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要在经营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摊销,但我想问,已经开始摊销的开办费,如何处理,
2.租入的办公楼的装修费用,如何核.算,我不是很确, 放在长期待摊费用下,在租期内摊销,是否恰当.
1.如果是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应该追溯调整;如果是原先作错了,金额又不是很大,则差异调整在本年度。
2.按两次装修的间隔期与合同期孰短确定摊销期限。
递延资产也一次行摊消吗,去年没有摊消的今年还可以吗
对于楼主的第二个问题,我想说一下,在注会教材里,有专门针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会计反映,即将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计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然后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的可使用年限量这种较短者之间单独计提折旧。
不知这种方法是否能应用于实际,呵呵
递延资产也一次行摊消吗,去年没有摊消的今年还可以吗
真正的递延资产要在受益期内逐期摊销,但是他这里说到的是开办费,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开业的第一个月全部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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