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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余世维老师的是非观及胡乱签名的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19 09:16
标题: 余世维老师的是非观及胡乱签名的行为

余世维老师的是非观及胡乱签名的行为

于加朋(ktell@163.com">oktell@163.com)

去年我曾写过一篇《雾里看花/余世维》,,对余世维老师公然倡导“口是心非”的行为提出批评,惹脑了不少余世维的粉丝。其实,我还发现余世维老师的持有很奇怪的是非观念,而且还胡乱签名,在此一一说来。

余世维老师出过一本书《赢在执行》,封面请看http://blog.163.comhttp://img.blog.163.com/photo/2MtbSN0ijbGsv-eVSXRFyw==/845550830038856056.jpg

        余世维老师为这本书写了自序,图片请看http://blog.163.comhttp://img.blog.163.com/photo/lqUcRQBg11TxCWH9ae5FmA==/845550830038856066.jpg

         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请看: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国内,有人以我的名义擅自出书或复制光盘,读者应当明鉴。其实,我对此亦早有所闻,不过我考虑到这些教材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社会教育尽一份绵薄之力,所以从未追究。甚至在一些授课现场,为了不让厚爱我的朋友失望,我还曾经在与我同名但并非我写的书上签名。

        哈哈!问题来了!对于“有人以我的名义擅自出书或复制光盘”,余世维老师是怎么应对的呢?他“从未追究”。他不追究,这并不奇怪。怪就怪在他不追究的理由。余世维老师给出的“从未追究”的理由居然是“考虑到这些教材的最终目的也是为社会教育尽一份绵薄之力”?!

        按照余世维老师的逻辑,只要是“最终目的也是为社会教育尽一份绵薄之力”,别人尽可以以他的名义“擅自出书或复制光盘”?!看到了吧,余世维老师对于侵权及盗版行为是那样的宽容,不但不予追究,还主动为那些侵权及盗版行为寻求冠冕堂皇的解释,并进而把这些冠冕堂皇的解释作为不予追究的理由。

        按照余世维老师的这种思维方式,是否还可以这样想:社会上那些侵权及盗版行为最终都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方便的享受,是否应该都不予追究呢?难道,这就是余世维老师的是非观吗?

        这还不算完,余世维老师居然还胡乱签名。在他上述自序中的那段话中还有这样一句话“在一些授课现场,为了不让厚爱我的朋友失望,我还曾经在与我同名但并非我写的书上签名”。有没有搞错?不是他写的书,他签哪门子名?余世维老师对他自己这种胡乱签名的行为的解释是“为了不让厚爱我的朋友失望”?!这种解释真是牵强,难道他就不怕让更多的厚爱他的头脑清醒的人士失望吗?!这又一次显示出余世维老师奇怪的是非观念。显然,自称博士、自称有辉煌管理经验的余世维老师,理应非常清楚签下自己的名字究竟意味着什么!

        凭余世维老师的智力,他理应清楚,胡乱签名这种行为并不光彩,那他为什么还要大张旗鼓地在书中宣扬他这种胡乱签名的行为,并且还要给出一种牵强的解释?一个合理的推测是,余世维老师这种胡乱签名的行为一定是为他惹上了麻烦,甚至惹上了官司,他需要向有关方面加以解释和澄清!看来,余世维老师还有未吐露的隐情。

        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吗?余世维老师到底在什么书上胡乱签了他自己的名字?

        于加朋手头还有另外一个版本的“赢在执行”,即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赢在执行》,署名作者也是“余世维”,这本书现在已很难买到了。封面图片请看:http://blog.163.comhttp://img.blog.163.com/photo/3QMkod_IUDEEQTY8YdMjJQ==/845550830038856060.jpg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赢在执行》,作者是“余世维”,但是有谁会想到这个“余世维”和台湾的余世维老师根本不是一个人?这本书的内容是根据北京锡恩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赢在执行》培训课程与同名VCD大纲编写的。于是,北京锡恩公司将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交换的证据中,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称他们从来没有说该书是台湾的余世维写的,他们提供的证据是“河南人余世维”。而后来根据北京锡恩公司的调查取证,河南并没有国际文化出版公司所说的“余世维”。如果余世维老师真的在这本书上签了他自己的名字,那可真够他喝一壶的!

       余世维老师,于加朋要告诉您的是,您可是知名的培训师呀!您是公众人物,您的言行对很多年青人将产生重要的影响,您应该清楚自己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我相信,此文一出,一定引起一些骚动。几种陈辞滥调又要冒出来了:

        第一种陈辞滥调:要多学习余大师好的方面,不要总盯着这些不好的方面。这一点我也同意,余大师身上或许有很多值得大家学习的东西。但需要强调的是,所谓学习“好的方面”,其前提是首先要区分“好”与“坏”,识别出“好”与“坏”。否则,“好”、“坏”不分,不但学了“好”的,很可能也学了“坏”的,也导致“好”的没学好。我写此文的目的,就是希望引起大家对于区分“好”与“坏”、“是”与“非”的关注。

        第二种陈辞滥调,对于加朋写作此文的心里动机进行各种揣测,甚至会有各种恶毒的人身攻击和辱骂,这种事我经历得太多了。其实,我在此文所揭示的余世维老师的问题是否属实,这是一回事;我个人的心里动机如何,这是另外一回事。我的心里动机如何,这与余世维老师的是非对错没有任何关系。那些回避余世维老师的是非而对我的心里动机妄加评论甚至进行人身攻击的人,这种人很可怜,他们很不自信,他们为余世维老师辩护的唯一方法就是自以为是地揣测我的动机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如果拥护余世维老师的居然是这样一群不讲逻辑、不讲证据的粉丝,那是余世维老师的悲哀。

        第三种陈辞滥调,有人会这样为余世维老师开脱:“看人要看大的方面,不要揪住这些细节不放”。其实,对于余世维老师的优点与优势有目共睹,我这里仅谈这些细节。余世维老师不应该忽视细节,因为,就在余世维老师的那本《赢在执行》的第19页大谈细节的重要性,请看:http://blog.163.comhttp://img.blog.163.com/photo/eQ7V0EKN1eYxgiE2zcdrpQ==/845550830038856070.jpg

        我就想以余世维老师在《赢在执行》第19页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一个做事不追求完美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而要做到完美,就必须注重细节


作者: 阿懒    时间: 2006-12-19 10:24

余世维的课讲得很好,我主要看重他这点,也学习他这点。其余是否值得效法,我就不管了。

用人可以不必学曹操,不拘一格,公开宣称"才能超群而品德不端正者也要重用";

但学人就揪出他那点长处来学就好了。


作者: 菲歌    时间: 2006-12-19 11:33
说得很是!余老师是我钦佩的一个人,听他的课不会有人打瞌睡,当然,余世维也好易中天也好,只要是个人他就会有缺点!
作者: foshanzt    时间: 2006-12-19 11:55

楼主太爱鸡蛋里挑骨头了.


作者: 2wsxzaq1    时间: 2006-12-19 12:06

支持楼主,对于余大师的培训我也看了不少,也比较喜欢他。但是《赢在执行》光盘里的那句“名言”确实让我大跌眼镜啊

[em06][em06]
作者: 菲歌    时间: 2006-12-19 16:30

老余为何冒出这么一句呢?如果你再从头到尾细细听一遍,就会找到答案的.其实老余是道出了实情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16:40:02编辑过]

作者: 精益坊    时间: 2006-12-19 17:29

余老师说的就是我(应该不是唯一的),我有一本余老师亲签的盗版书.余老师所说我很赞同,我们找他签名无非是表示一下景仰崇拜,并想日后在别人面前炫耀.楼主何必鸡蛋里面挑骨头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17:44:01编辑过]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19 20:25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懒在2006-12-19 10:24:08的发言:

但学人就揪出他那点长处来学就好了。

既然他把“长处”和“短处”集于一身,我们如何确保所“揪出”的一定就是“长处”呢?

所以,首先要明辨什么是“长处”,什么是“短处”,然后才谈得得上“揪出”“长处”!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19 20:31
QUOTE:
以下是引用精益坊在2006-12-19 17:29:06的发言:

余老师说的就是我(应该不是唯一的),我有一本余老师亲签的盗版书.

余世维所说的那签名的书还不只是盗版书那么简单,那是署名“余世维”但不是余世维老师写的书,关键在于那不是他写的书,这才是关键!

既然明知道那不是他写的书,那他签什么名?


作者: leeiiii    时间: 2006-12-20 09:30

除了对成君忆先生的分析,此朋友就是想通过打嘴架出名来的,但其确实是下了功夫的。家人看看则已,不要学他。当然炒自己也无可厚非,但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建议大家还是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币)服务中去吧。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作者: jasonye    时间: 2006-12-20 10:58

我不得不佩服楼主的细心. 也很钦佩楼主的勇气!

对于余老师的课程大家有意见? 没有, 或许中国有大把的人比他能力强 比他能做, 但至少在我的印象中我还没找到一个比他既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又能幽默诙谐把他表达出来的讲师.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去放大别人的优点,去缩小别人的缺点. 相信你提的这个事情或许不是你一个人知道. 或许有很多的人清楚. 只是没有用这样一种方式把它暴露在太阳底下.  伟大的主席毛泽东一生伟大吗? 他一生犯过错误吗? 当然有,难得党中央就需要把它公布出来??? 让全国人民知道? 或许余没有主席那么伟大,但我相信理论是一样的!

我在这里不批判你提的事情对错, 我只能说或许有更多更好的表达方式.不需要用这么"宣传的"手法来表达这个事情. 知道的人会说你细心,不知道的人会误会你在炒作.

楼主既然多次提到不容质疑余的讲课水平, 或许你一直在研究余讲的道理,但我还是再一次建议再多花些时间研究他成功的讲课方式,少花一点点时间去"放大"别人的所谓的缺点.

如果你是一名讲师,我仍然希望未来的某一天能将你和余相提并论, 如果现在还没达到,建议你多花精力去研究余成功的地方,少"放大"缺点. 或许可以写封信,打个电话提醒余或举办方.相信这个不是唯一的好方法.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0 11:33
QUOTE:
以下是引用jasonye在2006-12-20 10:58:37的发言:

 在我看来,我们需要去放大别人的优点,去缩小别人的缺点.

优点就是优点,岂能随意被“放大”?

缺点就是缺点,岂能随意被“缩小”?

邓小平告诉我们要“实事求是”!

我认为,我们应该客观认识别人身上的“优点”和“缺点”,而不是随意去“放大”或“缩小”!

如果你犯了罪,法官会“缩小”你的罪行吗?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0 11:37
QUOTE:
以下是引用jasonye在2006-12-20 10:58:37的发言:

伟大的主席毛泽东一生伟大吗? 他一生犯过错误吗? 当然有,难得党中央就需要把它公布出来??? 让全国人民知道?

对于毛的错误,党中央早已经公布了,就是“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里面明确指出毛所犯的错误,并全面否定了文化大革命。

建议你还是要加强学习。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0 11:39
QUOTE:
以下是引用jasonye在2006-12-20 10:58:37的发言:

如果你是一名讲师,我仍然希望未来的某一天能将你和余相提并论,

你已经把我和余相提并论了,当然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特别。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0 11:43
QUOTE:
以下是引用jasonye在2006-12-20 10:58:37的发言:

但我还是再一次建议再多花些时间研究他成功的讲课方式,少花一点点时间去"放大"别人的所谓的缺点.

送你一句话,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


作者: 1888    时间: 2006-12-20 11:58

无聊,浪费时间,这样的讲师还是少一些为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0 12:00:51编辑过]

作者: jasonye    时间: 2006-12-20 12:04

哈哈...  我一直很佩服专业讲师的厚脸皮精神. 不过你作的太优秀了.

我从没把你和余放在一起相提并论. 只是希望将来某一天可以, 从你的表现来看 也只能是奢望了...

至于优缺点问题, 我说的放大和缩小是希望一个要有一种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另一个人. 呵呵...这样的人生大道理相信不需要我去过多和你辩论.

至于毛主席的错误问题. 我不是要说他的错误有人知道否, 想要让你明白绝大多数中国人不会去抓住这个辫子. 更多人是去学习他的精神,缅怀他的智慧. 而不是去象你一样去宣传别人的这个事情,而去舍弃别人的成功之处.

谢谢你送给我的话. 相信我会好好体会的.

你可以继续与我作争论. 但是我不会和你作太多的争辩,相信每个人有不同的看事情角度. 何况我和你过多的争辩只会抬高你地位,显得你很渊博, 却显得我无知的水平.


作者: han451    时间: 2006-12-20 13:14

严重同意10、16楼的意见,大家不要再讨论这个事情了。另,温馨提醒楼主:还是去医院的神经科检查一下,早治疗早轻松。现代人生活压力大,脑袋有点问题也可以理解,但不要拖啊!


作者: zszhb    时间: 2006-12-20 16:47

我想补充一点,于老师有点这个意味:你们谁都不要相信,只能相信我于加朋,他不是在反对余老师的"除了自己,谁都不要相信(大致意思)"那句话吗.

[em04]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0 20:35
QUOTE:
以下是引用han451在2006-12-20 13:14:54的发言:

温馨提醒楼主:还是去医院的神经科检查一下

谢谢你的分享,你自己常去的地方未必适合别人。

哈哈!


作者: Syspack    时间: 2006-12-20 21:17

真是对不起,我不知怎么想起那个什么姐姐...[em06]

实在不好意思

[em34]
作者: kebon22    时间: 2006-12-20 21:25

看淡一点

什么都好

呵呵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6-12-21 06:53
QUOTE:
以下是引用Syspack在2006-12-20 21:17:27的发言:

真是对不起,我不知怎么想起那个什么姐姐...[em06]

实在不好意思

[em34]

    看来“那个什么姐姐”是你的心上人,你对她总是念念不忘呀!

 

[em05][em05][em05][em05][em05]
作者: zhli724    时间: 2006-12-22 10:54
QUOTE:
以下是引用精益坊在2006-12-19 17:29:06的发言:

余老师说的就是我(应该不是唯一的),我有一本余老师亲签的盗版书.余老师所说我很赞同,我们找他签名无非是表示一下景仰崇拜,并想日后在别人面前炫耀.楼主何必鸡蛋里面挑骨头呢?


你拿来我就签嘛。谁也没有想过签名有什么重大的意义,也许余老师正是要用这种方法告诫我们呢!

真假谁能分清,对错谁又能道明。于大哥,应该学学难得糊涂,这样你可以生活的更开心。

也许能更开阔你的视野也不一定哦。

呵呵,可别抛轰我!!!


作者: leeiiii    时间: 2006-12-22 11:42
看到后来可以看出于老师的言还是落了窠臼
作者: 精益坊    时间: 2007-1-20 09:41

严重同意10楼LEEIIII家人的建议:管理者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建议大家还是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币)服务中去吧。

10,000元起拍卖余老师签名的盗板书<赢在执行>,手头仅此一本,预购从速啊.

于女士(我不确定是先生还是女士,但心细又特别计较的人女士居多)如果想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收购可以5折优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0 9:46:44编辑过]

作者: 于加朋    时间: 2007-1-22 19:28
QUOTE:
以下是引用精益坊在2007-1-20 9:41:22的发言:

于女士(我不确定是先生还是女士,但心细又特别计较的人女士居多)如果想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收购可以5折优惠


     这种话只有你这种不男不女的人才讲得出来,你今后还要动手术,那书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作者: 我来了    时间: 2007-2-9 11:42

靠,这个人的贴居然这么多回复啊

昨天才在HR沙龙因为口出污言被封杀

又来这里忽悠了,MD

[em12]

书胡乱签名,NND,你在上海搞快评的时候还不胡乱签名,靠


作者: bmg    时间: 2007-3-8 17:06

于加鹏自称中国第一教练?怪不得非要从余的里面找出这些东西来,余的东西里面有很多缺少充分的理论验证,这个可以指出,而加鹏明显有点搞错重点了,估计借机会炒作自己一把?


作者: 非洲番茄    时间: 2007-6-1 17:12

无聊之极,给那些没有什么见识的人看看尚可,事事非非因人而异,因事而异,LZ的论调实在不敢恭维


作者: int    时间: 2007-6-1 17:20
QUOTE:
以下是引用阿懒在2006-12-19 10:24:08的发言:

余世维的课讲得很好,我主要看重他这点,也学习他这点。其余是否值得效法,我就不管了。

用人可以不必学曹操,不拘一格,公开宣称"才能超群而品德不端正者也要重用";

但学人就揪出他那点长处来学就好了。

取其精华就可以了!我们看他的课目的应该要明确,何必吹毛求疵呢!想必仁兄得看余老师的课也不一定是购买的正版的资料吧,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

所以我觉的余老师的这种态度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余老师执着于此,我相信有太多的人一定没有机会看到他的课了!


作者: linfeng398    时间: 2007-6-4 15:41
标题: 你不过是想借余老师的名望换眼球

余老师是我的偶象,楼主如果当着我的面说以上的话,我会一棍子把你打死!


作者: 快乐的翅膀    时间: 2007-6-5 14:39

感觉有点吹毛求疵,无病呻吟

可是现在这个社会,像楼猪这种人貌似越来越多


作者: zsmtch    时间: 2007-6-6 22:46
余老师的课,听听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作者: buckcs    时间: 2007-6-8 12:00

呵呵


作者: 妙韵含秋    时间: 2007-9-15 11:24

大家说得都有道理!做人越柔越好,干工作越牛越好!


作者: hr_jhj    时间: 2007-9-15 12:03

这个人,我说不清!


作者: yulangu    时间: 2007-9-16 19:25

楼猪不懂哲学吧?!辩证法里面说的很清楚,事物都是由矛盾组成,矛盾分主要矛盾跟次要矛盾,既然如此,是人必然有他的不足之处,很正常,只不过是看这个不足是否影响他的主要本质.余老师的作用我相信主要不是去打击盗版,而是教人们怎么样管理好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楼猪能找出余老师讲课内容里,管理部分的缺点,我们就认为楼猪抓住了主要矛盾.相信大家会给楼猪掌声,如果楼猪不能抓住主要的矛盾,而在这里找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矛盾说事,我们只能说楼猪有毛病,甚至建议楼猪去医院检查!!!

按楼主的观点,我也能找出余老师不少缺点.比如说,他讲课的正版光盘像素不高,不是用当时最好的摄影器材,按他的观点,做事情要注意细节,并且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他不注重科技...........这样是不是事实,当然事实,我如果象楼猪一样开个帖子,我相信砸我的网友一堆,为什么,因为我找的不是主要矛盾!!!同样再举个例子,你让周恩来总理带兵打仗,他能打得怎么样我就不敢说了,但楼猪可以说周恩来总理不注重军事?!

抓住一件事物的本质才是重要的!!!

以后,请楼猪反驳的时候抓点实质性的问题,或是拿主要的东西说事,这样大家沟通才有个平台,别象大街上的泼妇一样,一件事情说得没理由了,马上换个微不足道的事情来说,还越说越带劲.如果这样,我还是直接买条绳子送给楼猪,你直接进行第三步得了,省心!!!(一哭二闹三上吊,泼妇惯用三部曲)

[em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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