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polo在2009-8-14 11:59:18的发言:
“天天低价”的背后 这是一个自由贸易的时代吗?沃尔玛与家乐福可以中国来开超市,我们却不可以到美国和法国去开超市,在法国只要是占地超过300平方米的企业都是需要法国政 府来批准。这是因为零售业是一个不一般的行业,他是上挂消费者,下挂生产者的行业。如果有一天沃尔玛掌控了整条产业链之后,他们这些外资零售业有没有可能 进行联合垄断,上抬消费价格剥削消费者,下压进货价格剥削生产者,把中间利润拉大,将利润合法的汇出中国,图利美国人,图利法国人呢?这就提醒我们要有一 个好的法制来规范这一切,要借鉴沃尔玛在美国对于供货商的态度。根据美国的破产法规定,假设沃尔玛连续亏欠了3名供货商5000美元以上的货款,任何一个 供货商都有去美国联邦破产法院宣布沃尔玛破产的权利,因此我们更要建立法制化的游戏规则。
1.前提: 我相信这是郎咸平原话
2.再次强调 郎咸平只是在公司治理和金融方面有所见解 牵涉到经济政策和具体行业特点来讲 郎很无知 对于中国加入WTO前后对外资零售的管理发展缺乏了解 当然不排除为了强调自己很会说实话或者见解独到而视而不见的可能。若是前者,建议郎低调一点,多读点书,若是后者,很担心他一贯标榜的所谓独立经济观察者的视野和良心。
3.产业链的整合 是企业做强 占据竞争优势的途径之一,也是垄断的形成的基础,但在垄断未形成,未有实际的产业和产品独断定价权之前,既不具备事实基础,也非法律制裁的口实。而这恰是郎先生所倡导的自由贸易的表现形式之一。这种担心是噱头的成份太大,建议郎先生还要多研习一下法规法条方面的内容。
4.美国的破产法不适用用中国相关管理部门, 当然,我们不反对美国政府宣布沃尔玛破产,这是美国政府的权利,若未宣布破产,这是一贯强调人权与法制社会的美国的悲哀,是美国纳税人利益的损失。任何一个中国人(包含郎先生在内)绝对不会认为是我们国家的相关管理部门不做为。
5.中国零售商业惯用的压货结算模式,有许多弊端,相信每一位供货商都期望能有一套郎先生所讲的那种法制化游戏规则能够来遵守,因此我们也相信,作为具备国际化视野的公司治理专家的郎先生和具备国际化背景的沃尔玛公司一定能率先引入并严格遵守他所倡导的、先进的、规范的、科学的游戏规则,我们期待这一天早日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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