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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过期2 [打印本页]

作者: heatcold    时间: 2005-8-2 21:37
标题: 过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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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3 0:24:11编辑过]

作者: huanluhu    时间: 2005-11-18 13:45

如果情况真得如你所说,那家企业很龌龊。

但是,如果个人想离开,公司也是没有办法,至于档案问题,主要还是在违约金上,如果安家费和违约金给了,按照合同他们是不可以不给你档案的。


作者: wjsbobo    时间: 2005-11-22 18:50
还有这么等事啊
作者: whmdqn    时间: 2005-12-5 11:10

这样的企业太可恨了,不离开他更没前途了。不过企业的承诺是口头的,也怪咱没经验,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


作者: qiudapeng    时间: 2005-12-5 16:23

千万不要相信企业的承诺,在进入一家企业之前,最好对企业有全方位的了解,最好找企业的员工聊聊

这家企业照你的描述比较黑,你如果想要回档案就要和他协商给多少钱,个人认为档案不是很重要

除非在国企和政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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