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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取?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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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9 23:1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要占别人个大便宜,是先给他些甜头,还是上来就占他点小便宜?

琢磨这个问题,绝对不是想占谁便宜,只是好玩(完了,越描越黑……)

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达到同一个目的,往往有很多手段。但手段有时正好相反,就不由得让人大跌眼镜。

比如,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几种手段?最常见的是等价交换,地球人都知道,就不多说了。想要占些便宜,就得动点脑筋。比方说,先给别人点好处。

古人云,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影响力》最近被热炒,里面讲的尽是如何让别人不说NO的招。书中有条互惠原理,意思是说,先给别人一些好处,再要别人帮忙,别人就不太好拒绝。

这个道理比较浅显,尤其对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不值一晒。礼尚往来,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说的全是这个。精明人往往深谙此道,办起事来八面玲珑。

但这毕竟得先放点血,有没有更绝的招?有。

政治是最肮脏的东西,这句不假。我最先看到这招,是在一老外政客的书里,《硬球-政治是这样玩的》。政客真是“不走寻常路”,想出的点子更狠:想让别人帮你大忙,就先让他帮你个小忙。

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老外智商普遍比较高。中欧一位洋教授,写了本小书,有语录曰,欲得大实惠,先取小实惠,得寸才能进尺。他不是搞政治的,他搞营销。

这招国人其实也用,但往往死皮赖脸,一点都不绅士。比如有人从银行贷款,生意搞砸了没钱还,雄赳赳地跟银行说,再借我一百万!我赚了就连本带息还你,不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看着办!你还别说,不少银行咬咬牙,还真借给他了,赌一把。

有先哲早看透了这点,文诌诌地说,一件事物的价值,不在它自身,而在你为它付出多少。有不少老板悟了道,拼了命地让员工奉献,还把这作为一种留人方式。你别说,付出那么多心血,不少员工走的时候还真舍不得。

这两招都挺好使,但也有不灵的时候。

吃人家嘴短,老外说天下不可能掉馅饼,一个意思。所以送东西成了门学问。如何送的别人高兴、送的别人舒心、送的别人解除警惕,相当有讲究。

先取也有不灵光的时候。这道理说来简单,我们常常以“物极必反”一言蔽之。老外就不同,靠数据说话,精神可嘉。同样在中欧洋教授的书里,有个调查结果,推销员上门推销时,先要杯水喝,效果往往很好,能多卖东西;但而要求由水变为饮料时,情况就急转直下。

都不容易。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9 23:51:23编辑过]
沙发
发表于 2007-3-30 00:18:21 | 只看该作者
嘿嘿,我还是比较欣赏老外的观点,想让别人帮你大忙就要让他先帮你小忙。
板凳
发表于 2007-3-30 08:55:20 | 只看该作者

前两天中央二套“经济与法”栏目报道的两起案例则都是正确的运用了先予后取的道理,才使很多人上当受骗的。

第一个讲到一个公司打着既能吃药又能分红来套取很多老人的钱财,开始就是前几个月每月的分红都很准时的给你,取得了很多老人的信任,然后呢,老人们投钱数量也就高了,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第二个讲到一个人在小商品城进货,开始都是几万的货,而且说什么时候交钱他都提前五天送上,因为取得了商户的信任,而后来一次性向商户要货40万到130多万不等,然后出口国外,要不是公安民警全力以赴又是一个悲剧收场。

现在人用这招行大骗还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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