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少天 - 

[家园周年庆征文] [原创]10月10日——逝去的纪念日

[复制链接] 29
回复
632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1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1 09:2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小月在2003-11-21 1:08:00的发言: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回的好!
22
发表于 2003-11-21 10:1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少天在2003-11-20 8:50: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寒烟在2003-11-20 1:28:00的发言:
你的10月10日,我的11月4日,同样都是纪念日,但你的里程碑记载的都是幸福,而我的里程碑记载的都是伤痛。

呵呵,寒烟看来仍然没有把文章看完,你留意一下最后一段便知道我为什么起名叫“逝去的纪念日”了。

不过我可能写的太长,确实完整看下来很费功夫的。
[/quote]

不,我认真的看完了每一个字。只不过我觉得在你那“最后的纪念日”逝去以前你都是幸福的呀!
并且,我从来都认为“幸福”是一段一段的,而不是永远的,一段幸福的结束也就成了必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21 10:14:10编辑过]
23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1 10:49:00 | 只看该作者
确实,逝去之前我很幸福,在那种幸福下,我甚至不关心事业与财富的得失。

幸福如果是一段一段的,而且最终无法修成正果的话,那么回忆起来,便是一段一段的惆怅。
24
发表于 2003-11-24 12:49:0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品尝、再次感动!
25
发表于 2003-12-2 09:20:0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幸福是来自什么样的片断,只要记住了,就是幸福。

我们要完结的也许并不仅仅是我们的感情,也许是因为我们在逐渐长大,逐渐成熟地过程中,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原来的理想化的东西,但是这些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爱情就是这样的,一旦错过了,一旦完毕,或许就成了自己心头最深刻的痛了,但是我们还是会记得我们多少年前的故事,多少年的微笑或者痛苦。

记得放开和快乐就好了,在能够回忆这样的故事的时候,让伤痛和美好慢慢地陪着你变老吧。
26
发表于 2004-1-12 14:46:00 | 只看该作者
为你们祝福
27
发表于 2004-1-12 14:53:0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很感动!!!
我深深的祝福你们!!!
28
发表于 2004-1-14 19:41:00 | 只看该作者
*** 其实,你不得不承认:幸福与否都是相对的,我总觉得:偶尔的遗憾也是一种美。。。。
      人往往是这样,在拥有的时候,往往不知道去珍惜;当失去以后,才觉得原来是如此的可贵。。。。。。。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永远是想得到却还没有得到的。。。。。。
      朋友们,珍惜生活,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吧!~~~:)
29
发表于 2004-1-31 20:20:00 | 只看该作者
结局太意外!
30
发表于 2004-2-20 15:53:00 | 只看该作者
请让我们一起用感激的心情和宽容的心态看看下面这个故事,好么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 > 此打击,一病不起。家人用尽各种办法都无能为力,眼看奄奄一息。 > >   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得知情况,决定点化一下他。 > >   僧人到他床前,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 >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 > >   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 > >   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 > >   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 >   疑惑间,画面切换。书生看到自己的未婚妻。洞房花烛,被她丈夫掀起盖头的瞬间..., > 书生不明所以。 > >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吗,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2个路过的人,曾给 > 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後 > 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 >   书生大悟,唰地从床上做起,病愈! > >   几年前, 初恋的爱人去世时, 我(非真我)痛不欲生,有朋友就找来这故事开导我,让我(非真我)释怀不 > 少。也许,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还我(非真我)一片情吧。她做完了她想做的事, 就走了。 > >   以後,我(非真我)都用这个故事开导身边的朋友。 注:1 我非我 2 前生亦及今世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