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指教,不胜感激:
注册一个注册资金为3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之后,30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及人员工资等管理成本。
并欠债50万元。此时公司进行清算。请问,股东该如何赔偿这些债务呢?是不是要另外掏30万来赔偿呢?
还是就拿公司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来赔偿呢?
应该是以注册资金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