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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富家公子(节选)- 摘自《疯狂星期日》 [打印本页]

作者: 菩提树下    时间: 2006-5-5 08:07
标题: 富家公子(节选)- 摘自《疯狂星期日》

 

富家公子(节选)- 摘自《疯狂星期日》

 

《疯狂星期日:菲茨杰拉德中短篇小说选》,上海译文出版社  张力慧译

 

……

 

让我来告诉你吧。这些富裕得非同一般的人,他们与你我不一样。他们从小就拥有和享受,这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他们的性格:在我们坚韧的地方他们软弱,在我们深信不疑的地方他们玩世不恭,以一种不是生来就富有的人难以理解的方式。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他们觉得比我们优越,因为我们必须自己去寻找生活的补偿和庇护。即使深深地陷入了我们的世界,甚至沦落到比我们还不如的地步,他们仍旧觉得高人一等。他们是不一样的。我能够描述年轻的安森·亨特的唯一方法,就是把他当作一个完全的陌生人来对待,同时固执地、目不斜视地坚持我自己的观点。假如我接受了他的观点,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我就会迷失方向——我所表现的就只能是一幕荒谬的幻影。

 

 

安森是将来可以继承1500万元财产的6个孩子中最年长的一个。在这个大胆的年轻女士可以骑着电动摩托车在第五街上飞驰而过的世纪开始的时候,他就已经达到了理智的年龄——大概是7岁吧。那时他和他弟弟有一个操着一口清晰、干净的好英语的英国家庭教师,因此他俩也养成了像她那样说话的习惯——吐词造句都干净,清晰,不像我们,说出来的话是粘在一起的。虽然他们还不像土生土长的英国孩子一样说话,却有了一种纽约时髦人士特有的口音。

 

夏天,6个孩子从71街的住所搬到了北康涅狄格的一所大庄园里。那里并不是一个时髦的地方——安森的父亲想尽可能推迟孩子们对那种生活的了解。在某种程度上,他超越了他所处的阶级,也就是纽约的社交界;超越了他所处的时代,也就是势利、粗俗的镀金时代。他希望他的儿子们能养成专注的习惯,拥有强健的体格,成长为人格健全、事业成功的人。在两个儿子出去上学之前,他和他妻子一直尽可能地关注他们,但在大家族中做到这一点是很困难的——这在我年少时住过的那些中小房子里要简单得多——我总能听到母亲的声音,感受到她的存在,每一件事都会得到她的赞同或反对。

 

安森在康涅狄格的村庄中受到的那种稍微有点勉强的美国式的尊敬,第一次让他意识到了自己的优越。与他一起玩耍的小男孩的父母经常问起他的父母,当他邀请他们的孩子来他家玩的时候,他们总会表现出一种隐约的兴奋。他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一切,而且一生都对那些不以他为中心——不管是在金钱上,地位上,还是权力上­——的团体抱一种不耐烦的态度。他不屑与其他孩子一争高下,他认为优先权当然是属于他的,否则的话他就缩回到家中。他的家就已经足够了,因为在东部,金钱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封建色彩,它们把一个家族凝聚起来。这一点与势利的西部不一样。在西部,金钱把家族分割成了一个个小集团。

 

18岁那年,安森去了纽黑文。多年井然有序的校园生活使他长得高大,健康,面色红润。他的头发是黄色的,长得有点滑稽,再配上他的鹰钩鼻,使他与帅字沾不上边。但他有一种自信的魅力,加上有点鲁莽的行事风格,如果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在街上遇见他,不用问也知道,他是个富家子弟,在最好的学校上学。可是,他的优越感妨碍了他在学校的成功——他错将自我中心当成独立,不但自己拒绝诚惶诚恐地接受耶鲁的规范,而且藐视所有那样做的人。因此,离毕业还差很远,他就将生活中心转移到了纽约。

 

他如鱼得水,在纽约­——这里有他自己的房子,里面忙碌着“你如今再也不可能找到的”仆人——在他的家庭中,在淑女名媛初入社交界的派对上,在男人俱乐部真正的男人世界里,或者在与那些在纽黑文时只能从第五排看到的风流女郎的偶尔的狂欢中。由于他的幽默感和活动能力,他很快成为他的家庭的中心人物。他的抱负很传统——甚至包括有一天他要结婚这个无可厚非的阴影。但与大多数年轻人不同的是,他对自己的抱负看得很清楚,其中既没有所谓“理想主义”的成分,也没有假象和幻觉。安森毫无保留地接受了纸醉金迷、放荡不羁、势利特权的世界。大多数人的生活是以妥协告终的,安森的生活却以妥协开始。

 

……

 

 


作者: yakmode    时间: 2006-5-6 22:14

非常深刻的刻画,确实应该多看一点文学著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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