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顾名思义,出了名的人。既然出了名,那么当然就为大众所知。所以,名人们的吃喝拉撒、金银细软、老婆孩子、……大家都会感兴趣,一直“感”到名人再不出来,销声匿迹。当然,名人出名是客观实在,市场规律,合理合法。很多名人是十分珍惜“名”的(这里不谈政治家),例如作曲家谷建芬;歌唱家关牧村、李双江;通俗歌手成方圆、孙楠、崔健、张明敏、郑智桦、……;演员程道明、朱时茂、黄宏、巩翰林、董洁(她是新秀!)……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说这些名人珍惜“名”,大抵只是说,他们大多数对于自己在公众中的印象较注重,不轻易让人烦。不招人讨厌。所以媒体关于他们的花边新闻也不多。但是有些名人不一样,一天到晚,报纸电视说个没完,谈心得,说体会,完了还有一大堆广告跟在屁股后面等着强行进入你的视野,说白了,这个“名”完全是“打造”的,基本上是强迫你的耳朵和眼睛。有点类似“谎言重复一千次就是真理”的味道。
十分悲哀的是,我们的广告传播业竟然也堕落到“眼球策划论”的水平。记得有个哈药六厂的什么“盖中钙”高钙片,硬是用高密度的强化播出方式建立品牌影响力。当然不能否认其广告效果对于销售的促进作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无疑在毁灭一个久负盛名的老演员,要知道,他老人家的形象,在大众中已经成了那个“一边换衣服、一边嘟囔浑身是病的熟悉的小老头”!这就是品牌传播中对于名人的典型的滥用,这则广告甚至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相信许多人已经对这个老演员以及他的“高钙片”不胜其烦。
看来,名人想把自己搞出局很简单,与金钱交换,做广告,并且不分时间、地点、场合,随时随地播放就是。品牌传播更是如此。
名人啊,名人!
200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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