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如同迪戎(J. Matthijs de Jong)在2010年一篇以此为主题、令人赞叹的论文(请参阅:fascinating 2010 paper on the subject)中所详细说明的,在公司刚成立的前八年当中,连一分一毫的股利都没有支付。因为把一艘船整装完毕,同时加上在相当于今日的印度尼西亚维护 一座营运基地的所有成本,再加上各个董事的保守作风,最后股东们并不会得到任何报酬。到了1610 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终于发放了第一次股利,结果发放的是肉豆蔻干,一种香料,而不是现金;而且是在一位不满的前投资人大幅卖空了股票之后。
戴维道夫引用了证据──一篇由哈佛、斯坦福以及沃顿三家商学院的学者所发表的论文(请参阅:paper by Paul Gompers of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Joy Ishii of Stanford Business School, and Andrew Metrick of the Wharton School)──说明「双重投票权股份」会导致较差的股价表现。事实上,无以计数的证据都显示,让目前在位的经理人地位更为稳固,让外部股东更难将他们 开除的任何治理架构或是规定,都会让股价低迷不振。问题是在于,这是否真的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唯一指标。
曾经担任牛津大学扎伊尔德商学院(Oxford’s Saïd Business School)前任院长的经济学家柯林‧梅尔(Colin Mayer),在其管理学书籍《企业承诺》(Firm Commitment)以及一篇他为HBR.org所写的文章(请参阅:piece he wrote for HBR.org)中,提出过于极端的注意股东权益,或许就是当前英国经济之所以悲惨,以及该国企业之所以积弱不振的部分原因。他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