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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克敌:诗人的天职是咏叹人生 [打印本页]

作者: yzczg    时间: 2006-2-4 13:41
标题: 刘克敌:诗人的天职是咏叹人生
相传为李太白所作之《忆秦娥》,结尾两句最为人称道:“西风残照,汉家陵阙。”寥寥八字气象万千,写尽世事沧桑、人生悲凉,所谓历史感一下凸现出来,令人读后永生难忘。的确,茫茫人世,飘忽而过,昨日还是满头青丝,转眼已是两鬓苍苍,等到明朝已是黄土中人。纵然是帝王将相,在死亡面前也无可奈何,正如苏东坡所问:“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幸而古人给我们找到了安慰,他们相信人死亡的只是肉体,而灵魂是会有个去处的,所以造了一个词:“归宿。”何处是归宿呢?据说世间凡有才学者都是天上星宿下凡,他们死后自然是要回归天堂的,所谓“乘风归去”是也。而平民百姓之魂该归至何处,则要视其活着时积德与否,凡行善者当可上天,而作恶者则必下地狱。不过看如今世上恶行不断,想必真正相信有地狱者不多矣。

  美国女诗人狄金森被称为“神秘的女巫”,写过许多极美的关于死亡的诗,她临终前的绝笔则只有两个词,译成汉语即一个字:“归”——Called back。在视死如“归”这一点上,中外诗人真是英雄所见略同。然而诗的语言固然精炼深刻,却不够亲切自然,所以我有时更爱读一些诗人写的散文,它们既具有诗的意境,又朴实无华,真正是返朴归真,于平平常常事物之叙述中,渲染出人间至善至美的情感,透射出诗人伟大崇高之灵魂。我以为,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绝唱。

  冯至先生的《山村的墓碣》就是这样一篇美文。首先使我惊奇不已的是它的开头,作者何以能用看来平平常常的叙述、平平静静的语气吸引了我们,这真是一个谜!我所能知道的只是如此平淡无奇的开头必然引出令人触目惊心的场面,果然,诗人在对德国和瑞士交界处的山区景物不动声色地叙述一番后,突然把读者带到一座墓碣之前,上面刻着这样几行句子:

  一个过路人,不知为什么,走到这里就死了。

  一切过路人,从这里经过,请给他作个祈祷。

  诗人说他被这几行诗句感动了,我想我们每个善良的读者都会被感动。多么平易的语言,却又是多么美的诗句!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一切对于人生之旅的感慨与惆怅,一切对于历史的留恋与叹惋……,都包含在其中了。这正是所谓“天使般的微笑”产生的神秘效果(请参看冯至先生的另一篇美文《塞纳河畔的无名少女》)。人生本来只是一个偶然,我们每个人正如赫尔岑所说,只不过是偶然出现于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因此同样偶然地从历史中消失。不必问为什么,也不必问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唯一能做的,只是在你出现在人世中的这一短促的瞬间,去尽力做你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如此而已!

  这篇散文至此,诗人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惊喜,我们该感谢诗人的敏锐,他从万山丛中为我们发现了如此美丽的诗句,单单因为介绍了这首墓碣诗,我以为这篇散文就已经可以不朽了。然而诗人并未就此为止,他把笔锋轻轻一转,从一个旧书店中为我们找到了新的珍宝:山村的墓碣。虽然只是一个薄薄的小册子,却同样是美丽的人生之诗,里面没有千篇一律的废话,没有对死者的阿谀赞美之辞,却流露出“乡村的农人”所特有的朴实与幽默。正如作者所说:“他们看死的降临是无法抵制的,因此于无可奈何中也就把死写得潇洒而轻松。”像“我生于波登湖畔,我死于肚子痛。”和“我是一个乡村教员,鞭打了一辈子学童”。这样的句子的确平凡极了,同时也美极了,你可以说它们不是诗,但你无法拒绝它们的魅力。古人云:“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两段墓碣不正是对此最好的注释么!有多少人曾经无声无息地生活在这个世上,又同样无声无息地离开这个世界,我想到了鲁迅先生引用过的陶潜那几句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刘和珍她们是有福的,鲁迅先生已经使她们获得了永生;这些山区的农人也是有福的,冯至先生这篇美文使他们永远为人纪念。倘若我们死后能有人为我们写一个这样的墓碣,那该是多么好啊!

  令人悲哀的是,我们死后恐怕连被埋葬的权利都没有,更勿论墓碣了。大多数人所能得到的,也就是在存放骨灰盒的架子上,占有那么一个位置而已。当后人面对那成千上万个骨灰盒时,其感受恐怕与面对一抔黄土截然不同罢。这是否意味着现代人的悲哀?然而没有法子,死者必须为生者让出空间,谁让我们这个星球太小太小了呢!我们将来所能发出的感慨,恐怕不仅是生不逢时,而且是死不逢时吧。

  由这些山村的墓碣和农人们的生死观,我不禁又想到,面对死亡我们该有怎样的态度。其实,死亡问题一直是萦绕在中外文人心头的一个重大问题。苏格拉底曾经和他的友人严肃认真地讨论过它,然后从容地端起毒酒一饮而尽,自杀身亡。亚里士多德曾经以科学家特有的严密逻辑论证过它,却依然认为无法说清。而自从哈姆雷特发出:“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以来,死亡更成为一个具有形而上意义的哲学问题,无数哲人与诗人为了探讨死亡的真谛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甚至生命,然而最终依然不明白人为什么会死。也许本来就不是问题,本来就没有答案,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即是死,死即是生,这就是生命的规律,恐怕也是人类乃至宇宙发展的历程吧。不过,古人虽然不明白死亡的真谛,却努力设法去沟通死者与生者的联系,这坟墓 的出现就是证明。我认为,坟的发明该也是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试想远古时代,人死之后,恐怕最初是扔到荒郊野外拉倒的,后来也许看到野兽在撕咬尸体,于心不忍就想出了埋的办法,挖一个坑把尸体扔进去埋平就是。但大概后来又发现寻找起来有些困难,才想到堆起一堆土——这就是最初的坟。这并非仅仅是猜测,《礼记?檀弓》中就有例证:孔子在合葬了他的父母后说过这样一段话:“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可见墓上堆土并非古已有之,而产生的缘由则正是为了标识。因此,坟的出现意味着死者与生者依然存在着联系,死者凭借坟的形式获得了在人世间继续存在的一种方式,同时坟本身也意味着生者有机会时时表现对死者的怀念,一年一度的扫墓即是如此。坟——象征着时间的流逝,意味着对历史的埋葬,生者对死者的记忆与情感,也可以随着坟的破损乃至消失而消失,有时固然坟还在,但对于埋在坟下的死者,人们早已忘记。纵然是现代化的巨型陵墓,它所能引起后人注意的,往往也不是对死者的怀念,而纯粹变为观赏的景观了。坟的价值发生了如此变化,恐怕我们的先人没有想到吧。

  扯得太远了,我们还回到这篇散文上来,冯至先生的笔真是魔笔,他在摘引了两段墓碣,勾起读者的思古情怀之后,却又一下从历史回到现实,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那本他很想再读的《山村的墓碣》,却由于战争而被尘埋于遥远的北方的家乡,写作该文之时,则是1943年。文章至此,戛然而止,但那一唱三叹的余味,却久久不能逝去。生命、死亡、人生、历史……一个个重大的问题,诗人好像没说,又好像都说了,令我们思绪万千,挥之不去,最后我们只有抬起头来,眺望窗外,才突然发觉天色已暗,已是“渔舟唱晚”之时,且将手中之书放下,准备晚饭才是。既然我们还未“乘风归去”,那就好好地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我想所谓“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的境界不正是这样么?最后要说的是,如果能有画家根据冯至先生这篇美文画出一幅风景,取名为“永恒”,那肯定会很感人。我不懂美术,说不出什么构图,但倘若画出一片山坡,其中点缀几个坟墓,又有一条小路蜿蜓而过,消失于遥远的天际,恐怕于行家看来太过直露,但在我已经觉得很好。说到画,我在读这篇散文时不时也想到毕加索的那幅《人生》,还有高更的名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看来画家和诗人都关注着人类的生死问题,而所有关于“人生”的一切似都可归结为高更那幅画的标题。海德格尔说过,人,可以诗意地安居在这块大地上,不过他又补充了一句,有了诗人,人类才有真正的安居。这篇散文就正使我们感到了诗人的价值和存在的伟大,我们难道不应该表示对他们由衷的谢意么?末了要补充的一句是:一切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诗,所以“诗人”一词是对艺术家最好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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