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闵行区的七宝,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多且杂。
我家周边有两个菜场(不包括乐购这种也卖净菜和熟食的超市),其中一个菜场离家很近,位于相对成熟的地段,菜场的交易环境很好,干净而且安全,但是卖的菜质量和档次较高,自然价格也很贵,主要瞄准收入较高的买菜者;另一个菜场离家的距离超过离家近的菜场超过一倍的距离,但是交易非常活跃。我们也常去那儿,因为便宜,价格是干净菜场的80%。在那儿买菜的人大多数收入不高,是外来人口和收入中低档次的人。而且买菜的人时间价值很低,所以路途遥远还在承受的范围之内,他们愿意用时间换价格(时间就是金钱)。
这个菜场的菜便宜倒是便宜,但是菜场的环境实在太差,可用两个字概括:“脏乱”。下雨的时候尤其脏,到处是污水、剩菜满地,天气稍微热的时候则臭气熏天。相比较而言,脏尚可以忍受,而乱则非常可怕,因为场内的人经常打架,打架的原因除买主和卖主在交易的时候由于讨价还价过程中言语污秽而引发纠纷所致力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买菜的人骑(自行)车、拖(三轮)车或开(摩托)车进入已经非常拥挤的交易场所。加上大型的运菜的货车,各种车子经常堵住本身就很狭窄的摊位和摊位之间的通道,造成人流长时间无法通行而引发推搡、辱骂而产生。在混乱中,车子经常互相碰撞或撞到人。菜市场的伤人事件,几乎每天都有。我就亲眼看到一些买菜的老人被打得很惨。而据我一年多的生活经验所得,这种近乎疯狂的现象丝毫没有改善的迹象。
可以想象,在这样一个拥挤不堪的闹市,各种各样的车辆夹杂在拥挤的人流中,磕磕碰碰,推推搡搡,圣人也难以保持着良好的购物心情而不烦躁的。因此,将造成交易场所不安全和混乱的原因全部归因于进场交易者文化素质低,显然是不负责任和武断的。换言之,其实即使素质低的人到这来主要是买菜的,也不是故意找碴打架的,既然直接原因主要在于车子,那么,为何菜场里总是车来车往呢?有没有解决的途径呢?其实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修一个停车场,但是为何没有人建造这个停车场呢?
停车场没有造起来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当时建造的时候没有预留空地用来停车,全建成摊位出租了;2)虽然有空地建造停车场需要市场管理部门或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另外审批,而市场管理部门不愿意出面主动揽事,或者就是不同意私人提出的建造停车场并收费的申请;3)审批部门同意审批,但是潜在的申请人由于对未来赢利的不确定而不愿意冒险。因为很多人不愿意付费存车。4)后者经过理性计算确实有利可图但是法制和治安环境恶劣,黑势力要求抽分或偷车、抢车而只好作罢。
由于在中国城镇中,菜场与完全自发的集贸市场还不完全一样,政府是将其纳入管理范畴的,我们所分析的菜场也不例外。我经常看到穿着制服的管理人员在菜场出现,菜场的摊位是政府出租给摊主并收取租金的。因此作为菜场配套设施的停车场,不是私人想建就可以建的,需要政府许可才成。其实我们仔细看一下上述菜场应该建菜场而没有建立起来的原因,就可以看出,根本的原因在于政府,在第1)种情况下,是政府建立菜场时设计和规划的缺陷所致。第2)种原因可以归于政府的不作为。第4)种情况更是这样政府的失职,政府没有为局部的市场创造一个法制和公平的交易环境。即使是第3种同样与政府有关,因为,政府的职责应该以公益为最终目的,即使公用设施不赚钱或亏损,政府也应该投资私人不愿意投资的空白领域,只要符合公益需要。
政府显然应该对如此混乱的市场环境负责,因为政府是收了费用(税)的。这些费用无形中是由交易双方来共担的,体现在菜价中。当然还有一种选择,政府可以命令所有的人不准带车进入菜场,那由于没有地方停车,要么,那些需要带车进来载物的人会流向其他菜场或者把车在菜场外或内到处乱停,如果有其他菜场可以选择或可以乱停放的话(乱停车造成的混乱只是被外部化了而已并没有消失)。当然,即便如此,这两种后果的发生是交易各方和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前者会使这个菜场的客户逐步流失而可能导致这个菜场关闭。关键是,不满意的人没有合适的菜场可以去。虽然有一个高档的菜场存在,实际上,由于菜场菜价太贵,价格壁垒实际上已经细分并阻止了客户,即使这边菜场关闭我们也不太可能到那个市场去消费,原因是价格承受不起,就好象其他高价服务一样,我们无力购买,我们又不能冲动地“消费”一把,因为买菜还不同于偶发的大件物品(服务)消费行为,这种交易是日常行为。贵的菜场不能去,那可以新设一个菜场解决流失的买菜的人的去处吗?如前分析所见,重新设立一个竞争性或替代性的菜场也需要政府同意。政府一直禁止在城市到处摆摊设点,虽然名义上是以城市管理为理由,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因无法集中收税而堵塞了市场自发的制度安排。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小型的交易场所,包括老百姓已经非常认同和方便的集市被政府取缔的例子。实际上政府可以允许或创造条件合法化此类市场并提供管理服务。
七宝地区附近买菜的人虽然怨声载道,但是政府一直没有允许建立一个新的菜场。那个脏乱差菜场还在继续存在,而且在每天的打闹声中继续红火。虽然我们感觉很痛苦,但每天还只能到这个菜场来买菜,你不来不行,除非你再也不吃菜了。我们别无选择。
总之,既然无法找到或建立一个改善我们福利水平的菜场,而必须在这样一个肮脏、混乱、车来车往的市场上开始一天的柴米油盐。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改进自己的服务,但他却选择怠于优化自身的行为,并让所有的成本让进场交易的人来承担。而对政府的上述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你却难以提起行政诉讼,一方面,是因为行政相对人不是确定的人,导致启动行政诉讼机制上缺乏。中国缺乏公益诉讼机制;另一方面,法律诉由和归责原则也不明确和充分。看来只能听之任之了。
但是,政府怠于提供服务显然又是违背自己的功能宣示的(人民政府为人民),甚至与西方古典自由主义和契约论意义上的政府也存在差距。实际上,政府的失约行为并不是没有后果的,从长期来看,如果政府不把菜场的车子安顿好的话,民众失望情绪的逐步累积,政府形象和信用的逐步消解,即使对当下中国所处的这样一个非竞争性的政府体制也是极不和谐的因素。
作者:倪受彬
呵呵,这应该是普遍现象了,很多地方都这样,菜市场只是一面,医疗教育方面也有很多状况的,原文有说
[实际上,政府的失约行为并不是没有后果的,从长期来看,如果政府不把菜场的车子安顿好的话,民众失望情绪的逐步累积,政府形象和信用的逐步消解,即使对当下中国所处的这样一个非竞争性的政府体制也是极不和谐的因素。]
让我想到一件事情,如果是后果需要长期来看的话,主体的人就没有多大关系啦,很多东西都是由人去控制的,作为应作为的部门负责人来讲,这种长期的后果就是没有后果,因为可能已经不是他在管啦,这应该算是很大的一部分人的人性吧.照理说状况应该会很糟糕才对,但好象中国的国力还在上升呀,难道中国人是真的很优秀真的很自觉,搞不懂.
(小孩子啊,对不对都不要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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