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11月20日晚,我偶然从网上看到原北京大学企业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主任何志毅致张维迎的一封公开信,看了这封公开信后,我认为北大光华管理学院一定也是存在文化和管理问题了。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出现管理问题,既奇怪、也不奇怪,因为我过去多次在为清华大学总裁班和其他中、高层管理干部培训班中讲过:“如果把国内所有大学里教企业管理的教授拉出来,给每位教授一个企业,不出三年,其中80%的都将倒闭!”。 近期,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里出现两次因人事问题而引发的管理事件,作为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来讲,张维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张维迎应该深思、反思,甚至检讨。除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应该深思、反思、甚至检讨以外,作为教企业管理和研究企业管理的何志毅教授,同样也应该深思和反思。 以下,本人就结合何志毅致张维迎的公开信,与何志毅和支持、同情何志毅的朋友一起来讨论和反思。 何志毅教授:之所以对院长加引号,是因为我认为你不配有资格当光华的院长。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如果何志毅教授认为张维迎“不配有资格当光华的院长”,那么,何志毅教授早干什么去了?作为案例中心的主任,难道以前没有研究过类似的企业案例,即:当企业的领导不具备资格当领导的时候,作为真正关心和热爱企业的下属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正确方法?作为国内一流大学里既教书,又研究、咨询企业的教授来讲,应该具有正气的主张和正确的思路,可参考本人的文章: 好的咨询师必须具有正气的主张和正确的思路 http://vip.bokee.com/20070402263761.html http://www.boraid.com/darticle3/list1.asp?pid=603&id=72000 何志毅教授:为了这个职务你用尽卑鄙手段算尽心计。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如果说张维迎为了院长的职务,用尽卑鄙手段,那么,何志毅教授为什么不及时向北大纪委或教育部纪委等部门举报? 何志毅教授:为了光华我们忍耐不声张......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既然何志毅教授明知道张维迎不配有资格当院长,却又对其作无原则的忍耐,这是对光华管理学院的学生极大的不负责!“忍耐不声张”,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光华吗? 何志毅教授:投票选举院长前,你分别找大家谈话、打电话、发短信威逼利诱,甚至打电话威胁光华董事长,向其它董事求情送礼,手段之龌龊令人作呕!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作为案例中心的主任,应该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明文规定:对“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的,是要给予处罚或追究责任的;对于类似的选举,作为案例中心的主任,难道不知道“威逼利诱”、“求情送礼”是明显的错误做法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吗?现在因为免掉案例中心主任才说出来了,当时为什么不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举报。 何志毅教授:案例中心是我和近五十位工作人员呕心沥血十年的成果,你的这种作为将使他们面临失业!这种不顾事实、不负责任的霸道的免职程序,根本不符合北京大学对于虚体研究机构的管理程序!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从公开信中得知,何志毅的案例中心主任被免掉了,并没有说案例中心也同时被撤掉了,难道案例中心的主任一旦被免掉,案例中心其他近五十位工作人员就要失业吗?这之间有什么样的必然联系呢? 一个单位的发展如果完全建立在仅仅依靠一个领导人身上的话,这样的单位一定是发展不健康的单位。如果因为何志毅的案例中心主任被免掉,案例中心就运转不了了,并导致其他近五十位工作人员失业的话,这样的案例中心主任也真该免掉了。 再说了,即使案例中心也同时被撤掉,如果在案例中心工作的五十位工作人员将面临失业的话,那么,这案例中心及其五十位工作人员的实力和能力也就太差了。在案例中心进行了十年呕心沥血的工作,并取得了那么多成果,应该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就业能力,应该是能受和倍受企业欢迎的人才,他们怎么都会面临失业呢?如果案例中心一旦被撤掉,在案例中心工作的近五十位工作人员将失业的话,这样的案例中心也真该撤了。 何志毅教授:这种不顾事实、不负责任的霸道的免职程序,根本不符合北京大学对于虚体研究机构的管理程序!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和谐社会是要讲秩序的,做任何事也是要讲程序的。一个单位是有权对单位里某一个成员进行人事安排和决定的,如果存在错误的安排和决定,作为有反对意见和不能接受单位安排或决定的成员来讲,应该按程序去申辩、控告,首先应做到的一点是向所在单位的上级部门举报,而不应是先在无组织的范围里进行公开辩论。作为案例中心主任来讲,这种“程序”的观念都没有,是说不过去的。 何志毅教授:我要在全体师生面前和你辩论,讨回公道!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对于一个组织里存在的不完善或甚至错误的人事安排的问题,可以也应该依靠上级组织和通过上级组织来调查、调整或修正,这是一个担任过一个单位的领导人应该懂得的一条基本组织原则,原案例中心主任何志毅怎么能随意撇开组织、在全体师生面前搞辩论呢?基本的组织观念和组织原则哪里去了?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怎么去讨回公道? 何志毅教授:我为光华有你这样的流氓“院长”感到耻辱,为学院内部的四分五裂、文化破坏、人心涣散、师资流失、声誉下降感到痛心。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如果“学院内部的四分五裂、文化破坏、人心涣散、师资流失、声誉下降”的现象属实的话,那也绝不是在免掉何志毅案例中心主任一职的当天才出现的事情;既然是研究企业管理案例的,“学院内部的四分五裂、文化破坏、人心涣散、师资流失、声誉下降”的案例就在眼前,案例中心为什么不去研究呢?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花很大代价去研究别的企业的案例呢? 既然学院内部已经弄得“四分五裂、文化破坏、人心涣散、师资流失、声誉下降“了,以前为什么不向学院的上级部门汇报和举报呢? 附:何志毅致张维迎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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