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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 [转帖]店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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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09:4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店中店英文称为In Shop。顾名思义,就是商店里面的商店,多开在百货店等大规模零售店内。时装的店中店基本都是某一种品牌的专卖店,它的形式和管理比商店内其他柜台自由一些,但也不是像单门独户那样不受约束。店中店的店堂布置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以突显品牌文化特色,不过它们很少被允许自己设计音乐和售货员制服。商店的优惠活动它们有时也不得不参加。大型商店巨大的客流量往往是吸引生产商进驻店中店的主要原因。潜在的商机带给他们几倍于受约束的补偿。

店中店的主要形式

  独立经营药店。单独门面,成为所在商超的组成部分。往往由药店向所在商超等合作方租赁店铺,由药店自己经营。大多位于交通便利处,如大型综合商场、机场、火车站。

  药品专柜。往往设在商场内,由药店经营,但营业收入与商场利润分成。目标锁定中低档消费者,以经销常用非处方药品为主,规模和影响力都一般。

  OTC专柜。在商超中设立的专柜,通常面积较小,主要由药店设立并派人经营。如果由超市自行管理,必须持有许可证。常设在超市收银口附近,以经销OTC产品、保健品为主,规模和影响力都较小。

店中店的管理

  经营时间与合作方要求统一,营业时间较长,有的店中店要到晚间10点才能打烊。这就要求药店派驻的人员遵守合作方规定,药店的管理规范也要作出相应的变更。

  与合作方保持良好沟通,原则问题不能迁就。如营业员制服、药品验收、台账等方面与其他行业完全不同,药店方要与商超事先沟通,坚持按GSP要求操作。

  品类管理要突出特色。合作方大都经营食品、保健品,而此类商品正逐渐成为药店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如果合作方对此有所限制,为了避免矛盾,药店方应尽可能科学规划品类结构,既保持药店特点,又能增加新的品类,如经营参茸饮片等药食同源商品、经营药用化妆品等。

  店中店的管理团队要选派市场意识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他们必须学会在“天天特价、月月促销”的大卖场、大商城中,根据药品经营法规和内部管理条件,理顺自营品种,组织营销活动,既能与大环境相符,又不违反有关法规,还能够凸现药店的特色。例如,非药品可以参与商城的统一活动,买赠、抽奖都可以尝试。如何与商场层出不穷的营销活动配套,对药店来说是个新课题,需要事先周密的策划和现场的灵活机动。

店中店的意义

  作为顾客,无论是否抱着购物的目的,走一家就逛遍百家,能领略到情调各异的品牌之间的不同,省点脚力又便于比较,何乐而不为呢?店中店把一马平川的商店分出许多层次,感觉上拓展了商店空间,虽然实际上商店会变得更拥塞。它们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山外青山楼外楼"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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