能保境安民,反而在频繁调动中耗费大量钱财。更致命的是,沿途抢掠,更是有相当多的叛卒和逃卒成为了“流寇”的骨干。   相反,屯田制不仅能够约束士兵的行为(常驻军利于管理),而且易于操练。同时,军队常驻某地尤其是在边境地区容易激发军队的战斗力。纵观历史,屯田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尤其是在边境地区。      以上三策,以减赋税和肃吏治为根本。这对于严重威胁明王朝统治“流寇”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这样,在为国库带来不菲收入的同时还节约了大量军费开支。同时,由于屯田制可以大幅度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则为对清作战带来了保证。   然而,对于内外交困的明王朝而言,仅仅上述三策并不足以保证让它转危为安,因为国内毕竟还不稳定,外部还有后金虎视耽耽。但是,明朝的国力毕竟还是远远强于后金,只要政治稍微清明,军备稍有保障,在长期的对抗中就能取得胜利。毕竟,国力之争才是根本。对于担负市的明王朝而言,急需解决的便是筹措军饷的问题。   除了上文中查处贪官、打击豪强之外,另有以下方法可以在不增加百姓负担的基础上增加国库收入。   开海禁。中国的丝绸、茶叶和瓷器等物品在海外有着极其广阔的市场足以保障国家的开支。(从长远来看,更加会带来社会的进步。)   授爵制。鼓励百姓(尤其是商人)向朝廷纳捐,或者把继续借给国家,朝廷则授予做出贡献的百姓响应的爵位。只要授予的是清爵,即不担任实际官职的爵位,授爵制就和卖官没有任何联系。   发内府。明朝的皇宫是历朝最大的,虽然崇祯极尽节约,但是皇族所花耗的费用是非常惊人的。如果皇室能把后宫的积蓄拿出部分以资军用,不仅可以补充军饷,更是可以大大鼓舞士气。   开海禁和发内府两条,看似空谈,在明朝却都有先例。郑和下西洋虽然不是贸易往来,却开创了与海外交往的先河;崇祯本人也有过用后宫积蓄发放军饷的事实,尽管数量很少。授爵制决非卖官,以当时朝廷尚未失去民望,尤其是商人渴望提高社会地位的现实来看,是完全可行的。   还有一点就是,可以把盐铁酒收归国家专卖,这在汉朝就有先例。   解决了国库空虚的问题,其他的问题(后金军队的进攻)就可以迎刃而解。毕竟,后金的整体国力远远不足以支持长期大战的消耗。   以上各种方略,应该说,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完全有实施的可能的。至于明朝本身的政治体制,则决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而以上述措施,挽救明朝的危局并非没有可能。    http://www4.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5&idArticle=20579&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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