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标题: 上海夏天(值得花一晚时间去聆听的故事) [打印本页]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04
标题: 上海夏天(值得花一晚时间去聆听的故事)
献给所有生于七十年代的青春,献给我们偶尔会失眠的夜晚。作者:苏昱
1

  
  “你的英文名叫‘Rainer’?”她看着我的名片,煞有介事地惊呼了一声。
  “知道吗?有一个著名的奥地利诗人也叫这个名字,Rainer Maria Rilke,里尔克,诗写得棒极了,浪漫得不得了,所以后来人们都传说他是被玫瑰刺手而死的。”她说,又顽皮地眨了眨眼睛,“其实真正的死因是白血病。”
  “你是在暗示今夜我就会中镖吗?”我不动声色地微笑,把手伸进她的裙子。
  四个小时后,我躺在酒店客房的床上,看着她褪尽衣衫,从我的两腿之间爬进我的视野,一头长发洒落我的胸前。
  这是一个年轻的上海女孩。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应该还只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在歌厅的包厢里第一眼见到她时,就让我想起了一个曾经深爱过的姑娘。现在我掐灭烟头,关上了房间里所有的灯,于是她们模糊的面目终于在我的凝视里成为了同一个人。一样的年轻,一样的美丽,一样的让我悲伤得不能自已。所以我没有发出任何声息,只是沉默地与她在黑暗中亲吻缠绵,温柔得如同彼此的初夜,甚至没有阻止她用英文叫床,并在她猛然挺起上身的最后一刻闭上了眼睛。
  “我让你不开心了吗?”从洗手间里出来,她穿好衣服,站在床前有些迟疑地问。
  我没有回答,默默地打开钱包数钱给她。
  房门关上后,我把她留在床头柜上的写有她手机号码的便笺揉成一团,扔进了烟灰缸,突然感到十分疲倦,翻身抱住枕头,很快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然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阿米。
  梦中,我和阿米勾着手指在雨中走着,不知道身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四周都是细细密密的雨丝,悄无声息地落下。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淋雨吗?”阿米问我。我摇头,叼着被雨淋湿的烟在裤袋里搜寻打火机。于是阿米放开我的手,甩着湿漉漉的长发独自向前跑去,越跑越远,最后远远地站住,转过身,提着湿淋淋的裙子遥望着我。
  隔着茫茫的雨雾我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我只看到她对我大声地喊了一句话。但是一刹那之间我突然什么也听不见了。雨水蒙住我的脸,开始流进我的耳朵、鼻孔、口中,开始灼烧我的喉咙,刺痛我的双眼,让我呼吸困难,最终眼前一片黑暗。
  我猛地从梦中惊醒坐起,打开床头灯,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2

  
  在我21岁的时候,我最好的朋友曾经对我说过:我们都应该在青春结束之前干掉自己。
  我没有那么做的后果就是如今终于过上了虽不富裕但体面充实的成年人生活。我提着笔记本电脑在南京西路上的顶级写字楼里出入,穿着Armani西服系着Kenzo领带坐在淮海路的真锅喝下午咖啡,或者在夜上海的歌舞厅里面带微笑地看着对面的客户把手伸进小姐的衣服,合上签好的协议书,不动声色地替他们订好酒店房间并付掉台费。
  许多年过去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试图遗忘一些事情、一些名字,我幻想它们从未真实地发生或出现过。我就象所有正常平凡的成年人一样,不愿意看到自己内心苦痛的真正根源,心甘情愿地为没有希望的渐渐死去寻找着兴致勃勃的理由。我所希望的是真相比死亡更深,遗忘比生命更长。
  但是偶而的某个夜晚,我仍然会像现在这样泪流满面地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地跌入往事,无处可逃。沉沉的黑暗中,一幅幅画面从眼前无声地掠过。我看到了在雨中扔掉雨伞转身离去的阿米,摸着眼镜满面通红的小白,哭得浑身颤抖的张昕,吹着口哨向空中抛起硬币的严浩……
  他们的脸庞都有些模糊了,很多场景也渐渐地失去了色彩,如同流在雨中的泪水。而唯一始终清晰的是那个遥远的夏天,那片湛蓝得没有一丝云的天空。那么湛蓝,那么清晰。就像沉寂海底的古老沉船终究会淡忘了泥沙的黑暗与曾有的航程,惟独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了遥远的故乡的灯塔。那个夏天,它在逝去的岁月里是那么无始无终,仿似从未结束,正如永不再来。
  那是1991年的夏天。那年我刚满14岁,刚随父母一起搬到了印染厂职工宿舍大院。在那里,我认识了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严浩。
  
  
3

  
  在那个夏天之前的十四年里,我对于生活的感觉只可以用一个词来描述——潮湿。你可以发现这个词是用来形容视觉而非听觉的,那是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所留存的那种潮湿腐败的气息足以消解掉一切能够被听到的声音。
  其实我家也曾住过好房子,只是没有轮到我而已。因为在我出生之前,我家所有的好房子、不太好的房子都已经全部被充公,后来其中的一些成为了机关办公楼,更多的则是被那些特别有成就的造反派搬入居住。这些革命者非常响应当时的国家号召,为其自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革命积极地生产储备新鲜血液,像播种机一样玩命地制造出了塞满房屋各个角落的后代。可以想象,在文革结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的数量众多和血脉相连仍将是多么强大的潜在革命力量,因此无论家里人如何四处申诉,都无法拿回一处房产,所以我们全家都只能挤在一处小两层的安置房里。
  安置房位于长宁区的一条胡同内,整条胡同的两侧挤满了这种面目相似的肮脏建筑,中间是一条一夫当关的窄路。路面上常年积蓄着两旁住户泼出的各类污水,夏天的时候被阳光蒸发,升腾成白烟弥漫的水雾,穿行其中就如漫游仙境。再加上头顶上密布的晾衣杆挑出的湿淋淋的万国国旗,可以成为名副其实的水帘洞。
  这种房子后来被称为危棚简屋,但我觉得称之为“容器”更恰当。香港有“笼民”的说法,我觉得鸟笼还是不错的,虽然挤一点,但毕竟到处是洞,四面透风透光。而凉风和阳光对于住在我家这种房子里的人来说,就像共产主义一样,是让人激动的真诚梦想。房子里终年潮湿阴暗,台风过后连火柴都擦不着,现在回想起来,感到奇怪的是当时怎么竟没有人想到栽培蘑菇致富。
  这些房子都没有厕所,也没有现在的煤气,所以每天早晨我上学都是一段堪称惊险的经历,要在水汽和生炉子的浓烟中探路,还要随时避开身边泼出的污水和穿着睡衣晃晃悠悠去倒马桶的大妈。后来我和别人打架斗殴常常都是靠反应迅速、动做灵活取胜,想必应该归功于当时每天如此锻炼的结果。
  搬到印染厂职工宿舍大院后,新家在一楼,虽然不是新房,但是有一个朝南的小院子,可以晒到稀罕的太阳——说了这么多,如果你还是对我用“稀罕”这个词来形容阳光感到奇怪的话,我只好大声地告诉你,没错,14岁的我就是那么没追求,对所谓幸福生活的理解极其低下,认为非常重要的一项享受指标就是——能够晒到太阳。
  
  
4

  
  搬家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普照,四下里都是藤杖拍打被褥的声音,空气中掺杂着干燥灰尘的气息,所有这些都让我由衷地感到生活幸福。父母都不在家,糊弄完简单的中饭后,我就把父亲专坐的老躺椅拖到院子里,煞有介事地仔细研究好摆放角度,又搬出一个小板凳用以垫脚,然后开始晒太阳打盹。
  很快我就进入了半寐不醒的混沌状态。
  朦朦胧胧中,我忽然隐约听到脑袋上方有声响,以为是自己将要进入梦境的错觉,便没有搭理。谁知道动静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还杂有说话的声音,我这才猛地睁开眼睛,一仰头看到一个女孩正笨手笨脚地翻过楼上的阳台踩到我家院子的围墙上。我有些不知所措,揉揉眼睛,看到的依然是原样,于是手忙脚乱地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回头向上看个究竟。
  二楼的阳台上站着一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年纪的男孩,他迅速地扫了我一眼,继续催促站在围墙上的女孩:“快点,赶快跳下去!”
  女孩扶着阳台的水泥底座,急得都要哭了,压低声音回答:“太高了,我不敢跳啊!”
  女孩的模样长得挺好看,但头发和衣衫都有些凌乱。胸前的扣子也没有扣好,隐约露出了里面白色的内衣。我正打算揣测一下他们究竟在玩什么把戏的时候,男孩似乎听到了什么,紧张地扭头朝屋里看了一眼,突然一转身走回了房间。
  我隐约觉得事态紧迫,似乎不应该再袖手旁观下去,于是走到围墙下跟女孩打招呼:“喂,需要我帮忙吗?”女孩瞄了我一眼,又扭头看看阳台上,终于下定决心似的咬了咬嘴唇:“我要跳下去,你可不可以接我一下?”
  我表示可以。然后找准位置,摆开架势,习惯性地准备开始数“一二三”。谁知道我刚要开口,女孩已经一闭眼纵身跳下。
  其实院子的围墙并不是太高,以我当时的身材要接稳她也并非难事,但她这种突然袭击却让我全无防备,所以我连胳膊都没有来得及抬起就已经张嘴结舌地被她重重地砸倒在地。倒下的瞬间,我本能地伸出手想推起她,谁知道由于撞击的反作用力,她的上身一歪,我的左手正好按在她的胸前。这又是一个对我而言完全没有经验的突发事件,所以脑子里一片空白,时间凝固,手留在原处,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隐约觉得或许该做好被她抽耳光的准备,但她却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所发生的事,把身下的我当作垫子一般用胳膊肘拄着很快地爬起,迅速地冲出院门逃窜而去。
  我呆呆地躺在地上,脑袋里面嗡嗡做响,两只手仍然保持着向上托起的姿势。然后我看到二楼的阳台上探出两个脑袋,先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一脸严肃地四下扫视,目光在我脸上停留片刻,冷冷地皱了下眉头。随后那个男孩出现在她旁边,一眼看到我,表情略有诧异,然后对着我笑了。这家伙的笑是从嘴角开始,嘴唇抿住,朝一边撇上去,那一边的眼睛会眯起来,而另一边脸颊却几乎保持原样。这种古怪的笑容让我印象深刻。
  
  
5

  
  我是用一只手从地上爬起来的。我的意思是,我无法使用我的左手,因为有什么东西相当真实地留在了我左手的手心里,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敢用力握紧,也不敢完全松开。
  吃晚饭的时候,因为我只用右手拿筷子而没有用左手托起碗底,被母亲飞来的筷子砸中了眼睛。
  虽然我家的显赫往事早已成了过眼云烟,但诸如“吃饭一定要端起碗”、“吃东西一定不能发出咂嘴的声音”等等可笑的陈规依然如鬼魅般地在家中留存了下来。我想,我可以理解那些看不见的东西对母亲扔筷子的手的影响,但母亲却不能理解另一些同样看不见的东西对我的手的影响。这是不公平的。所以我当即不声不响地放下碗筷,回到自己的房间,反锁上门,躺到床上。
  我在脑子里回想着那个女孩。或许由于当时的距离太过逼近,所以面目的印象反而有些模糊,但感觉年纪应该也和我差不多。根据我对同龄女生的观察,她的发育算是比较良好的。虽然乳房仍不大,但尖挺,有些硬硬的弹性,所以在我手掌的每一个毛孔里都留下了压迫的感觉。
  我在黑暗里发了一会呆,把左手举起到眼前,慢慢地张开,放在自己的脸颊上,于是被筷子砸中的眼睛不再感到火辣辣的疼痛。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06
6

  
  搬到印染厂职工宿舍大院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起先我和父母住二楼,舅舅和外公外婆住一楼。我小学毕业时,因为舅舅结婚,所以不得不做调整,父母搬到一楼和外公外婆挤,而舅舅和舅妈则搬上二楼跟我一起住。
  我们的危棚简屋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结构松动导振性强,并且毫无隔音效果可言。所以重新分配个人空间后不久,我就开始在夜间受到来自舅舅和舅妈的骚扰。当然,那不是他们的责任,但那种剧烈的震动和吱吱呀呀的声音以及含糊不清的喘息却不仅仅是传递到我的骨骼和耳朵,而是更深地进入了我体内,然后以成倍还原的方式重新开始。我不知道那是在我身体里的什么地方发生,所以我完全没有办法抵御,只能一动不动,任由其自己无限度地发展。而当舅舅最后发出一声类似于呜咽的含糊声音时,我通常已经浑身汗湿,象从山上摔下来一样瘫软如泥,一刹那之间连心跳都会消失。
  我开始怀疑自己身上的某些东西并不归大脑管辖。或者说,它们另有我所不了解的功能。所以当我第一次梦遗后,竟被自己吓得半死——首先,我发现自己尿床了;其次,根据对现场证据的勘查我怀疑我用来尿尿的玩艺患了我所不知的严重病症。
  所幸的是,自然规律是值得信任的。怀着绝望的心情,抱着探索的精神,很快我就无师自通地知道了如何不再弄脏被子和床单。我的意思是,在舅舅和舅妈制造动静的时候,我也不会闲着自己的双手。
  所以现在的我非常清楚自己的左手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想到那个女孩凌乱的衣衫时,我的心里竟会有些莫名的难受。
  
  
7

  
  几天之后,我正躺在床上看书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母亲和陌生人说话的声音,母亲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严厉。我爬下床,走到院子里,看到楼上的那个男孩站在母亲面前,正在向母亲解释说自己被父母不小心反锁在家里了,于是我明白他也是从阳台上下来的。
  说实话,他的形象和他怪异的出门方式很难让人放到一起想象。他穿着干净整齐的短袖白衬衣,熨得裤缝笔直的黑色直筒裤,脚上一双白球鞋,长得眉目清秀,皮肤白净,和母亲说话时语调平和,手插在裤袋里,一点也看不出紧张。
  “你好啊。”他瞥见站在母亲身后的我,笑着打招呼。母亲转身瞪着我,一副将信将疑的神情,“你们真的认识?”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为了防止母亲再多问什么,说了声“我们走吧”便径直走出院子。他紧跟出来,走在我身边。我们一起沉默地走了一会,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因为看到他,我满脑子里又都是那天的混乱画面,还有那个女孩,走着走着竟有些烦躁不已。而他却很轻松的样子,吹起了口哨。我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子,但听起来确实不错。
  “口哨吹得不错。”我告诉他。
  “是吗?”
  “嗯。”
  “你会不会?”
  我摇头。竟为自己不会吹口哨而感到惭愧起来。
  “很容易的,下次我教你。”
  “上次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究竟在做什么?那么鬼鬼祟祟的。”我终于忍不住问。我想我更关心的是后一个问题。
  他站住,侧过脸看着我:“你真的不知道,还是真的想知道?”
  我又在他脸上看到了那种古怪的笑,一种莫名的羞愤涌上心头,很想一拳砸在他的脸上,但他突然转身就走。
  “跟我来。”他说。
  “去哪?”
  “去找那个丫头。”
  我明白他指的是谁。我跟随他走回大院,转了几个弯后在一栋楼前停下。我惊讶地发现这里距离我家只隔着两栋楼。
  他把把手指含到嘴里,吹了很响亮的一声口哨。不一会,三楼的一扇窗户被推开了,一个熟悉的脑袋伸出来,朝他招招手,又竖起食指贴到唇间做了一个“嘘”的手势。于是我和他走到窗下,我朝女孩点点头,她似乎也想起了我,脸红了一下。
  他伸开双臂做了一个很优雅的捧接姿势:“跳下来。”
  女孩使劲摇头,小声回答:“今天不行,我爸妈都在家。”
  “那就算了。”他转身要走。
  “等一下。”我和女孩异口同声地说。大家都愣了一下,回过神来之后我感到面孔发烫。还好女孩的头立即缩了回去,片刻之后又露出来,“还有东西没给你呢,我从老爸那里偷的,一次只能拿一包,多了会被发现的。”女孩笑眯眯地说,把一包东西丢到他的脚前。他弯腰捡起来,是一包烟。
  “再见!”女孩摆摆手,关上了窗户。
  “她是你女朋友?”我问。
  “算是吧。”他回答得心不在焉,注意力放在撕香烟包装纸的手上。
  “叫什么名字?”
  “张昕。”
  他递烟给我,我摇头拒绝了,看着他自己叼上一根,掏出火柴动作潇洒地点上火,很满意地对我吐出一口烟,“有那么半秒钟吧,我还以为你是在问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严浩。你呢?”
  “沈昱。”我说,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你可以叫我‘小雨’,张昕也可以。”
  “小雨?”他笑了,我知道他在笑什么。
  
  
8

  
  补充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的小名叫“小雨”。我之所以会有这样一个性别暧昧的小名,是因为我出生时的那个夜晚上海正下着小雨。不得不承认的是,它让我自小便受尽了同龄人的嘲笑,甚至导致过被弄堂里的小流氓们扒下裤子检查性别的惨痛经历。而唯一可以算作不幸之中的大幸,是那个纯真年代的小流氓们尚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颇为流行的流氓活动叫做“鸡奸”。
  为了阻止这个名字被更广泛地传播,我那可怜的小脑袋瓜曾经想尽了办法。例如,为了防止同学们从我父母的口中听到它,我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拒绝和上班的父母一起搭乘公交汽车,主动要求自己骑车上学。于是父亲把他已经骑了近十年的一辆二六老凤凰淘汰给了我,名目竟然是我七周岁的生日礼物。
  经过一个月的刻苦训练之后,我便开始骑着那辆链条比铃铛都响的老破车跋涉在八十年代上海老区的清晨黄昏和弄堂小巷。那时我的身材还十分矮小瘦弱,支在二六车上的形象乍看起来就像马戏团里出逃的小马猴,而为了能稳住胯下这个几乎和我一般高的铁家伙,我常常不得不表情僵硬、咬牙切齿、目露凶光,让迎面而来的路人惊惶失措,远远地便四下奔逃。
  但我所有的煞费心机和不屈不挠,最终都被残酷的现实证明为纯属自己的天真可笑和一厢情愿。每次开家长会,当班主任拿着我写的厚厚一迭检查让我父亲在众目睽睽之下站起来发言时,父亲总会这样开口——我们家小雨又给您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可想而知,到后来,连班主任有时气急败坏之下都会脱口而出:小雨你给我回家把你爸叫来!
  因此而更受伤害的我,当时唯有以默默无闻地努力写出更多检查来表达自己无处可诉的悲愤。
  但是我也不得不做出妥协,退而将小名作为区分人我感情的标志。也就是说,只有我最亲近的人可以喊我“小雨”,否则我便坚定地不予理睬。
  除了我的家庭成员,严浩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幸运儿。可恨的是在我将实情坦诚相告之后,此人居然不但不领情,反而将我嘲笑得体无完肤。
  而现在,任何人都可以这样招呼我,甚至像“傻逼”、“戆都(上海话)”之类的称谓只要我心情不算太糟时多半也会坦然接受。我认为这就是少年时自己非常向往的,所谓成年人的宽容。
  我的大名与小名意思完全相反但麻烦如出一辙——“昱”,同“煜”,阳光灿烂的意思。首先,它在小学时就让我有了一个“日立”的外号;其次,由于这个字很生僻,所以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到大学都有任课老师在初次点名时将我的名字念成“沈星”,而在被我善意纠正之后大多都会感到很没面子而恼羞成怒而怀恨在心而在日后找我的麻烦。
  这两个含义相悖的名字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我一生的矛盾个性和悲剧人格。这是严浩时隔八年之后对我说的话。因为这句话,还有他脸上的那种古怪笑容,我和他第一次狠狠地打了架。
  
  
9

  
  给我取名的是我外公。
  不夸张的说,直至今日,在我所亲身接触过的各色人等中,外公仍是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外公的祖上是无锡的屠户,以酱排骨起家,民国时迁至上海并最终发迹。外公的父亲曾是上海滩的纺织业大王,自己则是家中的幼子,老复旦的高材生,天资聪慧,前途无量,过着极其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但是,他却在四十年代头脑发热,加入九三学社,接触共产党,最终背叛了家庭投身革命。文革前夕,在美国的大哥催他赶快离开上海,他又以生是中国人死是华夏土的理由拒绝,结果在文革中受尽凌辱,母亲也被抄家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因为外公当时在家族中已是家长地位,他不离开上海,则其它家族成员按家规都不能离开,以至很多人被连累丧生。所以后来海外的所有亲戚都和他断绝了关系,连我母亲也都对他非常冷漠。晚景凄凉,可想而知。
  而我出生的那一年,恰逢文革结束,他便真心诚意地认定了是我克死了某些狗娘养的大人物。并且我属蛇,蛇者,小龙也。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外公亲笔写的这幅字后来曾让我的小表弟以为外公和一部叫做《风云》的港产片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神秘关系。
  所以外公内心重又燃起希望之火,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实现理想抱负的机会,便充满激情地给我取了这两个意思截然相反的名字——“雨”和“昱”,取“雨过天晴”之意。这就是过去的理想主义知识分子们都喜欢搞的所谓“借物言志”的迷信活动。而在外公活泼可爱的迷信活动中,我义务扮演的就是那个可怜的“物”。
  不幸的是,外公竟没有想到我的生日其实是一个多么不吉利的日子——9月14日,914,谐音便是“就要死”。
  后来在大学时,小白也曾开玩笑地翻相书替我算过命,我记得大约是这么说的:九月,近冬,蛇将入洞,必躁郁不定,善感易怒,命运多舛。现在看来,似乎说得一点也没错。
  
  
10

  
  关于我的名字由来的真相,是在高中时才偶然得知的。在那之前,外公在我眼中一直是一个神秘的人物。现在回想起来,或许是苦候多年仍未得志的原因吧。他沉默寡言,表情终年阴郁,绝少出门。很多时候,他都是独自在天台上耗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可以确定的是,他绝不是在看风景,因为站在天台上除了四周斑驳肮脏的泥墙和颜色如同腐烂的瓦片什么也看不到。
  家中其他大人都出门的时候,他会将他的老式电唱机搬到天台上去,坐在藤椅里听黑胶唱片,反反复复地听同一张。那种音乐在我的印象里只是一种极其干涩喑哑的摩擦声,单调而反复,经常会让我指甲发凉,不由自主地跟着磨牙。而外公则在音乐中闭起眼睛,慢慢蜷起身。最初的时候,他用手按住心脏部位,仿佛体内有剧痛似的,渐渐地又松弛下去,举起双手磨娑面颊,让我以为他是在哭。但实际上他的表情只是很疲倦,疲倦而又安宁。这是一种始终让我感到困惑和不知所措的状态,因为在这种时候他仿佛进入了让我感到敬畏而完全与我不同的另外一个时空。
  记得有一次,我试探性地走到他身后约两米远的地方,当时他侧对着我,阳台外是带着隐隐血色的黄昏,没有一丝风,落日的一撇余晖涂抹在他沉默瘦削的脸颊上,象蜡黄的油彩。而这样一幅画面在我幼小的眼睛里竟映射出了相当诡异的印象,刹那间突然强烈地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阻隔在我和他之间,仿佛是一面透明的玻璃幕墙,咫尺之外我竟下意识地不能再向前走进半步。
  最后他会开始说话。或许只是自言自语,因为他所说的话对我而言根本是不能理解,他对我也仿佛视而不见。此时,我再喊他几声,确认他根本没有反应之后,便会开始自己的探索活动。
  我的所谓探索活动其实就是在这栋破楼里面四处乱翻,检查大人们的东西。其诱因是某次在舅舅床下无意中拣到的一本带简单插图的《新婚夫妇指南》。这个不良癖好现在回想起来颇让人脸红,法学家会断然指出这是“侵犯他人隐私”,心理学家会由此分析出“渴望与人交流的心理暗示”,而对于不懂得法律和心理学的未成年的我而言,此项活动确实是那段灰色的生活记忆里唯一一点让人愉悦的色彩。
  但遗憾的是直到随父母搬离胡同,都再没有什么可喜的收获。在舅舅那里只找到了一些八十年代初的旧电影杂志,印刷粗劣,内容乏味,上面那些影片和女人的脸蛋都如同一个模子里压出来的。只有一本封面是阮玲玉的大幅剧照,让我惊艳不已,藏在被褥下面欣赏把玩了好一些日子。
  其他人那里就更不用提。
  倒也有意外的刺激,是翻到了外公和外婆年轻时的一些物品,其中不少我都从未见过。譬如外婆的那些旗袍,阴蓝、深紫、玫瑰红、鹅绒黑,一箱子颜色比外面满大街新时代群众身上的还多。还有外公的旧式西服和衬衣,衬衣的领口或袖口上绣有字母,后来我才知道这些衣服都是在当年的老上海或国外的洋装店订做的,而那些字母则是外公的姓名缩写。这些衣服质料非常好,完全不同于父母和我所穿的的确良和劳动布,用手抚摸会有细腻的快感,像肌肤一样让手心发烫。
  还有一些老照片,照片上的青年外公英俊潇洒,气宇轩昂。凝视得久了,我竟会产生错觉,强烈地感觉到画面上的他只要稍一转身,整个旧上海的十里洋场流光溢彩就会从他身后汹涌而出。但是他没有转身。他的目光直视着我,我看到他深邃的眼睛里只有一片寂寥夜色。
  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外公听的那张黑胶唱片是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无伴奏大提琴。而外公听唱片时的那些自言自语,现在我也只还记得一句——
  反反复复的大提琴,反反复复的人生。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07
11

  
  外公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现在的上海根本没有一个真正的贵族。
  这句话很有可能会被你嗤之以鼻,但是倘若你愿意耐下性子仔细思索一下,便会发现,从清朝时只会杀猪卖肉挣钱过日子的屠户,到四十年代可以深刻理解这个革命那个主义的外公,其进化演变过程绝对可以说是路途漫漫,确实可以印证那句老话——三代人成就一个贵族。
  但是反过来说,毁掉三代人的一切只需要一代就够了,也是不争的事实。
  既然能毁的都已经被毁掉了,也就没我什么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幸运的事。否则,我这一生或许也不会有机会遇到严浩。
  
  
12

  
  虽然我告诫过严浩最好从正门进我家,但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依然是走老路从阳台上下来。我猜想他是喜欢找点刺激,但他脸上却又看不出有得意或激动的神色,就像他是从正门进来的一样自然。反而是我自己早就紧张地预感到他会如此出现,每个下午都到院子里探视几次。
  “上次的事情还没报答你,请你看录像去吧。”他直截了当地告诉我。
  我犹豫了一下。因为父母一向不准许我进录像厅这种所谓不学好的地方,但我又非常不希望因此而被他看不起。这时我听到他说:“张昕也去。”
  “走吧。”我说。
  在大院门口,我们遇到已经等在那里的张昕,然后一起上路。
  严浩的步子很快,手插在裤带里一个人在前面走,头都不回,好像与我们全无关系似的。后来我才发现这是他的习惯,不管和谁一起走路,他都总是那副独来独往的轻松样子。
  张昕穿了一条白裙子,上面有苹果图案,长发披在肩上,前面用发卡别着。我记得上次见到她时她的头发是扎成马尾的,而现在这副样子我认为可爱了许多。此人走路磨磨蹭蹭,还喜欢东张西望,望到我的时候就对我抿嘴笑笑,让我心思恍惚。
  路上我偷偷瞄了一眼她的胸部,左手手心里立刻又有了奇怪的充实感,于是臊眉搭眼,埋头走路。
  我没有告诉他们这是我第一次看录像。但撩开破布帘走进录像厅后,我竟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根据父母的描述我早已把这种地方想象得跟虎穴龙潭一样,现在亲眼所见,只不过就是一间普通民房,横七竖八地摆着几条破长凳,坐着一些面目衣着都再正常不过的家伙。甚至还有两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姑娘穿着睡衣,正叽叽喳喳地议论刘德华和张国荣谁更帅,嗑了一地瓜子壳。
  唯一的工作人员——或许也是老板——是一个絮絮叨叨的大妈,的确良衬衫绷着胖墩墩的身段,看见严浩就热情地过来打招呼,似乎严浩是这里的常客。然后笑眯眯地招呼我:“你是谁家的孩子啊?跟着小浩可要小心点,别学坏呦!”我脸上一热,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看的是什么片子了。因为我一直把注意力集中在眼角的余光上,望着坐在我旁边的张昕放在膝上的手。那只手一直在动来动去,最后终于离开她的腿去了严浩的身上。而我的目光依旧驻留在她裙子上那块微微凹陷下去的地方,怅然若失,直到散场。
  张昕的手很小,手掌和手指关节都很小,像可爱的工艺品。不知道是所有的女孩都一样,还是只有她是这样,但我确实是第一次留意到这种事情。
  我还发现她和严浩的皮肤都比我白很多。这以后我再也没有在夏天穿过短裤。
  
  
13

  
  严浩兑现了诺言,教我吹口哨。我很快就学会了。可是当我一开始吹的时候,张昕就忍不住捂着嘴笑得前仰后合。
  “你的舌头好像太硬了。”严浩平静地指出我的问题所在。我有些沮丧,独自走到一旁继续练习。这时天色已是傍晚,黄浦江边的风很大,带着尖锐的呼啸声,吹得我们个个脚步不稳,头发凌乱。我看到严浩在地上寻找一些碎石片之类的东西用来打水漂,每成功一次,张昕就开心得又蹦又跳,又是鼓掌又是尖叫。最后她似乎累了,走到严浩身后把脸贴在他背上,环抱住他的腰。过了一会,严浩转身,用手托起她的下颌,在他们俩的脸庞将要贴到一起之前的刹那,我扭头望向远处的江面。
  我一直在吹口哨。吹的是严浩教我的唯一一首曲子,《草帽歌》。我一遍又一遍地吹着,吹得嘴唇失去了感觉,但丝毫不觉得疲倦,反而越来越能感受到这首曲子深藏在每一个音符里的忧伤。海风吹得我脸颊刺痛,乱飞的发梢戳到眼睛里,又疼又痒,于是我干脆迎风仰起头,闭起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在身边拉我的袖子,我睁开眼睛,看见张昕。“你怎么了?不舒服吗?”她眯着眼睛问。严浩走到我的另一边,我对他笑笑,他没有说话,递了一支烟给我,自己也叼上一支。
  我犹豫了一下,接过他的打火机点着了香烟。这是我第一次吸烟,吸第一口时就被呛到了,咳嗽了好一会才适应。然后我们三个人并排站在黄浦江的堤岸边,一起默默地看着波涛汹涌的江水,看了很长很长时间,直到黑夜的幕布呼呼地在天边抖开,垂落在遥远的对岸,溅起一片灯光闪烁。
  最后第一个开口说话的是张昕。她小声说,“晚上的黄浦江比白天好看多了。”我侧头看她,发现她和我一样表情迷茫,手指间也夹着一支烟,但是烟头已经被风吹灭了。
  
  
14

  
  在遇到严浩和张昕之前,我还是一个堪称老实的孩子,虽然在小学六年里坚持不懈地写下了大量可笑的检查和保证书,虽然花在在教室门口罚站与被老师赶回家把父亲领到学校来丢人现眼的时间加起来几乎和我坐在教室里听课的时间一样多,但那些其实都只能算做年幼无知的自得其乐,包括对自身情欲的简单探索。对世界对生活的好奇心和无数潜在的欲望都还在我的身体里沉睡着。说我曾是一张白纸并不恰当,更符合事实的说法应该是——一直有一张白纸蒙住了我的眼睛。而这张白纸现在被揭开了,就如久盲复明,我茫然于能够看到任何新鲜的事物。只是刚开始的时候,看得久了,眼睛会有些刺痛。特别是看着张昕的时候。
  整个暑假我们三个都混在一起。一起凑钱看录像,打桌球,吃棒冰,一起在大街小巷里无所事事地瞎晃悠,或者去黄浦江边打水漂。更多的时候是在一起发呆。我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发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如果是走路,就会是严浩独自走在前面,我和张昕慢慢地跟在后面;如果是坐着或站着,则变成我和严浩在两边,张昕被夹在中间。我们总是这个样子,好像彼此之间的默契,又好象在玩着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游戏。仅仅是这个样子本身,就让我感到快乐。
  有时我们会在晚上陪张昕去数路灯。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项非常幼稚无聊的活动,但是张昕热衷于此,我也乐于奉陪。只有严浩不愿参加,他总是独自懒洋洋地靠在街边的墙上抽烟,看着我和张昕一起沿着一个方向走远,又沿着另一个方向回到他的视野。
  有一次张昕没完没了地逼他说出不参加的原因,他被缠得烦了,回答说他没有兴趣数路灯,如果有一把弹弓的话,他倒有想法把路灯全部打碎。为什么?我和张昕异口同声地问。他指着空旷的路面上我们被路灯的灯光拖得长长的影子,说:自己低头看看,我们被路灯照得象不象小野鬼?
  我们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张昕被这个事实弄得很沮丧,所以后来把数路灯改成了数星星。毕竟星星也不能用弹弓打碎。于是我们一起偷偷摸摸地爬到我家院子的围墙上,在夏夜的沁凉晚风里并排坐着,面向夜空。我和严浩安静地发呆,张昕坐在我们俩中间,摇晃着两条腿,细细的胳膊拄在膝盖上,用两手托着腮,一个人认真地小声数着:一,二,三……我看到她的眼睛在月光下显得特别美丽,脸庞的轮廓也异常柔和,让人心动。
  我们坐了很久很久。后来我感到脖子酸痛,并且有些困了。这时我隐约听到严浩说了一句什么,我侧过头去,看见他仍然睁大眼睛望着夜空,一点也看不出疲倦,反而目光执著锐利,仿佛正在用眼神刺穿着什么。他并没有发现我在看他,所以我想他一定是在自言自语。而张昕抱着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肩膀上,好像已经睡着了。
  严浩说的那句话是:总有一天,上海的夜空上会一颗星星都看不到了。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说一个童话般的预言。
  
  
15

  
  我们三个之中话最多的是张昕。每次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先开始说话,说的内容杂七杂八,跳跃性极强,只要她一进入状态,我们三个看起来就显得特别快乐。但有时我也会有另外一种感觉,我觉得她似乎是在害怕自己不说话就会失去什么。或许是因为严浩太沉默。因为只有严浩在的时候她才会絮絮叨叨,而只要严浩离开,哪怕是在她正说话的时候去街对面买一包烟,她也会立即停口。我和她沉默地站在一起,等待严浩回到我们中间,那种时候感觉对我和她都挺象是一种折磨。
  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否告诉了严浩那天她从围墙上跳下来之后发生的事情。但后来又猜测她自己可能当时根本就没有感觉到,或者早已忘了。因为我发现她比我想象的要单纯得多。
  她其实只是一个小女孩,纯真美丽的小女孩。她爱笑,她的笑容天真灿烂,让我看得恍惚。她也爱哭,常常跟在严浩身后边走边吸鼻子。她有各种颜色的发卡,还有各种花样的连衣裙,蓝的,白的,格子的,水果图案的,大象图案的。她身材瘦高,但骨肉亭匀,穿连衣裙的时候看起来特别楚楚可爱。
  她爱唱歌。她的声音很好听,虽然当时她会唱的仅限于苏芮和邓丽君的那些通俗小调。她还爱看三毛,捧着《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哭泣的骆驼》,看一个故事哭一个小时。这是她自己说的,换回的是我和严浩的打击嘲笑。
  她唯一不纯真的地方,是她会吸烟。但她很少吸,也很少真的把烟吸下去。有的时候纯粹是心血来潮觉得好玩,还有些时候则是这样的——
  首先,严浩一支接一支地不停吸烟,然后,她叫严浩不要再吸了,严浩不理她,她生闷气,严浩继续不理她,她问严浩想不想和她一起活到六十岁抱孙子,严浩还是不理她,于是她冲上去把严浩手里的烟抢走,严浩又点上一支,这时她就会拿起严浩的烟盒,摸出一支烟,自己点火,开始吸,每一口烟都用力地吸到肺里。
  我很想劝她,但我从未开过口。因为严浩没有动。严浩只是依旧无动于衷地看着她,有时脸上还会出现他那种带点轻蔑的笑。
  我摸不透严浩。我从来就不知道这种时候他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07
16

  
  严浩的性格就像他的笑容一样古怪,不管是开心,还是愤怒,还是悲伤或者难过,他的脸上都只会露出一模一样的那种笑。现在回想起来,他的表情其实就像酒店客房的门,或者什么都不挂,或者挂出的只是一个“请勿打扰”的牌子,而这扇门本身几乎永远都不会主动敞开。
  他的神秘之处还在于他的家庭。他从来不允许我去他家,也从来不提起他的父母。
  他的父母其实我都见过,在大院里闲逛和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撞见。遇到他母亲的次数较多,他母亲就是和他一起在阳台上出现的那个女人,相貌不错,挺有气质,但是给我的感觉很阴冷,总是眉头紧锁,不苟言笑。他的父亲也很英俊,身材修长,皮肤白净,有一双很有魅力的眼睛——后来我才知道人们管那样的男人眼睛叫“桃花眼”,但性格和自己的妻子似乎截然相反,他对所有人都很和蔼可亲,有时遇见我还会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糖果,所以我对他一直颇有好感。
  因为严浩就住在我家楼上,所以他家的吵闹喧哗很容易被我听到。但我听到的通常都只有他母亲的声音,或者是对严浩的咆哮追打,或者是对丈夫的嘶声怒骂,或者是长久地独自恸哭,很神经质,闹得四邻不安。严浩和他父亲在那些时候则总是无声无息,而当我再见到严浩时,常会发现他脸上、身上有伤痕。我问他原因,他从来不说。
  有时他或许会说出自己的开心——虽然那样的时候很少,但他从不会对别人说出自己的难过。
  难过这种东西,就象插在自己胸口的刀,拔给别人看,也只不过是溅别人一身血,所以说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后来他这么对我说,想想似乎也挺有道理。
  
  
17

  
  升入初三后,因为要迎接中考,学习紧张,父母开始严格限制我的课余生活,所以很少能有机会再与他们一起出去。但是周末在院子里复习功课的时候,我偶尔还会看见张昕从阳台上翻下来。她现在已经锻炼得轻车熟路,动作灵活自如,看见我会笑着打声招呼,然后自己从围墙上翩翩跃下,如同侠女十三妹,从容躲进我的房间,而非逃出门外。
  我没有再问过他们在楼上究竟搞些什么,为什么要那么偷偷摸摸。我也不想知道。
  他们的秘密活动一直持续到初三下学期。那天下午,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到楼上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猜想情况不妙,急忙跑到院子里踮起脚向上张望,但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严浩母亲的大声喝骂和张昕隐约的哭声。张昕的哭声让我更加紧张,我冲出院子,绕到楼后,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梯,站在严浩家门前,鼓起勇气正准备抬手敲门,门开了,张昕低头跑出来,直撞到我怀里,看清是我,她伸出双臂将我紧紧抱住,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上痛哭起来。我一时不知所措,看到几步之外的门内,严浩面色苍白地与我对视着,我刚想对他说话,他母亲咆哮着挡在了我们俩之间,表情扭曲,近乎疯狂,对着不知道是张昕还是我大吼了一声“滚”,然后重重地在我面前摔上了门。
  我浑身迅速地发热,不假思索地想要踹门,但看到张昕在我怀里已经哭得瘫软下来,瑟瑟发抖,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扶她出去。走出楼梯口的时候,她一扭头又扑进我怀里。我只好站住,仰靠到墙壁上,伸出手臂拥住她。那一刻,除了她温热的身体和滚烫的眼泪,我什么都感觉不到了。过了很久她才渐渐平息下来。“可以吗?”我低头问她,她“嗯”了一声,很虚弱的声音。我放开双臂,她慢慢地离开我的怀抱,啜泣着转身离去,我默默跟上。
  她没有回家,而是一直走到位于宿舍大院一角的露天活动区,骑坐到双杠上。
  “陪我坐坐好吗?”她神色茫然地看了我片刻,说。
  于是我也翻上双杠,在她身边坐下。她扭回头去,不再说话。
  “她怎么你了?”我问。
  “她骂我们。”她小声说,呆呆地看着不知道什么地方。
  “她骂什么了?”
  “她骂我是‘小婊子’,骂严浩是‘小淫棍’……其实她进来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做,她怎么可以这样说我们……”她扭头看着我,眼眶红红的,我发觉她又要哭了。我迟疑着,终于鼓起勇气,伸出手去握住了她的一只手。在手心接触到她肌肤的一刹那,我感觉到那只手本能地向外一缩,但还是留在了我的手掌中。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的目光疑惑地闪烁了一下,微微启唇,我猜她似乎想要问我什么,而这种预感让我的心脏骤然停止,呼吸仿佛是别人的。
  但她什么也没有说。她抬起头望向天空,一架飞机在我们的头顶上呼啸着飞过,在蓝色的天空上留下一道长长的白线。我和她一起仰头看着,直到它渐渐淡去。而空旷的天空是那么湛蓝,蓝得没有一丝云,让我的眼睛隐隐涨痛。
  “你知道我的理想是干什么吗?”她问。
  “不知道。”
  “我想做空中小姐。你想,能在那么蓝的天空上飞来飞去,还可以到很多陌生的地方去看去玩,那样的生活一定很快乐。”她扭头看着我,笑了笑,似乎平静了许多。“你觉得我可以吗?”
  “一定可以。”我点头,又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18

  
  送张昕回家后,我独自往回走,穿过我家楼旁的那片空地时,听到有人叫我的小名。我站住,四下搜索,看到在空地边缘黑沉沉的树影里站着一个人。“严浩?”我喊了一声,那人慢慢地向我走来,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是严浩。“你没事吧?”我问,他摇摇头,又笑笑,还是那副若无其事的老样子。我们站了一会,然后不约而同地一起往外走。走到大院门外,他问我有没有钱,我掏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最后只摸出几个钢镚和面值都是一两角钱的纸币。他数了数,说“够了”,扭头去了路边的小卖部。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包牡丹,边走边拆。
  他递烟给我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左脸颊上靠近嘴角的地方有几个黑色的斑点,似乎是已经干枯掉的血迹。我告诉他,他用手背使劲揉搓,擦掉了。然后我们一起在路边的台阶上坐下,各自点燃吸烟。
  “后来怎么样?”他突然发出的声音让我猛地紧张了一下。我扭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于是我低下头,断断续续地说了房门在我们俩之间关上后发生的事,除了我握张昕手的细节。他一直在听,没有插话,直到我说出张昕想当空中小姐的梦想,“空中小姐?”
  “怎么了?你觉得不可能吗?”我抬起头,看到他的嘴角正开始向一边撇去。
  “你觉得可能吗?”他反问。
  突然之间,我的胸口被什么东西堵得非常难受。仿佛不由自主一般,我开始絮絮叨叨地向他分析张昕将来当上空中小姐的可能性,譬如她的身高够了,譬如她笑起来很好看……我越说越感到绝望,因为我看到严浩嘴角的那一撇渐渐地终于扩散成了半边脸的笑。“你是不是喜欢上她了?”他突然问,于是我的胸口重新被堵住。“你们俩都是我的好朋友。” 憋了很久,我才回答。
  我不再看他的脸,埋头抽烟,数着地上的烟头。当数目达到六个的时候,我听到他说:“回去吧,很晚了。不然你家也要闹地震了。”我默默点头。于是我们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一起往回走。走到我家院子门外,他和我分手告别。但是我看到他没有转向楼后,而是沿来路走去。
  “喂,你要去哪里?” 我追上去问他。
  “找地方过夜。”
  “你不回家吗?”
  “今天不想回去。”
  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想叫他到我家睡一夜,但是我母亲多半不会同意。我沉默,并且感到内疚。这时他却突然问我:“你想做什么?”
  “什么意思?”我迷惑不解。
  “张昕长大后想做空中小姐,你呢?”
  我想了想,回答:“作家。”
  他沉默了一会,说:“如果将来你真的当上作家了,写书了,把我写进去好不好?写得酷一点,象录像里面的刘德华一样。”
  “好,没问题。到时候你在边上看着我写,想让我把你写成什么样,我就写成什么样。”
  他笑了一声,又陷入沉默。
  “可能那个时候我已经死了。”我突然听到他说。他的声音很轻,象是随口开玩笑,又象是从他身后远远的黑暗中传来的另一个人的声音,让我感到寒意从脚下升起。沉沉的夜色里我们互相望着,我看不清楚他的五官轮廓,也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是他的眼睛里却闪烁着让我感到非常迷茫的东西。
  “别乱讲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我说。
  他没有回答,笑着伸手拍拍我的肩膀,转身离去。
  
  
19

  
  这次恶性事件之后,张昕和严浩都再没有从阳台上翻下来过。事实上,他们根本不再躲藏什么,反而开始在严浩母亲的咆哮谩骂声中从严浩家的正门出入。
  他们总是手拉手出现在我面前。严浩身上和脸上的伤痕比过去更多了,张昕告诉我,那都是被他母亲打的或者拿乱七八糟的东西砸的,而严浩从不闪躲,也不还手。她还说自己也被砸到过,她撩起裙子的下摆,我看到她的腿上有青紫的一块。“是他妈妈的高跟鞋。”她笑着说。
  张昕在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但是她的父母比较斯文,从不动粗,只会用一些比较文明的方法循循善诱。“顶多少吃几顿晚饭,反正我也想更苗条一点,将来要做空姐呢。”她笑着说。
  她总是笑着说。她更爱笑了,严浩的那种无所谓表情也变得更无所谓了,他们在大院里成双成对地抛头露面,公然地接吻和拥抱,因被所有为人父母者作为家庭教育的反面教材而声名远播。和他们走在一起,我经常能看到那些交头接耳的大妈大婶,还有那些目露凶光的正派老男人。我还看到,张昕和严浩紧紧握在一起的那只手有时在颤抖,但她骄傲地昂着头,自己似乎一点也没有察觉到。
  我总觉得他们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我说不清楚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常常会有很不好的预感。
  我们都是十五岁,我们还在一起,但我们之间也有一些东西细微地变化了,不一样了。张昕不再絮絮叨叨了,严浩则几乎就没什么话了。并且,张昕开始躲避我的目光。过去她的眼睛扫到我的时候,总会对我笑笑,但现在她只是很快地低下头去。我也常常会没有来由地情绪烦躁,烦躁起来的时候会故意找碴挑衅,和他们发生意见分歧,事后常常又自己先觉得惭愧,于是内疚,自嘲,说自己提早进入了更年期。我笑,严浩也笑,而张昕什么话都不说。
  中考前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去看录像,我和张昕又发生了争执。因为我们去的那条街有门对门的两家录像厅,一家放映的是《还我至尊》,另一家则是《旺角卡门》。严浩问我们想看哪一部,我说随便。张昕说想看《还我至尊》,这时我又说我想看《旺角卡门》,于是我和她僵在路中间。最后严浩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五分硬币,抛起,动作娴熟地反扣在手背上。“国徽还是字?”他问。
  “字。”我看着张昕的眼睛。
  “国徽。”张昕避开我的目光。
  是字。我赢了。严浩对我一笑,转身去买票。
  我们还是按老规矩坐位子,张昕在中间,我和严浩在她两边。过了十几分钟,老板大概觉得人数差不多了,关掉灯,开始放录像,年轻的刘德华带着墨镜帅气十足的出场。放映不到二十分钟,场内已是一片寂静。我看着电视屏幕,极力想忘记身边张昕的呼吸声,但是做不到。华仔把张曼玉藏起来的那个玻璃杯扔进湖里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燥热,而当最后乌蝇和华仔在枪声中相继倒下时,我再也控制不住悲伤,感觉到自己的眼泪不停地涌出来,但完全不想用手去擦。
  灯光重新亮起的时候,我扭头看到张昕也已经泪流满面,但哭得很平静。我和她相觑泪眼,忽然发现严浩的座位已经空了,急忙追出去,看到他一个人站在门外的路灯下闷闷地吸烟。我叫他的名字,他象没听见一样,过了好一会才扭过头。“你怎么哭了,跟个丫头似的。”他说。
  回去的路上,大家依然沉默。这一次我独自走到了最前面,我一路上搜索着各种可以踢的垃圾,然后恶狠狠地用脚去踢它们,想把它们踢到另一个世界去。踢一个易拉罐的时候,我因为用力过大而重心不稳,一脚踩在阴沟旁的一滩水里。那是路边人家泼出的不知是洗脚水还是其它什么名目的污水,总之散发着难闻的怪味,在肮脏的路面上反射着油亮的光。然后,就像发生了什么隐秘的化学反应一样,我的所有无处可用的力气突然之间全都一下子消失无踪了。
  我默默地站在原地,叼着已经烧到过滤嘴的烟,俯视着肮脏的水泊里自己隐约的倒影,竟觉得它比在夏夜的路灯下更像一个孤魂野鬼。
  
  
20

  
  我决定不再和他们混在一起了。我想躲开他们。不要问我为什么。
  当初随父母搬离弄堂时,外公把他从文革中当宝贝一样保存下来的老破书送了一些给我,装了满满两大樟木箱。这些书早就被我在探索活动中检查过,全是陈年垃圾,其中不少还是繁体字印刷、竖排制版的,除了夹杂着一些蟑螂蛹外没有任何能带来视觉刺激的东西,所以我根本懒得打开,原封不动地丢在了床边的墙角。现在为了找点事做,我把它们打开了,开始翻里面的书出来看。
  两天之后,我打了此生第一次架。起因是下午的自习课上,我没有做语文老师发的毕业考试模拟试卷,而是在抽屉里翻看《静静的顿河》。语文老师回到教室的时候,坐在我后排的班长赵元举手报告,站起来向老师揭发我上课看书。于是我的书被没收了,并被告知放学后到语文教研室报到。而下课铃响过后,语文老师刚走出教室,我就站起来转身一拳砸在赵元的脸上。
  放学后我没有去语文教研室,而是在班主任的办公室里被罚站。我们的班主任,那个长得像一个老奶奶的白胖老头,出去溜达了近一个小时才回来,慢条斯理地泡了杯茶,在办公桌后坐下,把屁股挪舒服了,才问我为什么要动手打人。
  “因为顿河。”我回答。
  “你说什么?”胖老头一愣,差点没拿稳茶杯。我想他不是真的没有听清我的回答,因为他的表情已经渐渐地由难以置信转变为恼羞成怒。他一定满心以为我会说打赵元是因为这个马屁精检举揭发我上课看书,因而早就盘算好了如何就此对我展开关于遵纪守法和理想前途的谆谆教导,可惜他失算了。
  “因为顿河。”我看着他涨红的脸,大声地又说了一遍,“因为顿河的冬天弄得我心情十分糟糕!”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0
21

  
  星期六下午的周会课上,我站在讲台上对全班同学朗读了三百字的检查,并向赵元当众致以诚挚的道歉。诚挚是假的,三百字也是绞尽脑汁胡扯出来的。我年少单纯,想不明白为什么检查这种文体也要规定字数,后来才发现这种新八股和老八股一样为我日后打下扎实的文学基本功起了极大作用。感谢班主任的关怀,恳请同学们批评。我哼哼唧唧地念完,把检查塞到裤兜里,揉成一团。
  赵元离开课桌走到我面前,友好地握住我的手,真诚地告诉我,他接受我的道歉,他原谅我了,知错就改就是好学生,他愿意和我交朋友。班主任站在门口,两手背在身后看着我们,因为自己会说的那几句话都被赵元说了,所以脸上洋溢着意淫犯的快感,微微颔首,笑眯眯地两眼放光。
  去**的好学生。我心里想的是给这家伙脸上再来一拳。
  那天放学后轮到我值日。与我同组的有一个叫黄鲲鹏的家伙,此人长得肥头大耳,嘴唇厚得像含着根香肠,所以绰号“猪头三”。猪头三的老爸是市政府的高官,虽然如今我已经知道他那个级别的高官在北京随便丢一块砖头就能砸倒一大片,但那时猪头三和我一样因为涉世未深而孤陋寡闻,并且学校领导对他也关爱有加,所以此人自我感觉非常了得,每次值日都不动手,闲着也就罢了,还背着手在其他人周围瞎转悠,指挥这个支使那个,跟九门提督似的。
  我的情绪被周会课的内容搞得极端恶劣,所以当猪头三晃悠到我身后指导我应该用干抹布而不是湿抹布擦窗户玻璃的时候,我扭头把抹布丢到他胳膊上,“麻烦你帮忙拧干。”猪头三满面受惊之色,似乎他是正道侠客,被我用下三滥的暗器伤了屁股,连声斥责我怎么可以用这种态度对同学说话。于是我们吵起来,我智商本就比他高,再加上摆事实讲道理,所以此人很快就处于下风,他一脸肥肉扭曲,最后竟恼羞成怒,放赖撒泼,开始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嘲笑我穿的衬衣袖口已经洗破,说我是穷瘪三还出来丢人现眼。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怒不可遏,怒极反笑——我笑着对他说:“看着你,我算是知道恐龙为什么会灭绝了。”
  周围围观的同学一片哄笑,呆笨猪头三则半天才反应过来,勃然大怒,劈脸给我一耳光,于是我和他开打。但此人毕竟一身猪肉,腰围和我胸围一般粗,就算一跟头摔在我身上也可谓重创,所以坦白说我一开始就有些心虚,结果最后竟被他摁倒在地打得嘴角出血,末了还踢我几脚才得意离去。
  我在外面晃荡了很久才回家,一进门就低头往自己的房间里钻,但耳明眼快的母亲还是抢先一步堵在门口,看到了我脸上的伤。“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低下头,把和猪头三打架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全招了,然后等着挨训。但是母亲的巴掌和训斥迟迟没有降临,最后我听到她问:“你说的都是真话吗?”
  “嗯。”
  “你认为自己没有错吗?”
  “嗯。”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你就应该自己去证明这一点。”
  我愕然地抬起头,看到母亲的脸色竟然非常严肃。“你是一个男人,有些事情一定要自己解决,因为这是你自己的尊严。”
  我想我明白了母亲的意思。第二天放学后我把那猪头三约到操场旁的小树林里打了一架。我满脑子想着母亲的话,完全忘却了疼痛和害怕,除了一定要赢什么也不想。结果是我真的赢了,猪头三被我打得更像猪头。虽然我也付出了一些代价,但是终于明白打架并不仅仅是体重和身高的较量。
  我心情难得舒畅,吹着口哨回家,在大院门口遇见了也背着书包的严浩,他打量着我凌乱的衣衫和浑身的尘土,问我怎么回事,我就把事情的经过绘声绘色地说了,颇有些炫耀。他什么评论都没做,只是随口问了一下那猪头三长什么样,家住哪里。星期一白天猪头三没来上学,晚上猪头三的老爸找到了我家,原来严浩早晨在猪头三家附近堵住猪头三又打了一顿,将其打得鼻青脸肿进了医院。
  猪头三的老爸跨进我家门时很没有高官的风度,气势汹汹,骂骂咧咧,一副来拆房子的样子。但是当他看见我母亲的时候,两人的面上都出现一怔的神情,然后他的火气一下子弱下去很多,站在原地搓手搓脚,看起来很不自然。而母亲也表情阴沉地坐回藤椅,放下手中正在打的毛衣,冷冷地看着他。
  “你有什么事?”母亲问。
  “你儿子不好好值日,我家鲲鹏批评了他两句,他居然就找小流氓来报复……”
  我被这种颠倒是非的胡扯气得怒火万丈,想冲上去却被父亲从身后拉住。
  “你想怎么样?”母亲继续问。
  “你儿子寻衅打人,总该道个歉吧……”
  “你向别人道过歉吗?”母亲的声音很平静。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他嗓门又大起来,象是被母亲的话刺到了什么地方,又或是想起了自己的地位和身份。
  父亲用一只手按着我,另一只手去拉母亲的胳膊,但母亲把他的手甩开了,神色从容,继续说:“沈昱是我的儿子,有我们朱家的血统,我们朱家的人从来不会做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至少不会说谎。这件事情的经过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相信他对我说的话。”
  猪头三的高官老爸脸上肌肉扭曲,憋了半天,最后丢下一句,“和你们这些没素质的阿乡真是没道理可讲!”然后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房门被他摔得巨响。
  母亲扭头看着我:“小雨,知道为什么我相信你而不相信他吗?”
  我摇头。心里隐约有不舒服的预感。
  “这个人当年是你外公的下属,是你外公一手把他提拔上去的,但文革时就是因为他写的一份检举揭发材料,你外公才落到如今这个下场。”
  父亲叹着气走回自己的房间。
  客厅里沉寂下来,白炽灯在头顶上漫射着刺目的光,烤得我头顶发热。我站在母亲面前,看着她依旧平静的面容,慢慢地捏紧双拳,我想用这双拳头砸扁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猪头三。
  
  
22

  
  为了帮我打猪头三的事,我找到严浩向他道谢。他淡淡地说没什么好谢的,说他喜欢打胖子,胖子肉厚油多像沙袋,打着舒服。
  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一直刻意避开他,我有些内疚。“晚上一起看录像去吧,我请客。”
  “我不想看。你自己去吧。”
  我感觉他有些不太对劲,问他出什么事了,是张昕,还是他妈,他说没事。
  “快中考了,回去抓紧时间复习功课吧。”说完他自顾在大街上“之”字形地向前走去。走了一段路又站住,扭头朝还站在原地的我摆摆手算是说再见,然后转身继续离去。我听到他开始吹口哨,是我熟悉的那个旋律,《草帽歌》——
  
  妈妈你可曾记得
  你送给我那草帽
  很久以前失落了
  ……
  它飘向浓雾的山岙
  哎,妈妈那顶草帽
  它在何方你可知道
  ……
  
  
23

  
  中考时我不知哪来的热情发了一下狠,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收到通知书后,母亲买了一个国产熊猫牌单放机给我作为奖励,这对于家境并不宽裕的我来说实在是奢侈的惊喜。我在街头的音像摊挑了半个下午,最后买回两盒翻录的罗大佑的带子,从早到晚反复地听。
  见到严浩时,才知道他竟然和我在同一所高中,只是不同班。
  “张昕呢?”
  “中专。广州民航中专。”
  “民航中专?”
  “嗯。她不是想当空姐吗。”
  “要去广州上学?”
  “嗯。”
  我们俩都不再说话。呆了一会,我去摆弄单放机,放我最喜欢的一首《你的样子》给严浩听,但他听得心不在焉。最后他告诉我,他一个星期后就要搬离宿舍大院,因为他父母离婚了,他被判给了他母亲。“如果这次我考砸了,他们会等到明年才离婚。两个可笑的家伙。”他笑着说。那笑容象是用水手刀刻在苍白的石灰墙上,有看不见的碎片剥落。
  搬家是在一个天气闷热的午后,有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开了辆小车来接他们。那个男人长得没有严浩父亲英俊,但很象《英雄本色》里的狄龙,穿一身熨得很平整的黑西装,油亮亮的头发都贴着头皮向后梳着,他把严浩的母亲搂在怀里,笑得很旁若无人的样子。跟他一起来的几个家伙在把东西往另一辆解放牌大卡车上搬,面目都很凶悍。附近两栋楼的邻居们都在自家院子门口或阳台上远远地观望,交头接耳,却没有人敢靠近。我也被父母在院子门口紧紧拉住,不准过去。
  严浩的父亲突然从楼后跑出来,踉踉跄跄地冲到严浩母亲面前,“扑通”一声跪下,紧紧抱住自己妻子的腿死命拉扯。他脸上糊满鼻涕和眼泪,哭得像个上海小女人,根本听不清楚嘴里在说些什么。后来严浩的母亲也开始哭,那个穿西服的男人脸上终于出现不耐烦的神情,小声说了句什么,正经过他旁边的两个人放下手里搬的柜子走过去,把严浩父亲按倒就打。他们下手非常狠,而严浩父亲先是拚命用手护住头,最后则象放赖的小孩一样干脆躺在地上四脚乱蹬、乱哭乱叫,那种可笑的形象实在让我无法产生同情,反而感到一阵恶心。
  严浩原本一直低着头站在车旁,背对我的视线,此时才转过身来,但却无动于衷,只是掏出一支烟来叼在嘴上,取出打火机点着,然后冷冷地看着,一脸漠然的样子。他的目光透过弥漫开的烟雾望向我这边,但我感觉他的视野里似乎什么都没有,没有看热闹的人群,也没有我。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两辆车都开走之后,我才看见张昕远远地站在空地另一头的一棵冬青树下,烈日透过茂密的树叶将斑驳的光影撕碎在她脸上,隐隐约约地闪烁着什么,似乎是泪光。先前车就停在我们俩之间,严浩就站在我们俩之间,我们被挡住了,所以没有相互看到。
  她的目光也落到了我的脸上,我奋力挣脱父亲的手,向她跑过去,但她低下头,转身匆匆离去了。
  
  
24

  
  整个暑假我再没有见过严浩,也不知道他搬到了什么地方。张昕也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虽然她家和我家只隔着两栋楼,但却好像隔着一个世界。
  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常常在院子里逡巡,只要听到一点动静就会条件反射地抬头,但刺目的阳光里再也看不到从天而降的张昕和严浩,于是怅然若失。我站在院子中央,踮起脚向二楼眺望,阳台的门窗总是关着,风一吹还有大蓬的灰尘扬起,完全不象有人的样子。晚上也听不到楼上的动静,连开关门的声音都没有。我甚至开始怀疑严浩的父亲从来就没有在这里住过。
  最后我走到围墙边,在我和张昕摔倒过的地方躺下。身下是被太阳晒得滚烫的水泥地,我“大”字形伸展开四肢,目不转睛地向上凝视,我幻想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就会看到张昕的裙子象花朵一样在空中绽放,就会看到严浩从阳台上探出头来对我笑。但我总不能坚持到底。我闭起被阳光刺得酸痛模糊的眼睛,看到眼前的黑暗里有一些深红色的光斑,然后感觉到有水滴从我的眼角流过面颊,留下两道痒痒的痕迹。
  有时我独自去我们都已成为常客的那家录像厅看录像,每次都仔细打量周围的人,期望能搜寻到严浩和张昕的身影。那个胖大妈现在也和我面熟了,但她不再象过去那样絮絮叨叨了,胖墩墩的身体也显得臃肿疲惫。“最近见到过严浩吗?”我问。她总是摇头。有一次她叹了口气,说:“小浩那孩子,能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他的运气。”
  我不知道她凭为什么认定我和严浩不同。这一点让我感到难过,不知道是为严浩还是为自己。
  1993年,家用录像机已经在商场里随处可见,很多录像厅都改装了大投影屏,所以这家仍只有一台旧彩电的录像厅的生意变得非常惨淡。实在没有客人开不了场,胖大妈就搬个小板凳拿把蒲扇坐在门口乘凉。我也懒得立即回家,常常到隔壁的棒冰摊买一瓶汽水,蹲在街边陪她说话或发呆。有一次她不知为什么给我讲起了她的儿子,她说她儿子被文革耽误了年纪,没念过几年书,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在弄堂里混,打架在整个区里都出名,小半辈子都在牢房里耗过了。后来总算是懂事了,找了个老婆,开了这么一个小录像厅想好好过日子,却被当年的仇家寻上门来一刀从前胸捅到后背。
  “那天早晨我和他媳妇在买菜,他媳妇想多买点肉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我还不舍得,在菜场磨蹭了老半天。回来的时候看见门口都是人啊,他躺在一进门的地上,血流得满屋子都是,人早没气了,眼睛倒还睁着……
  “我那儿媳妇,我一直劝她再找个婆家,她不肯,我知道她是担心我这个孤寡老婆子自己一个人活不下去。现在她每天在菜市场摆摊子卖卤菜,起早摸黑的。我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实在是个祸害呦!现在想想,还真不如小时候就死了算了,也不至于让我这把年纪还掉眼泪,不至于苦了他的好媳妇……”
  胖大妈用手去擦眼泪,却哆哆嗦嗦地没擦到,扑簌扑簌地落在地上。我想起严浩没回家的那天晚上所说的话,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胖大妈哭了一会,渐渐地自己停住了。天色也暗了,于是我起身退了汽水瓶回家。但她却在背后叫住我,告诉我这条小街过些日子要拆了,要拓宽修通汽车的公路,动迁后她也没力气再替死去的儿子守这个录像厅了,所以录像带都要处理掉,让我挑几盒算是留个纪念。我起初想拒绝,因为家里也没有录像机,但胖大妈一再坚持,拗不过她我只好去了。我挑了《旺角卡门》和《天若有情》,还意外地挑到了两盒外国的文艺片——或许因为没人爱看所以从没放过,一盒是《日瓦戈医生》,另一盒是《永不凋谢的蓝色勿忘我》。
  我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沿着大院围墙的墙根一边吸烟一边漫无目的地瞎晃悠,最后走到了张昕家的楼下。夜色慢慢降临,她家亮起了灯光,我徒劳地用目光辨别着那扇窗户后隐约晃动的人影,守望了很久很久,全然不知饥饿和疲倦。
  月亮升起来了,离我很近的样子。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0
25

  
  开学报到那天,我缴完学费,领了书,在班会开到一半时就借口上厕所离开了教室,走出校门,在马路对面的小卖部买了包烟和一瓶汽水。汽水喝完,我接着抽烟,一支烟抽到一半的时候,对面的学校大门里开始有学生陆陆续续地出来,并渐渐达到高潮。人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我才看到严浩,他单肩挎着书包,低着头慢慢吞吞地往外走。我喊了一声,他抬头看到我,站住了,我急忙把书包背好跑过去。
  一个多月没见,他瘦了很多,眼睛里也有血丝。我问他搬到哪里去了,那个接他们的男人是谁,他都不愿回答,并且不耐烦地叫我不要再问。
  这时我们拐进了一条僻静的小街,天太热,所以没有行人,所以当两个原本靠在路边树下的看起来像是流氓的家伙大声招呼我们过去的时候,我预感到事情不妙。正在考虑是否回头逃跑,他们已经小跑过来堵在我们面前。
  这两个家伙大约都二十来岁,一个矮胖,拖鞋加西装短裤,一副受气包的表情。另一个穿着包紧屁股的喇叭裤和短袖衬衫,长得精瘦,头发和指甲都又脏又长。两个人站在一起就像《鹿鼎记》里的神龙教胖瘦尊者,十分可笑,但这种情况下我实在笑不出来。我想起刚才曾路过一个西瓜摊子,于是我扭头望去,发现那个摊子距离我们只有十几步远,但是摊主一接触到我的目光就立刻把头扭向另一边,装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两位小同学,身上有零钱吗?大哥哥最近手紧,借一点来用用好伐。”瘦子说着,亮出一把弹簧刀,“啪”的一声打开。刀是货真价实开过刃的,边缘在阳光下有一条晃眼的亮线。
  我把手伸进裤袋,捏住里面仅有的二十元钱。这时我听到严浩开口:“我们没钱。”
  瘦子眯起眼睛,脸上浮起冷笑,把我们上下打量了一遍,说:“自己把裤袋都翻出来,书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地上。”胖子也朝严浩抬抬下巴:“你,把皮带解下来给我。”
  我看到严浩脸上突然出现极不耐烦的神情,他皱起眉头,把书包随手丢到地上,转身往回走。“册那侬这小瘪三想做啥?给我站住侬听到伐!”瘦子喊了两声,但严浩就像听不见一样毫不理睬。瘦子骂骂咧咧地刚想追过去,却又目瞪口呆地站住,胖子脸色也变了,我扭过头,看见严浩提着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正冲过来,那个装瞎的摊主在他身后傻站着,大张着嘴。
  “把刀扔到地上。然后给我滚得越远越好。”严浩说,眼睛定定地看着瘦子。此时他们俩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我看到瘦子的手有点颤抖,而严浩的面无表情却显得异常凶狠。僵持了一会,瘦子极力挺直的身子颓然一坍,丢下刀转身就跑。胖子小声骂了一句什么也跟上,很快两人就消失在小街的尽头。
  严浩把地上的弹簧刀拾起来,原路返回。我也追上去,和他一起走到那个摊主面前,一声不响地看着此人。这个面相忠厚的家伙被我们的目光逼得有些不知所措,一脸尴尬地低下头。
  突然,严浩甩起一脚把一个西瓜踢飞了。我也立刻跟着动作,把全身力气都用在脚上,和他一起疯狂地乱踢西瓜,一直踢到我们俩都精疲力竭、大汗淋漓。西瓜在整条小街的路面上滚得到处都是,有的兀自原地打着转。我和严浩气喘吁吁地四目相视,不约而同地笑了。
  
  
26

  
  正式开课后,我经常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找到严浩,一起到一楼废弃的一间教室,从窗户翻进去,坐在靠近后门的角落里抽烟。有时则是他来找我。
  那间教室好像从来没人打扫,就像一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我们丢在那里的烟头越积越多,最后形成夸张的一大摊,让我自己每次第一眼看见时都感到触目惊心。“喂,你说,我们俩的肺现在都是什么颜色了?”我问严浩。他思索了片刻,回答:“干牛粪。”
  放学后,我们俩都是等其他人走光了才并肩走出空空荡荡的校门。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象过去常干的一样,在外面无所事事地东游西荡,在黄昏的大街上迎着晚风吹口哨,或者一起骑坐到慢车道和人行道之间的栏杆上,叼着烟打量来来往往骑自行车的路人。有时,一些心理素质不太好的家伙会被我们看得疑神疑鬼,以至车开始骑得歪歪扭扭,甚至终于发生了一些小小的车祸,于是我们一边吸烟一边看他们吵架。
  看很多上海人吵架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他们惯于相互指责,彼此推卸责任,表情和语言都极富戏剧性,能够将一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演绎出如歌剧般震撼人心的视听效果,通过运用各种听起来残忍至极的恐吓和威胁,以及一些领袖般的经典手势。但其实他们都是面恶心软的人,动武的邪念早已被妥善收藏在裤裆里,不会也不敢轻易掏出来。
  所以有时我会怀疑自己并不是上海人。这是我和严浩用以没话找话的讨论话题之一。我煞费心机地搜集了不少这样的无聊话题用以避免我们之间无话可说,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确实无话可说。
  过去我们也经常沉默着发呆,那时的发呆虽然谈不上满足却很自然,但现在我无话可说时会感到很焦虑。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焦虑,似乎是不太适应,似乎是因为我和严浩之间少了什么。我一直在分析这个问题,我闭着眼睛在脑子里通过复杂的推理搜寻各种抽象的依据,但毫无所获。直到有一次,在睁开眼睛的一刹那,我竟幡然醒悟——过去在我和严浩之间,总是坐着张昕。
  
  
27

  
  有一天傍晚,我们走过一片旧房翻造的脚手架时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打闹声,于是后退几步,站在隔离带上抬头观望,看到几个民工在高高的脚手架上打成一团,粗口乱爆,人影纠缠。
  突然,伴随着一声短促的惊呼,一个人从人堆中翻落下来。他的身体在下坠的过程中不断地被一根又一根的木桩阻挡,发出沉闷的撞击声,弹跳起来,变换一下姿势和角度再继续坠落,最后象没有骨头的一袋碎肉一样砸在脚手架下的阴影里。一大蓬灰尘扬起,一颗碎石飞溅到我脸上,火辣辣地痛。
  我茫然地站在原地,远远地望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他脸朝下趴着,两条胳膊以奇怪的角度被折叠在身体下面,象是被塞进体内去了一样,没有声息,一动不动,似乎也没有看到血。
  “他死了吗?”我有些恍惚地问严浩。
  “早就死了。还没有落到地上就已经死了。”严浩冷冷地回答,那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象是在说出一个无庸置疑的真理。我扭头看他,看到我们身后围观的人越聚越多,在他们的惊叹表情的反衬下,严浩的一脸平静显得异样离奇和不可思议。
  挤出人群,走了几步之后,突然猝不及防地感到一阵恶心涌上喉咙。我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第一次亲眼见一个活人如何在眨眼间死去。
  
  
28

  
  张昕在寒假时回上海了。她和严浩一起到我家,给我父母鞠躬拜年,陪他们拉扯家常。看着他们言行得体的样子,我竟觉得仿佛他们都已长大成人,只有自己还象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还在不可自拔地继续玩着自己那些幼稚的游戏。
  那天下了大雪,大院里白茫茫的一片。我们的心情都变得出奇的好,一起在我家院子外面的路上堆雪人。我和严浩把两个小雪团滚成了大雪球,摞在一起,张昕跑回家拿来一根胡萝卜和两颗黑色的玻璃弹珠,胡萝卜插在雪人的头上算是鼻子,玻璃珠则是眼睛。
  “这位就是上海滩第一风流帅哥——严浩!”张昕笑眯眯地指着完工的雪人大声宣布。
  “我的眼睛哪有那么小。”严浩皱起眉头表示异议。
  “这个……”张昕用毛线手套焐着被冻得红扑扑的脸,思索片刻,又开心起来:“那就是小雨吧!这位就是上海滩第一痴情少年——小雨!”
  我的脸有些发热,因为我的眼睛确实比严浩小,而且因为近视眼又不戴眼镜,所以看东西常常需要眯起来,乍一看确实有花痴的嫌疑。
  “是我就是我吧。可是我的鼻子也没有那么长。”
  “切!没看过《木偶皮诺曹》吗?不说实话鼻子就变长了呗!”张昕不假思索地冲我一摆手。
  我觉得她今天似乎特别开心,但是她的最后一句话却让我有些发怔。
  趁我不留神的时候,严浩突然从身后摸出一个雪团结结实实地砸在我脸上,于是我鼻子里和嘴里都是冰凉冰凉的碎雪。连打了两个大喷嚏,当即弯腰抓起一把雪开始还击。张昕嘻嘻哈哈地跟着严浩一起逃窜,白茫茫的雪地上被我们踩出一串串凌乱的鞋印,留下摔倒翻滚的痕迹。
  后来我们全都筋疲力尽,一起到大院门口找了一家没关门的小饭馆吃晚饭,喝了点黄酒。张昕的酒量极差,没一会就开始晕晕乎乎不知所云,软绵绵地把头搭在严浩的肩膀上东看西看,目光直视我的时候也怔怔地不再闪避,让我怀疑她是否还能看明白她在看的东西。
  刚走出饭馆的门,她就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于是严浩把她扶起来搂在怀里。路边有几个小毛孩在放烟花,我们围在旁边看了一会。隔着缤纷绚烂的烟花,我看到对面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接吻。
  我们在大院门口分手。张昕没有和我一起回去,而是和严浩一起离开了。我嘻嘻哈哈地和他们挥手告别,目送他们走远,胃里的酒一下一下地反涌到喉头。
  我们堆的那个雪人一天之后从这个世界上永远地消失了。胡萝卜也失踪了。我只看到那两颗黑色的眼睛在我脚前融化的雪水和污泥里浸泡着,肮脏不堪。我飞起一脚把它们踢到了它们该去的地方,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29

  
  “喊沈哥。”严浩对站在身后的人说。那个家伙老老实实地照令行事,并主动敬烟给我。但他身上穿的瘦喇叭裤让我很不舒服地回想起了当初抢我们钱的那个瘦子,并且“沈哥”这种黑社会味道浓重的称呼也让我非常不习惯。
  此时是1994年春天,我们站在学校门口小卖部的凉棚下。三分钟前我刚走出校门,迎面看见他们。
  近来严浩的行踪变得越来越诡异,我课间去找他抽烟常发现他不在教室,放学后也常等不到他。有段时间我甚至怀疑他是否还在这个学校上学,后来才知道他和一些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了。那些人我陆陆续续地见过一些,有的叫他大哥,有的叫他小弟,个个像亲人,但没一个像好人。
  我劝他还是老老实实上学,和那些摸不清底细的人物在一起会有危险。他不以为然,说,这个世界本来就充满危险,人和所有其他动物一样,活着就要通过面对危险来锻炼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他也不喜欢那些社会上的人,但认为和他们在一起总比和学校里的那些傻逼好学生呆在一起有意思。
  我无话可说。我想严浩说得似乎也有道理,因为学校里那些所谓好学生所谓祖国的好花朵确实也普遍都不招我喜欢。他们大多对社会一无所知,愚昧做作而沾沾自喜,掌握了一些讨老师欢心、放同学冷箭的小把戏就误认为自己日后必成大器所向无敌。有一次我曾无意中偷听到几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私下交流黄色笑话,可怜的是那些街头玩玻璃珠的小屁孩都会讲的老掉牙的低级玩艺竟能让他们眼冒精光口水横流。他们基本生理常识的贫乏让我由衷感慨,而他们基于贫乏认知的天真想象所达到的夸张程度则让我不得不咋舌。我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学会自慰,但是我觉得他们不但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连将来的性交活动都可以省下,因为他们的意淫能力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准,只需幻想一番便可以彻底地省时省力。
  但尽管如此,严浩所结交的那些社会人物也让我心存怀疑,难有好感。我曾见到一个脸上有刀疤的大哥级人物,估计已有三十多岁,此人的话题永远都是缅怀年轻时闯荡江湖的刀光剑影和出生入死,但这些英勇事迹却总让我回想起录像厅里那个胖大妈对她死去的儿子的惨伤回忆。还有一次在街边的露天酒菜摊上,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家伙搂着严浩的肩膀不停口地悲叹自己一直渴望能够为兄弟两肋插刀慷慨就义但是天妒英杰就是不给他机会,后来我却发现此人不但吃饭付账从不掏自己口袋,连烟都总是从别人那里蹭。
  这些江湖中人总是吵吵闹闹,絮絮叨叨,时常搞得我脑袋都要炸掉。我偷眼看严浩,发现只有他始终从容淡定,寡言少语,有时不动声色地撇起嘴角,目光里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嘲弄。
  我已经开始佩服他的那种平静,虽然我自己不了解,也做不到。
  有时,我觉得他非常象过去我们在录像里看到的那些黑道英雄,不仅是外表,还有那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气质。但是一想到那些黑帮片的最后结局,我又陷入担忧。我害怕严浩会变成《旺角卡门》里的华仔,我不想扮演乌蝇,也不想看到张昕顶替张曼玉的角色——我不敢再继续想下去。
  
  
30

  
  在严浩身边常见到的小弟有两个,年纪都和我差不多。
  一个就是在学校门口喊我“沈哥”的那个家伙,大名叫“杨伟”,长得黑瘦矮小,面目猥琐,整日嬉皮笑脸,爱说下流话,看见漂亮小妞就会紧贴上去顽强地纠缠几条街,倘若被斥责或被扇了耳光则会再跟上几条街直到把人家的所有亲人全问候一遍。此人绰号“小伟哥”,因为他喊“哥哥”有瘾,整天“浩哥”、“沈哥”地喊个不停,尾音还拖得特别长,听起来腻味得很,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
  另一个叫赵志鹏,脸上有很多青春痘,看起来脏乎乎的,不太爱说话,说起话来也没腔没调,非常乏味。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头发间密布的头皮屑,壮丽景象不亚于西岭千秋雪,常常觉得这家伙如果哪天好好洗个头,我或许就不认识他了。我和严浩一起去过一次他家,在普陀区,藏在光复路附近的一片危房简屋里,北面不远处就是苏州河。虽然苏州河已经开始改造,但是依然会勾起我对童年生活的不愉快回忆,所以当即决定再也不去第二次。听说他父亲是长途货车司机,几年前因为连续开了几天车不肯休息而终于睡眼朦胧地连人带车开进了苏州河。他母亲是个环卫工人,看起来十分老相,守寡至今,与儿子相依为命。
  此人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是他的书包里从来不放课本而总是装着块砖。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他回答说砖头比课本实在。这话听起来搞笑,后来仔细想想,竟觉得颇有哲理。
  总之这两人都让我看不顺眼,不想搭理。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1
31

  
  因为我很不喜欢严浩身边的那些人,所以就很少再和他一起出去混。还有一个原因是高二已经开始为高考做准备,学习变得更加紧张。虽然我对高考缺乏兴趣,但是对上大学却抱有向往,因为听人说大学生活十分自由自在,是所谓最后的纯真年代。所以我老老实实地每天上学放学完成家庭作业,业余时间则用看书来打发。
  看的还是外公给我的那些书。因为主要动机是打发无聊的时间,所以我看书完全不加选择,随手摸出一本是什么就看什么。看完《切·格瓦拉传》后我热血沸腾,一心向往革命(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自己好像只是对革命感兴趣,而究竟谁革谁的命并不重要);后来读了《保尔·柯察金》,我又被冬妮娅弄得五迷三道,想象着她美丽忧伤的容颜,面对保尔高大背影时的卑微绝望,深深地为她着迷,为她而在一次高考模拟试卷的作文里怒火万丈地将保尔灭得一钱不值——当然这篇作文得到的分数也可想而知。
  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人物是《双城记》里的西德尼·卡尔登,这个家伙看似玩世不恭,说话轻描淡写,脸上总是挂着满不在乎的微笑,但在最后一章里他对老罗瑞说的话却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人活着总得做点有意思的事不是吗?是的,我还年轻,可是年轻的日子不会长久,我活够了。”
  随后此人便玩了个调包计代替他的贵族情敌上了大革命的断头台,并且用无所谓的淡然笑容严重伤害了所有围观群众的热情。这是我到当时为止所看过的最震撼人心的爱情故事,虽然它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并且此人也让我感觉十分象严浩——我指的是他笑起来的样子。
  当时拿在我手里的这部小说是四十年代版的,纸页已经泛黄,封面却平整如新。我在被窝里第一次翻开它的时候居然从书页中掉出一张相片,相片上是一个年轻的女学生,两边剪齐的短发,大襟圆摆中袖齐肘的白衫和黑色绸裙,微侧着脸,笑得很甜美。
  相片是黑白的,看得出有不少年头了。我将它翻过来,看见背面写着一行娟秀的蝇头小楷:
  再见了,文清。爱你的紫兰。上海,一九四六。
  “文清”是外公的名字,但照片上的姑娘却不是外婆。小时候我在胡同房子里搞探索活动的时候看到过外婆年轻时的照片,外婆出生在江南的书香门第,是典型的江南女子,体态小巧,面容清秀,五官轮廓柔和,而照片上的女子却是狐狸脸,鼻梁削挺,唇角如线,有极妖娆妩媚的味道。
  据我故作无意地向母亲打听所知,一九四六年外婆还在苏州,还没有见过外公的面,后来俩人仓促成婚也是双方家庭的意思。那么,这个“紫兰”究竟是谁?她和外公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疑问勾起了我浓烈的兴趣,并且从相片上看,此人年轻时实在是美丽得惊人,颦笑间动人心魄,所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张照片一直被我夹在语文课本里,随身带着,经常拿出来研究着迷一番,直到那个学期结束和课本一起不知道被我塞到了哪里。
  我有个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有一天能够真正亲眼见到这个女人。因为她在照片背面写的是“再见了,文清”,而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偏执地认为“再见”不同于“永别”。按照我的理解,“永别”就是永不相见,而“再见”则是日后一定要再次相见,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约定。
  
  
32

  
  家里终于添置了录像机。我把从胖大妈那里拿的两盒外国电影的录像带都看了。《日瓦戈医生》是经典影片,不必多说。而《永不凋谢的蓝色勿忘我》或许有很多人没看过,所以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它的剧情。
  电影开始时的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苏联,寒冬里的南部平原。男主角是英俊的苏联上尉,女主角是任性的美国记者,两人在严寒与战火中在导演的安排下痴妄相爱。最经典的一幕是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苍白的躯体纠缠在一起,在漫山遍野的蓝色勿忘我丛中翻滚缠绵,而坦克的探照灯就从他们身边扫过,那个画面,真的是美得惊心动魄。二战结束,美苏陷入长期的冷战,许多年后女记者才终于有机会重回到满目疮痍的苏联寻找她当初的爱人,而最后所找到的竟是:男主角早已在斯大林的大清洗中被流放到他曾战斗过的地方,在那里永远地消失了。电影的最后结局是另一个堪称经典的画面:在如月光般惨淡如练的阳光下,女主角站在无边无际如故的蓝色勿忘我丛中,打开上尉给她的铁皮烟盒,属于多少年前那个夜晚的几朵干得像碎纸片一样的勿忘我花瓣在风中飞扬起来。
  影片的后半段看得我痛苦不已,无法入睡,所以干脆坐在电视机前,一遍又一遍地倒带,每次都只看到这一对痴男怨女分手为止。屏幕上,两人平静而深情地相互凝视,淡淡地笑着说“再见”。反复了几次之后,我昏昏然地对抗着沉重的眼睑,突然想到了一九四六年的上海,外公与紫兰分手时或许也就是这般情景。这个臆断让我陷入动人的联想,由衷地亢奋了一会,但很不幸的是,我随即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倘若剧中的男主角不是英俊的上尉或外公而是一个猪唇豁牙斜眼的三寸丁,女主角不是美丽的记者或紫兰而是一个大饼脸招风耳随风挥洒头皮屑的大妈,这场分手戏是否仍会如此震撼观众的心灵?
  不得不承认这个发现确实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不是心灵,而是肠胃。不堪承受震撼的我当即关掉电视,拔下插头,回到床上瘫倒睡去。
  
  
33

  
  高三下学期,我把两个樟木箱里的书全看完了,连《三字经》、《百家姓》这样的玩艺都没有放过。
  这一年多以来,我和严浩一直保持着有限的联络,基本上每个月见一次面,一起出去打打桌球、喝喝酒什么的。一般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传统活动,类似怀旧。几个月前他配了一个传呼机,号码如今我已经可以背出来了。
  一个周末,我独自去探望外婆和外公,在舅舅那里看到了一套王朔文集,随手拿过来乱翻,舅妈在旁边看见,说了一句“这种流氓小说你也要看”,此话当即激发了我的阅读热情,把这套书借回了家。晚饭后,我躺在床上,拿起一本“纯情卷”,翻开,映入眼帘的第一篇小说标题是《空中小姐》,这个标题立即让我想到了张昕。
  前一个寒假我没有见到张昕。因为我对她和严浩的关系已经确认无疑,所以早就做了很大努力逼迫自己放弃一切无聊幻想,用“好朋友的女朋友”取代“张昕”这个名字,所以我没有询问严浩原因,我认为自己无所谓。所以我现在没有任何防备地一个踉跄跌入往事,想起了一个女孩对我说她想做空中小姐的梦想,想起了我从未对这个女孩说出口的某句傻话。
  王朔自己在前言里说《空中小姐》写得很矫情,看完之后我表示认同,这篇小说确实写得矫情,我哭得也很矫情。如果严浩现在在我旁边,他一定又会说——“你怎么又哭了,跟个丫头似的”。
  只是一篇小说而已,我想。我没有想到半个月后会接到那个电话,会在后来哭成那个可笑样子。
  
  
34

  
  “请问,沈昱在家吗?”
  “我就是。你是哪位?”
  “我是张昕。”
  “张昕?怎么会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家电话号码的?”
  “严浩告诉我的。”
  “有什么事?”
  “我想见你。”
  “别开玩笑了,我哪有钱买机票去广州,况且还要把严浩塞到行李箱里。”
  “我在上海。”
  “什么?你说什么?”
  “我现在就在大院门口。你走出来就可以见到我。你现在能出来吗?”
  “可以……”
  “那我等你,先挂了。”
  “好。”
  “不要告诉严浩,好吗?我只想见你。”
  “好——”
  
  
35

  
  耳朵里剩下断线的声音。我拿着话筒呆呆地站了半天,猛然回过神来,急忙冲回房间套上大短裤和老头衫,拖鞋都没有换地冲出门去。“这么晚了你要去哪?”母亲在身后喊。我不搭理,一路飞奔。一只脚的拖鞋甩出去了,回头找到,穿上,继续跑。最后,在大院门口的杂货铺和夜宵摊的杂乱灯光里,我看到了几乎让我认不出来的张昕。
  她的头发剪短了,是我在杂志上才看得到的那种两边一刀齐然后削得很薄的时髦发型,穿着黑色高跟凉鞋和同色的连衣裙,裙子的质料和样式看起来都不象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穿的。
  “看你一头汗的样子,那么玩命跑干什么?我又不会被强盗抢走。”她笑吟吟地打量着我,把手里拿着的一罐雪碧打开,递给我。我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接过易拉罐来直起脖子猛灌一口,是冰的,浑身的热汗仿佛“哧”的一声就全部挥发掉了。我有些发怔地看着她,眼前一片被灯光折射得迷乱的汽雾,张开口,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你很奇怪我为什么不在广州而在上海?”她问。
  “嗯。”
  “边走边说吧。”她说,向旁边扫了一眼。我环顾四周,这才注意到大院里出来纳凉的住户中有人在交头接耳,对她指指戳戳。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2
  我和她一起沿着街边向前走。走到尽头的路口,转一个弯,拐上一条宽敞许多的马路。路两旁都是绿化带,没有住宅区,只有机动车偶尔从身边飞速驶过。走在路灯光下明暗交替的路面上,踩着被拉得很长很长的影子,我突然回想起多年前的某个夏天的某些夜晚,我们曾经一起在这条路上数过路灯。
  “为什么突然回来了?不用上课吗?”
  她笑笑,没有回答,眼睛望着远处没有尽头的夜色,目光里渐渐有些迷茫。
  “严浩知道吗?”我又问。
  “不要告诉他!”她突然停住脚步,对我大声喊道,语气十分决绝,“我在上海,我打电话给你,我对你所说的任何事,都不要告诉严浩,你一定要答应我!”
  她的激烈反应让我感到吃惊,同时也几乎不假思索地点了头。
  “对不起,我太激动了。”她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影子,“小雨,我是因为信任你,所以才会找你。”
  她说她信任我,这句不明所以的话竟让我在猝不及防中深受感动,那么天真可笑地,一涡温暖的水漩在胸中激荡开来。而她接下来的一句话,立刻就让所有的流动凝止。她告诉我,她和严浩分手了。
  我呆住了,我无法理清脑子里迅速纠结起来的千头万绪,甚至无法再继续产生关于自己和她之间关系的任何胡思乱想,因为近乎本能的不祥预感突然强烈而突兀地越众而出,所以我没有顺乎逻辑地问她为什么和严浩分手,而是,“你究竟要我帮什么忙?”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幸运的。因为很快我的不祥预感就被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撕碎,击中我的鼓膜,而当最后一个字从她口中吐出之后,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总算没有傻到因此怀疑自己的耳朵。
  她表情艰难地犹豫了片刻,终于下定决心似地咬了一下嘴唇,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那种坚决的目光逼得我一阵眩晕。
  “我怀孕了。我希望你能陪我去做人工流产。”她说。
  在丧失听觉的一刹那我感到了愤怒。愤怒充斥全身,在每一根血管里燃烧膨胀。但是与此同时更加强大的悲伤攫取了我,它们无声地肆掠过所有的血管,吞噬掉那些嘶嘶作响的热量,最后汇集到某个隐秘而空洞的角落,在某个锐利的边缘凝结成一滴冰凉的液体,滴落下去,消失在没有回声的深渊里。
  “孩子,是严浩的吗?”我觉得有一双冰冷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咽喉,而自己的声音则是被这双手像骟猪一样连血带水挤出来的碎块。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脸庞望向吞噬掉路灯的夜色深处,而在无法抽离的余光里,我看到她摇了摇头。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3
36

  
  过去我总深信自己了解张昕,不了解严浩,因为张昕单纯,而严浩复杂。但是现在我开始怀疑。我所怀疑的与其说是关于他们的回忆,不如说是某些自己曾深信不疑的逻辑。我呆呆地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一直在试图从混乱不堪的胡思乱想中挣脱,试图理清楚那些逻辑,但最后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大脑有些缺氧。深深的迷茫和悲伤在回忆里若隐若现,让我无法突破出刺痛眼睛的光源。于是我掐灭烟头,对一个在我周围绕来绕去不知疲倦的小毛孩大吼了一声“滚开”。小毛孩哭了。他老妈堵在我眼前叫骂了足有一刻钟。我始终保持沉默。在那个挡住我全部视野的壮年少妇发泄完毕,心满意足地拉着儿子转身离去之后,我看到了站在面前的张昕。
  “你怎么她了?我在这站了足有五分钟,她才骂够。”
  “我强奸她了。干了五十分钟,我赚翻了。”我回答。
  张昕或许看出我的心情恶劣,不再接口。
  眼前的她竟然再次判若两人,穿了一身很正式的职业套装,很精细地化了妆,加上原本就高挑的身材,看起来像是一个在外企工作多年的白领。而如果把她身上的衣服换成空姐的制服,一定会被别人误认为一个真正的空中小姐。
  “你怎么又变成这样了?”我皱着眉头问。
  “我希望让医院里的人以为我的年纪更大一些。”她低下头,小声回答。
  我沉默。我终于明白她已经永远不再是那个多年前坐在我和严浩之间的小女孩。
  我带她转了几次车后步行到了地理位置甚是偏僻的一家郊县医院。我的同班同学叶克的母亲是这里的妇科主任。叶克曾与我和严浩一起打过两次桌球,关系还算可以。但我并没有告诉他实情,甚至把张昕的身份也篡改成了我的表姐。
  我拿着叶克母亲给的小字条挂了号,没有排队,直接把张昕送进了诊疗室。“我在大门口等你。”我告诉她。她站在门口回头看了我一眼,动作有些僵硬地点点头,看起来似乎很紧张。我猜想这也是她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虽然这一点并不值得宽慰。
  我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腿站酸了之后干脆就像丘八一样蹲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只手从后面轻轻地搭到我的肩膀上。我扭头,看见张昕。“结束了?”我小声问,她点头,脸色苍白,鼻翼翕动,看起来疲惫而且虚弱。
  气温很高,沙丁鱼罐头一般拥挤的巴士上格外闷热,人与人之间的稀薄空气仿佛都成了固体。转第二次车的时候,张昕突然把头靠到了我的肩上。我下意识地想挪动身体,但一抬眼看见她的脸色,终究不忍作罢。她的额上渗着一层细密的小汗珠,头发有些乱了,目光朦胧地呆呆望着窗外。下车时她又挽住了我的胳膊,我也伸出手搂住她的腰,并稍稍用力,因为我感觉她的身躯随时都会滑倒在地。我们保持着这个姿势,一直到最后一次下车时才分开。许多年后的今天,这段回家的路程在我的记忆里都仍是那么漫长,谁都没有说话,而我的胸腔内随着心跳一下一下地刺痛,就像有人拿着一把凿子在一点一点地凿碎掉什么。
  “一定不要把我的事告诉严浩,好吗?”她又重复了一遍。
  “嗯。”我点头。
  “我知道你一直把严浩当作最好的朋友,他也一样,虽然可能没有对你说出口过。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已经给了他太多伤害,我不想让他伤得更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忍不住扭头看她,但她眼睛里闪烁的泪光阻止了我开口的冲动。我又默默地点了下头。
  “谢谢你。”她笑了笑。沉默一会,突然说,“小雨,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瞒着没有告诉你。”
  “什么?”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记得。”
  “当时我从你家院子的围墙上跳下来,把你砸趴下了。”
  “嗯。没错。”
  “当时你手忙脚乱,你的手……”
  我知道她在说什么。一刹那间,那种坚挺的弹性的压迫又回到了我的左手的每一个毛孔。一想到这种感觉已经刻骨铭心,必定终生如影随形,眼眶就无法克制地燥热起来。
  “你隐瞒我什么了?”
  “我知道你是无意的,但是——”她小心地顿了一下,看着我,仿佛要确认我的反应,平添了戏剧性的效果,“这件事情,第二天,我就告诉严浩了。”
  阳光骤然白炽,让我感到一阵眩晕,近乎窒息。
  “对不起。我那么做,我觉得,你是可以理解的,对吗?”她小声说。
  我把头扭向一边,不动声色地屏住涌到喉咙里的湿热。
  “你生气了吗?”她问。
  “没有。”我笑笑。听到自己的声音里掺杂着哽咽,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
  在大院门口分手的时候,我刚转身,她又喊了一声,把我叫住。
  “还有什么事?”
  她的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艰难的犹豫的神情,她又下定决心似的咬了一下嘴唇,她又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
  “有一个问题我在心里藏了很久,一直都想问你,你——你是不是曾经喜欢过我?”
  我平静地望着她依然那么美丽的眼睛,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缓缓摇头,我用清晰得仿佛来自别人的声音回答她——
  “没有。”
  
  
37

  
  我从没有这样狼狈地哭过。
  我坐在草地上,背靠着双杠,眼泪不停地涌出眼眶。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仰望湛蓝的天空,任泪水渐渐模糊天空上的一切,任它慢慢渗湿我的领口。
  回答张昕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虽然迎着她的目光,但放松了自己的瞳孔,也就是说我的眼前其实只是模糊一片。因为我不敢看清楚她的脸,因为我必须要让自己说出那两个字——“没有。”
  是的,没有。我没有欺骗她,我没有喜欢过她。
  因为,我爱过她。
  
  
38

  
  “我和张昕分手了。”
  “为什么?”
  “她说她通过了南航的空姐考试,会去深圳工作,不会再回上海来了。”
  “我很难过。”
  “没什么好难过的,这不就是她小时候的梦想吗。”严浩笑笑,扔掉烟头,站起来在堤岸上低着头晃悠了一圈,若无其事地象是在搜寻什么东西。
  最后走回我的身边:“真是扫兴,居然一块可以打水漂的东西都找不到。”
  我又甩了一支烟给他。他接住,自己点上,站在呼呼的风中,目光望向远处,不再说话。风灌满他的衣襟,鼓起来,发出裂帛般的声音,几欲涨破似的。头发也一根根地飞扬起来,嘴角的那一撇微笑渐渐地被风扯得散乱,终于又被他收起,慢慢地向下抿紧。从侧面看去,他脸部的轮廓就象已在江边伫立多年的一座雕像,有清秀而冷硬的线条,沉默如同另一个遥远年代的上海。
  风中仿佛有呜咽的声音。隐隐约约,听不分明。
  我答应了张昕,所以我什么都没有告诉严浩。我只说了一句真话,就是——“我很难过”。而至于究竟“很”到什么地步,在我年轻而贫乏的语言里找不到恰当的形容词。
  我和严浩在黄浦江的堤岸上一直站到夜色降临。我记得张昕说过,晚上的黄浦江比白天好看,她说得没错。遥远辽阔的天尽头,沉沉的黑夜象一幅巨大的幕布低垂下来,在幕布的映衬下,对岸的工地如同舞台,灯火分外通明,打桩的声音隐约随风传来。
  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这座城市很快就会彻底改变她的容颜。上海,上海。她将不再是我外公背过身去的十里洋场,不再是我父母满目疮痍的青春感伤。所有往事都会被深埋到地下,所有的伤痕都会被新的妆底掩盖。一切都将永成过去,都将如同眼前飞溅而起的浪花水沫一样破灭消逝,包括我们共有的那个最初的夏天。只有脚下这片连绵汹涌的江水是永远的真实,真实得就象一个巨大的谎言,永远混黄污浊,永远无始无终。
  那天,在夜色下和严浩在江边分手之后,直到高中毕业,我们都再没有见过面。
  
  
39

  
  高三时已经没课可上。老师们忙着猜题,我们忙着校里校外地糟蹋大量比卫生纸还贵的称作高考模拟试卷的废纸。虽然身边多数同学都已经把自己折腾得肌肉抽搐神经衰弱,我却抱着爱谁谁的态度从容面对让我已经毫无兴趣的狗屁学习生活。
  本来我看书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但看完那套王朔文集后,我的情绪变得更加糟糕,更多原本属于正常生活的时间也被我划归到了无聊时间的范畴。我因为无聊而愤怒,因为愤怒而绝望,因为绝望而无所适从,因为无所适从而玩世不恭,因为玩世不恭而在悄然孳生了某种不曾有过的恶毒。我不再避讳张昕。我开始乐于去揭示一切被自己小心避讳的伤疤。这种属于暴露狂的卑劣行径倘若能够玩得伤感一些,浪漫一些,或许我也会写出一篇象《少年维特的烦恼》那样恬不知耻的玩艺,让读者为之扼腕,让观众为之哭泣,让那些早早为了维特和绿蒂自杀的傻逼们后悔自己下手草率,错过了更精彩的刺激。但是我异常恶毒,我的恶毒就在于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所采取的态度是自我沉浸的,甚至在看到自己亲手把伤口撩拨得鲜血淋漓的一刹那,竟会感到心花怒放。
  张昕,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张昕:舌尖向上,分两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张。昕。
  上面这段让人瞠目结舌的疯话记在我当时的日记本上,大模大样地改写自纳博科夫的《洛丽塔》的第一小节,堪称荒谬且肉麻至极。但18岁的自己读着这些句子的时候,确实能够一个字一个字地走过悲伤的顶点坠入失重的快感。
  我白天坐在教室里神情恍惚地幻想张昕的容颜,在草稿纸上描画她的侧影,为她设计签名;夜晚在床上辗转悲鸣,回忆关于她的所有往事细节,她的连衣裙,她可爱的小手,甚至默念着她的名字用左手自慰,在一泄而出的时候泪流满面。
  我冷笑,彷徨,像一只绝望的苍蝇,在玻璃窗上撞得自己体液横流。
  我在自己的舞台上演着自己的独角戏。台下没有观众,也没有严浩。
  如果当时父母发现了我这些疯狂举动的话,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认为我疯了,会带我去看心理门诊甚至送进精神病院。所幸的是,在他们有所察觉和自己真的疯掉之前,我就已经把自己折磨得精疲力尽遍体鳞伤。我在高考前夕大病了一场,持续高烧40多度,在床上半昏迷地躺了若干天,终于被诊断出了神经性皮炎,不得不受激光治疗仪的持续摧残。
  几个星期后,我的身体痊愈了。有趣的是,我的神经居然也离奇地恢复了正常。
  医生告诉父母,我的病很有可能是高考的压力导致神经过于紧张以及用脑过度造成的,每年高考前夕都有不少我这样的病例。父母对此深信不疑,在我出院后一直对我小心翼翼,呵护周到。
  医生还说不会有后遗症。我不知道是否可信,但我愿意相信。
  我不想告诉任何人关于这场病的真相。我只想尽快考上大学,住进宿舍,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里忘掉关于张昕的一切,关于那个夏天的一切。我梦想着大学生活的自由自在,即使不能让我痊愈,至少苦痛时可以有更大一些就地翻滚的空间,否则我终究会窒息而死。
  
  
40

  
  高考结束后不久,我正独自一人在家中百无聊赖地翻看一本淫书——亨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听到敲门声,跑出去打开门,看到严浩。他微笑着倚在门框边的墙壁上,让我怀疑他已在外面站了很久。
  “考得怎么样?”
  “应该没问题吧。你呢?”
  他笑着,没有回答。在墙壁上摁灭手里的烟头,问:“打桌球去吗?”
  “好吧,反正没事可做。”
  我们找到一家桌球室,打了一个下午。严浩一直不停地吸烟,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经常犯一些惨不忍睹的低级错误。自他教会我打桌球之后我就从未赢过他,而这次我竟连赢了四局。“你今天是怎么回事?特别想可怜我?”我忍不住问。“这都给你看出来了,太没面子了。”他笑,“好,最后一局,认真收拾你,让你好好记住。”说着随手丢掉吸了一半的烟,换上一副认真表情。说实话,他此刻的严肃神态在我看来近乎凶狠,感觉这种变化实在有些不可理喻。
  只见他目光锐利,绕着球桌走来走去,用球杆仔细地测量角度,不紧不慢地将球一个一个地打进洞去,而我完全只能拄着球杆在一旁傻看着。他果然赢了最后一局。退掉桌子和球杆,我们到隔壁一家脏乎乎的小饭馆吃晚饭。饭桌上他又恢复到之前那种心不在焉的状态,一次性塑料酒杯在他手里被捏得奇形怪状,想起来才喝一口,菜也没怎么吃,和我说话时经常在走神。
  七点多的时候他放在桌上的传呼机响了,他拿起来瞄了一眼,告诉我:“我有急事要先走了,你自己慢慢吃吧。”说完他迅速起身去柜台结了帐,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已经身在门外。我一个人傻坐在桌前感到有些莫名其妙,因为按照我们过去的习惯,最后一局我输了,这一顿饭应该由我请客。
  这一次见面之后,整个暑假我们都失去了联系。打他的传呼也总是没回音。
  大学录取通知单寄到了我家,我将要去的地方在半个上海之外。报到前一天的晚上,我在房间里刚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行李,母亲不声不响地进屋走到我旁边,表情奇特地旁观了一会,在床上坐下,告诉我——严浩出事了,打架斗殴,将人致残。根据母亲所说的线索,我推测事情就发生在那天他离开小饭馆之后。
  “今天上午是最后一次开庭。我和你爸都觉得你还是不要去为好,所以我们没有告诉你。刚才你爸去同事那里问了一下,据说,是判了四年。”
  母亲说完便起身离开,出去时带上了房门。我坐在地板上,面对着摊得到处到是的书和塞得乱七八糟的行李箱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最后站起来,抓过电话机,给严浩打了个人工台的传呼。传呼台小姐告知我所呼叫的号码已经被注销。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3
41

  
  大学的开学活动搞得十分煞有介事。校门内的林荫道上摆满各系迎接新生的桌子,还有一些学生社团招收会员的宣传位,很多学生拖着大包小包行李来来回回地转来转去,一脸热切地陶醉其中。我却毫无感觉,径自找到中文系的桌子,默默地排了几分钟队,交了学费和照片之类的东西,领了校徽和一堆宣传材料,被告知入住三号楼402室。
  刚一转身,一个人伸手过来:“你也住三号楼402?我带你去吧。”
  说话的人个子中等,白胖,笑容满面,看起来十分真诚友好。问题在于,自从当年和那个猪头三打过架之后,我就一直对体态丰盈者有心理障碍,所以一时无法给予同等的表情回馈。他倒也不介意,提起我的箱子就走,我自己则扛着被褥和凉席跟上。经过那些社团桌位前,我挨个扫视了一下,没什么我感兴趣的,桌子后面那些表情夸张的脸孔也让我不太吃得消。
  “你是上海人吧?”前面的胖子用上海话问。
  “嗯。”
  “太好了。还以为我们宿舍没有人可以说上海话了呢。”
  进到宿舍放下行李,我发现只有两张下铺还空着,其他的床位都已经铺好席子或者堆满杂物,人却一个都不在。
  “大概都吃饭去了吧。我们宿舍总共六个人,现在只有一个还没到。”胖子低头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我也该去吃饭了,你和我一起去吗?食堂的伙食还不错,以我的人格向你担保。”
  最后一句话听起来有些骇人,感觉食堂象黑店。
  “谢谢,我就不去了,挺累的,想赶快收拾好床铺休息一下。”我尽量堆出客气的笑。
  “好,那就随便你吧。”胖子笑着说,接着告诉我他叫“宋国涛”。我也做了自我介绍,和他握手寒暄了几句。
  宋国涛拿着饭盒出门后,我选定靠窗左手的一个下铺,铺好床,收拾行李,找到一个插着钥匙的空柜子,把衣服等杂物塞进去,大堆的书则干脆全部沿着床内侧靠墙摞起来,书脊朝外,这样没事的时候躺在床上随手抽一本就能看了。然后我下意识地凑到窗前,想估算一下每天阳光大约会有多长时间直射到我的床上,却看到窗外的一排香樟树的树杈上挂满了各式垃圾。楼下的草坪倒是打扫过的样子,但面朝上摆了块大牌子,上用毛笔大书:禁止从窗口向外乱丢东西及小便,违者严肃处理。这个告示让我感到颇为惊讶,向窗外尿尿?可见这栋楼里都住了些什么货色。
  收拾完东西,我在床上躺了一会,忽然回想起了刚搬到印染厂大院的时候自己在院子里拖着老爸的躺椅研究摆放角度的情景,不禁想笑。那个阳光灿烂的夏日午后,所有的细节都历历在目,仿佛就是昨天一样,怎么一眨眼我就在这里了呢?
  天气闷热,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起身下床,决定出去转转。
  四处一番闲逛之后,发现校园比我想象的要大得多,景色也不错。道路整洁宽敞,画着干净利落的分道线,两旁有精心修剪的苗圃和齐刷刷的法国梧桐,大片堆叠的梧桐叶影间有斑驳的阳光碎片星星点点地洒落在人行道上,风一吹错乱闪烁。草坪深处的花木掩映间隐约可见小桥流水,亭台楼榭。养眼的美女也遇到不少。
  经过一个挂着黄色大牌子“5th Ave Café”的露天咖啡座时,我买了一纸杯冰咖啡和一个蛋奶夹心面包,在一个僻静的池塘边坐下。结束掉简单的午餐,独自坐在原处继续发呆。汗水湿透的衣服渐渐被时而掠过水面带起一圈圈涟漪的微风凉干,身后嘈杂的市声也随风杳失。绿莹莹的水面上有一些水蜘蛛在姿态优美地滑行,留下串串波纹。杜鹃花倒映在水中的颜色黯淡浓稠,象被浸泡得要溶化开来一样。
  时间的流逝渐渐变得缓慢。突然之间,我猝不及防地被一股不易察觉的伤感袭中。
  我不知道伤感来自何处。它仿佛早已是藏在树影婆娑和湖光闪烁里的隐蔽机关,被无人知晓的恰当时机触动,就像一蓬细细密密溅开的露水,冰冰凉凉地洒满全身。然后,所有刻意不去想的事情都粼粼地显影。我想到了严浩,我想象着他孤零零地站在被告席上与一群高大成年人对峙的情景,我试图想象出当法庭庄严宣判时他脸上的神情,我分明地感觉到他只是冷冷地微笑着,低头瞄一眼自己的手铐,若无其事地撇起嘴角——此时,他这个堪称招牌的表情竟让我悲伤得一塌糊涂。
  
  
42

  
  我在池塘边一直坐到太阳落山。站起来的时候感到身体轻飘飘的,转过身发现整个校园在夜色里已经灯火阑珊,陌生得好象另一个遥远的世界。
  我晃晃悠悠地踱回宿舍区,经过校园商店时突然想起还需要添置一些生活用品,于是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购物单一边漫步进去。走到柜台前一抬头,迎面看到一个女生正在买热水瓶,而她的背影竟让我感到十分熟悉,淡蓝色的连衣裙,白色网球鞋,修颀的身材,白皙的皮肤——我呆呆地看着她,几乎脱口喊出那个名字——“张昕!”
  那一把乌黑柔软的披肩长发阻止了我的冲动,因为张昕的短发绝不可能只用一个暑假时间就长到这个长度。但依然心绪起伏,头脑混乱,有些不知所措。正当我迷茫的时候,她已买好热水瓶,转身,正对我傻张的嘴和被张昕评价为纯情的小眼睛,由于全无防备,加上我们之间的距离过于逼近,所以被吓得本能地一缩手护在胸前,而热水瓶则当即脱手下坠。我恰在此时回过神来,急忙探身接住,但因为动作过猛,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扑进她的裙子。极其惊险地站稳身体后,我抬起头和她目光相接,顿时满脸发烫,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她的脸涨得通红,胸脯微微起伏,一副受惊不浅的样子。但整个意外过程中她并没有尖叫,这一点让我对她产生了由衷的好感。因为我自己虽然还未与女孩真正交往过,但用古龙的话说——就算我没吃过猪肉总也看过猪走路,中学时代的那些骚包女同学早已让我领教过女人细细的脖颈里能够挤出什么样的声音,那种惊心动魄所能达到的恐怖效果足以让任何有点自尊心的男人不寒而栗而后痛不欲生。所以我断定这个女孩一定有良好的教养。
  她的确不是张昕。更确切的描述是,她比张昕更好看。她的脸庞轮廓非常柔和,秀挺的鼻子,淡淡的眉毛,一双眼睛也大得恰到好处。
  “对不起,我……”我极努力才挤出声音。
  她惊悸未消地用手按抚着胸部,大睁着眼睛打量了我一下,总算吁了口气,抬手指了指我还傻抱着的热水瓶。我急忙双手递还给她。
  “算了,也不能说是你的错,其实还应该谢谢你呢,动作可真灵活呦。”她对我一笑,异常动人。而我却惭愧得只想一个倒栽葱扎穿地球到美洲去露头痛哭。
  “你的水瓶……?”我哼哼唧唧。
  她把手里的蓝色开水瓶举起来,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检查了一遍,露出一副满意的神色:“挺好,没有坏掉的样子。”又对我笑了笑,“那,我就先走了。”
  我呆呆地目送着她消失在门外的夜色里。在她站立过的地方,空气中留有淡淡的香味,不知道源自什么,但是让我觉得非常迷醉。
  
  
43

  
  买好东西走回宿舍,我看到宿舍门口走廊上已经有四个人席地而坐,正摆起功夫茶摊子准备开聊。
  “除了一个还没到的,就差你了,过来坐下一起聊吧。”宋国涛冲我招呼。我答应一声,把手里拎的东西丢到床上,扯了张报纸加入他们。
  茶具和茶叶都是来自厦门的小戴个人贡献的。我眼睁睁地看着此人往小小的黑黑的茶壶里塞满同样黑乎乎的铁观音,加进一勺咖啡伴侣和一勺橙子口味的果珍,再倒进少得可怜的开水,几分钟后,他捏起茶壶动作灵活地给大家分茶并开始神采飞扬地散布茶道。我举着小小的杯子,审视着里面成分复杂颜色怪异的液体,对于能否喝下肚深感质疑。但几杯饮毕,先是脑子里晕晕乎乎,随后竟莫名其妙地轻松亢奋起来。抬眼扫视一圈,发现众人都是一个德性。
  于是大家热情洋溢,挨个做了自我介绍,随后开始神侃,当晚便民主议定诸如轮流打开水、轮流值日的种种舍规,选举宋国涛为室长,在座各位的绰号也被一一确定。
  果然如宋国涛所言,整个宿舍里只有我和他是上海人。据他不无羞涩地宣称,这所大学内的所有食堂均是他老爸承包的,难怪他白天会用那么夸张的方式向我推荐食堂伙食。
  后半夜茶摊散伙后,大家各自钻进床铺。皎洁幽清的月光斜斜地穿过窗户正照在我脸上,明晃晃的让我怎么也睡不着。就在我兀自瞪大眼睛发呆的时候,听到“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高大敦实的黑影拖着一个超大蛇皮袋和一捆凉席闪进宿舍。我猜想这就是白天没到的最后一个室友,于是百无聊赖地隔着蚊帐观察他的行径。只见他在我对面的床位上铺好凉席,蹑手蹑脚地拿起桌上不知谁的脸盆出门接满自来水回来,从粗粗的胳膊上解下一条比夜色还黑沉的毛巾状物件浸入水中,稍顷捞出后先洗脸后擦背再抹凉席,最后在床上坐下开始脱鞋,看样子是打算继续拿那玩艺洗脚。然而当此人脱掉袜子的一刹那,就象臭弹在沼气池里爆炸一般,整个宿舍内立时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浓郁的脚臭味,空气的密度明显增大了许多,我虽然鼻子不好,也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竟差点憋过气去。更夸张的是,我分明地听到有两个蚊帐里当即传出了剧烈的咳嗽声!
  此人就是后来名震整层楼的李臭脚。小戴还给他起了另一个绰号叫“李十三”,比较形象地描述了他的十根脚趾能让整个宿舍集体晕上三小时的事迹。
  李臭脚同志来自安徽农村,汗腺特别发达,特别不爱洗脚,所幸的是也具备了乡村人士纯朴憨厚的美德,所以在大家孜孜不倦的教育下,两个月之后其脚丫的杀伤力已明显收敛了许多。当然,另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那个时候所有宿舍都已无一例外地被众脏人住得怪味纷繁,李臭脚的臭脚充其量只能算作锦上添花而已。
  事实上,我们宿舍可称是藏龙卧虎,除了凶在明处的李臭脚外,还有一个狠在暗处的包大虾。包大虾是河北人,外观与品行都酷似《绝代双骄》里十大恶人之一的哈哈儿,特别能侃,三下两下就能把人侃晕,之后常常就会乘人不备痛施绝招。他的毒辣功夫是放屁,屁放得既臭又响,有声有色,能把人炸得五迷三道自己站起来原地兜圈儿。我们最初也曾打算象改造李臭脚一样改造他,做了许多工作,譬如研究他的膳食结构、裤带是否系得太紧等等,但费尽了心机也没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最后还是宋国涛受食堂敲钟开饭的启发,定下规矩,就是他放屁之前先给个暗号,好让大家自择出路。出于照顾此人面子的原因,暗号被定得十分隐讳,说诗情画意都不过分。所以后来宿舍经常上演的即兴节目就是,来串门的同学正和我们坐在一起神聊,突然听见包大虾小声地一句:天上的星星真亮啊!顷刻间内部人员纷纷夺门而逃,留下不明就里的外来人口面对依旧笑眯眯的包大虾,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壮烈牺牲。
  
  
44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还住在弄堂里的时候,我从家中骑车到学校,其中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路程要忍受苏州河的恐怖气味。那种浓郁的恶臭至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头晕目眩,所以当时不得不很快练就了双手放把的高超车技,腾出手来捂住脸上所有透气的地方,所以养成了有事没事喜欢揉捏鼻子的习惯。后来我又着迷于武侠小说,有一天竟在《楚留香传奇》中发现天下无双的香帅也爱捏鼻子,此发现让我倍受鼓舞,终于变本加厉地将鼻子摧残出严重的鼻炎,从此丧失了部分嗅觉。而现在我却因祸得福,因此成为了宿舍内唯一算得上幸免于难的人物,因为就算哪一天李臭脚忘了洗脚或包大虾忘了发暗号,我也依然可以从容地继续吃泡面喝乌龙茶,除了被气压影响得吞咽稍显困难而已。
  由此可见,生活的逻辑确实堪称有趣,引用村上春树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其实只是生存在有限的可能性中。
  
  
45

  
  我还是不能忘记张昕。
  所谓不能忘记,实际上通常都意味着努力地想要忘记以至大多数时候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忘记,然后当它又突然出现的时候,就会因为全无防备而不知所措而一发不可收拾。打比方来说,就像你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脱光衣服走到跳板上打算躺下晒日光浴,却突然发现跳台四周不知从何处钻出来一群群的人,无数的目光火辣辣地望向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无论你会不会游泳喜不喜欢跳水恐怕都会想到跳下去算了。
  对于不能忘记张昕的我来说,跳下去就意味着难过。不能自拔的难过,灭顶的悲伤。
  因为我不会游泳。
  但现在的状况是——每当张昕的容颜又不打招呼地突然浮现,很快就会被那个不知名的长发女生的面孔自然而然地取代,于是转移了站在跳台上的我的注意力,不会最终一头栽到深如海水的往事里。
  所以,虽然我和那个女生只是那样短促的一面之交,她的模样却在记忆里被我不断地擦拭着,越来越轮廓清晰起来。而相遇的场景却渐渐模糊了,仿佛焦距被拉长到了某个遥远的夏天。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7
46

  
  报到后的第一个星期没课,尽是些所谓“新生节”的活动,各式各样的讲座、演讲赛、体育竞技比赛和新生文艺汇演等等。我只去看了一场文艺汇演,节目没什么意思,有些甚至堪称惨不忍睹。我早早地进场然后又早早地退场,站在一棵树下,堂而皇之地叼着烟,东张西望地在四散离去的人群中搜寻那个长发女生的身影,但是一无所获。
  
  
47

  
  正式开课后不久,我收到在清华大学读建筑系的叶克从北京寄来的一封信。他在信中向我绘声绘色地吹嘘了一番在北京读大学的幸福生活。据说清华大学盛行校园民谣,高手如云,帮派林立,最有影响力的是东大操场派和小桥流水派,两派各踞一方,各有千秋,每当黄昏便各自拉开阵势,烛光闪映,琴瑟齐鸣,以吸引到更多女生者为胜。简直让我想到了诗经里的《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鼎盛之时,连附近北大的女生都会趋之若鹜。
  不管叶克所描绘的盛况其中水分有多少,只要一想想那种晚风习习礼乐不息群凤求凰的动人美景就让我心痛不已。因为据我所知,我这学校只有一个隶属于学生会的所谓大学生管弦乐队,我在迎新生文艺汇演上遭受过他们的表演,尽是一些除了新中国老百姓就没有别的人种会听的主旋律曲目。台上奏的是《南泥湾》,我旁边座位上的家伙居然哼起了崔健的《南泥湾》,受欢迎程度可想而知。估计除了刘胡兰那号革命女青年,哪家姑娘也别想吸引到。
  于是我不禁蠢蠢欲动,当即决定开始学习音乐以便充实校园生活。周末回家时,我向父母讨来了历年的压岁钱,再预支出一部分生活费,买了一把吉他。那时美国原产的民谣琴市面上已经到处有卖,但价格实在是让人寒心,想想初学也用不着那么高档的货色,所以最后买的是把雅马哈。就这样还与乐器行老板讨价还价半天,结果价没砍下来,倒是附送了一只口琴。
  自此我便沉溺于练琴。每天晚饭后,我便找一小桥流水的僻静角落苦练不辍。最初一段日子,我的琴声经常会将隐身草丛中的校园情侣惊吓得纷纷逃窜,而幸灾乐祸所带来的好心情反倒让我更加勤奋猖獗。再加上我每日必读一遍叶克的信以资激励,所以很快就抛开了那些单调的练习曲,能够象样地弹奏一些国外成名歌曲,譬如甲壳虫乐队(The Beatles)的《挪威森林(Norwegian Wood)》和《昨天(Yesterday)》,鲍勃·迪伦(Bob Dylan)的《大雨将至(A Hard Rain’s A-Gonna Fall)》等等。
  而我最喜欢并且弹得最好的是老鹰乐队(Eagles)的《加州旅馆(Hotel California)》。这首歌据说是为迷幻药而写,曲子绝对经典,歌词也棒极了,我尤其喜欢哼最后两句:
  
  You can check out any time you like, but you can never leave.
  (任何时候你都可以结账,但你永远不能离开。)
  
  这两句歌词总能让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闭起眼睛会幻想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一个美丽姑娘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地拥抱着,长眠不醒。但遗憾的是我的嗓子实在不行,或许只能在贝斯和架子鼓的掩护下吼吼摇滚。由此我更加深切地断定我需要找到一个姑娘,一个歌声美得让我心碎的姑娘,我要和她在一起,就象司马相如和卓文君,象萧史和弄玉,终日厮守弹唱,永远忘掉这个让我越来越看不清楚面目的混乱世界。
  而这个姑娘,她在哪里呢?
  
  
48

  
  琴练得自认为可以拿出手之后,我把练习场地撤回了宿舍。主要原因是湖边蚊子太多,我需要不停地放开吉他挥舞手掌周身拍打,长此以往恐怕架子鼓都能练出来了。
  室友们在走廊里继续摆茶摊,我独自在床边拨弦。弹着弹着,忽然发现门外没有声音了,正感到奇怪的时候,眼见他们一个个表情复杂地走进来,问我弹的是什么曲子。我老实交待之后,他们便盛情邀请我到外面教他们。不久之后宿舍里每个人都能弹两下琴哼两句歌,只是每当李臭脚开唱的时候,隔壁宿舍总会传出怒吼并且乒乒乓乓地往外丢东西。可怜的李臭脚纯朴得要命,居然满面诧异地问我们出了什么事,在没有得到任何回答的情况下,他干脆只身前往隔壁宿舍探个究竟,其结果可想而知。
  茶话会终于变成了歌友会。唯一遗憾的是一帮糙老爷们自娱自乐,没有女性歌迷现身喝彩。此事让大家都比较伤感。于是我们就像一帮孤独的街头艺人一样,不由自主地开始集体偏爱那些忧伤以至更忧伤的歌曲,统统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由于我的琴不得不经常给他们拿在手中练习,所以我那个附赠得到的口琴也派上了用场。很快我的口琴也能吹出一些名堂了,而借助口琴磨练出的唇舌,我居然口哨也吹得有水准起来。偶尔对着窗外的夕阳吹口哨的时候,我会想起教会我吹口哨但一直打击我舌头僵硬的严浩,真希望他能出现在面前,好让我露一手给他看看,一雪前耻。
  十二月份的时候,宿舍里郑重地通过了一项决议——成立音乐发展基金,每人每月缴纳一些钱,汇总后用于购置音乐相关物品供集体享用。可笑的是正式交钱时,身为室长的宋国涛居然掏出一叠饭票来找零,让大家鄙视不已。而此人虽面红耳赤,也不辩解,下次照旧。
  宿舍里唯一拒绝交钱的是一个来自昆明的叫做金炅的家伙,此人体毛茂盛,身材魁梧,长得像西双版纳的猩猩,说话粗声大气,拽得不得了,自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室长,而当发现没有人服他时,便摆出一副谁也瞧不惯的架势,平素独来独往,经常当面挑衅宋国涛。部分人迫于他的淫威敢怒不敢言,而我则懒得与他一般见识。
  用这笔基金添置的第一样物品是一个日本产的东芝录音机,质量与功能都远非我那个老熊猫可比。
  叶克在信中还向我强烈推荐了一些北京的校园民谣,所以后来我们又买了一些盒带,就是大地唱片最早出的那几盒,有高晓松、沈庆、郁冬的歌,其中一些深受大家喜爱,但可惜的是都弄不到曲谱,所以只好一遍又一遍地放盒带,边跟着哼唱边自己找调。记得最早被我们摸出谱来能够弹唱的是沈庆的两首歌:《寂寞是因为思念谁》和《青春》。
  宿舍里嗓子最好的是包大虾,是那种沙哑磁性的。他一般先会羞辱一通盒带中景岗山的声线太流行不够味,然后自己咳两声便开始展露歌喉:
  
  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就像喝下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
  
  此人的嗓子确实沧桑够味,歌声飘扬在校园的夜空里,楼下打水经过的女生时常会有人停下脚步向上张望。后来有一次,一个北京姑娘在下面京味十足地回应了一句:“喂,四楼唱歌的同学,天凉了别喝自来水了,要我给你送瓶热水上去不?”
  热水送上来了,包大虾受宠若惊,感激涕零,成为到第一学期结束时我们宿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找到女朋友的人。
  说实话,他这个女朋友长得并不出众,但此事件的性质本身还是深深地打击了一片。所以自此小戴和包大虾说话时多了一句口头禅:喂,大虾,要开水润嗓暖屁乎?包大虾则嘿嘿哈哈一脸得意样。
  
  
49

  
  我背着吉他在校园里无所事事地瞎转悠的时候,经常会看见那些面色憔悴的理工科学生,一个个低眉搭眼、步履匆匆。和他们相比,我竟觉得读中文系实在是件幸福惬意的事,而从未想到过毕业之后找工作时文科生和工科生相比的凄凉下场。1995年冬天,青春对我而言还是如此漫长,结局遥不可及。
  眼看着寒风萧瑟,草坪枯黄,大片大片的梧桐叶在风中飘飞跌落,我所有的忧郁都献给了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姑娘。或许,那个穿蓝色连衣裙提蓝色开水瓶的长发女生就是我所期盼的人,但是我却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匆匆过去了。
  
  
50

  
  寒假里,我无意中从大院内那些无所事事的长舌妇口中听到了严浩家庭问题的真相。原来,严浩父亲嗜赌好色,经常在外面玩女人,要不就是在麻将桌上输得负债累累。而严浩母亲则一直委屈求全,希望男人有一天能洗心革面,谁知道最后严浩父亲竟被外面一个开发廊的野女人弄得五迷三道而抛妻弃子与其姘居,再也不回家睡觉,至此她才彻底绝望,和男人离了婚。
  “唉,做人老婆做到这份上也真是可怜呦。”
  “是啊,不容易啊。不过现在跟的那个姓张的虽说有钱,看起来也不象是什么好东西。”
  “侬操心呢。说不定人家也想开了,反正自己人还算年轻漂亮,傍个有钱人白相,吃了那么多年苦头也该享受享受了嘛……”
  我一声不响地踹开传达室的门,屋子里的两个老女人立刻停嘴,一脸戒备地打量我。我没拿正眼看她们,径直走到邮件架前面取下我订的《台港文学选刊》杂志,在登记本上签下我父亲的名字,离去时反手重重地摔上了门。屋里立刻传出大惊小怪的咋呼声。
  我把杂志夹在腋下,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支烟点着,然后站在路旁,看着天上纷纷扬扬飘落的小雪花落在自己的脸上,鼻子里慢慢流出的白烟在湿冷的空气中形成雾状的一团,久久不散。
  回想着严浩随母亲搬离大院时的情景,我猜想那两个老女人话中所提到的“姓张的”应该就是当时把严浩母亲搂在怀里的那个穿黑西服的男人。他究竟是什么人物?严浩打架斗殴是否和他有关?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终于有些明白了为什么严浩从不让我到他家去玩,为什么严浩的母亲会那么疯狂和歇斯底里,会用那样肮脏的词汇辱骂张昕和严浩,会在严浩身上留下那么多的伤痕。我无法评价她的对错,事实上她也与我无关,我所关心的仅仅是严浩。他与我同在一个城市,但我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现在被关在哪里,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竟不能去探视他,这一点让我十分难过,整个冬天心情都极其烦躁。
  年初一晚上,在外公家的饭桌上,喝多酒的舅舅迷迷糊糊地递了一支烟给我,我竟不假思索地伸手接下,自己点上。母亲在旁边脸色铁青地瞪着我,因为她和父亲一直都不知道我已经学会了吸烟。而我只当没有看见她的反应,一脸漠然地独自吞云吐雾。
  外公在1992年已经平反。因为他难得一次看电视的时候,居然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的老同学,他抖抖索索地从自己的旧相册里翻出一张老照片,他的毕业照,他站在最后一排,而电视上出现的人就站在第一排。后者现在已经是北京正部级的高官。外公把这张照片和他那些曾递到无数人手中又被退回的申诉材料一起寄到北京,半年后,他平反了,国家开始给他发养老金,并赔偿给他一套三室两厅的新房。
  现在我们全家就在这所大房子里吃团圆饭。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一声不吭地拿着烟离开饭桌,独自走向阳台。经过外公的房间门口时,我看见他又在听他的巴赫。他闭着眼睛,仰靠在藤椅上,不知道是不是日光灯的原因,脸色显得特别苍白,全无血色。我体内的什么地方不留神间突然被大提琴狠狠地摩擦了一下。




51

  
  开学后很快就到了元宵节。元宵节是照常开课的,所以我也懒得大老远跑回家去吞那种经常噎着我的糯米面团,到食堂随便吃了盘炒面就回宿舍去了。
  学校里以外地学生居多,他们返校没多久,还没有从家乡过年的气氛中挣脱出来,就又撞上这种象征全家团圆的节日,所以大多都极其悲伤,尤以我这一级刚入校的新生为甚。而这种笼罩整个校园夜晚的悲伤气氛在经历了譬如借酒浇仇等各种名目的催化活动之后,终于在熄灯后演变成一场不可收拾的大面积骚乱,四处哭嚎,悲歌不断。
  本来我已经钻进被子打算蒙头睡去,谁知道外面的喧嚣愈演愈烈,终于让我怒火中烧,钻出被子正想破口大骂,却发现宿舍里除我之外已空无一人。我愣了几秒钟,突然想起宋国涛中午在食堂说过他晚上会回家去,于是进而推测出整栋宿舍楼或许除了我已没有几个上海学生。这一发现让我也在一瞬间感到了悲伤。我呆呆地站了一会,想到觉是肯定睡不成了,不如穿上衣服出去看看热闹。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走廊上竟然躺着坐着站着全是人,四下里都是呕吐声,酒精味浓得可以点着火,栏杆外面不时噼哩啪啦地往下掉酒瓶子,楼上似乎有人打起来了,叮叮哐哐的,还有听不懂的方言在大声喝骂,整个场景蔚为壮观。若是弄个手提摄像机来摇摇晃晃前推后拉地乱拍一通,估计随便剪剪就可以冒充美国六十年代大学生运动的史料拿出去蒙人。
  我站在宿舍门口,用目光四下搜寻我的那些室友。金炅不知去向,此人或许出于要与我们划清界限的目的,已经有些日子不回宿舍睡觉了。老实巴交的李臭脚灌多了,在隔壁宿舍的门外咧着大嘴抱着包大虾不放,鼻涕眼泪全流在包大虾的怀里。包大虾则异常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一遍遍地说:乖,不难过,不哭……真是慈祥无比。
  平常就特立独行的小戴闷声不响地坐在水泥栏杆下面,从两腿之间的一个小纸箱里不时摸出一个面目不明的东西从栏杆缝间丢下去,每丢一个,楼下就传来一声放炮似的炸响。我好奇地凑上前,蹲下抓住他的手仔细一看,竟然是塑料打火机!拿这个当爆竹过小年,真亏他想得出来!
  打火机上印着“厦门免税店”的字样。小戴口齿不清地告诉我这玩艺在他那边的免税店里只卖两角钱一个。“便宜,带来就是砸的。”
  我的玩性被勾起来了:“喂,给我一个丢一下。”
  他一只手在纸箱里摸索了半天,然后把另一只手伸到我面前:“没了,最后一个,给你吧。”
  我兴致勃勃地抓过来,直起身,摆出一个昂首挺胸举目苍天的姿势正准备丢下去,一道强烈的手电筒光突然笔直地照到我脸上。
  “四楼的,丢打火机的那个,你给我下来!”
  我当即浑身僵硬,四肢冰凉。低头看小戴,此人竟然朝我做一鬼脸,然后头一歪搭在水泥栏柱上假装醉倒,我真恨不得要把手里的打火机砸到他头上。但是现实严酷,楼下的人抬高嗓门又喊了一声,我只好老老实实地放下胳膊,怏然下楼。
  系主任和学工部的几个老师四面包抄,以围歼的气势将我足足训了有一个多小时,直到我站得两腿酸麻。照学工部的意见,要给我一个记大过处分,但系主任却在关键时刻终于决定护短。他开始很有技巧地指责我年纪不小了怎么还这么顽皮,说大学不是中学小学幼儿园,要拿出成年人的样子来。这番话无形中大大地消减了我的犯罪动机和暴力倾向,让我羞愤不已却又只能满怀感激。最后系主任一副说得动情的样子,甩手分开众人,去舍监那里取了支大扫把过来往我手里一塞,宣布对我的惩罚:明天早晨天亮之前必须把楼下所有的垃圾清理干净,否则就自己到学工部报到。至此我总算大难不死,垂头丧气地点头称是。
  目送老师们远去,我郁闷得简直想一头撞死。估算一下时间,还只是半夜,可以先回去睡上几个小时再下来劳动,便把扫把丢在地上,一路目不斜视地直冲进宿舍,一头钻进被子里沉沉睡去。被闹钟吵醒时,我迷迷糊糊地钻出脑袋,感觉到似乎什么地方颇不对劲,苦思冥想了足有半分钟我才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之处就是照在我脸上的晨晖!我忘了调闹钟时间了!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直冲到走廊,一探头看到小戴正在楼下吹着口哨挥舞扫把,这才长吁一口气,总算是没有哭出来。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7
52

  
  “你,欠我一包红梅!”小戴朝拿着扫把走近的我竖起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举枪瞄准的手势。
  事到如今,除了认栽到底已别无他法,否则此人一甩扫把,我就不知道要干到几点才能完工。我刚打算点头答应,突然看见他身后两米开外一个女生正提着开水瓶朝我走来,蓝色的羽绒服,蓝色的开水瓶,长长的头发,不经意地一抬头,再次正对我傻张的嘴——
  就是她,那个我找了一个学期都没有找到的被我误认为张昕的女生!
  她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张口似乎想打招呼,却突然一个踉跄,“哎呦”一声,身子慢慢歪倒。我甩手扔掉扫把,象上次在校园商店时一样纵身飞扑过去,不同的是,这一次我的目标是她而不是她的蓝色开水瓶。于是再次极其惊险地,她倒在我的臂弯里,开水瓶则在我脚旁“砰”地一声碎片四溅。幸亏她走的不是反方向——否则开水瓶就不是摔在去打水的路上而是摔在打完水归来的途中,那么我和她势必都要被开水烫伤。想到这一点,我都不禁心有余悸。
  “你怎么了?”我看着她一脸痛楚的表情问。她咬着嘴唇,挣扎着想抬起左腿。我一扭头,看见她左脚的鞋底扎着一块连着半个瓶底的很尖锐的啤酒瓶碎片,看不出来扎得有多深,但她的脚背已经疼得弓了起来。我大惊失色,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跑了两步又想起小戴,扭头朝看得张口结舌的他大喊了一声:“你帮我扫一下,欠你两包红塔山!”
  我抱着她冲到校医院,把她放到医疗床上,看着医生给她取出碎片,止血消毒包扎,心里暗暗诅咒那个扔啤酒瓶的家伙每天出门都踩到大号图钉。扔什么不好?扔打火机都可以,干嘛扔狗日的酒瓶子!
  处理完毕后,我又打算伸手抱她,她却躲开了我的魔爪:“你还想抱啊!”我讪讪地缩回手。她小声补充了一句:“你扶我走就行了。”
  我扶着她走出医院,问明宿舍的方位,送她回去。起先一段路彼此无言,直到她突然说了一句:“终于还是被你干掉了。”
  “什么?我终于干掉谁了?”我一头雾水。
  “我的水瓶。”
  我立刻闭嘴,羞愧不已。
  由于她只能用单脚跳着走,所以我们的移动速度足可以去参加龟兔赛跑,这样下去等走到她宿舍可能就该赶上开中饭了。天色此时已大亮,路上往来的行人逐渐增多,都用奇怪的目光打量我们,看得她头都抬不起来,速度再打折扣。看她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也蹦累了,于是我很干脆地问她:“你想不想我们能走快点?”
  “想啊……”
  她话音刚落便立刻又被我拦腰抱到了怀里。
  “你——”她又羞又气。
  “这是眼前最可行的办法。除此之外只有一个候选方案:你躺下,我把你拖回去。喜欢那样吗?”
  她连连摇头,脸涨得绯红,越发可爱。憋了一会,小声地嘟哝了一句:“你总是那么动作灵活啊。”
  我面上发烫,但强做冷笑,不予理睬,大步流星地直奔目的地。偷眼看她,居然把眼睛闭起来了。
  在宿舍楼门口又遇到了麻烦,她们的舍监,一个瘦小的老阿姨,死活不让我进去,还大呼小叫地说我光天化日之下这样抱着女生成何体统。我心怀鬼胎,不便发作,只好给她摆事实讲道理:“这位阿姨您难道就没有一点点同情心吗?难道您没看见这是位伤残人士吗?况且,我是她的男朋友,我不抱她难道让您抱吗?您抱得动吗?您和她谁摔伤了我都没有办法向自己的良心交待,您说是不是?”从王朔的小说里学来的这一套果然强悍,老阿姨被我噎得哑口无言,我乘机直闯过去。上楼梯的时候她在我怀里使劲扯我的衣袖咬牙切齿地问我:“你说什么你?你说谁是伤残人士?你是谁的男朋友?”
  “别乱动!摔到地上落个终身残废我可就要抱你一辈子了,长痛不如短痛,是不是?”
  她又没话说了,咬着嘴唇,眨着眼睛,任由我大摇大摆地抱着她走进宿舍,当着另一个女生的面把她小心地放到床上。“这位同学的脚受了重伤,不能走路,请你帮忙照看一下。”我向那个看得一脸茫然的女生微笑着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去,没有回头但满心愉悦。
  中午吃完饭回到宿舍,我把两包红塔山扔到死鱼般躺在床上乱翻白眼的小戴肚皮上。他不做声,又冲我竖起一根手指头。
  “这是什么意思?”
  “嘿嘿,货真价实的美女哦!两包怎么说也太少了,至少应该给一条吧?”小戴笑得一脸淫亵。
  “一条屎要不要?”
  
  
53

  
  晚自习结束后,我又晃悠到了她的宿舍楼。我的流氓形象估计已经被舍监老阿姨象钢印一样拍进了脑仁,所以我刚一探头探脑,老阿姨就守门员般地蹦出来,堵在我面前,气势汹汹,横眉冷目,随便我再胡编乱造什么借口都兀自岿然不动,最后耗得我精疲力竭,十分无趣。眼看着我转身离去,老阿姨才洋洋得意地退回门房。
  但是,我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罢手?我兜了一圈后,回到楼下,四下搜寻,终于发现种在草坪上的一棵老梧桐树有一根很粗大的树枝一直伸到离她的宿舍门很近的地方,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三下两下爬上树去,一眼便从虚掩的房门缝隙里瞄到了上午见过我的那个女生。此人正带着耳机捧着课本在房间里闲庭信步,踱回来时乍一抬头,迎面看到我笑眯眯地坐在树枝上向她点头示意,吓得手里的书都掉在了地上。我朝她招手,她不相信自己眼睛似的傻傻地走出来。
  “我早晨送回来的伤残人士还好吗?”我大声问她。
  “你来看阿米?”她问。
  我笑着点头。她跑回房去,过了一会,扶着我要见的人出现在眼前。“谢谢你。”我向她道谢,她也很识趣,抿嘴一笑,自己回宿舍去了,留下我要找的人,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受伤的脚用脚尖搭上水泥护栏的底座,身体倚着护栏,这副样子看起来似乎站得也挺稳。
  “你叫阿米?”
  “嗯。”
  “怎么会叫这么古怪的名字?”
  “关你什么事啊。”
  “准备给你写道歉信,不能没有称呼呀。”
  “口述吧。”她撇撇嘴,打量我片刻,终于还是回答了我的问题。
  “别人叫我‘阿米’,是因为我有个说话的习惯,如果我喜欢一样东西,我就经常会说‘东西东西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
  “大米?”
  “不是大米,是阿米!”
  “阿米,脚还疼吗?”
  “不疼了。”
  “我不信。”
  “不信也得信,我可不想被你抱一辈子。”
  我们目光交汇,僵持了一会,最后都笑了。其他宿舍进出的女生看到我都露出很吃惊的神情,但我根本无视她们的存在。
  “在宿舍里呆了一天?”
  “嗯。”
  “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是啊。”
  “给你来点音乐解闷吧。”我说,可是一摸口袋才发现口琴没带,只好朝她耸耸肩,“我的乐器都忘了带,清唱的话,楼里的姑娘们会冲出来把树推倒,我不摔死也会被她们打死。”
  “那怎么办呢?”她笑眯眯地问。
  “吹口哨可以吗?”
  “你来真的啊?”她有些惊讶,想了想又说,“那就来吧。”
  于是我吹了一首《桂河大桥》。看到她的表情似乎挺满意,便又接着吹《北国之春》。一曲完毕,我问她如何,她不回答,用手指示意我向下看。我低头,看到树下不知何时已经围满了人,交头接耳,对我指指戳戳。我朝他们挥手,有人鼓掌,有人撇嘴。我抬头问阿米:“还想听吗?”她依旧不说话,用手支颐,笑着点头。于是我又继续吹高晓松的《流浪歌手的情人》。这时有人把舍监叫出来了,老阿姨叉着腰玩命地吆喝,叫我下去,我根本懒得理她,自顾吹下去,直到响第一次熄灯铃。
  “演出结束,过些日子再来看你。”我对阿米说,然后爬回到树杈处纵身跃下。走到宿舍区门口,我扭头,看见她还站在原处,远远地望着我。
  远远地望去,她的脸庞是那么的美丽动人。
  
  
54

  
  走进宿舍,小戴无限幽怨地看着我:“还以为你今晚不回来了呢。”再打量其他室友,也个个都表情暧昧,一副想嘘寒问暖却欲说还休的样子。想必是小戴已经把早上的事情都张扬了,就不知道这家伙添了多少油加了多少醋。
  包大虾悄无声息地拿着本书从身后进来,一声不吭地开始围着我上上下下检查,东看看西嗅嗅,找虱子似的,连脖子带胳膊都不放过,弄得我莫名其妙。
  小戴躺在床上嚷嚷:“耳朵后面,耳朵后面!”
  我这才突然反应过来包大虾在找什么,急忙一把将他推开。而看着众人一副受伤的表情,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从枕头下摸出一包红双喜散了一圈,再陪着笑挨个给点上火,这才算完事。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反反复复地回想着白天发生的一系列戏剧性事件,越想越觉得饶有趣味。而回想起当年那个躺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面红耳赤地举着两手的十四岁腼腆男孩,我竟不知道自己何时已经变得可以这么厚颜。或许所谓成长,就是这样的悄无声息,如同竹子在雨中的拔节,不留一丝可被察觉的证据。
  阿米,阿米。我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四周沉沉的黑暗里仿佛渐渐地弥漫起她身上的那种不知名的香氛,那种嗅觉就像有形的触摸一样真切,让我的皮肤酥痒烫热。我一动不动地躺了很久,等到耳边只剩下其他人的鼻息和鼾声,悄悄地爬起床,溜到洗手间里忙了一会之后一泻而出。回到宿舍门口,我穿着单衣站在早春的寒风中点了一支烟,感到凉意彻骨时才躺回床上,很快睡着。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7
55

  
  半个月后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去探视阿米。这次没有爬树,站在草坪上喊她的名字。稍顷,她独自走出宿舍,微笑着和我打招呼。
  “伤好些了吗?”我问。
  “嗯,好多了。”
  “下来一起散散步吧,让我看看你现在走路是什么样。”
  “我不想下去呢?”
  “我就爬到梧桐树上唱咏叹调,一直唱到楼里的姑娘们冲出来把树推倒把我打死。”
  “谁心疼你呀。”
  “好,我现在开始数数,数到‘二十’就开始爬树。”说完我转身走到那棵梧桐树下,开始数数。数到“五”的时候只见她扭头跑回宿舍,“十四”的时候又跑出来,“十八”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地站在了我的面前。“你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比走路时还好看。”我由衷地赞叹,她的脸又红了。
  她身上穿的还是我前次见到她时的那件蓝色羽绒服,下面则是蓝色直筒牛仔裤,长发披在肩上,真的是非常好看。
  “算你狠,走吧。”她气鼓鼓地转身就走,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生气是装的。
  因为她的伤还没有完全好,走路依然有一点瘸,所以很容易就被我赶上。此时她也放慢脚步,与我并肩一起沿着林荫道漫步,让我的心里暖意油然。不知不觉走到了“5th Ave Café”的黄色大牌子,我给她买了一杯奶茶,自己要了一杯咖啡,然后在稍僻静处找了一个长椅坐下,各自捧着热乎乎的纸杯一口一口地啜饮。我首先开口缅怀了一下她的蓝色开水瓶,随后便顺利地交谈下去,很快便就相互了解了对方的一些情况。譬如,我们俩同年级,但她因为中学时跳过一级,所以比我小一岁;我在中文系念汉语言文学,她在外语系念英语文学专业;我喜欢吃鸡蛋和土豆,她喜欢吃荷兰豆和西芹;我们俩都想去哥本哈根给安徒生的铜像前献一束迷迭香,等等。
  我又闻到了她身上那种讨人喜欢的香气,我问她是什么,她起初不愿说,在我一再追问下才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那是她用的香水,叫做夏奈尔十九号。在当时的我而言,香水这种东西就象另一个星球的商品,对于其价格和品牌完全没有任何概念,所以很不明白她有何不好意思说出口。而她则费了半天口舌才让我弄明白那个古怪的法文名字:Chanel N?19。
  这样交谈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她并不象我最初所想象的那样精明狡黠,实际上此人纯真得无可救药,至于她那种让我感到狼狈的说话方式,其实只是因为天生的灵气,或者简单地说,那就是她实实在在的说话方式,并非刻意,虽然那么与众不同。这一发现让我欣喜不已,更不用说她已经交待出自己歌唱得很好。
  虽然同是纯真,但她与我记忆中的张昕又有些不同。张昕的纯真无遮无掩,而她的纯真却细致且相当有层次,这种区别就好像同属蔷薇科的月季和玫瑰。阿米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有温室的痕迹,柔和而不失妩媚。可是,当我问到她的家庭时,她却含糊其辞,叉开话题。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看见她的双手藏在羽绒服的袖子里,不时取出凑到嘴边呵热气取暖。我犹豫了几次,终于下定决心,在它们再次探出时一把抓住。她小小的拳头猝不及防地被我的手掌整个包住,像草叶抖落露珠般地微微挣扎一下。而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从我已沉睡的部分记忆中牵扯出隐隐强烈的振颤——多年前那个秋天的下午,那只被我此生唯一一次握在手里过的小手。时空竟有置换的企图。我的心被针尖极迅速地穿刺,就像本能反应似的,我不假思索地用力将她拉近我的身侧,将她的手紧紧攥着揣进大衣口袋,动作近乎粗鲁。
  她没有反抗。什么话都没有说。之后的路途中我如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的成吉思汗一样激动,心潮起伏。她却鼻息急促,神情紧张,躲闪着我的目光。冰凉僵硬的小手在我的衣袋里,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地温热起来,终于柔若无骨。
  在宿舍楼前分手时,她又扯住了我的袖子。“怎么了?”我回头问她。
  “你叫我阿米,那我叫你什么呢?我不喜欢你们宿舍人给你起的外号。”她嗫嚅着问。
  补充说明一下,我在宿舍里的外号是“鸡毛菜(上海话:小青菜)”,其来由仅仅是因为我的头发最长但又不够扎辫子。这么恶心的外号不用我说你大概也猜得到是小戴的馈赠。
  “叫我小雨吧。”
  “小雨?”她一脸好奇,不用问我也知道她在想什么。
  “这是我的小名。如果不讨厌它的话,你就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可以这样叫我的人。”
  “唯一一个?什么意思?”
  “就是别人叫我我也装作听不见的意思。”说着我用双手扶住她的肩膀,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她的脸上立刻泛起潮红,那种皮肤的颜色好像玫瑰融化在雪中,着实动人心魄。
  
  
56

  
  约会了几次之后,阿米与我见面时已经会主动把一只手伸进我的大衣口袋,而我也自然而然地搂住了她的腰。换而言之,我已经正式成为宿舍里继包大虾之后第二个有女朋友的人。
  阿米似乎特别怕冷,她说自己是冷血动物,因为她的手总是冰凉冰凉的。而每当把她的小手在衣袋里紧紧握住,感觉它慢慢变热的时候,我的心里总会有某种东西在流动,痒痒的,很舒服。或许那就是所谓的幸福。
  我们像校园里所有其他的情侣一样终日在林荫道上晃晃悠悠,以料峭的寒风为借口相互依偎,一起呼吸早春稀薄而沁凉的空气。
  阿米有时穿那件浅蓝色的羽绒服,有时穿另外一件深色的大衣。在我的印象里大衣是黑色的,虽然她一再纠正我说那种颜色不是黑色,是藏青,是很深的蓝色。
  她似乎特别偏爱蓝色,看见她就看见了各种各样的蓝,蓝得很有层次。这一点我不太能理解,因为我总是偏执地认为太多的blue就是blues,复数的蓝就是单数的忧伤。
  她有很多可爱的小习惯,譬如喝奶茶前会说“奶茶奶茶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再譬如她打算说话时总是先呵一口热气出来,等它遇冷变成白雾再被风吹散的系列物理反应结束之后才正式开口。
  我们的交谈内容大多都是各自过往生活中的一些趣事。我曾想给她讲严浩的事情,但却不知道如何讲起,就算仅仅陈述往事似乎也缺乏讲清楚的把握。想到严浩是我迄今唯一的好友,在我的生活中存在了那么多年,我却根本不能了解他,也不知道将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真是令人沮丧。至于张昕,我更是决口不提。虽然我自己都确信阿米对我而言,就是我的阿米,决不是张昕的替代品,但我对于她是否能和我一样相信这一点缺乏把握。
  我最擅长讲的是宿舍里那些搞笑人物的搞笑事件,添油加醋谈不上,绘声绘色而已。
  例如金炅和小戴的故事。
  金炅认为自己身材极好,所以从不放过任何展示雄性魅力的机会。他夏天去洗澡间冲凉时,从不把换洗的内衣带进去,而是先脱光衣服,只用一条浴巾围住腰际就大摇大摆地上路。某次在他出发后,睡在他下铺的小戴正和蚊子大战,突然灵感大发,把整整一盒清凉油全都抹在了他扔在床上的内裤里。此人回来后,浑然不知地穿上内裤,当即开始放声惨嚎,上蹿下跳,让整层楼的人都以为发生了地震,除了正在隔壁宿舍里吹嘘创意的小戴和听众。
  “为什么呀?”阿米一脸好奇。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把清凉油涂在内裤里,那个大猩猩会那么难受?”
  “你今晚回去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
  “你看你!笑得一脸坏相,我才不上当呢!”阿米大声宣布。
  但后来她还是被我说得好奇心大起,扬言要戴上口罩亲自去我宿舍参观。我告诉她那会很危险,因为那里都是一些忧伤的音乐爱好者,忧伤的歌曲已经把他们折磨得濒临崩溃。
  “崩溃了会怎么样呢?”
  “看见你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而兽性大发。”
  “你不会保护我吗?”
  “那我就先下手,让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部气死。”
  阿米抬脚踢我,我侧身闪开,顺势把她抱到了怀里。我们一动不动地拥抱了很久很久。最后我听到她的声音从我的大衣领子下传来:“你真的想抱我一辈子吗?”
  她的声音小小的,隔着我的衣服听起来有一些不真实。而她的头发弄得我脖子开始痒起来,于是我放开她,一起继续向前走。
  最后我还是带她去了我的宿舍。她很自然地和每一个人打招呼,室友们反而被她游览动物园般的神情弄得很紧张,在她离开前的一个多小时里,包大虾居然没有放一个屁,他们热情地给她倒茶,贡献出珍藏的零食,终于一个个都兴奋起来,拿着我的吉他轮流献歌,把她哄得象个傻大妈一样笑个不停。我也笑,在一旁边看边抽烟。
  阿米走后,众人都很失落,挨个拥抱我,扯着我的头发对我感叹:屎人有屎运。
  不出所料,小戴很快就想出了折磨我的恶毒招数——每当没烟抽的时候,他便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地反复絮叨:沈昱沈昱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直到我忍无可忍地主动掏出一支烟塞住他的嘴。
  
  
57

  
  阿米的真名叫“陈沪玲”。六月的一天下午,上极无聊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课时,我突发灵感,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跑到消防通道的楼梯口,一边吸烟一边写出一首藏头诗:
  
  陈辞无力颂花香,
  沪港春梦却秋凉。
  玲珑玉手花溅泪,
  美目盼兮雁断肠。
  得蒙后羿赠灵药,
  似笑嫦娥已秋霜。
  仙鹤驻足长相望,
  子规啼血为你伤。
  
  将这首七律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起来读就是:陈沪玲美得似仙子。
  当晚,我跑到校门口从一家正准备关门的花店以超低折扣价买了一束花,拿张旧报纸随手一裹,附上诗稿的真迹送到阿米的宿舍,告诉她诗中藏着一句我一直都很想对她说但一直都说不出口的话。不出所料,她的表情当即变得复杂无比。此人对中国古典文化完全没认知,必定整夜都睡不好觉了,想到此处我就窃喜不已。果然,第二天一早她饭都没有吃就跑来找我要答案,宣称快要想疯了,而当我说出答案的时候,她竟被这样一首歪诗感动得要死。
  在我终于得到她的初吻之后,我才老实告诉她,就一个上海姑娘而言,她那个名字实在是土得无可救药。脾气极好的阿米没有生气,只是很认真地告诉我名字是她父亲取的。可笑的是,当时在我的脑子里她的父亲竟与我们的恋爱完全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她的一本正经只招致了我更加变本加厉的打击。
  我送给阿米的那束花是蓝色的勿忘我。后来据阿米说,如果不是她的同学打扫卫生时随手丢掉,那束花极有可能会在她的玻璃杯里插到毕业。
  “你知道吗?勿忘我还有一个名字,叫作‘不凋花’。因为它放得时间久了,不会象玫瑰或者百合那样变黑、腐烂和发臭,而是会变得越来越干燥,最后看起来就象纸一样,变成了蓝色的纸花。所以,这是我最喜欢的花。”阿米说。
  我想起了《永不凋谢的蓝色勿忘我》里最后女主角打开烟盒时飘散到风中的那些勿忘我花朵,真的象纸一样。我给她讲了这部电影的剧情,并答应将来和她一起再看一遍。
  天气转暖一些的时候,我带阿米到我当初练琴的地方,弹那些老歌给她听。她更喜欢我吹口琴,因为那样她就可以抱住我的胳膊靠在我的肩上。
  僻静的湖岸边,白杜鹃在我们身边羞涩地绽开,梧桐的叶子在微凉的风中颤抖,繁密的枝叶筛过纤细的光线斑驳地吻在她的脸上,让她美丽恬静的笑容变得支离破碎,碎成每一只翩跹的蝴蝶,柔美得像是梦境。我们聊天,发呆,有时她也唱歌,唱得很轻,但真的很好听。她唱歌的时候,我闭起眼睛什么都不想,常常觉得学校和世界全都被丢弃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只要我们坐着不动,就可以变成一幅永恒的图画挂到岁月的长廊里,就能象熬过漫漫长夜的草叶一样在阳光下风干自己身上所有的眼泪。
  有时我真想就这样闭着眼睛死去,和阿米在一起,永远永远。当然,这样荒唐的想法,我绝不会告诉她。
  
  
58

  
  大一结束,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晚上,阿米象那些外地学生一样多愁善感起来,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一圈一圈地走,最后在已经僻静无人的图书馆外面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电话号码。
  “想我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好吗?”
  “你想我的时候呢?”
  “我就不吃不喝不睡觉不看书不看电视抱着电话机等你打过来。”
  “也不上厕所?”
  “没错!”阿米大声回答。
  这个回答听起来有些骇人。但此人说得斩钉截铁,不容怀疑。
  事实上,暑假开始的第一天我就忍不住给她打了电话。那天下着小雨,我们约好在刚开张不久的上海书城门口见面。当我到达时,发现她早已等在那里,却没有带伞。“走吧。”我挣开伞,她轻快地跑下台阶,挽住我的胳膊。
  “别打伞了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淋雨。”
  真是莫名其妙的爱好。我抬头,看到头顶上撑开的伞断了一根伞骨,有一边耷拉下来,这么举着也确实不太好看,便把伞收了起来。
  “我们去哪里?”我问。
  “哪里都无所谓,随便走吧,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不管方向,也不管裤腿?”
  “嗯。”她笑眯眯地说。
  雨下得其实并不大,触目所及只是一团团轻飘飘的水雾,仿佛被阳光晒得略微出汗的空气而已。我们在雨中漫无目的地走着,走过路口,走过天桥,走过别人的伞下,走过梧桐树的枝叶被风吹动抖落的一蓬蓬细密水滴。最后我们竟不知不觉走到了黄浦江边,我感到有些饿了,一问阿米,她也一样,于是到麦当劳里各吃了一份套餐。走出麦当劳的大门时,雨已经停了,空气湿漉漉的,果然异常清新。我和她走到江岸上,一起默默地看着江水发呆。一阵轻柔的风吹过,我看到她微微哆嗦了一下。“冷吗?”我小声问,她点头。我扔下雨伞,走过去把她揽在怀里。她把头埋到我的颈项间,头发上的雨水滴到我的领口里,痒痒地流过胸腹。
  “你这样喜欢淋雨,难道不怕感冒吗?”
  “认识你到现在还没有感冒过呢。”她略仰起头,对我一笑,“感冒也没什么不好的呀,感冒了就可以让你喂我吃药,买那种很苦很难吃的药,我不愿意吃,所以你要哄我,弹吉他,吹口琴、吹口哨什么的都可以,总之你来哄我,我呢,就假装听你的话,就把药吃掉。你说这样好不好?”
  她的话让我毫无准备地感动起来。
  我用双手托起她的脸颊,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想她知道我打算做什么,我也知道她在害怕和期待什么,因为她长长的睫毛随着急促的呼吸在微微颤抖,伸到我腰后的手也无意识地紧紧抓住了我的衣服。我低下头,吻她。但很不幸的是似乎我们俩都没有经验,所以几次尝试都不得要领,舌头仿佛是刚从冰箱里取出的,十分不听使唤,最后急切之下我竟不小心咬破了她的嘴唇,弄得尴尬至极,只好怏怏放弃。放开她,取出一支烟叼在嘴上,点着。
  谁知道,就在我故作潇洒地用舌尖弹出第一口烟的时候,她突然又抱住我,我还未及反应,她已经用嘴唇堵住我的嘴,并且咬住了我的舌头。于是一切自然而然地成功进行下去,我重新抱紧了她,隔着湿透的薄薄衣衫,我的胸膛能够感觉到她柔软的乳房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这就是我和阿米的初吻。她被我咬破的嘴唇上犹自渗出的血的淡淡咸味在我口中溶散,而我口中吐出的烟从她的鼻孔里又轻盈地飘散回到我们俩的眼前。我睁开眼睛,隔着湿润缭绕的烟雾,看着她紧紧闭起的眼睛,抖动着细小水珠的睫毛,竟觉得我们恍似站在太平洋的两岸,而那整片无边无际的深蓝都在我们的拥抱里失踪了。
  那一刹那,我感动得无以复加。
  
  
59

  
  阿米对我说:“你相不相信,我们在雨中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把上海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走遍?”
  我相信。我还想告诉她——等到那一天,我们就结婚吧。
  但是我没有说出口。在顺乎情理合该说出来的那个刹那。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我相信那是毫无疑问会发生的事吧,就象我也从没有想到过问她为什么会喜欢淋雨。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虽然张昕对我而言,已经成为往事的一个部分,并且这部分本身,无论曾经多么珍爱,日后多么堪于回味,终归与一盒花掉的录像带或一个损坏的单放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人生中很多事情,第一次的挫折总会给第二次带来决定性的影响,而与事件中的具体角色无关。譬如做爱,譬如对另一个人说“我爱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所以当嘴唇还在流血的阿米把头埋到我的怀里,小声地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抱住她,抱得很紧很紧。
  那是她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
  
  
60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手里拿着小时候从外公的书中掉出来的那张黑白相片,但照片上的人却不是穿白衫绸裙的紫兰,而是穿着蓝色连衣裙的阿米。我在宁静如水的梦里,一直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照片,看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没有勇气把它翻过来看看背面写的是什么。
  想想真是一个奇怪的梦。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8
61

  
  开学后,我跟随小戴到学校附近一个人人看起来都面目可疑的自由贸易市场花一百元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六成新的捷安特(Giant)——我认为,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会和我一样确信这辆车是贼赃。
  我每天上午把车骑到教学楼下面,扔在荫凉处,中午一下课就冲下楼,跳上车去飞驰到食堂给自己和阿米抢座位。因为那时学校还只有两个食堂,每天都人满为患,去迟了很多菜都会打不到。
  阿米吃东西很有逻辑,就她喜欢的那几样菜反反复复地换来换去——事实上,学校食堂也没多少新鲜菜式供她挑选。所以后来她整个星期的菜单我都能倒背如流,干脆连打饭打菜也全部承包,然后敲着勺子守望食堂门口,等待她悠闲自得地漫步而至。
  一天中午,左等右等也没见她的影子,我只好把她那一份也吃了。洗饭盒的时候遇见了许洁仪——就是我把受伤的阿米送回宿舍时见到的那个姑娘,两人关系不错。她告诉我阿米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觉得身体不太舒服就先回宿舍去了,可能是感冒了,饭也不愿来吃。
  我一边听着一边和她一起走出食堂。分手的时候她又告诉我她们外语系有几个人也在追阿米,其中有一个十分不地道,不但死缠烂磨,还总在背后说我坏话,说我看起来就是一个没脑子、不务正业的小混混,不会珍惜感情,不会有前途。我听得嘿嘿直笑,然后向她道谢。
  “不用谢。但你可别乱自我感觉良好啊,告诉你这些事情并不表示我认为你就有多好,只是觉得那个只会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家伙不像男人,很惹人厌。”她笑着说。
  “况且——”她顿了顿,表情严肃起来,“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看得出来,阿米真的很喜欢你。”
  和她分手后,我把单车丢回宿舍,然后在学校里四处晃悠,直到下午上课的时间,没去教学楼,而是去了阿米的宿舍。
  舍监又把我堵在楼梯口,死活不让我上去。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一次我竟然觉得十分烦躁,完全不想克制自己的情绪,于是跟她在一楼的楼梯口激烈地争吵起来。此时已是上课时间,除了宿舍区墙外的冬青树丛中传来的阵阵蝉声,周围一片寂静,所以我们争吵的声音或许整栋楼都可以听得到。
  老阿姨被气得扯着我的衣服每说一句话身体都要蹦一下,而我则几乎想拎起她扔到门外的老梧桐树上去。正僵持不下之时,我听到有人在轻声叫我的名字。我的目光越过比我矮一个头的舍监的头顶,看到穿着白T恤和洗水蓝牛仔裤的阿米站在楼梯上的转弯处,摇摇晃晃地扶着墙壁,面容疲倦,非常虚弱的样子。我急忙一把推开舍监,冲上去把她抱在怀里,送到医院。还好,最后确诊为没有发烧,只是重感冒。医生开了些感冒药,提醒我小心被传染,我答应一声,扶着阿米走出医院。
  盛夏的午后炎热无比,偶尔一丝稀罕的风也如同垂死者的呼吸,完全没有让人愉悦的希望。走了几步后,阿米小声说阳光晒得她头很晕,于是我把她背起来,回到我的宿舍。我们的舍监是一个来自崇明乡下的老伯,比英文系的那个老阿姨要有人性的多,不但没有多加盘问,反而热心地告诉我,如果宿舍里没有开水的话可以上他那里拿。
  “感冒一定要多喝水。”他反复告诫道。想起我常和宋国涛一起嘲笑他的崇明口音,自觉惭愧不已。
  走进宿舍,我把自己床上乱七八糟的杂物全部丢到对面李臭脚的床上,铺平整凉席,放好枕头,让阿米躺下,把她的胳膊放直,给她盖上毯子,转身倒了一杯热水,放在宿舍中央的吊扇下面凉着,然后抱着吉他拖了一个小板凳坐到床边。
  “你要做什么?”阿米略微侧头,表情茫然地问。
  “哄你吃药。”
  她一脸感动,不再说话。
  思忖片刻,我决定挑一首比较舒缓柔和的曲子,于是选了滚石乐队的《当泪流下(As Tears Go By)》。弹完一曲,我转身从扔在李臭脚床上的杂物中翻寻出口琴又吹了一遍。然后问她:“还要吗?”
  “要。要听你唱。”
  “让我唱歌?我怕你看不到明早的太阳了。”
  阿米使劲摇头,我猜想她必是要说“一定要唱,不唱不行”。无可奈何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尽量小声地唱给她听。
  
  All I hear is the sound
  Of rain falling on the ground
  I sit and watch
  As tears go by
  …
  
  她把手伸过来软绵绵地轻握住我的手,微笑着,望着我的眼睛,我发现她的眼睛里有泪光闪动。
  演唱完毕后我起身拿起茶杯喝了一口,感觉水温应该已经合适,于是回到床边把阿米扶坐起来,将药放进她口中,把杯子凑到她唇边,让她喝了一口水把药吞下,用毛巾擦干她的嘴角,扶她重新躺下。
  我俯身想吻她一下。
  “会传染给你的。”她说,挣扎着想躲开。但我不予理睬,照吻不误。她的双唇烫热而且干燥,我真希望自己能就这么一直吻下去,直到它们变得湿润。
  “再说点什么吧。”她又提出要求,生病了居然还这么任性。
  “随便说?”
  “嗯。”
  我想了想,告诉她:“你是我所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还有呢?”
  “最可爱的。”
  “还有呢?”
  “最温柔的,最聪明的,最性感的……”
  她笑笑,不再追问下去。但我感觉到她似乎有些失望。她还希望我说什么呢?答案不得而知。
  感冒药渐渐开始发挥药力,她的眼睑不由自主地闭上,张开,再闭上,最后她很努力地想拉动我的手放在什么地方,她的手肘无意中触碰到我的两腿之间,我这才感觉到自己的某样东西已经变硬了。但此时哪里顾得上那个不听使唤的家伙,我抬起胳膊,顺应她的动作向前伸去,结果竟是放到了她的左胸之上。我一时不知所措,愕然半晌,才反应过来她是想让我听她的心跳。再看她时,却已经睡着。
  她睡得很沉,浅浅泛红的皮肤上蒙着一层细密的汗珠,鼻翼微微翕张,睫毛不时地轻轻颤抖,偶尔咂一下嘴唇,睡容可爱之极。
  看着她再未睁开过的眼睛,我竟开始没有道理地怀疑她已经不打招呼地变成了童话里被魔法禁锢的公主,于是我把全部感受力都集中到自己放在她胸前的那只手上。手掌下是她微微起伏的柔软温热的乳房,我不敢用力,不敢有丝毫移动,心中全无杂念,第一次发现裤裆里那玩艺原来也可以置之不理,只是聚精会神地确认着每一次传递到我手心里的她的心跳。
  整个下午,整个校园,整个世界所有的声息,只有阿米一下、一下的心跳。
  
  
62

  
  半个月后,小戴托他在外文系的同学帮我打听到了那个纠缠阿米并且说我坏话的家伙。晚饭后我在此人的宿舍楼门口堵住他,把他约到运动场边的偏僻角落,向他坦白了身份,建议坐下来谈谈。此人也是上海人,身高与我相仿,乍一看有些身段,发现这一点后他即傲然宣称没什么好谈的,主动提议大家用男人的方式解决问题。我欣然接受他的挑战,但可笑的是此人站在我对面居然开始脱衣服!
  我看着他先脱下质地良好的亚麻休闲西服,再解下手表,动作非常小心,不停地说明这个是什么牌子那个值多少钱,把我彻底弄得莫名其妙。更恼火的是,我已经等得极不耐烦,此人居然又开始抬胳膊掐腰踢腿地做准备运动,并不歇口地左一句“册那(上海话)”右一句“册那”。我终于忍无可忍,冲上前去一拳把他打倒在地,随后挥拳如雨,再猛踢他的屁股,一直踢到他不再试图抱住我的腿,老老实实地躺在原地哼哼。打累了之后,我在他身边蹲下,点了一支烟,边抽边看他。他不再鬼叫,但眼珠在眼眶里四下乱转,似乎也不打算再在我面前站起来。等了好一会,我颇感无趣地站起身,他却急忙捂住自己的脸,一叠声地说:“别打脸,别打脸,求你了!”这副死猪德行让我愈发厌恶无比,简直不想再看他第二眼,于是扔掉烟头拔腿离开。
  不知为何,此人的猥琐乞怜竟让我联想起了严浩的父亲。而我最不可容忍的就是他打架前的脱衣服行为——这让我强烈地感觉到,我心爱的阿米对他而言或许和一件名牌西服并没有什么差别,实在是让人愤怒。
  这件事情我没有告诉阿米。小戴也答应替我保密,代价自然又是两包烟。至于那个小白脸,料想他也不敢再纠缠阿米。
  
  
63

  
  秋天悄无声息地来了。校园里所有的梧桐树都疯了似的猛掉叶子,大片的落叶在人们脚下四处沙沙作响,反而听不见了脚步声,让道路上过往的身影个个显得行踪飘忽,恍似幽灵。天色在晚饭时分就已经完全暗了,熄灯后窗外树影摇曳,舞若鬼魅。台风经常会带着暴雨迅疾而来,肆虐得昏天暗地,或者便是阵雨连绵。宿舍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阴湿霉味,床板象被水泡透了似的,睡在上面竟常会梦见自己身上长出了蘑菇。
  身边的人们大多开始显得病恹恹的,个个无精打采,情绪消沉,肢体动作普遍都有行尸走肉的视觉效果。表面上看来是天气所致,真正的原因彼此心知肚明——初进大学时的新奇感已经消失殆尽。单身汉们对于歌声求偶的活动也普遍失去了兴趣,大多抱着葵花宝典练练也无妨的心态守株待兔。因为我已经有了阿米,所以我那把吉他正常情况下只有李臭脚还在坚持不懈地把玩。此人至今还在一心一意地勤练歌喉,虽然所有人都已断定他决无希望,而被他的歌声折磨得不堪忍受的同学们也纷纷对其良言相劝或严辞打击,但想让他放弃这个仅有的爱好却比让他养成卫生习惯要困难得多。所以,我认为他是真心诚意地喜欢唱歌。
  阿米自称为了迎合我的审美情趣而新添置了一套灰黑色系的秋装,穿在身上的确让我惊艳无比。当然我也从面料和剪裁上看得出来价格不便宜。作为对她的回报,阿米建议我给她写一大堆情书。这显然不是非分的要求。于是整个秋天我课上课下笔耕不辍,写到后来竟进入状态乐此不疲,生产出大量洋溢着颓废妖冶之美的情感作品,并于约会时亲自用沙哑的声音读给她听。为了衬托意境,场景一般会选在满地残花湿叶暗藏无数烂泥陷阱的小树林,效果很好,只可怜了我那双容易进水的旧皮鞋。好在阿米对我的情书质量予以了肯定,评价为:和艾略特(T.S.Eliot)有一拚。虽然我当时还对艾略特这位美国诗人一无所知,但也不可能再要求阿米举出一个国产名人,因为对于擅长洋文的阿米来说,土产的诗人大多都等同于爪哇国的外宾。后来我才知道,如果我早读过艾略特的诗,说不定就会当场羞愤得在小树林里随便找一个烂泥坑把自己活埋了。我的意思是,艾略特比我如今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当代国产诗人都更象诗人。可见阿米在表扬我的时候是多么感情用事,不负责任。
  情书在完成本职使命之后,阿米又建议我让它们继续发挥余热。于是按照阿米的意思,每读完一封情书,我就用方格稿纸复写一份,弄成一个系列散文,总题:魔鬼的情诗,附注:献给老农阿米,作为稿件投给校园里的文学刊物。没想到居然全都发表了,并换回一些面目相似的读者来信,无一例外都是来自热爱文学多愁善感的女生。阿米开心得要命,一封封地仔细研读,怂恿我回信,鼓励我面谈,情绪之热切让我彻底搞不清楚她究竟是在为我高兴还是在醋意大发。不管怎么说,我一向没有为此类无聊事情浪费精力的习惯,所以立场坚定,不予理睬。
  
  
64

  
  那些情书现在还保存有一些,摘抄一段给大家看看本人曾经肉麻矫情到何等地步:
  在这样寂静的夜里,蹁跹着曼妙的身影,是你吗?桀骜不群的舞姿,无人能懂的舞步,不经意间便踏过我的身上。我枯朽的指骨,于你纤纤的足下碎裂;我失语的眼泪,在花瓣上析成沐月的露珠。腐烂的眼眶里窸窣而出破土的芽,失忆而成阳光下最美的花。
  三生三世的约定呵,千秋的落花都已成泥。在土石草根间重新觅拾起的只字片音,秦腔、楚歌,如何再理得清头绪拼得出一句沧海桑田后的“我爱你”?自我已无唇舌的颌骨,穿越围城守魂的坟茔,荡入拥你成舞的这片夜里。
  夜无边无际的广大,会蔓生出各种的幻象。于是我在梦境中发现你变成一片原野,而我,是舒展而起的一株野花,探入你梦,寻入你怀。
  
  
65

  
  这就是我十九岁时写给阿米的东西。我的幼稚语言,我的青春碎片。
  这些东西当时都发在中文系一份非官方的学生文学刊物上。那本刊物因为得不到官方资金支持,所以纸张和印刷都极粗糙,卖相堪称惨烈。刊物的名称叫《草根》,是由鲁迅的《野草》得来的灵感,刊首语就是鲁迅的题辞:我以这一丛野草,在明与暗,生与死,过去与未来之际,献于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之前作证。而之所以叫“草根”,用小白的话说,是要向野草之下的土壤中更深地寻根。
  小白是这份刊物的主编,也是大学里第二个可以叫我“小雨”的人。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8
66

  
  小白曾经说过,我是他命中的灾星,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倒霉。
  此话不假。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被我的单车撞翻在地。当时是中午放学,我正跨上自行车准备杀向食堂,而不幸的小白就在我一转身的地方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掉转车头一脚踩下,结果可想而知。
  从地上爬起来后,他晕头晕脑地在我面前晃了好一会,用手扶着眼镜腿,结结巴巴地告诉我他是中文系一本叫做“草根”的文学刊物的主编,看到了我的那些稿件,觉得我挺有文采,希望我能加入他们的编辑部。“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白骏华’,中文系汉语言专业的。你可以叫我‘小白’。”最后他才想起做自我介绍,友好地向我伸出手。
  眼前这个倒霉的家伙,小平头,穿干净整齐的短袖白衬衣和蓝色牛仔裤,戴一副细黑框眼镜,看起来很瘦弱,书生气十足。不幸的是我对衣着过于整洁的人物一向缺乏好感,所以没理会他伸出的手,并且断然拒绝加入他的什么无聊编辑部。但此人竟毫不生气,韧性也完全超出我的想象,跟在我旁边坚持不懈地絮絮叨叨,将那本破杂志在我面前挥来舞去。我的不理不睬根本无法影响他的表达,甚至连趁他不备骑上单车将之甩掉的机会都没有。
  走进食堂,在人山人海中找到等候半天的阿米,挤长队,打饭打菜,好不容易等到空位坐下,面对的依然是那张腼腆真诚的脸。更糟糕的是,善良的阿米习惯性面带的微笑竟给了他莫大的鼓励,于是他又开始以同样的热情把对我说过的话对阿米从头再来一遍,希望阿米能够帮他说服我。可怜的阿米,为了不伤害此人的自尊心只得摆出认真倾听的样子,根本没时间低头吃菜。我算是彻底服了,于是假称接受他的邀请,提出一个极过分的条件满以为可以就此终结噩梦——
  “替我打一个月开水我就加入。”
  “好!”他毫不犹豫,当即应允。
  这结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着他始终如一的诚恳表情,我一时竟不知再说什么好。
  “我也要,帮我也打一个月开水!”阿米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瞎起哄。
  我和对面的呆瓜一起扭头看着阿米。
  “都是因为你,今天中午我没有打到最爱吃的番茄炒蛋,所以也要补偿我。”阿米朝我使个眼色,我恍然大悟,心中窃笑——不愧是与我心有灵犀的好阿米。
  谁知此人考虑片刻,认真地表示阿米的要求也可以理解。“那么就从今天晚上开始吧,好不好?”他看看我,再看看阿米,我和阿米面面相觑,目瞪口呆,最后一起对他默默点头,无话可说。
  “好!一言为定,晚上我到你的宿舍找你。那,我先走了,真是抱歉啊,打扰两位这么长时间。”
  目送此人兴高采烈地离去,我一头栽到桌子上,呻吟着问阿米:“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可怕的人物?”
  “确实够怪的。不过看起来倒是个好人。”
  “好得过分了。这样的人再多几个,我哪还有脸活下去?”
  阿米突然想起了什么,沉思半晌,大惊失色地问我:“他刚才是不是对我说他的名字叫‘小白’?”
  “没错。”
  “真的是小白?大小的‘小’,白色的‘白’?”
  “是啊。怎么了?”
  阿米叹息一声,露出一脸苦相:“我家里养的一条腊肠狗也叫小白。”
  我张口结舌地瞪着她,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以头抢桌,差点把饭盒都震到地上去。阿米皱着眉头发了一会呆,伸手过来掐我,“还笑还笑!一点也不好笑,你说说,我以后跟不跟他说这事啊?”
  我一把抓住阿米的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67

  
  小白一丝不苟地履行了承诺,风雨无阻地替我和阿米打了一个月开水。阿米为此很不好意思,期间多次和我私下商量,提议放过这个可怜的人吧。我说,放过他可以,你帮我打水。阿米断然斥责我没有人性,我嘿嘿冷笑,说你去找个有人性的吧。于是阿米做出一副大受伤害肝肠寸断哀怨欲绝的样子,悲伤了好一会,最后幽幽地叹口气,抱住我的胳膊,靠在我的肩上,说:“我都已经是你的人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好认命了。就陪着你一起承受良心的谴责,将来一起下地狱吧。”
  “躺下。”我一指自己的破床。
  “干什么?”她十分诧异。
  “你都已经是我的人了,不趁早睡了你,将来下了地狱也不甘心。”
  阿米羞愤难当,一言不发地跳过来没头没脸地打我,打累了之后坐在我腿上休息。喘息停了,又发了一会呆,探过头来咬着我耳朵小声问:“你是不是,真的想?”
  “想什么?”我故作不解。
  “想那个呀!”
  “那个什么呀?”
  阿米脸涨得通红,几乎要哭出来。我哈哈大笑,张臂抱住她。我们俩都是翘课出来的,宿舍里没有其他人,下午的阳光穿过窗棂照在她泛起红晕的脸上,在我看来美丽无比。
  “你不做那个,是不是真的会憋得很难受?会不会觉得我很过分?会不会不要我了?”阿米在怀里问我,竟是很认真的样子。我回复以不怀好意的笑,“你猜呢?”“我才懒得猜你那些破事呢。”她怏怏地低下头,叹了口气,把脸贴到我的胸膛上。听了一会我的心跳,突然又莫名其妙地开心起来,面带神秘的微笑,不言不语,让我非常紧张,有些担心此人是否已经被我的玩笑摧残得神经失常。
  “喂喂,你怎么了?”我问。
  她一下子从我身上跳起来,指着我的胸口说:“我已经知道了,你的心刚才都老实告诉我了,你才不会不要我呢,其实是你自己担心得要死,怕我将来不要你,嘴上还死硬着不敢说!”
  看着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我郁闷不已。看来在这种游戏中我永远都赢不了她,从我狼狈地接住从她手里掉落的那个开水瓶开始,这一点或许就已经命中注定是不争的必然。我俯首称臣,唉声叹气,但脑子里存留的她方才所说的话,却象一根看不见的丝线一样,扯动着体内不知道什么地方刺痛起来,没有汇报原因,就那样自己一下一下地痛。
  胜利的阿米没有觉察到我的异样,开心不已,大模大样地坐回床上,安慰我不要哭,说她现在还没打算甩掉我。“怎么也得用旧了、用厌了再丢啊。”她笑眯眯地继续打击我,然后抓起我的一只手放到自己胸前,学着主子的腔调说:“想到将来你那副可怜样,现在就让你先占点便宜吧,还不赶快谢赏?”
  从我哄她吃药的那天下午开始,她就默许了我的魔爪侵犯她的乳房。但我笑笑,抽回自己的手,然后把她重新抱回怀里,抱得很紧。
  我知道阿米从没有真的生过我的气。我也知道我绝不会让她看到我难过的样子。我和严浩不同,我想我可以在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面前难过,但是我决不会让阿米看到。现在不会,永远都不会。
  
  
68

  
  小白开始经常往我的宿舍跑,通知我开会,分配审稿任务,有时纯粹是嘘寒问暖。而我往他那里跑则基本上只有一个原因——借钱。他是这个学校里唯一一个能够毫不罗嗦开开心心把钱借给我的人,并且从不催债。现在回想起来,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欠着他的钱。
  小白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众所周知,在大学这种动物园一样的地方,满脸深沉满嘴理想的人物比苍蝇还多,当时我们统称他们为——戆度(上海话:傻逼)。这些家伙招人厌是因为他们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所谓的理想,在乎的只是自己的个人姿态而已。他们借这种姿态来自以为是和孤芳自赏,而至于理想究竟是什么玩艺,爱国主义也好,民族主义也好,用过的卫生巾也好,能吸引别人目光的就行,没什么不同。当然,前者显然更好看一些,既没有负面效应,也不会弄脏手,运气好一点的话还可以骗到女同学的肉体和心灵。
  但小白不同。小白说,理想是很私人的东西,应该用感情去爱惜去呵护,应该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妥善保管,不应该拿出去到处炫耀,给别人乱看乱玩。
  “你的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喜欢的姑娘应该关起门来自己睡,而不是带出门去卖?”我故作严肃地问。他的脸立刻胀得通红,说你怎么这样说话啊。我哈哈大笑。心里其实挺喜欢他的这种说法,觉得与严浩关于苦痛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不管正确与否,堪称实实在在。
  但我表面上仍总是拿他寻开心。宿舍里的其他人当然更不会放过他,尤其是精于搞怪的小戴,一见到小白就两眼冒光,把找不到女朋友的苦闷全部通过各种恶劣的玩笑宣泄在他头上。只有阿米有时看不下去,会打抱不平,但完全无效。
  “你再这样欺负小白,我可不理你了啊。”阿米说。
  “你喜欢他是不是?”
  “我不可以喜欢他吗?”
  “那你去嫁给他吧。”
  阿米不说话了,一脸郁闷。她当然不可能去嫁给小白。不仅是因为我,而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几个头脑正常的姑娘会嫁给小白这种神奇人物?
  
  
69

  
  小白长得并不丑。他的问题在于他的天真。我在外公给我的那些老破书中曾经翻到过一本佛经,记得上面有这样一段话:一切皆如镜花水月,无可捉摸,无所把握,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于此执念,相信任何承诺,任何可能,此即所谓妄念,所谓颠倒梦想。小白就是我这辈子唯一见过的一个有颠倒梦想的人,他热情,执着,干净,耽美,对这个荒谬的世界充满希望,轻易就能相信一切承诺和可能。不是因为他蠢,而是因为他愿意,因为他心有菩提,目无尘埃。
  可笑的是,此人却并不是佛教徒,而是基督教徒,真不知道是在哪个村子的破教堂里受的洗。
  牧师小白手中从不拿圣经,倒是经常拿着孔老二的著作。他热衷于和我探讨儒家哲学——注意,他并没有违背自己“理想私有”的言论,因为他并非随便逮到任何一个人都会聊孔老二。据我所知,在学校里他所认识的人中,我是唯一获此殊荣的幸运儿。换成我的表述方式则是:他与我聊此类话题无异于与我分享他的女人。所以虽然我极不情愿,但是出于感激也只好奉陪。
  小白曾经一脸真诚地大放反动言论:小雨你知不知道,其实礼教并不是吃人的,现在世风日下就是因为人们太不知礼。我听得目瞪口呆,回过神来后讪笑不已,质问他是那个地猪老财裤裆里钻出来的封建余逆,怎么到现在都没有被革命群众挂牌子坐喷气式批斗枪毙。他连忙辩解,“不是的不是的,小雨你其实不明白,过去儒家哲学是被统治阶级篡改利用了,人们守礼都是止于形式,悖离人心僵化无情才变成吃人的虚礼。真正的儒学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子路扶缨,孔子覆醢,就是很真切的例子。”
  他不厌其烦地讲《论语》,讲子路为祖国捐躯而孔子终身不食肉羹的动人事迹。知道他最佩服的人是谁吗?就是那个被砍成肉酱前不喊革命口号却要拾掇衣服扶正帽子象要准备拍征婚照片的子路。真是冥顽不化,不可理喻。
  此人另一个偏好的话题是对我和阿米的恋爱嘘寒问暖。他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说他看得出来阿米很爱我,让我不要总是乱说话乱开玩笑,那样会伤阿米的心的。我被烦得不行,说我靠,我和阿米怎么相处关你什么事?谁料到,他却由此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向我灌输那些老掉牙的误人青春期的爱情故事,尾生抱柱,紫玉生烟……最后我忍无可忍,告诉他,“如果你不会自慰我可以教你。”这一招果然有效,此人立刻闭嘴。沉默了一会,他又说,“其实我看得出来,你也很爱阿米,很害怕自己会失去她。”
  我一直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出这句话。这句话刺得我很痛。
  
  
70

  
  我的身体里似乎藏着一个伤口。我不知道它在哪里,似乎藏得很深很深,比潮湿的弄堂生活、比上海1977年的那一场雨还要深。然而,总有一些东西会在某些时候不动声色地让我感觉到它的存在,譬如巴赫的大提琴,譬如小白的这句话。
  然后就是剧烈尖锐的刺痛。仿佛一瞬间要从内里将我扯得四分五裂。
  而我自己完全不能预料,不能抗拒,不能逃离,不能痊愈。我什么都做不了。甚至有时,我会很莫名其妙地预感到自己总有一天会因自己的疼痛而伤害所有爱我的人。这个奇怪的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19
71

  
  1996年的冬天,严浩依然没有消息。
  年三十晚上,我给阿米打电话拜年。电话是她父亲接的。她父亲说一口非常标准的普通话,语气和缓,但隐含威严,不象是普通上海平民的感觉。他说阿米正在洗澡,让我过一会再打过去。将要挂电话的时候,他问我是谁,我告诉他,我是陈沪玲的同学。
  我没有再给阿米打电话。我走到院子外,听着四下里的爆竹和欢闹声,看着漆黑的夜空上绚烂开来又消逝的焰火,默默地站了很久。回到房间里时,手脚已经冻得冰凉麻木。正准备进屋睡觉的母亲告诉我刚才有找我的电话,是一个女孩打来的。我问是谁,母亲说对方没有留名字,只说是我的同学。
  “知道了。”我应了一声,独自坐下继续看电视。
  半夜时感到很冷。我从房间里抱出被子和枕头,在沙发上一觉睡到天明。
  
  
72

  
  1997年6月30日,阿米过生日。我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买了蛋糕,请她和许洁仪、小白、我们宿舍里除了金炅之外的五个家伙在徐家汇的一家川菜馆吃了顿饭。
  许洁仪算不上好看,但秀气端庄,坐在她对面的李臭脚每次看到她的时候都会脸红。宋国涛居然人模狗样地穿西服打领带,喝醉之后认真地宣布他可以帮姑娘们买饭票时打折。小戴扬言他决不能忍受和人渣用同样的名字称呼阿米这么美丽的姑娘,所以他给阿米敬酒时总是乱喊一气,一会是“大米”,一会是“小米”,一会又变成“玉米”。他所说的人渣毫无疑问就是指我。我乐呵呵地喝了很多酒。
  阿米切蛋糕的时候,我把用另外半个月生活费买的生日礼物从口袋里掏出来,隔着桌子扔给她。那是一瓶35毫升的Chanel N?19的香水。阿米出乎意料地拿在手里看着,竟开心得流出了眼泪。眼泪滴落在她刚切下的一块蛋糕上,大家起着哄让我把蛋糕吃了。蛋糕很好吃,我也很开心。因为我终于知道了一瓶Chanel N?19的价格,香水对我而言终于不再是没有概念的商品。
  
  
73

  
  晚饭散场后,我和阿米站在路边和其他人一一道别,目送他们远去。
  “老雨,接下来你给咱们安排了什么活动?”阿米用手扯住我的衣服乱摇。她也喝了些酒,看样子有点醉意,脸上红扑扑的,所谓人面桃花,大概就是这个形象。
  “老雨和老米的淫秽活动。”
  “流氓!去死!”她攥起拳头狠狠地捶我一下。转瞬却又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微微侧头,不怀好意地斜睨着我,“你没有活动,我可就有活动了哦。”
  “什么活动?”
  “不告诉你。你跟我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阿米笑得十分高深莫测,让我有些胆颤心惊。和此人交往已久,我已经可以很有把握地根据一些细节断定她此刻所要搞的活动一定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有预谋。我用汗湿的手在裤袋里揉捏着自己此刻的全部财产——估计不到一百元的钞票,正在考虑如何编一个像样的理由好全身而退,她已经不由分说地一把扯住我的胳膊转身就走,“猪,死沉死沉的,拉不动你,赶快自己迈步走!”
  我无可奈何,只好跟上。
  我们走路,搭巴士,再走路,到达古北附近的一个看起来挺高档的住宅区,七转八转,又爬了六层楼梯,最后在一扇紧锁的防盗门前停下。我满腹狐疑地看着阿米从牛仔裤的裤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就着楼道的灯光,费了半天时间终于找出一把,插进锁孔里捣来转去,咬牙切齿地一通折腾,结局却似乎并不乐观。正当我打算提点建设性意见的时候,突然听到悦耳的“喀嗒”一声,于是一起吁了口气。
  “这是你家?”
  “当然不是。”
  “我猜也是,我就觉得那锁都不认识你。”
  “别罗嗦了,快进来吧,换拖鞋。”
  阿米打开房间里的灯,从门边的鞋架上取了一双拖鞋丢给我,自己也拿了一双,换好之后踢踢嗒嗒地冲进客厅,嚷嚷着“热死了”,找到遥控器打开空调,又折身跑进卧室,过了一会,遮遮掩掩地抱着换洗的衣服出来,告诉我她要先去洗澡,冰箱里有饮料自己拿。随后冲进卫生间,不一会里面传出哗啦啦的水声,开始洗澡。
  我走到厨房,打开冰箱,看到里面塞满了饮料。我挑了一罐雪碧,打开盖子后边喝边四处晃悠。检查所得的结果是: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装修得非常不错,各种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客厅里有电视机和空调,厨房里有微波炉和电饭锅,卧室里有一张大双人床,枕头被子都不缺,一副过日子的样子。
  最后我走回客厅,在空调下面的沙发上坐下,想起自己那个小房间里的旧钢丝床和老电风扇,不禁有些郁闷。这时阿米从卫生间里出来,招呼我接着进去洗。她换上了一条短裤和一件肥肥大大下摆长到膝盖的圆领衫,拖鞋里有水,走起路来吱呀吱呀地响,十分可爱动人。
  洗完澡后,我走出卫生间,看到阿米背对着我安静地站在阳台上,于是悄悄走到她的身后,伸出双臂将她抱到怀里。她扭头看我一眼,把头向后仰靠到我的颈项间。湿漉漉的头发贴在我的胸膛上,冰凉冰凉的,很是惬意。
  “你看。”她指着对面小声说。
  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看到对面的楼房静静地矗立在柔软的夜色里,有的窗户已经暗了,有的窗户依旧亮着,洒出窗棂外的灯光与在黑暗中流淌的月光交溶成一片雾霭般轻轻翻滚升腾的白烟,让屋内隐约晃动的身影、没有声息的家具、看不分明的电视机屏幕都有些不真切起来,像梦境一样温存,一瞬之间让人心生感动。
  一瞬之间,我突然回想起了某个夏天,我曾在这样的夜色里,在一个女孩家的楼下徘徊伫立,不知饥饿和疲倦地翘首仰望另一扇在黑暗中洒出灯光的窗户。那个夏天的夜晚,这个夏天的夜晚,回忆那么逼近,而又那么遥远。青春仿佛总是似曾相识,总是一个漫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的夏天。但那个夏天确确实实已经无可挽回地过去了。那么,难道现在我所置身其中的这一切都只是错觉?这个莫名其妙却突如其来的想法让我不禁陷入恍惚,怅然若失。
  
  
74

  
  “喂,你怎么了?”阿米的声音把我从恍惚的夏夜中拉回自己的身体。我侧头看她,彼此鼻尖之间的距离不到一厘米,我能清楚地看到她黑色的瞳孔里闪映着自己的倒影。皎洁柔和的月光下,她略带茫然的目光,微张的嘴唇,湿润的肌肤,秀气的鼻子,都显得那么美丽诱人。
  “你怎么了?想起什么事了吗?”她睁大眼睛望着我,有些担心地又问了一遍。
  我没有回答,低头轻吻她的脸颊。过了一会,她努力地侧了一下头,让嘴唇碰触到我的嘴唇。我们继续接吻。我看到她闭起了眼睛,于是我也闭起眼睛,把本来放在她腰际的手悄悄伸进她的衣服,抚摸她平坦柔软的小腹,然后向上探去,终于小心地握住了她的乳房。她的身子微微颤栗了一下,但没有拒绝我手指的动作。
  我始终闭着眼睛,所以她渐渐急促起来的喘息在我耳中特别分明。眼前一片黑暗的想象空间里,月光开始变得绵软有形,在身边飘流缱绻,将沉浸的身体摩挲得烫热起来。我猛地睁开眼睛,不由分说地把她拦腰抱起,走进卧室,放到床上。“你要做什么?”她有些紧张地看着我。
  我不搭理她,甩掉拖鞋,跪到她身旁,开始脱她的衣服。解胸罩搭扣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麻烦,她绯红着脸刚想伸手帮忙,已经被我用力扯下,随手扔到一边。
  我进入的时候,她的身体突然剧烈一颤,两只手猛地抓紧我的胳膊,指甲掐进了肉里。手臂的疼痛让我从狂乱的燥热中攸然惊醒,看到身下的她紧咬着嘴唇,随着睫毛的颤动,眼泪涌出眼眶,这才突然想起她或许还是处女,不禁追悔莫及,竟不知道下一步如何是好,搜肠挂肚地想说些什么,却找不到任何能说得出口的话,只好强撑着身子僵硬在原处,傻傻地和她对望着,心乱如麻。
  “对不起。”她小声说。
  “对不起?”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对不起,我真的忍不住了,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疼……”
  她泪光闪烁,可怜兮兮地望着我。我这才反应过来她是在为自己的哭泣而向我道歉。虽然此人说话经常让人出乎意料,但这一次尤为过分,刺激得我几乎悔不欲生。过了一会,她伸手拉住我的手臂,轻轻摇了摇,小声说:“我已经不疼了,你继续吧。慢一点,轻一点,好不好?”
  我无话可说,沉默片刻,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开始继续动作。她又咬住了嘴唇,一副强忍住眼泪的样子。我只有埋下头去假装看不见。如此紧张的做爱堪称痛苦。好在她终于渐渐湿润起来,让我总算吁出一口气。完事之后,我爬起来,看到床单上有斑斑点点的红色花瓣。
  “有能换的床单吗?”我问。
  她用手指指衣橱。我翻身下床,打开橱门,找出一条新的床单换上,然后把有血迹的床单拿到卫生间丢进洗衣机,随后用凉水又冲了一次澡。
  回到卧室,我发现她似乎已经睡着,于是关掉灯,到阳台上吸了一支烟。然后,我蹑手蹑脚地走回房间,在床边蹲下,仔细研究了一会她脸上的表情,但结果一无所获。只好爬上床,在她身旁躺下。躺了一会,怎么也睡不着,终于忍不住翻了个身从后面抱住她,用手掌轻轻托住她的乳房,把鼻子埋进她的长发,小心地呼吸着她尚未干透的柔软发丝上的洗发水清香。她的身体突然动了一下。我立即进入全身速冻状态,大气都不敢出。过了一会,她仿佛睡得迷迷糊糊地哼了一声,一个翻身,结结实实地压到我的身上,面朝下枕着我的手臂,突然“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吓得我毛骨悚然。
  “喂,你怎么了?醒一醒!”我用另一只手摇她。
  她慢慢地睁开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难道你真的一点点都没看出来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睡着?”
  
  
75

  
  后来我们又做了一次。这一次顺利了许多,阿米也不再感到疼了,做得非常投入,下面很快就变得温暖湿润,高潮的时候用两只细细的胳膊紧紧搂住我的脖子,紧闭双眼,微蹙眉头,喘息急促得仿佛要燃烧起来一样,让我情不自禁地一泻而出,闭起眼睛竟感觉自己已经和阿米融化在一起。
  做完之后,因为又出了一身汗,所以只好再去洗了一次澡。
  躺回床上,我感到疲惫至极,眼皮重若千斤。阿米反而亢奋莫名,在我身边一刻不停地乱动,哼唱了两首英文情歌,间或对我表示强烈的关心,问了几次“渴不渴”、“饿不饿”之类的问题,温柔得一塌糊涂。过了一会,突然又自言自语,说和我乱搞似乎也蛮有意思的。总之是神神叨叨、不知所以,弄得我啼笑皆非,嗯嗯啊啊地敷衍了事。
  在将睡未睡的昏昏沉沉中,我隐约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小雨,你和我做过那事了,会不会明天就不要我了?”
  她居然还把做爱说成“那事”,我极想强打起精神再笑话她一下,但浑身绵软无力,一闪念间就沉进了睡梦里。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0
76

  
  “你干什么?”
  我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阿米。她拿一个小板凳坐在床边,双手托腮笑眯眯地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此人摇头叹气:“你睡着时的样子真是傻得没药救了。”
  虽然两分钟后当我站在卫生间内面对镜子时,不得不承认她所说的是事实,但是作为一个自尊自爱的男人,我也不得不当即反唇相讥:“后悔了吧?我更后悔,在床上就没见过比你更糟的。”
  她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怔怔地看着我。我不理她,暗怀得意地走进卫生间,随便摸了把牙刷开始刷牙。洗漱完毕,走回卧室,看见她还坐在原地,背朝着我,似乎没有动过。我绕到她面前,蹲下身左右打量了一番,问道:“你又怎么了?”
  话音刚落,她的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玩笑话的严重性,急忙马不停蹄地哄她,赌咒发誓我只和她一个女人睡过觉,绝没有碰过其他女人——本来我想说的是绝没有碰过其他女人的手,但是想到张昕,我又硬生生地把最后两个字咽了回去。
  “真的没有碰过别的女人?”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别的女人做那事都比我好?”
  我愣了一下,忽然灵机一动,斩钉截铁地答道:“毛片!”
  阿米暂停抽泣,面露迷惑之色:“毛片?”
  我用手捧住她的脸颊,诚恳地向她道歉:“亲爱的阿米同志,是我不对,我自己不是专业选手,却拿专业标准要求你,我真是太过分了,请你一定不要原谅我,务必要严厉惩罚我,要逼我多看毛片,多学多练,在床上练趴下为止,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阿米“扑哧”一声笑了,指着我鼻子连说了几声“禽兽”,抬手揉揉眼睛,总算恢复正常。
  我穿好衣服,走到客厅,看到茶几上摆着一碗豆浆,还有油条和生煎小笼。阿米告诉我,她一大早就出去买了早饭,但我一直没醒,她又不忍心叫我,所以一直放到现在。都凉了,别吃了吧,她说。我当即表示反对,满怀感动地表示自己就喜欢吃冷的。为此我们拉扯了半天,最后直到阿米宣称她要亲自下厨做中饭让我见识见识她的手艺,我这才放弃坚持。
  阿米领着我下楼到小区附近的菜场买菜。她捡菜、还价、看秤,都是一副老道样子,让我在旁边敬佩不已。回来后,她进厨房忙活,并且把门从里面反插上了,搞得神秘兮兮。要求当下手被拒之后,我也乐得在沙发上摊手摊脚地抽烟看电视。电视节目非常无聊。我捏着遥控器换了几圈台,听到阿米在厨房里欢快地喊了一声:“开饭了!”
  厨房门重新开放。我起身帮她一起端菜,一盘盘地在餐桌上摆齐。我注意到她的围裙上有一个青蛙太郎的图案,非常可爱,就表扬了一下。此人却不领情,站在桌边一个劲地催促我赶快动筷子。于是我在她热切的目光逼视下,挟了一筷子芹菜炒肉丝放到口中。
  “怎么样怎么样?”我刚把菜咽下,她就迫不及待地凑过来问,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瞪着我,非常有威慑力,差点让我噎住。
  “很不错。”我微微颔首。
  “真的不错?”
  “真的真的很不错!”
  我说的是实话。阿米烧菜的水平确实无可挑剔,简直是——棒极了!
  阿米开心得像青蛙太郎似的蹦起来,很响亮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然后手舞足蹈地甩掉围裙,一溜烟地跑回厨房盛了两碗饭出来,在我对面笑吟吟地坐下。
  我饥肠辘辘,埋头扒饭,狼吞虎咽了好一会才突然发现坐在对面的阿米还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筷子摆在原处似乎并未动过。
  “又怎么了?”我问。
  “你觉得能够娶到像我这样的老婆的人,幸福吗?”
  “幸福!”我由衷地表态。此人面颊微红,当即抿嘴一笑,飞快地抓起筷子,将我刚挟到饭上的一个白胖虾仁毫不含糊地夺去,放进自己碗里。
  
  
77

  
  下午回学校之前,阿米和我又上床做了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那个玩笑而受了刺激,这一次她竟非常主动,让我猝不及防,小乱阵脚。但转念想到此人显然不会是性冷淡,自然庆幸不已。
  自此之后,每个周末一放学,我们就一起勾着手指离开学校,坐巴士,换地铁,踏马路,穿过黄昏中面目相似的一条条大街小巷,到达她古北的公寓,在那里呆上两天,周日的晚上再一起返校。
  她告诉我这套公寓是她嫁到香港去的表姐留下的。我一直将信将疑,旁敲侧击地探问过多次,但都以没有找到任何负面证据告终。我想,或许是我自己太多疑了。
  有一次,她异常主动地问我是否愿意搬来和她一起姘居,我心慌意乱地编了一堆理由婉拒。
  不管这房子是她表姐的还是其他什么人的,都不是我的。小时候和那个猪头三打架时,母亲就提醒过我,我是一个男人。
  
  
78

  
  阿米那里有录像机,所以我找小戴带我去买了一些毛片和三级片。交易地点十分偏僻,是混迹于大批露天排档中的几个地摊,我自信即使自己再多去两次都仍然不能记住路,真是奇怪小戴这个外地人怎么会找得到这种鬼地方。
  这些录像带全部被我拿到阿米那里,交涉了半天之后,她才终于不情愿地妥协。于是我们一起在沙发上并排坐下,怀着紧张而敬畏的心情打开电视,把它们逐一塞进录像机。
  我们先看毛片。所谓毛片,就是那种没有剧情从头练到尾的记录片。第一盘是老美的,只放了不到二十分钟,我和阿米就已经看得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这都是什么呀?这是人干的事吗?”阿米皱着眉头,没好气地指责我。
  我也很郁闷,因为我发现自己受骗了。毛片这种东西显然绝对不适合心理健康、拥有美好性生活的正常人观看,相反,我倒认为它非常适用于教会的禁欲宣传,或者在监狱里作为流氓犯罪分子的教育片播放,因为屏幕上的那些玩法简直就是动物行为,肮脏古怪,粗鄙恶劣,倘若照着演练的话,别说阿米受不了,我自己都会被恶心致死,不死说不定也会留下后遗症,以后一上床就倒胃口就上吐下泻。
  我越想越觉得气愤难平,当即起身取出带子,和剩下的毛片一起全部丢进垃圾桶,并向阿米庄严宣誓这辈子都决不再碰此类玩艺,让它们永远见鬼去。
  相信是因为我的态度诚恳,所以阿米没有反对继续看三级片。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些片子号称三级,然而无论是导演的功力、摄影的水平,还是演员的演技,都绝对到位,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准比国内那些拍大题材、大制作给几亿人看的同行不知要高到哪里去,特别是编剧,水平之高简直让我恨得咬牙切齿,因为阿米居然被剧情深深地吸引住了,看得全神贯注,咯咯直笑,欲罢不能,甚至我悄悄伸向她胸口的手都被她不耐烦地挡开,而企图关电视的举动更是遭到了严辞拒绝。
  我只好硬着头皮扯起自相矛盾的大旗,再次费尽口舌,小心地旁敲侧击,提醒阿米不应该太沉迷于这种内容不严肃主题不健康的片子,换回的却是——
  “开始不是你要看的吗?别吵别吵,等我看完再说——哎呀,把猪头拿开,你挡住我了呀!”
  想想真是欲哭无泪,欲悲无声,自作自受,活该倒霉。
  让三级片也见鬼去吧!我暗下决心,矢志不移。
  
  
79

  
  因为以前答应过阿米,所以我把自己保存的那些老录像带都拿到了她那里,全部陪她重看了一遍。
  第一部看的是《旺角卡门》。如今我已经知道它的导演王家卫在华语电影界是什么级别的人物,但阿米还没有看过。我向她坦白这部片子曾让我哭过,于是她宣布做好十足准备一定要证明她比我坚强。
  我们坐在比当年的录像厅舒服许多的大沙发上,她穿着下摆长到大腿的白恤衫和大短裤,跨坐在我身上,双手捧着一个印着加啡猫图案的马克杯,一口一口地啜着冰红茶,窗帘外沙沙地下着大雨。
  打片头字幕的时候,她指着屏幕上的“As Tears Go By”,断言这部电影的英文名抄滚石乐队的同名老歌,煽情加烂俗,想必也好看不到哪里去。打片尾字幕的时候,她咬着嘴唇缩在我怀里一动不动,紧紧地扯着我的衣服,目光迷离,很久都没有声息。
  “真的一定要忍着不哭?”把她抱上床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她。
  她使劲点头。
  两个月后,大二结束的暑假,此人才终于哭出来。原来看片子的当天晚上,在我睡着之后,她又悄悄地爬起床,学电影中的张曼玉也藏起了一个玻璃杯,谁知被她找东西时失手打碎了。为了安慰她,我只好冒雨跑到超市去买回来一打玻璃杯,和她一起在房间里绞尽脑汁地一个一个仔细藏好才算完事。
  
  
80

  
  我和阿米用一个暑假的时间看了无数的录像带,之后我才发现她其实一点也不坚强,极容易哭。当日瓦戈医生在大街上缓缓倒下的时候,她哭了;当垂死的杀手里昂向那个变态警察摊开手掌的时候,她又哭了。
  但她却又特别爱看悲剧结局的电影。她最爱看的电影有《妈妈再爱我一次》、《杀手里昂》、《秋天的童话》、《阿郎的故事》、《旺角卡门》、《天若有情》等等,还有如今已被炒得臭了大街的《大话西游》。
  我指出她有受虐狂倾向,她辩解说:哭就哭呗,反正都是别人的剧情,生生死死从眼前飘过去,又不关自己的事。
  想想她说的也有道理。
  哭是她自找的,哄她就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了。我哄她,用的是最简单直接、最干脆的办法——抱她上床,和她做爱。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0
81

  
  下小雨的时候,我们依旧一起出去淋雨。
  阿米曾经说过,我们总有一天会把上海的每一条大街小巷都走遍。我相信她的话。但是现在我们已经发现自己错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上海每一天都在改变,旧的道路消失了,新的道路出现了,新的会变成旧的,旧的又变成新的。我们太小了,上海太大了。
  所以现在我们一般都只是在她公寓附近晃悠晃悠了事。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地段后来成为上海最大的金丝雀(被包养的女人)聚居地。
  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在一起。
  
  
82

  
  我们在一起。我们仿佛无始无终般的在一起。
  我们一起买菜、做饭、洗碗、弹琴、唱歌、洗衣服、看电视、散步、发呆、做爱、睡觉。我们一起去买她的卫生巾和我的避孕套,买我们的洗发水和牙膏。她帮我刮胡子,我帮她修指甲。
  我们在睡梦中相互拥抱,霸占对方的枕头,含咬彼此的头发,我们的口水和泪水都流在一起,干在一起,又被我们扔进洗衣机里一起洗掉。
  我们在醒来后幸福地争吵,彼此扬言要把对方踢下床去——她只要一抬腿,我就立即翻滚下床,有时因为我过于主动而被她NG若干次,滚了又滚直到她满意喊CUT为止。
  有时她在卫生间里,我会突然特别想念她,我便蹲在门外喊“芝麻绿豆开门”,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用尽心力虽然四处跑调。
  我每天早晨都在床单和枕头上收集她的发丝,我把它们装在一个4ML的Chanel N?19的香水瓶里,我把香水瓶每天都装在最贴身的衣袋里。
  她每次做菜都要征求我的评价,我拿出一个中文系学生的专业精神来表扬她,每次都力求超越。我想我这样是宠坏了她,因为到后来她终于被我夸得忘乎所以,开始热衷于试验各种新鲜菜式,有一次连豆腐炒鸡蛋这样的吓人玩艺都端到了我面前,于是我把郁闷留给肠胃,把微笑献给厨师。
  她的身体很软,柔弱无骨,我很喜欢把她抱在怀里,象抱着一个孩子。她惹我生气的时候,我对她最常采用的酷刑是“坐喷气式”,就是抱着她不停地转圈,直到我们俩一起晕菜,歪七扭八地瘫倒在地。
  稍事休息,我们便互相扯掉对方的衣服,亲吻,吮吸,做爱。我们在地板上滚来滚去,最惨的一次是滚到了床下,我每一次用力进入她时,脑袋都会在床板上撞出沉闷的声响。但那并不能阻止我,我愿在最后一刻撞碎躯壳,把我最后一丝生命送入她的体内。
  整个夏天我们疯狂地做爱。即使因为停电而没有空调。我们不怕热,我们不拥抱就感到寒冷。
  我想我这一辈子对那事儿的渴望都在那个夏天里透支掉了,因为在阿米之后,我再也没有与哪一个女人有过那种融为一体的感觉。是的,融为一体,只要我们拥抱,就象分子瞬间扩散,就象核聚变,我们变成了一个可以飞上云端的天使,一个轻盈得可以飘到天堂的肥皂泡泡。
  当我们汗湿的身体慢慢分离的时候,我能感觉到缓缓撕裂的疼痛,在我体内那个看不见的深处。不是被取出了一支肋骨,而是被劈成了两半,用带锯齿却没有血槽的刀子。
  我们各自是对方的另一半,我们是罐头里并排躺在一起的两条沙丁鱼,我们因为做了一次又一次而精疲力竭,因为相濡以沫而严重脱水,因为奄奄一息而幸福无比。
  房间里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空调,外面的暴雨打着鼓点般一阵紧似一阵地下着,门窗都开着,大风夹杂着零星的雨点刺在我们滚烫的皮肤上,在颤栗中冰凉地渗透进身体。
  
  
83

  
  “累吗?”过了很久,阿米的声音在黑暗中从身边传来。
  “嗯。你呢?”
  “我也是。你说,我们这样子是不是太疯狂了?别人会不会说我们很淫荡?”
  “别理他们。让他们自己用舌头勃起去。”
  阿米哧哧地笑。沉默了一会,说:“等我很老很老了,脸很丑了,你还会不会愿意和我做爱?”
  我没有回答,翻身拧开床头灯,支起身体凑到她面前仔细看她。我用目光凝视她的每一寸肌肤,她的鼻子,她的眼睛,她的睫毛,她的唇角。她脸上细密的汗珠已经褪去,长发兀自凌乱,有几根细细的发丝贴在脸颊上。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突然遇到灯光,本能地眯了起来,一副惺忪的样子,无比动人,惹人怜爱。“你在看什么?”她问。
  “看你。好好地看看你,永远记住你现在的模样,将来老的时候闭起眼睛跟你做。”我说。
  她的脸红了。呆了一会,用胳膊搂住我的脖子。我顺势伏倒在她身上。她的乳房随着呼吸在我的胸膛下微微起伏。我情不自禁地闭起眼睛,把鼻子深埋进她的头发,想象自己是一艘被击毁的战船,慢慢沉入温凉的水中,周围都是一片轻柔荡漾的深蓝。
  事实上,和阿米做爱,在高潮的时候我总是会闭起眼睛。
  我闭着眼睛,我听到了遥远而清晰的音乐,我陷入一种宁静而莫名的惆怅,我想象着自己正在一个与世隔绝的旅馆房间里,在美丽的阿米的怀抱里,幸福而忧伤地睡去。战争和革命都在床外进行,而我们只是紧紧拥抱着,长眠不醒。
  后来,后来我听到阿米在我耳边小声说——
  “让我们在变成老雨和老米之前,睁着眼睛再来一次吧。”
  
  
84

  
  我爱阿米。
  我不再怀疑这个夏天是否真实,我不再怀疑这个世界是否善良,因为那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因为我爱阿米。
  阿米,我的阿米。你就是我的心肝,我的珍宝,是黄浦江无边的混黄奔涌里唯一属于我的那一个漂流瓶,是那个漂流瓶里只有我能辨认字迹的那张小纸条。
  你是我沉入永恒黑暗之前最后松手放开的那一根救命稻草,是我最快乐的快乐,最悲伤的悲伤,最梦想的梦想,是我的执著,是我的妄念,是我轮回于苦痛人世的唯一藉口,是我一切的一切。
  阿米,我爱你。
  我想让全世界都听到这句话,虽然我从未对你说出口过。
  
  
85

  
  大三开学,新生入校,照例又是“新生节”。系里找到我们,把我们的音乐水平不着边际地胡乱吹捧了一通,顺理成章地要求我们给文艺汇演出节目。这种政治任务对于宋国涛而言当然是义不容辞,于是答应下来,当晚便召开宿舍会议,讨论决定出由包大虾献唱《寂寞是因为思念谁》,我负责吉他伴奏。我瞄了一眼李臭脚,看到他脸上极力隐藏的失落神情。
  “让老李上吧,我好久没摸过吉他了,手生了。”我说。
  李臭脚猛地扭头,怔怔地看着我,目露感激之色。
  为此众人和我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金炅扬言如果李臭脚的破吉他上的话他就喝倒彩,宋国涛一本正经地教育我要以宿舍的荣誉为重,小戴更是冷嘲热讽,说李臭脚上台前可以先脱鞋,这样就没人能睁着眼睛轰他下去。李臭脚被遗弃在一旁,可怜兮兮地低着头,沉默不语。最后我烦了,站起身说:“如果非要让我上吉他,行,让老李伴唱,否则免谈。”说完我走到桌边拿起洗脸盆去卫生间。我相信在李臭脚的歌声和吉他之间他们谁也不难做出选择。
  果然,回到宿舍之后,众人都已上床,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各自忙活,谁也没再罗嗦屁话。收拾床铺的时候,我感觉到对铺的蚊帐里有目光一直落在我身上。我知道李臭脚非常感激我,只是他自己不知道如何表达。于是我佯装不觉,扯开毯子,侧身躺下。
  其实我帮他倒不是出于怜悯,更主要的原因是我现在越来越看不惯其他人的嘴脸。
  事情要从金炅说起。
  从大二开始,金炅在宿舍里开始越发嚣张,竟然连洗发水、香皂这样的日用品都不再买,拿到谁的就用谁的,如果有人胆敢出声抱怨,下场就是——东西他照拿不误,用完之后就地销赃,物主再也别想见到。小戴,宋国涛,包大虾,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平时耍弄小白、羞辱李臭脚谁也不含糊,但是面对金炅的淫威就全装孙子,屁都不敢放,全他妈的是欺软怕硬的家伙。
  看清他们的真面目是在上个学期末。有天晚上我和阿米散步结束后回到宿舍,发现自己放在桌上还没洗的饭盒不见了,仔细一想,立刻有了预感,走到窗前,果然看见我的饭盒躺在楼下的草坪上。我站在宿舍中央,挨个床铺询问,谁都不出声,只有李臭脚老老实实地想了想,告诉我他刚回来时还看到我的饭盒在桌上,后来去洗澡,回来时看到轮值的金炅正在打扫宿舍,其他人也在,但是桌上的饭盒已经不见了。金炅当即开始破口大骂,说李臭脚无中生有,说他打扫卫生时宿舍里有这么多人,怎么别人都没看见就只有你看见了。于是我耐下性子又问了其他人一圈,但还是个个摇头说不知道。这时金炅得意洋洋,已经开始连我带李臭脚一块骂了,我二话不说走到自己床边,从席子下面抽出一根铁管,回到金炅面前,此人反应迅速,当即收声。我很实在地告诉他,如果不希望我帮他拆床的话,就立刻下楼去把饭盒捡回来洗干净。他不声不响地照办了,但是自此便对我和李臭脚怀恨在心。而其他人,可想而知也都将一腔恼羞迁怒于李臭脚。就象这一次,其实李臭脚的吉他弹得并不差,他是我们宿舍唯一至今还在勤练不辍的人,所以其他人的反对根本就是存心找碴。
  事实上,如果真要武力较量的话,我们宿舍可能谁都不是李臭脚的对手,因为他出生在地道的农民家庭,自小就干粗重的体力活,肌肉十分结实,能够双手倒立在宿舍外面的走廊上走一个来回。而他们之所以这样肆无忌弹地欺辱他,原因就是此人憨厚老实,遇事总是忍让为先。当然,这种性格我也很不喜欢,觉得他一点男人尊严都没有,但毕竟我和他出生在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成长背景,所以我也自认为没有资格教训他。
  节目定下来后,在宿舍里排练了几次。李臭脚表现得非常投入,休息的时候总是紧张地追着包大虾问自己有没有什么问题,包大虾有时跟他嘻嘻哈哈,有时故意很严肃地告诉他这里那里都有问题。他大张着嘴认真听完,表情从失望到凝重,随后独自躲到一旁继续埋头苦练。其实他哪有什么毛病啊,就这首歌而言,他弹得估计都赶上沈庆的原版了。
  包大虾走出宿舍,笑眯眯地回头瞄一眼,小声对我们说:“这哥们真是一憨大。”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1
86

  
  迎新生文艺汇演的晚上,我和阿米还有小白坐在一起。
  包大虾和李臭脚的表演非常成功,一曲唱罢,台下掌声澎湃,久久不息。更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个姑娘冲上台去给包大虾献花。我近视眼又不带眼镜,所以看不清楚人脸,还是阿米眼尖,笑得花枝乱颤地告诉我原来那是包大虾的女朋友。
  “真是一对狗男女!”我情不自禁地大骂。
  “我们也是!”阿米立即大声跟了一句,一把抱住我的胳膊,无限温柔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搞得我哭笑不得。
  “你们,在公众场合别这么乱嚷嚷,要注意礼数。”小白在另一边一本正经地小声教育我,这个转世投胎的孔老二,懒得搭理他。
  这时包大虾和李臭脚已经退场,主持人走出来报幕:下一个节目,由九七级新生蔡清雯给大家献上女声独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随后一个白衣白裙的小美女娉娉婷婷地现身,,长长直直的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双手握着麦克风,目光清澈,左右流盼,纯得一塌糊涂。礼堂内刹时一片寂静,连我都不禁意乱情迷了一下,直到阿米掐我的大腿:“色鬼,看够了没有?”
  我冷笑两声,扭头去看小白,却发现半昧不明的光线下此人一副痴痴傻傻的表情。我捏住他的下巴把他的脑袋转向我:“圣人,是不是喜欢上这个甜妞了?”
  周围立刻有几双眼睛恶狠狠地瞪过来。可怜的小白,脸涨得通红,憋了半天才嗫嚅出一句:“小雨求你了别拿我开这种玩笑……”
  他求我我很高兴,但不答应我更高兴。我毫不留情地继续逗他,直到此人说话都带哭腔了才罢手。
  演出散场,我和阿米一起和小白分手,沿大队人流的反方向散步而去。
  “你发现没有?小白好像真的对那个蔡清雯挺有意思。”阿米笑眯眯地说。
  我嘿嘿一笑:“对那个小甜妞有意思的是我,不是小白,小白是圣人,不会动凡心。”
  阿米推开我:“我休了你了,你意思你的去吧!”
  我把阿米拉回身边,边走边笑嘻嘻地哄她。不知不觉走到树木掩映的湖边,看看四下无人,我突然感到亢奋起来,一把将阿米搂到怀里,不由分说地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阿米半真半假地推挡着,但最后还是放弃了挣扎,老老实实地靠在我怀里,任我胡作非为。
  阿米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最后变成了喘息。就在这时,突然有沙沙的脚步声传来,我们当即停止动作,紧紧抱在一起。阿米象鸵鸟一样使劲把头拱进我的衣服,我则目光镇定地审视着一对情侣从面前走过。走远后,他们还不时回头望向我们。可惜我的手拔不出来,无法挥手催他们走快点。
  “走了吗?”阿米压低声音问。
  “没走,在你背后互相乱摸呢。”
  阿米猛地抬起头,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脸被闷得红彤彤的。
  “还不快把你的脏手拿出来,硬骨头硌得我疼死了!”她小声地呵斥我,但是并没有离开我怀抱的意思。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的眼睛看,看到最后,她终于笑了,“在这里做,被别人看见怎么办?”
  话音未落,她的嘴唇已经被我用嘴堵住。
  
  
87

  
  阿米说对了,小白真的恋爱了,并且成功了。虽然我难以相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
  半个月后,我和阿米坐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咖啡馆里,小白和蔡清雯坐在我们对面,中间是一张放着四杯咖啡的小咖啡桌。这个僵局已经维持了数分钟,还未被打破。我和阿米不时交换一下目光,而对面两人则局促不安,满面羞涩。
  最后我先开口:“要不,先交待一下吧,怎么勾搭上的。”
  小白急了,脸涨得更红:“小雨你怎么总是这样乱说话,什么叫‘勾搭’啊,我们是在谈恋爱……”
  小白一急说话就结结巴巴,为了防止他在小情人面前不留神咬断自己的舌头,我只好宽大处理:“那么就说说你们俩怎么恋爱上的吧。”
  小白扶了扶眼镜——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动作——开始絮絮叨叨地交待他的泡妞经过。而真相实在简单得让人郁闷,原来只不过就是此人写了一封情书,羞羞答答地在人家教室门口徘徊了几天,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当面递出,然后就成了。
  “就这么简单?”我和阿米听得面面相觑,一脸狐疑。
  小白一脸木怔,好像完全不知道我们在纳闷什么。于是我转向蔡清雯:“他说得都是真的?”
  蔡清雯迎着我的逼视,坚定地点头,认真地说:“他为我写了一首诗,写得非常好,是非常工整的商籁体,看得出来是用真心和才气写成的,所以,我一下子就被打动了。”
  我一下子乐了:“酸什么呀,不就十四行吗,我还七步成诗呢,早知道这么容易我就先下手了!”
  我朝阿米使了个眼色,阿米大概也想起了我给她写的藏头诗,忍不住抿嘴笑了。我的目光转回蔡清雯脸上,发现她正怔怔地看着我,那种暧昧的神情让我有些说不出的不舒服。我不想在这种情况下想入非非,当即扭头避开她的目光。
  基本问题交待清楚后,气氛开始变得轻松。蔡清雯做了自我介绍,广东人,中山大学中文系某教授的独女,自幼爱好文学艺术,和小白读的是同一个专业——汉语言。她的外号叫“豆豆”,因为她最爱吃玛氏巧克力豆。
  “这下好了,我的‘大米小米玉米’正对上你的‘黄豆土豆毛豆’了。”我笑着对小白说。所有人都笑了。蔡清雯穿的仍是一身素白,先前一直是腼腆矜持的样子,现在笑起来则天真无邪,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这个圣人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阿米指着小白笑吟吟地问。
  蔡清雯再次毫不犹豫地点头,但目光却又有意无意地扫向了我。
  “快熄灯了,该回去了。”我站起身说。因为我还欠小白的钱,所以打算去柜台结账,但是小白从后面扯住我的衣服,坚持要自己来,我只好成全他。
  送阿米回宿舍的路上,我问阿米:“你觉得他们俩怎么样?”
  阿米想了想,说:“我觉得挺般配的,象金童玉女似的。但是——怎么说呢,总有些感觉这个年代这样两个人,好像有点不真实。”
  “你觉得呢?”她侧头反问我。
  “我觉得挺好。”我笑笑。脑子里却闪过蔡清雯不时瞥向我的那种古怪目光,还有小白神采飞扬幸福陶醉的笑容。
  
  
88

  
  大三时专业课已上得差不多,剩下的事就是挑一堆选修课,混完最后两年毕业走人。时至今日,念中文系的我们已经不得不面对就业前途渺茫的事实。基于不同的心态,学生们很快就分出若干派别,其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托派”,“麻派”和“鸳鸯蝴蝶派”。“托派”是准备考托福混出国的,“麻派”是抱着听天由命的想法整日打麻将的,“鸳鸯蝴蝶派”则是抓紧时间谈情说爱,没上床的玩命争取在散伙前把对方搞上床。当然这里所说的“床”是一个泛义的通指,宿舍也好,厕所单间也好,月黑风高的小树林或草丛深处也好,只要有氧气,干柴烈火在哪里都能烧得着。还有一个少数派叫“禅宗”,就是“缠晕你的老祖宗”的意思。这类人已经开始为前途而四处胡乱纠缠,逮谁缠谁,百折不挠,必要时不惜牺牲色相和财物。可想而知,这个派别最为众人所不齿。
  除了上述派别外,再有一些就是继续埋头苦读准备考研的,对于他们,大家无话可说,毕竟骗国家那点津贴也不容易。
  我们宿舍大多都是麻派,宿舍中央长期支着麻将桌,好像本来就在那里的一样。至于筹码,用的是校园里的流通货币——饭票。用饭票的好处就是输赢大不到哪里去,并且输惨了的时候也可以联想一下学校食堂那些已经让我们倒足胃口的饭菜来自我安慰。
  包大虾按道理该是“鸳鸯蝴蝶派”,但是当某日小戴突然发现此人居然混迹于“麻派”之中时,众人才纷纷想起他其实早已在牌桌上坐了多日。有人忍不住问他怎么不去遛女朋友,他很潇洒地一挥手:分手了。就这斩钉截铁的三个字,任凭他人怎么追问都再撬不开他的嘴。于是牌桌上一片黯然,估计是大家都回想起了那个北京姑娘当年送上楼来的那瓶开水。
  包大虾情场失意赌场得意,牌运势不可挡,并且瘾比谁都大,有一次竟然周六和周日连续两天两夜打遍整层楼四个开赌的宿舍,最后赢到手的饭票多得要拿报纸包,让人联想起古龙小说中一夜之间扫平太行七十二山寨的铁血大侠铁中棠。血战在星期日晚间结束,他强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摇摇晃晃地走到宿舍门口的栏杆前,突然扯开他那嘶哑沧桑的嗓子开始唱歌。
  他唱的不是校园民谣,而是罗大佑的《爱人同志》。一曲唱罢,叹息一声,随即嘻嘻哈哈恢复如常。
  问题在于,他唱的那首歌搞得其他人那天晚上心情都再没有好起来过。
  
  
89

  
  宿舍里唯一不参与打麻将的是李臭脚。
  李臭脚初露面时话就不多,几年大学读下来却变得越发沉默离群。平常众人都忽略他的存在,三缺一的时候才想起招呼他,但他总是推托。最后小戴挂不住脸了,大声嘲笑他,说他肯定是在思念那些臭脚丫的安徽村姑。此话十分恶毒,但他只是陪笑,什么话也没说。
  “闭上你的鸟嘴,积点阴德好不好。”我骂小戴。
  这时金炅走进宿舍。宋国涛急忙满面笑容地招呼,邀请他加入。我与金炅自饭盒事件之后就再没说过话,并且素闻此人牌品比人品还差,所以当他在我对面大剌剌坐下,一边不怀好意地斜睨我,一边拽得要死地叨叨他是给宋国涛个面子指导一下大家技术的时候,我当即宣布不打了,起身离桌。
  走到宿舍外面,我看到李臭脚独自趴在水泥栏杆上呆呆地看着远方红霞散乱的天空,就走过去递了支烟给他,自己也叼上一支,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扯些闲话。说着说着,话题不知怎么回事就扯到了他的家乡,他开始兴致勃勃地给我讲他小时候在水稻田里钓龙虾掏螃蟹的往事,讲秋天的时候金黄的油菜花一望无际,风吹过就象一片金色的波涛汹涌。
  此人越讲越停不住口,让我根本没法开口插话。说来奇怪,平素不善言辞的他此时竟表现出了让人惊异的口才,他一脸沉浸地望着远方,声音里压抑着激动,充满感情地细细描绘着他记忆中的那些美丽景象,最后听得我也不由自主地向往起农村来,觉得我和阿米倘若携手退隐乡间,过男耕女织把酒东篱的日子似乎也不错。但说来或许可笑,从小在城市长大的我还根本不知道油菜花是什么东西。
  
  
90

  
  我越来越闲,阿米却越来越忙,经常难觅芳踪,有时在路上撞见也是一副匆匆赶集的样子,让我心中有些不快,但从未和她当面提过。
  我们有几个星期没有去过她的公寓了。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有几个星期都没有过性生活了。
  一天下午,上“小说的艺术”时,我突然强烈地想要见到阿米,思念简直如同海啸山崩,一分钟都无法再在原处忍受。于是编了个胃痛的借口便空着两手——我上课极少会带其它物品——离开教室,晃悠到阿米正在上课的教室门口,大模大样地喊了一句:“有叫陈沪玲的吗?外面有亲戚找!”
  我看到阿米开始急急忙忙地收拾桌上的东西。坐在她旁边的许洁仪用手掩口冲我偷偷地笑,我也朝她微微颔首,然后表情严肃地瞅着阿米眉目含笑地低头跑出来。
  走出教学楼,阿米故意左顾右盼地问我:“咦,我的亲戚在哪里呢?”
  我一指自己的鼻子:“这不就是。”
  “你是我什么亲戚啊?”
  “旧社会叫‘良人’,现在叫‘丈夫’,俗称‘老公’。你想称之为‘姘头’我也没意见。”
  “刚才如果教授问你‘什么亲戚找’,你也这么回答?”
  “我告诉他你的‘大姨妈’来了。”
  阿米顿时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怀里的书滑落一地。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强忍着笑说:“还真给你说对了,我前天晚上刚开始来那个,现在想干坏事都干不了。”
  我有些沮丧,弯腰帮她把书一本本捡起来,抱在自己怀里。
  “后悔了吧?后悔了就说出来嘛,我现在还可以回去继续上课。”阿米挽住我的胳膊,把头凑近来看我的表情。
  “谁后悔了,想你了才来看你的,看到你就满足了。”
  “哦?真的吗?”阿米表情夸张地睁大眼睛,上下打量我,最后大度地宣布,“好吧,看在你真心思念的份上,就不管大姨妈了。说吧,带我去哪里?”
  我把阿米带到了露天咖啡座,坐在一起,一边晒太阳,一边喝泡沫红茶。
  第二杯茶端上来后,我把吸管插到杯底,猛吸一口烟,含住吸管,把烟慢慢吐出。玻璃杯中的液面上破碎了几个气泡之后,形成一团白色烟雾,充满透明的杯壁里液面上的空间,缓缓缭绕,经久不散。
  这是张昕当初发明的把戏,我们过去常玩。没见识的阿米竟看得目不转睛,惊羡不已。
  我又猛吸一口烟,趁她不备,突然探身过去吻她。就像我们在黄浦江边第一次接吻时一样,烟雾从她鼻孔里飘到我们俩近距离的凝视里。我看到她呆呆的目光里渐渐地湿润了,不知道是被烟熏疼了,还是被感动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时候吗?”我问她。
  她点头,小声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让她再说一遍。
  “1996年8月22日。”
  “什么?”
  “我们第一次接吻的日子。”她说。
  我呆住了。我突然发现我早已忘了这个日子——或者说,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记住这个日子。
  但是阿米记住了。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2
91

  
  “小雨,将来你会娶我做老婆吗?”阿米问。
  我默默点头。突然之间,一股猝不及防的湿热涌到眼眶里。我急忙把头扭向一边,假装若无其事地打量过往的行人。可能已经到了放学的时间,咖啡座旁的小路上,来来往往的学生多了起来。我心乱如麻,呆呆地看着他们一个一个地从眼前走过。
  突然,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这张面孔让我感到震惊,不及多想,便起身拔腿走了过去。
  
  
92

  
  “你好啊。”我堵在豆豆面前,冷冷地扫视她和被她挽住胳膊的一个小男生。小男生个子没我高,头发也没我长,但烫过,加上有些招摇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像是个玩摇滚的。问题是——妈的,这个狗屎学校哪里有摇滚乐队?
  “他是谁?”我向那个男生抬抬下巴。
  小男生的被我的目光逼视得有些不知所措,狼狈地东张西望。而豆豆却非常坦然,大大方方地向我介绍说小男生是她的老乡。接着又向他介绍我,竟然还开玩笑似的责备那傻孩子:“喂,你看到大帅哥怎么比我还紧张?”
  小男生挤出笑容,战战兢兢地想和我握手。我手插在裤兜里,没有理睬。这时阿米走到身边,挽住我胳膊时手心里用了点力,大概是想暗示我控制住情绪,不要冲动。
  豆豆若无其事地和阿米闲扯了几句,然后便推说还有事要办,和我们告别。离去的时候她很自然地放开了小男生的胳膊,独自走在前面。小男生兀自狼狈不堪地尾随其后。走到远处的时候,她又仿似无意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
  我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自始至终一直没有再开过口。
  “你怎么了?”阿米拉住我的胳膊晃了晃,又叹口气,“别想太多了,说不定只是误会。”
  “这事情,你觉得应该告诉小白吗?”我问。
  阿米想了片刻,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毕竟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事。”
  我想阿米说得或许没错,那是他们自己的私事,但依然难以克制情绪的低落。
  和阿米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我一直有些心不在焉。
  
  
93

  
  熄灯后,我在蚊帐里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最后打开挂在上铺床板下的手电筒,从枕边的书堆里翻找出一个新的记事本,翻开第一页,抓起笔记下:
  第一次接吻,1996年8月22日。
  接着又写:
  第一次做爱——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做爱的日期,因为只不过是几个月之前的事情,而且是她的生日。但是我却突然烦躁起来。猛地从记事本上扯下刚写上字的那页纸,揉成一团,拉开蚊帐,丢向窗外。
  看着窗外,发了会呆,浑身无力地斜躺下来。从枕头下摸出一支烟,叼上,点燃,默默地吸着,脑子里渐渐淡成一片空白。
  一轮昏黄的月亮挂在窗外梧桐树的枝杈间,像一个被玩厌了之后随手丢弃在那里的破旧玩具。
  
  
94

  
  我没有把豆豆的事告诉小白。
  我问小白他和豆豆谈恋爱这么久都干了些什么,他照例摸着眼镜腿羞涩半天,最后被我鹰隼般锐利的目光逼得无计可施,这才老实交待:雨天送伞,节日送花,随时供应玛氏巧克力豆,一起散步,一起喝咖啡,一起看电影,一起读诗集……
  “她没让你碰过?”我打断他。
  小白脸红了:“别瞎说,我们现在还只是在谈朋友。”
  我有些不能控制地恼火起来:“天使同志你别秀逗了好不好?这都什么时代了,你还整天幻想那狗屁的天长地久两人肩并肩一起扑扇翅膀?现在两情相悦机会大好你不珍惜,将来过了这个村没了这个店你他妈的后悔都来不及!就算你自己心甘情愿喜欢闭经,也不考虑人家会不会憋得多难受?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真实的世界吧,小白!”
  小白被我异常的激动震慑得有些不知所措。愣了半晌,表情渐渐严肃起来:“小雨,你要知道爱情不是游戏,它是两个人生命的互动,是灵魂在打交道。或许现在我这么说会让你觉得可笑,但是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以爱的名义所做的任何事最终都得自己负责。我现在还不能向豆豆承诺将来,所以我也不能向爱情要求更多!”
  我冷笑,凉意渗透全身。我突然觉得小白很烦,烦得让我不能忍受,或许泌尿系统也有毛病。让他带着处男之身见他的孔老二和子路去吧。
  我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冷笑,笑得脸都有些酸疼。
  小白没有听出我的话外之音,也没有因此生我的气。小白还是那个天使在人间的小白,依旧干着圣人的勾当,依旧把我当作他唯一的好朋友。
  豆豆的生日是9月14日,居然和我是同一天。小白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条红双喜,而给豆豆准备的则是——用半个月时间废寝忘食地折了一千只纸鹤,用每天只吃两顿饭的代价换来一堆巧克力豆,从邮局买回一个寄包裹的小木箱,把巧克力和纸鹤放进去,再铺上厚厚一层玫瑰花瓣——“甜蜜的种子在落英下沉睡。”他腼腆地笑着,写好这张诗情画意的小纸条,放进小木箱,封好,拉我陪着去送给他的心上人。按照他的计划,随后我们将再去找到阿米,一起到学校门口的饭馆聚餐。
  我站在中文系女生宿舍楼下等候小白。等了好半天还没见他们俩下来。我点了一支烟,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突然听到经过身旁的女生发出惊呼,我不明所以地抬起头,看见纷纷扬扬的纸鹤和玫瑰花瓣从楼上飘落下来,手指不由自主地松开,烟掉在地上。
  小白是一个人走出来的。我从没见过他的脸色如此苍白。他仿佛对我视而不见,一脸茫然地从我身边走过。我一把扯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得转过身来:“怎么了?”
  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如同从梦中惊醒一般,慢慢地扭头看着我,又看看四周,嘴唇动了动,说:“这里是公共场所,人多,我们回去再说,好不好?”
  
  
95

  
  “豆豆说,说我只知道送巧克力豆,说她早就吃厌了……她还说,她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叫我不要再纠缠她了……”
  小白坐在我的床上,目光呆滞地望着窗外,喃喃地说着,黑框眼镜后面闪烁出了泪光。
  “她说的那个家伙是哪个动物园的?”
  “她说是她的老乡,和她同级,物理系的。”
  我想起了那个摇滚打扮的家伙。我不再说话,从席子下面抽出铁管,拔腿向外走。小白却突然从身后扑过来,紧紧抱住我的腰。我猛一用力,将他拖得摔倒在地。但他依然死死地抱着,不肯放手。我只好停下脚步。“把手放开。”我命令道。“求你了,小雨,求你了,别,别为我去做傻事,况且,况且这样子对豆豆也是不公平的。”他苦苦央求,说话又开始结巴起来。
  “她对你公平吗?”
  “求你了,真的求你了……”小白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沉默,居高临下地与他僵持着。
  但最后是我输了。我无法战胜他仰起的、含着泪水的乞求的目光,也无法战胜躲闪在他目光深处的绝望。血液里积聚起来的所有狂热都被那种空洞的黑色吸收进去了。
  我冷笑,扔掉铁管,向他戏谑地摊开双手。他的手臂慢慢松开。我挣脱他的怀抱,转身猛踢了一脚墙边的铁皮柜子。不知谁的纸箱从柜子顶上翻落下来,里面的零碎物品蹦蹦跳跳洒得一地都是。
  走到门口,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小白。他还傻傻地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跪在满地乱七八糟的杂物之间,象一个马戏团的小丑在可笑地谢幕。他看着我,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口。
  他的目光有些异样,但只让我再次感到了深深的厌烦。我不再看他,扭头走出宿舍。
  我独自走到学校门外的小饭馆,随便点了两个菜,要了几瓶啤酒,一直喝到夜色降临才晃晃悠悠地回学校。走到宿舍楼下的时候,看到草坪上围满了人。我走过去,扒开人群,看见了小白的尸体。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2
96

  
  小白脸朝下趴在一楼栏杆外的水泥地上,安静得就象睡着了一样。血流如触角般地从他身下探寻着延伸开来,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粘滞稠黯,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就像颓败而裹满灰尘的花朵,丑陋地浸泡在我渐渐湿润的眼睛里。
  我扔掉烟头,慢慢地蹲下,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迷茫地看着。酒精在血管里加速地流淌。我伸手拍他的脸颊,他没有反应,于是我扯住他的衣襟狠狠地掴他的脸,已经破碎的眼镜被我打飞出去,我看到他同样破碎的眼睛,玻璃碎片嵌在血汪汪的眼眶里。
  “小白,小白!”我唤他。
  “你他妈的给我醒一醒,别在这里睡!会着凉的!”
  “别闹了好不好,求你了,小白,我求你了……”
  有人在后面拉我的胳膊,我猛地甩开他的手,扭头骂道:“操**的别管我!”
  黑压压的人群骚动起来,摇晃着,压得我视网膜发痛。手又伸过来了,我用力一拳挥出去,自己却摔坐在地上。更多的人扑上来,把我紧紧按住。我拼命挣扎,拳打脚踢,最后头上挨了重重的一拳,腹部又被踢了一脚,胃里一阵烧炙般的剧痛,酒精混合着胃酸涌到喉咙。
  我趴倒在地开始呕吐。吐得到处都是,吐得精疲力竭,最后只能象死鱼一样干呕抽搐。
  我感到自己的身体被几双手抬了起来。上楼梯的时候摔下一次,但一点感觉都没有,没有疼痛,没有愤怒。泪水烧灼着我的脸,我迷迷糊糊地看见阿米仿佛站在我的面前,我伸出手去,但是什么也没有抓到……
  “小白……”我无力地喊了一声,感觉到有液体从我麻木的脸颊上流过。
  
  
97

  
  酒精的作用让我昏昏沉沉但难以入睡。我的意识离开了身体,在空中看着躺在床上的自己,就象看着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的小白。
  脑海里浮现着小白在昏昧的灯光下惨白平静的脸庞。
  愚蠢的小白,天真的小白,善良的小白,采薇的小白。像伯夷和叔齐那两个老芋头一样不食周黍死不悔改的小白。我想把他的脑壳砸开,想把里面那些乌七八糟不值一钱神圣却纯属无聊的垃圾玩艺统统掏出来全他妈的扔掉,换上一堆奶酪色拉或者果酱芝士或者随便什么。但他的脑袋不是汉堡。但他的脑袋现在真的破了,却没有任何神圣的东西流出来,让人看到。
  天使小白终于走了,离开这个世界了。
  遥远的黑暗中,我仿佛看见他带着眼镜,头上顶着一个金黄色的铁丝光圈,扑扇着一双傻了吧叽的白翅膀,造型滑稽地在对我腼腆地笑。我仿佛听见他在像过去一样,像圣彼得一样,对我说——
  “你忏悔吧。”
  “我对圣母马利亚忏悔过了,昨天晚上,在床上。”我像过去一样回答他。
  他张开嘴,脸涨得通红,呆呆地看着我。我哈哈大笑,在黑暗中无声地笑着,笑得满面泪花。
  我对天使小白说:“你忏悔吧。”
  
  
98

  
  “小白是自杀的。”阿米说。她坐边床边,拉着我的手。午后的阳光穿过窗棂洒在她美丽的脸上,让我有一刹那茫然于看到了另一个天使。
  桌上放着她拎来的保温瓶,里面是她从食堂打来的粥。可是我没有食欲,什么也不想吃。
  “给我支烟。”我说。
  阿米起身和宿舍里其他的人说了几句话,然后拿着烟和打火机回来,把烟塞到我嘴里,帮我点着。
  我一口烟吐出去,隔着烟雾,看到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哭过。
  “我没事。你走吧,让我静一静。”我说。
  眼泪从阿米的眼眶里涌了出来。
  “你别这样,你两顿饭都没有吃了,你不可以这样,小白的死并不是你的错,为了他,你也要振作起来你知道吗?”
  我看着她,一言不发。
  “小白的死是为了他的爱情,他的信念,除了这样结束自己,别的什么其实他都做不到,你难道不明白吗?
  “小白就像一只鸵鸟,他把头埋在沙堆里唱着自己的歌,但是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没有人能阻止他被沙子憋死,你什么都帮不了他的,你明白吗?”
  “闭嘴。”我说。
  “小雨……”
  “出去。”我毫无表情地对她说。
  阿米怔怔地看着我,慢慢地站起身。
  我闭起眼睛不再看她。
  过了很久,我听到脚步声响起,慢慢地远去,消失。
  我突然想起,我曾经告诉过自己,我绝不会对阿米发火,绝不会让阿米看到我的难过——我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屏住呼吸,用力地全部吞进肺里,胸腔里的炙痛让我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一夜。
  傍晚的时候,我爬起床,象游魂一样走下楼,晃晃悠悠地穿行过校园里四处流淌的夕阳,走到阿米的宿舍楼,拦住一个女生,请她帮我叫一下阿米。
  我看着那个女生走进阿米的宿舍。然后,阿米跟着她出来,站在栏杆前那个我熟悉无比的位置踮起脚对我招手,喊了一声“等一下啊”,又跑回宿舍。很快又跑出来,下楼来到我面前。
  她把手里的一个包裹递给我。我迷惑地接到手中,拆开一层层包装纸,最后看到一把剃须刀。
  “给我这个干什么?”
  “你忘了吗……”阿米咬着嘴唇,迟疑着,最后小声说,“昨天也是你的生日。”
  “礼物其实早就买好了,没有告诉你,想给你个惊喜。昨天我一直在宿舍里等你们,等了好长好长时间,可是没想到后来会发生那样的事……
  “现在也不知道送给你是否还合适。如果你难过的话,可以把它扔掉,别当着我的面就行了……”
  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话。但我也没有再让她说下去。我伸出手,穿过她的长发,慢慢地把她揽进怀里。她的身体在我的怀中微微地颤抖,似乎又哭了。我抱着她,用手抚摸着她的背脊,直到她平息下去。
  “可不可以答应我,以后不要那样对我说话,我真的好怕……”阿米抬起头望着我,眼睛红红的。
  我默默点头。她重又把头埋进我汗湿的怀里,紧紧抓住我的衣襟,仿佛担心松开手我就会从空气中消失一样。宿舍楼里进出的人们从身边经过,好奇地打量我们。我看着他们,就象看着另一个世界。
  “我饿坏了,陪我去吃点东西好吗?”我抚摸着阿米的头发,柔声说。
  “嗯。”她睁大眼睛,用力点头。
  
  
99

  
  小白曾经说过,我是他命中的灾星,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倒霉。
  此话不假。因为1997年9月14日是我的20周岁生日,他在那一天跳楼自杀。
  那一天,我第一次对阿米发火,第一次让阿米看到我的难过。
  我告诉阿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过生日。
  
  
100

  
  几天之后,与小白同宿舍的同学把他留在床上写明由我亲启的遗书转交到我手中。
  
  小雨:你好。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请不要为我而感到难过。请不要自责,也不要责怪豆豆。在这个学校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你是否认同这一点,所以请你一定一定要答应我最后的这个请求。
  虽然以我基督徒的身份,我所作的决定将让我背负耻辱的罪名,但是请你相信,我此刻的心情十分平静,表情也是。当然,当我翻出栏杆落到地面之后,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会变成什么样了。
  再见了,朋友。祝福你和阿米。
  顺便也请你帮我照顾一下我窗台上的那盆花。谢谢。
  小白谨上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3
101

  
  我不知道小白在写这封遗书的时候,是否真的如他自己所说,有那么平静。我只是感到奇怪,他在如此仓促的时间里决定自杀,竟然还会那么有耐心地写下工整的硬笔隶书,还会把这张薄薄的纸片装进信封,一丝不苟地用胶水封口,就像史书里所记载的那个在被敌人剁成肉酱前唯一的要求只是扶正自己帽缨的子路。
  我不理解他们。我想,我永远都不会理解。
  我把小白托付给我的那盆花搬回了自己的宿舍。那是一盆玫瑰。是我陪小白去花店买的。当时他挑了一盆还没有出苞的,他说,他要自己来照料呵护它,等它开花,摘下来亲手送给豆豆,鲜艳的、缀着露珠的。可是我们被卖花的老板耍了——辛苦等到的第一个花苞竟然就是黄色的,要知道,黄玫瑰是送给分手的恋人的。
  “太晦气了,摔了吧。”我建议。
  “太残忍了,花也有生命的,还是养着吧,说不定哪天也会开出一朵红玫瑰的。”小白笑着回答。
  连这种就算夏雨雪、天地合都不会发生的事情,小白也会充满希望地幻想。结果养到现在也只有那孤零零的一只花苞。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了,裹满水珠的花苞泫然欲泣。
  我每天早晚都给小白的玫瑰浇水,把花盆搬进搬出宿舍。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只命中注定开不出红色玫瑰的花苞突然绽放了,然而竟是一腔按捺不住的鲜血猛地喷溅出来,淋洒得黑暗的视野里斑斑点点都是血红血红的痕迹。我猛然惊醒,一身冷汗如同血的湿意,光着身子冲出宿舍,却看到它安然无恙地在惨淡月光下孤零零地随着初冬的寒风摇晃。
  期末考试那几天,由于忙着抄笔记和补习,我把花给忘了。考试结束之后才发现它已经枯死了。
  黄昏时,我在宿舍楼后面的草坪上挖了一个小坑,把玫瑰和花盆一起埋了进去。填平土之后,我把那块写着“禁止从窗口向外乱丢东西及小便”的大牌子拖过来,盖在上面。
  不管小白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都可以继续种他的花了。我想。蹲在旁边抽了一支烟,然后起身离去。
  
  
102

  
  整个冬天我都感到疲乏,浑身无力。我疲倦于和满脸节庆喜气的人打交道。所有的笑容、所有的颜色都让我觉得不真实,觉得心绪烦躁。
  除了蓝色。冬天的一切仿佛都变了颜色,只有天空依然是蓝的,象那些没完没了的夏天一样蓝。我常常独自站在院子里举目凝视那片无边无际的湛蓝,一直看到眼眶涨痛。
  我经常梦见小白。从梦中醒来后我就悄悄地走出门,靠在凉得彻骨的墙壁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我从不穿上毛衣和外套,所以成功地在年三十的早晨得了重感冒,顺利地躲开了没完没了的亲友聚餐和烦得不得了的串门拜年活动。
  大部分时候我都嘴里叼着温度计躺在床上看书。父亲帮我从单位图书馆借来了大堆的杂志,我挑了本《台港文学选刊》的合订本来看。在这份杂志上,我接触到了一批台湾当代作家的小说,苏伟贞,王文华,黄凡,成英姝,张启疆,等等。他们的作品中所蕴含的在当时的大陆所罕见的人本主义情怀对我造成了极深的震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刘叔慧,如今她已是台湾著名的美女作家,但当时她还刚从淡江大学毕业。她的短篇校园小说《仲夏之死》看得我热泪盈眶,因为小说中那个凄惨死去的阿皮和我所认识的天使小白简直就是同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在小说中她并没有给阿皮的死强做任何主题性升华,而仅仅是用悲悯的笔触陈述了一个迷惘而早凋的年轻生命。换句话说,她所写的不是阿皮的“理想”,而是阿皮的“人”。
  这就是“陈述(Showing)> 告诉(Telling)”的文学创作理念。
  虽然这个理念早在二十世纪初就已被广泛提及,但我在九十年代的大陆所读到的仍大多是官方的讴歌文学和非官方的挽歌文学。两者互为极端,前者粉饰太平,后者逮谁灭谁,共同点则是统统依赖于面目相似的总体话语,憋着劲要讲大主题和大道理,扯着“人道”的大旗掩杀“人性”。
  我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明一件事——我终于发现自己可以为小白做点什么。至少,我可以用一篇小说证明有这样一个人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103

  
  寒假里阿米报了一个托福班,直到年初八才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拜年。来就来吧,我说。
  “你父母爱吃什么爱喝什么?”她在电话里问。
  “你想干吗?”
  “第一次见你父母,又是过年,总不好空着手去你家吧。”阿米嘟嘟哝哝地说。
  “带个避孕套我们俩用就够了。”
  “你总是没正经的。”阿米气呼呼地把电话挂了。
  两个小时后,阿米提着一大袋乱七八糟的礼品紧张地站在我家客厅里,被我父母的目光扫描得浑身发抖。我坐在沙发上抱着热水袋笑眯眯地旁观。此人被我幸灾乐祸的姿态气得要死,乘我父母手忙脚乱地去拿水壶、找糖果盒的时候冲我吐出舌头做了一个自以为很凶狠的鬼脸。
  我不忍心让她再受折磨,于是把她领进了自己的房间,房门关上后。她长长地吁了口气,立刻恢复成活力十足的阿米,伸个大大的懒腰,脱下大衣扔到椅子上,原地一转身,仰面栽倒在床上。一双眼睛忽闪忽闪地四下张望一圈,叹了口气:“你这人将来要是娶不到一个勤快的老婆一定会活活邋遢致死。”
  “舍不得我死,你就多勤快一些吧。”我甩掉拖鞋,在她身旁并排躺下。
  “切,自我感觉良好,谁心疼你啊。”说完,她哼了一声,把头扭向另一边。
  我侧头看她。她穿了一件烟灰色的毛衣,衬托得皮肤特别白皙,乳房的柔美形状也清晰可辨。我忍不住探头过去吻她的脖子,嘴唇刚接触到皮肤,她就“啊”地惊呼一声,身子一缩,翻过来面向我,小声责怪道:“你干什么,痒啊……”
  话音未落,我的一只手已经伸过去按住了她的乳房。她急了,一边说着外面有人这样不好,一边招架抵挡。我顽强进攻,最后和她造型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母亲一探头,正对着我伸出床外的脑袋——
  “对不起,我看一下我的毛线篮在不在你房间里。”母亲毕竟阅历丰富,处变不惊,迅速就编出象样的藉口,四下略一张望,反手带门退了出去。
  “妈,下次进来请敲门!”我喊道,母亲隔着房门应了一声。
  回头再看阿米,此人依然不知所措地发着呆,脸涨得通红,直到我又把手伸向她胸部时才突然回过神来,气急败坏地拳打脚踢我。我颇费了一番力气把她制服住,这才发现眼泪竟然已经在她的眼眶里打着转——真的不开心了。
  我跳下床,小心探问:“怎么了?我弄痛你了?”
  她眼泪汪汪地看着我:“都是你不好,这下**妈肯定对我没有好印象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忍不住笑得蹲下身去。伸手去帮她擦眼泪:“你要嫁的是我,又不是我妈!”
  事实证明阿米的担心纯属多余。吃晚饭的时候,不善言辞的父亲不停地给她挟菜,母亲则笑吟吟地打听她的身材尺码——如果我猜得没错,我的毛线狂人老妈一定是在盘算要给她织一件毛衣。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小妮子。
  晚饭后,阿米告辞,我把她一直送上出租车,回家后刚想往自己房间里钻却被母亲一把拉住。
  “这个女孩,是你正式的女朋友?”母亲目光炯炯地逼视我,看得我臊眉搭眼。
  “算是吧。”我小声回答。
  “看不出来啊,我的丑儿子很厉害嘛,居然能找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母亲笑了。
  “丑儿子?我可是你生出来的,给点自信好不好?”
  “自信我怎么给得了你,本钱要自己挣。大学都快念完了,你花点时间考虑将来做什么了吗?”
  “没什么好考虑的。”
  “没什么考虑的?你打算拿什么成家立业?这样好的女孩子,要好好珍惜,你看看你自己,一点不懂事的样子,怎么办啊!”母亲摇头叹气。
  “爱怎么办怎么办,我的人生你少操心。”情绪突然莫名地烦躁起来。我绕过母亲,走进房间,反手甩上房门,躺到床上。
  黑暗中,阿米躺过的地方还隐约留存着她的气息。我翻了个身,用脸颊贴紧那片床单,脑子里回响着母亲的话。
  将来,我的将来在哪里呢?
  我突然回想起自己15岁时对严浩所说的话——“我将来要当一个作家”,然后竟想到一个让自己觉得好笑的问题:靠写小说能够给阿米买得起多大的订婚戒指?
  我不知道。
  我漫无目的地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104

  
  开学后不久,小白的《草根》被校方以“莫须有”的罪名勒令停刊。说是暂停整改,但大家心里都明白,复刊之日比共产主义还要遥远。原因很简单,就像农民们都只对小麦水稻大豆感兴趣,而野草则是要用除草剂来对付的。而白痴都知道,斩草要除根,否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编辑部的同学给我送来了最后一期杂志,上面有一个悼念小白的专题,其中刊发了小白的一组诗。
  我一直都知道小白爱好写诗,但很不幸的是,我对当代中国诗人的印象并不比对那些贱卖祖传秘方包制淋病梅毒的江湖医生的印象好到哪里去,所以在小白生前从来没有读过他的作品。
  我第一次认真读了他的诗。诗写得如何,我不是专业人士,不做评价,只是其中一首至今都记得:
  
  露
  
  有一些凉意的清晨
  我被一颗草芽托起
  失语的痛苦让我晶莹
  就像
  人鱼的眼泪
  
  被阳光炮烙
  被和风磔砾
  升华是最辉煌的背叛
  只好
  我选择坠落
  
  归尘 入土
  把一些破坏环保的东西
  譬如:一些情感
     一种语言
     一个梦
     (除了往事)
  交给
  一颗沉睡的种籽
  
  在它破土之前
  
  
105

  
  我开始逐渐发现,小白的死对我的潜在影响非常之大。而这种影响与一切浮在表面的东西,譬如小白的死因、小白的爱情观、小白的信念,都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它更象是暗藏着自然选择逻辑的某种生物链反应。
  简单点来说,就是我感觉到,随着小白的死,我身上的某个部分也渐渐死去了。那种死亡平静得就如同高级灵长目进化过程中尾骨和盲肠的退化,合乎情理而又不值一提,结局也不可逆转。
  例如,我对待学习的态度不再象过去那样强烈抵触,而是变得有些漫不经心,感到学与不学似乎没有什么差别。对于我曾经热切向往的大学生活——所谓最后的纯真年代,对于身边的人和事,我也不再有探究的兴趣和情绪受牵连的可能。我开始离群,但自己却并不感到孤独。
  或许是因为我还有阿米。有的时候我仿佛觉得阿米是我和这个世界之间唯一的联系,我身上所有现实性的东西都已经交予她妥善保管,自己一身轻松。
  我相信,我爱阿米,阿米就是我的一切。这一点无庸置疑,所以根本不必付诸于表达。
  我再次沉溺于阅读。我把大部分的时间耗在了图书馆和宿舍,而非课堂。
  晚上熄灯后,当宿舍楼渐趋宁静,我便在蚊帐里打开手电筒,或者在洗手间(这是整层楼唯一彻夜有灯光的地方)的门口放张小板凳,铺开稿纸,一边用手中的劣质烟草驱赶蚊子,一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去填满那些小方格。
  我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叫做《小白之死》,用以纪念天使小白,六千多字,写了一夜。那天晚上我吸掉了两包烟,吸到最后,连喝一口水都会反胃和干呕。
  那个学期是我的创作高峰期,总共写了十几个短篇。阿米读后给出的评价是:写得不错,但是恐怕难以发表。她的话很有见地。我一篇篇寄出去,果真又被一篇篇退回来。甚至有位编辑回信说我故意丑化象牙塔里的青春,胡编乱造,哗众取宠,人生观有问题。如果不是阿米苦劝我当他在放屁,我极有可能会写信回去问候他的大爷。
  四月份李臭脚被开除了,原因是和金炅打架。据说场面非常火爆,影响十分恶劣。金炅象条丧家犬一般被追打了整整四层楼,最后倒在楼外的草坪上时几乎已经奄奄一息。送医院检查,诊断出肋骨都被打断了一根,所以也不得不休学半年。而在学校调查此事及其休学期间,同学们纷纷对其落井下石,踊跃地检举揭发他过往的种种横行劣迹,其中不乏言过其实和凭空捏造,所谓痛打落水狗便要至之死地而后已,所以此人很快就在家中收到了学校的开除通知,再也无须返校。
  就李臭脚一贯为人所知的形象和性格而言,实在很难想象究竟金炅做了什么能够将他激怒至此。因为事发之时我正在图书馆看书,回到宿舍时李臭脚已被从保卫部移交到派出所,所以真相不得而知。后来我也没有去向其他人打听事件的来龙去脉,因为回想起李臭脚向我描绘他那美丽家乡时的那种沉浸与动情,我反倒觉得回到那里或许是他最合适的选择。
  李臭脚的行李是他父亲来拿走的,一个头发花白满面愁苦的安徽老农民。我放下手中的书帮忙收拾了一下,他便一迭声地说多谢多谢,点头哈腰,让我十分不舒服。把包裹抬下楼去的时候,宋国涛正好回来,也帮了把手。目送老人拖着大堆东西蹒跚远去,宋国涛冲我笑:“他说的安徽话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啊?”我没有搭理此人,回去继续看书。
  作威作福的金炅消失了,供人玩笑取乐的小白和李臭脚也消失了,室友们都有些失落,很长一段时间里个个都无精打采。因为我也开始独来独往,所以他们常常连一桌麻将都凑不起来,最后只好又摆出早已被遗忘的功夫茶摊子。有时我躺在床上看书,半天都听不到外面传来一句对话,偶尔有只言片语也都是对初进大学时美好往事的伤感追忆,让我感觉他们异常猥琐可怜。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3
106

  
  阿米的生日又要到了。我正在为生日礼物的问题而头疼的时候,她却在生日前一天突然告诉我:“我这次过生日不要你送任何东西。”
  “那你要什么?我拿包装纸把自己裹起来再打一个蝴蝶结?”
  她笑眯眯地摇头,看了我一会才说:“你先说你答不答应嘛。”
  “你先说你要什么。”
  “我要你——明天到我家吃饭。我爸妈想见见你。”
  “不去。”
  “为什么?过年我都去你家拜年了……”
  “是你自己要来的,我又没请你。”
  “去吧,求你了,去吧,你将来总要见他们的呀!”
  “不去。”我态度坚决。
  阿米嘴唇张开,动了动,最后却什么也没有说,放开了和我拉着的手。我们俩一路不言不语,一前一后地走到电影院。我买了两张票,过了检票口,回头看到她依旧站在外面。我不出声地等着,直到她自己不情愿地跟上来。
  我们看的是当年的年度进口大片——《泰坦尼克号》。据说这部电影已经让上海的每一座电影院都泪流成河,可是电影还没开始,阿米就开始哭了,一行行的眼泪无声地流过脸庞。当银幕上的杰克对罗丝说出那句著名的“你跳我就跳”时,电影院里一片哽咽,我再偷眼看阿米,却发现她又不哭了。她的目光比较奇特,不象是在看电影,让我怀疑是在发呆。
  我也没有哭。事实上,我已经被无聊的剧情和其他人的号哭弄得心情十分烦躁。我不知道倘若那艘大破船没有沉这部电影会变成喜剧还是闹剧,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伤害了阿米。我坐立不安,最后悄悄起身,一边在裤兜里掏香烟一边走出放映大厅。
  我在休息室里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抽完一支烟,闭起眼睛,用手掩住脸。过了恍似很久很久,我感觉到有人在用手轻轻抚摸我的头发。我睁开眼睛,抬头,看见阿米。
  “你怎么了?”她问。
  “明天什么时候去你家?”我问。
  她好像没有听到似的,依旧怔怔地望着我。于是我用大一些的声音又说了一遍,她的表情突然开始变化了,不知道是哭还是笑,然后突然坐到我旁边的位子上,凶猛地扑过来,紧紧抱住我。
  此后她的表情便乱了套。一会激动莫名,一会沉思忧郁,一会兴高采烈,一会恍恍惚惚。等到一起吃完晚饭,我已经被她的神经质搞得彻底晕头转向。我在饭馆门口抓住她的胳膊使劲摇晃了一会,然后严肃地问她:“冷静一下,想想现在我们去哪里?”
  “去我那乱搞吧。”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脸上洋溢着在我看来近乎秀逗的可爱表情,让我忍俊不禁。
  那天晚上洗完澡后,我把她壁橱里的一张折叠床支到阳台上,然后我们在初夏的晚风里做爱,做得极尽温柔。阿米紧闭双眼,轻轻喘息,微微颤抖,洁白细腻的肌肤在皎洁的月光下好似青瓷碎玉。
  做完后我们俩都没有再穿上衣服。我光着身子趴在阳台的栏杆上一支接一支地吸烟,她像猫一样蜷在毯子里,依偎在我的肩上。
  她不停地说话。说得东拉西扯不着边际。说她父亲看起来对她很严厉但其实很疼她,说她母亲早就知道她有我这么一个男朋友但一直替她保密,说她要和我一起把头发留得长长的然后扎长长的辫子做结发夫妻,说她将来要给我生一对双胞胎女孩像她男孩像我……
  还有很多话我都记不得了,或许当时也就根本没有听进去。只记得她一直在说,直到睡着,靠着我的胳膊。而我彻夜未眠,望着夜空,在香烟的缭绕烟雾里时而朦胧时而清醒。
  后来我听到她说了一句梦话。她说:“小雨小雨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低头看她的时候,一颗眼泪从她熟睡中的脸颊滑落,冰凉地滴在我已经被她压得麻木的手臂上。
  
  
107

  
  当清晨湿润的阳光照到脸上的时候,我把依旧靠在我身上熟睡的阿米小心地扶着躺平在床上,拉直她的手臂,掰开她蜷曲的手指,把毯子盖好,然后独自下楼去买回了生煎小笼和糍饭团。把东西放到餐桌上后,我再也熬不住疲倦,走进卧室一头栽倒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去。
  阿米把我叫醒的时候已经是11点多。我有些头重脚轻地起床,喝了一杯她递给我的牛奶,洗澡刷牙剃须,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看到她已经换好了衣服,很漂亮的一身连衣裙。我走上前抱住她和她接吻,腹部摩擦着,突然来了性欲,我想脱她的衣服,但被她用手挡开了。
  “我们赶快走吧,时间不早了,回来再做好不好?”她脸上泛着红晕说。
  “回来要把你绑起来做。”
  “你变态啦!”她捏起拳头轻轻打我。我抓住她的手,露出淫笑。
  “到底答不答应?”
  “好啦好啦,回来随便你怎么蹂躏我,现在快走吧,好不好?”她的脸更红了,目露央求之色。
  我做出一副阴谋得逞而洋洋得意的样子,懒散地穿好衣服,说:“走吧。”
  在出租车上,我东一句西一句地跟她没话找话,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当我无意中又拿她的真名来调侃的时候,她突然认真起来,告诉我,我不可以在她家里这样说,因为这个名字是她父亲起的,因为只有她父亲同意了,她才可以嫁给我。
  沉默了一会,她的脸上浮现出有些艰难犹豫的神情,最后下定决心似的咬了一下嘴唇,抬起头直视着我的眼睛,说:“小雨,对不起,有件事情我一直都没有对你说真话……”
  我看着她,刹那之间眼前突然有些恍惚,茫然的时光倒流中看到了几乎已经被我遗忘的张昕。在我和张昕最后一次见面时,她曾用同样的神情,对我说同样的话。凉意迅速渗透全身,让我面如针刺,嘴唇麻木。我感到自己无比讨厌这种记忆的复现。我只有一个胃,我没有能力反刍。
  “你隐瞒我什么了?”我冷冷地问。
  “我的那套公寓,其实不是我表姐的。”她顿了顿,“它是我爸爸送给我的十九岁生日礼物。”
  
  
108

  
  1997年6月30日,阿米第一个和我一起过的生日,我送给她一瓶35毫升的ChanelN?19香水,她父亲送给她一套房子。
  我仰起脸,努力克制自己急促起来的呼吸。
  “你生气了吗?”阿米小声问。
  我没有回答,扭头望向出租车的窗外。过了一会,回过头,看见她还在看着我,眼眶却红了,于是对她笑笑:“我没有生气,真的。”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我不再看她的脸,她也不再勾我的手指。而是紧紧抓住我的手掌,抓得很紧很紧。我能感觉到她的指甲深深嵌进我汗湿的手心里。
  出租车在衡山路上靠边停下。我走下车,站在香樟树的树荫里,踩着松脆的榆钱,看着爬满长春藤的砖墙和高大的欧式铁门,门内一栋三层的意大利式洋房,一瞬之间,仿佛白光耀过,突然又被更遥远却更清晰的幻觉包围,竟看到自己正置身于夜幕低垂的老上海,院内灯光明亮,软语嘈杂,穿着旧式西服和旗袍的男男女女在走动交谈,然后,其中一个人离开人群独自面向我走了出来,他的目光穿透了我的身体望向遥远的地方,而在他高大英俊的背影之后,时光如潮水般地瞬间呼啸而过,打光熄灭,人声杳逝,只剩下一片无边的寂寥夜色。
  我知道走出来的那个人就是我的外公。但是我睁开眼睛,低下头,只看到站在原地的自己好久未擦过且布满皱纹的旧皮鞋。
  阿米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她抱住我,踮起脚亲了一下我的脸颊,然后按门铃。不一会,一个佣人打扮的老阿姨跑出来开门,阿米牵住我僵硬的手走进去。
  我见到了阿米的母亲,一个身材娇小、容貌端庄的女子,还有她父亲,个子比我稍矮一些,但就如我曾经在电话中听到的感觉一样,面目和蔼,却隐含威严。刚寒暄了几句,老阿姨就过来通知饭菜已经准备妥当,于是一起前往饭厅就餐。
  在饭桌上,阿米的父亲很有礼貌但不容回避地开始询问我的一切,我的家庭,我的经历。一些问题触痛了我隐秘深处的那个伤口,我听到了巴赫的大提琴。错觉,还是错觉。
  只有我们两个男人在对话。阿米和她的母亲都默默地低头进餐,很紧张的样子。我猜想他们家或许就象外公当年的家族一样,是有无数臭规矩的父权至上的旧式家长制家庭。
  当我说出我外公的名字时,阿米的父亲有些微微动容,搁下筷子,打量我片刻,说:“难怪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有些面熟,现在才明白。但仔细看起来,却不是相貌,而是气质一类的东西。”
  然后他又淡淡地笑了:“小玲或许没有告诉过你,我和你外公一样,也是九三学社的成员。在党内他是我的老前辈了,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党内刊物上读过他的一些旧文和演讲记录,感觉是一个很理想主义的人。但是,似乎不太务实,所以后来运气也差了一些,让人感到遗憾啊。”
  我看着他面上儒雅淡然的神情,突然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语气轻描淡写得让自己难以容忍,甚至还隐含着轻蔑与嘲弄。
  “阿米和你的事情,她一直都瞒着我在。”他目光慈祥地看了一眼阿米,再移回到我脸上,“其实我的看法是,恋爱是她的自由,只是现在就谈,似乎时机过早了一些。
  “毕竟你们年纪都还小,面对社会,还有很多选择未做。年轻人当以事业前途为重,特别是你有朱家的血统,想必家中长辈们对你的前途也抱有厚望,重振门风的重担也要接得下来啊——”
  “爸!”阿米低低地唤了一声,满目乞求。
  他没有理会阿米,继续用和蔼徐缓的语调说下去:“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自小就很疼她。不管她自己是否情愿,在她身上同样也寄托了很多亲友的期许。所以,我们希望,有些关乎一生的重大选择,她还是慎重一些比较合适……”
  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感觉自己的身体悄无声息地变得燥热,又迅速冷却,僵硬,就像淬火,好象有什么地方在清脆地断裂。
  我一口菜也没有吃。不再说话,也不再听得到阿米父亲的声音。我扭头看阿米,阿米也看着我。我看到她的眼睛慢慢地变红,有湿润的光芒闪动,然后一行行的热泪不停地涌出来。我突然很想走过去抱住她,亲吻她的脸颊,让她所有的泪水都流进我的喉咙。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慢慢地站起身,感到自己脸上有淡淡的满不在乎的笑:“对不起,我突然想起学校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办,只好先告辞了,请您们原谅。”
  说完我推开椅子转身离去。走到门外的时候,我看见阿米满面是泪地追过来,张口想对我说什么。
  “不用送了。”我微笑,把门在她的面前关上。
  
  
109

  
  我拦了辆出租车,坐到市区。整个下午,我在上海喧嚣的街头没有方向地走。走过天桥,走过地铁通道,穿越摩肩接踵的陌生人群。走到浑身汗湿,脸上浮现诡异的笑容,让迎面而过的人侧身注目、莫名其妙。
  最后我坐巴士来到外滩。天气闷热,江边没有什么人。我晃晃悠悠地走上堤岸,东张西望。
  突然之间,在刺目的阳光下,我一眼看到了阿米。
  我们无声地对视了很久。
  天色渐黯,又是黄昏。阿米亭亭玉立在堤岸上,偶尔掠过的海风轻柔地拂弄她的长发,缕缕夕阳像熔化的金子般在她的发梢上缓缓流淌,看起来竟是那么美丽动人,恍如隔世。
  我一言不发地疾步走过去,将她紧紧搂在怀里。
  “我回学校找你了,没有找到,所以就到这里来等你。等了你好久。我都饿了。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这里。”阿米将脸埋在我的颈项间,让我皮肤痒痒的、急促的呼吸里,很委屈地小声说。
  
  
110

  
  阿米还是我心爱的阿米。
  我们都没有再提起过去她家的事,就好像我从未见过她的父母一样。我们如同在捉迷藏游戏里一起躲进衣橱中的两个小孩,彼此抓紧对方的手,虽然在黑暗中看不清对方的脸。
  临近学期末的一天晚上,我们做完爱,躺在床上休息,我忽然想起下午刚看完的一本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告诉阿米,将来我们一起厮守终生,也在房子外面挂一面黄色的旗帜。
  阿米不明白,问我黄旗子和结婚有什么关系。我告诉她黄色旗帜代表此处居住的人患有霍乱,小说中阿里萨在自己的船上悬挂了代表霍乱的黄色旗帜,目的就是不让船在任何一个港口停靠,不让外面的混乱世界和现实生活影响他和费尔米纳迟到了五十三年的爱情。阿米下意识地问了一句:“那么他们在船上吃什么呢?”我愣了一下,然后回答她,“那只是一篇小说。”
  “又是夏天了,快要放暑假了。”过了一会,我自言自语。
  “我要备考,可能没有时间陪你了。”阿米聚精会神地翻看着手里的一叠英文复习资料说。
  “托福不是考过了吗?”
  “是GRE啦。”
  我翻了一个身,挣起身体看着她的脸:“你是不是打算出国?”
  “才不是呢。”
  “我就知道。舍不得我是不是?”
  她没反应,我低头去吻她的乳房,她终于放下手里那堆无聊的打印纸,一边推我的脑袋一边笑着又说了一遍:“才不是呢。”
  “那是为什么?”
  “与其出去追洋人的后腿,不如在上海跷起二郎腿。这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懂不懂?”她面露得意之色地告诉我,看起来颇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沾沾自喜。
  “不懂。我只听说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还有‘宁做枝头抱香死,哪曾吹落北风中’。”
  “你也好好学学英语吧。”她忽然说。
  “不学。”
  “为什么?”
  “中文学得太好的人都学不好英语。”
  “什么怪话啊,我可以帮助你嘛。学学吧,将来有用的,嗯?”阿米欠起身,抓住我的一只胳膊摇来摇去地求我。
  “那种垃圾语言太糙,不符合我的审美情趣。况且我是民族主义者,我就喜欢母语,不喜欢鸟语。”
  “我知道你喜欢中文,可是现在这个年代,在上海这种未来的国际大都市,中文学得再好也不会有什么前途。挣钱糊口都难,顶多可以做为业余爱好。况且,就算是爱好吧,你也已经由着性子玩了那么多年了,该考虑做点正经事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说中文不正经吗?”我甩开她的手,冷冷地看着她。
  “对不起,我说话太……可是,你难道就不考虑我们的将来吗?”阿米委屈地看着我,小声说。
  我避开她的目光,翻身躺倒,望着天花板,不再说话。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4
111

  
  我不知道我的将来在哪里,我也提不起兴趣想这种问题。
  我开始在外面找一些零工来做,打算存些钱给阿米买个象样点的礼物。至于买什么,还没想好,也没有让阿米知道,因为我想到时候给她一个惊喜。
  我找到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酒吧做酒保。摔了若干酒杯之后,终于因为摔了一瓶路易十三而被老板热泪盈眶地赶出门。
  第二份工作是去餐厅做招待,一双近视300度的眼睛要看住四张桌子的上菜和结账。由于我从不带近视眼镜,以及对食客们的道德品质的估计过于乐观,所以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跑一张单,结果干了一个月一分钱工资也没有拿到。最后终于被我逮着一个跑单的家伙,竟因为一时激动忘形对其施以拳脚教育而再次丢了工作。
  最可气的工作经历是某个周末站在徐家汇的大街上散发商品传单。脚下是被烈日晒得像日式烧烤铁板的水泥砖,完全不透气的粗劣化纤广告衫裹着我像烤红薯般热气腾腾松软膨胀的身体,还得强撑着汗水朦胧的谄媚笑脸。谁知道这样苦苦站立了两个多小时,竟没有散出去一张传单。从我递出的手边避之不及的行人们,或漠然无视,或目光凶狠——从他们的眼睛里我能确切地看出他们对于我不是一个丰乳肥臀的年轻姑娘这件事有多么发自内心的愤怒。就在我都开始为自己的性别而感到愤怒的时候,一个伟大的人物出现了,这个用猥琐相貌掩饰着天使心灵的中年男人几乎是用“抢”的方式从我手中取走了第一张传单!一刹那之间,我感动至极,甚至脑子里都闪过愿意为他变性的念头。但是我听到他问:“能多给我几张吗?”于是我又递了几张给他,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此人一溜小跑进了不远处的公厕,目瞪口呆的我惟有祈祷上帝保佑所有不注意排泄卫生的家伙都得痔疮。
  如上所述的诸般折腾之后,我总算在暑假来临之际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在全市最好的一家歌厅做包厢服务员。这家歌厅当时之所以是全市最好,是因为它有最棒的音响器材和最正点的小姐,当然还有最贵的消费。而我的工作职责,就是守在包厢外面听候客人吩咐,帮他们关门遮丑,然后享受高级音响器材烘托下的各色歌喉和小姐的喘息呻吟。所以大家可以想象这份工作是多么轻松惬意。
  一天晚上,我因为睡午觉前忘了定闹钟而迟到了,正一边埋头盘算着如何避人耳目一边匆匆穿过走廊走向员工更衣室的时候,突然被另一个服务生从身后拉住。我没好脸色地问他想干什么,他急忙解释说他服务的包厢里有客人酒后闹事吵着要投诉,但经理又不在,所以看到还穿着便装的我就情急生智地想到让我冒充经理露面。
  “经理为什么不在?”我问。
  他表情暧昧地用手指了指正前方的更衣室:“和一个女服务员在里面,进去有几十分钟了,不知道在白相(上海话:玩)什么。”
  看来更衣室的门显然是进不去了。我考虑了半秒钟,答应帮他这个忙。
  我跟随他在过道里转了两个弯,走到一个敞开的包厢门外。我刚探头进去,一个家伙就气势汹汹地蹦到我面前:“怎么回事?怎么这么长时间才来?你们怎么做生意的?”
  此人一抬头和我打了个照面,刹那之间我们两个都愣住了。“你是——”他看着我发怔,我一言不发地急忙拨开他的肩膀,向包厢里望去,果然看到了我期望看到的那个人——
  “严浩!”我大喊一声,激动不已。
  
  
112

  
  包厢内迷离的灯光下,容貌几乎没什么变化而身材却显然高大结实了许多的严浩衬衣纽扣松开,搂着一个小姐,软绵绵地陷在斜对门口的沙发里。听见我的声音,有些茫然地扭头望过来。
  “沈哥……”被我推到一边的赵志鹏讪讪地叫我。我不搭理他,继续看着严浩。无声地对峙了约有十几秒后,我看到严浩的嘴角开始慢慢地撇向一边,笑意渐渐扩散到半边脸颊。突然,他推开靠在他身上的小姐,猛地从沙发上弹起,冲过来一把将我紧紧抱住,搂得我几乎喘不过气。刹那间的窒息里,我仿佛回到了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竟感到眼眶有些燥热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松开双臂,后退一步,上下打量我:“你怎么还是那个傻样,头发那么长,象个姑娘似的。”
  “你也好不到哪里去,领带系得跟鞋带似的。”
  “你怎么会在这打工?”
  “你什么时候出来的?”
  我们俩几乎同时问出各自的问题。再次僵持了两秒钟,他先笑了:“不管你为什么在这里打工,先去找个管事的请假吧,我在这等你,到我那里再细聊。”
  “嗯!”我答应一声,转身丢下门外那个目瞪口呆的服务员,飞奔到员工更衣室门前。一通乱砸,门终于打开一条缝,经理露出半边脸恶狠狠地瞪着我,张嘴刚想说什么,我抢先告诉他:“我不干了。”
  “说不干就不干?你不想拿工资了?”
  “你拿去买保险套吧!”
  说完我扭头就走,远远看见严浩已经穿好衣服在过道转弯口处等着我。“好了!”我告诉他。
  严浩扭头吩咐身后的赵志鹏:“你留下来继续招呼客户,照老规矩办。我先拿些钱给你,付小姐的台费和追加的酒水费,如果不够的话你就垫着,回头再找我结。酒店的客房费明天早晨我过去付。”赵志鹏点头。严浩取出钱包,数了一叠钞票给他,然后朝我一摆手,“走吧。”
  出了大门,他一拐弯,走进停车场,打开一辆桑塔纳的门,示意看得发呆的我进去。
  “好家伙,挺能混的,车都有了?”我不无羡慕地感慨。
  “就是混呗。”他略带嘲弄地一笑,踩下油门。
  
  
113

  
  “房子很不错嘛。”我四处转悠了一圈后回到客厅,在扔在木地板上的沙发垫子上坐下。严浩从厨房里提着一瓶Absolute Vodka出来,又返身回去洗了两个玻璃杯。倒酒,加冰块和柠檬汁,一人一杯,碰了一下,各饮一口。
  我先简单介绍了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大学的无聊生活,和阿米的恋爱。严浩一直微笑着倾听,直到我说完小白的事情的时候才插了一句:“这人挺有意思。”
  我苦笑:“确实挺有意思,只可惜这样的人都自杀了。”
  “就是因为自杀了,所以才有点意思。别的方面谈不上有意思。”
  “为什么?”我很不解。
  严浩笑而不答,酒杯在手中转来转去。于是我突然明白了眼前这个人还是多年前那个让我无法了解的严浩,在这一点上,他完全没有改变。
  “严浩,你还是那个老样子。”
  “什么样子?”
  “还是那么深沉。我一直都觉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连我都摸不透你。”
  “深沉?”他又笑了,慢慢把头向后仰去,看着天花板,“不是深沉,而是觉得很多事情根本没必要弄清楚。人这种动物,没有什么值得去摸透的。”
  “什么意思?”我不禁问。
  “意思就是——你摸得透你自己吗?你知道你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你能确信你所看到的和听到的有什么是一定真实的吗?”
  我摇头:“可是……”
  “没有什么好可是的。”严浩一摆手,冰块在酒杯里“哗啦”作响。“我也摸不透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摸透自己,更谈不上摸透别人。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们每天都在变化,每一天都和前一天不一样,而这种变化的诱因中属于人自己的成分少之又少,相对于外在的影响而言不值一提。所以,与其说我们不能够了解自己和彼此,不如说我们不能够了解世界。你要明白,人其实只是非常非常渺小的东西。
  “对于人这种渺小却又常常难以自知的动物而言,最危险的一种情感就是‘好奇’。好奇心无异于洪水猛兽,你追寻它所去经历的过程一定不会带给你最初所能预料的结果。不管你预料的结果有多好或者多坏,事实上,最可能出现的结果都会是你所没有想到的第三种可能。
  “小雨,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小时候就已经对别人没什么好奇心了。当然,那是一些特殊原因导致的,那时的我并不清楚现在所说的这些。但是,后来我在监狱里因为无聊而读了很多书,尤其是哲学书。因为那些书,我开始思考一些很深的问题,而思考出来的结果就是——我永远不会再浪费时间思考它们。因为我终于明白,关于世界和人生,根本就不会有正确答案。人们花了上千年时间公布出一个又一个思考的结果,全是狗屁。或者说,以狗屁为原料制作包装出来的商品。而正因为正确答案本来就不存在,所以这个世界上才会有那么多的哲学家能够煞有介事地努力工作并成功地糊弄完一生。
  “所以,哲学唯一的实际价值只是为社会多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所谓思考人生,不是自己犯傻就是商业行为。我对此毫无兴趣。所以我更彻底地放弃了对别人和自己的好奇心。我从不思考将来,我只关心当下和回忆过去。我的过去告诉我,我们俩是好朋友,和能否互相摸透并没有关系。”
  说到这里,他又笑了笑,冲我举了一下杯子,喝了一口酒。
  认识严浩这么久,他第一次对我说了那么多话。这些话我并不能够完全理解,而在似懂非懂间,我感受到了巨大的迷惘,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接口才好。沉默了半天,才想到探问他这些年的状况。
  “这些年?坐牢呗。”他轻描淡写地回答,“去年下半年,我妈到处送钱办了个保外就医,就提前出来了。现在开了一个广告公司在玩,混口饭吃,混点钱花。”
  “你究竟因为什么进去的?”
  “故意伤害。我的一个小弟被火车站那边的人打了,带一帮兄弟过去谈判,谈不拢就动手,我把那边的老大给扎趴下了,只好躲风头。谁知道那帮公安找到了我那小弟,整得他抗不住了,把我藏身的地方给招出来了,我就进去了。”
  “哪个小弟?”我随口问道。
  “你以前见过,刚才和我一起的,叫‘赵志鹏’,还记得吗?”
  “他这么不讲义气,你为什么还和他在一起?”
  “每个人做每件事常常都有他自己难以说出口或者难以被外人理解的原因。你想想,他毕竟挺了那么久才招供,而且供出我对他而言也绝对没有好处,所以多半是公安戳到了外人不知道的狠处。
  “我出狱时,身上只有十几块钱,我拿这些钱买了瓶二锅头和一些卤菜,直接去他家找他。他打开门看见我时,没害怕也没想逃跑,自己转身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给我,说他对不起我,随便我怎么搞他都行。我把菜刀还给他,告诉他,坐下来陪我喝杯酒,以前的事情就算过去了。所以他现在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少个没用的仇家,多个有用的亲信,有什么不好?”
  严浩的一番话让我十分感慨。和他相比,我觉得自己还象十几岁的孩子一样幼稚。
  后来,我们俩聊了整整一夜,各自说了一些学校和监狱里的趣事,又回忆往事,他仍然闭口不谈自己的家庭情况,张昕的名字也彼此缄言。天放亮的时候,他开车领我出去找地方一起吃了早饭,然后送我回家。路上他告诉我:“你那服务员的烂工作别再干了。”
  “我已经辞了。”
  我从后视镜里看见他的脸上浮现笑意:“待会给你我的手机号码,明天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接我干什么?”
  “来给我打工。”
  
  
114

  
  严浩的公司在徐家汇的一幢普通乙级写字楼里,只有一个门牌号。说是广告公司,其实做的只是掮客生意。承包了一些路牌、灯箱,代理几家媒体和电影院的广告投放,这头接单,那头外包,所以一个全职的设计师都没有,只有七八个土匪般的业务员,每天翻着电话本打电话,逮上一个就死缠烂磨,不达目的绝不罢休,那种狠劲我在旁边看着都心寒。
  严浩给我安排的工作是当他的助理。而原来干这事的赵志鹏被指派为业务经理,统管那些业务员。
  我有些忐忑地问严浩助理都干些什么,他对我微微一笑:“陪我出去喝酒吃饭。”
  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谁知道后来发现果真如此。他做生意的方式也简单得让我咋舌,几句话就可以归纳出全部步骤。首先,业务员想办法把客户约出来见面,然后我就跟着严浩去请他们吃喝玩乐。严浩话不多,但一开口就直指关键,毫不遮掩,我在旁边听着有时都会脸皮发烫,那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正看着一个淑女站在面前,而严浩走过去三两下就把她毫不留情地剥光,露出她屁股上的湿疹和黑乎乎的阴部。照我一贯的理解逻辑,这个女人此时应该恼羞成怒才对,但眼见的事实却恰恰相反,客户对严浩的这一套十分受用,顺理成章地迅速进入坦诚相见的状态,夸张一些的更是当即要和严浩称兄道弟。
  坐台小姐通常在吃饭时就会出场。客户如果满意就继续走台,如果不满意就在饭毕遣散,到歌舞厅的包厢里再换一拨,一直换到配对成功为止。唱了几个小时的歌之后感情也培养得差不多了,就带出台找地方吃夜宵。此时严浩就会不动声色地打电话定好酒店房间,夜宵结束后便把狗男女直接送去,拿着房门钥匙走人。第二天早晨再开车去接,身上带着准备好的合同样本,进门就开始谈条件谈回扣,能谈拢就签,谈不拢就重复上述步骤。
  当你不再思考生活的时候,生活的真相就会自己暴露出来,而你最终所亲眼看到的常常比你最初所设想到的任何可能都更简单也更荒谬。这是严浩对于生活的观点。在告诉我这个观点的时候,他引用了圣经里的一句话——太阳底下无新事。
  
  
115

  
  严浩每个月开给我两千块工资,并且他自己换了个新手机,把原来用的那个给了我。两个手机都是爱立信788。中国电信比强盗还黑,那时这个型号的手机加张139的卡总共要6000多元,我这样一个穷学生根本买不起也玩不起。所以我想推托,但严浩却宣称这是出于工作需要,是公司给我配的,电话费也可以报销。
  我接下手机,当即打电话给阿米,把手机号码告诉她,顺便问她有没有空出来一起吃顿饭,和严浩见个面。她回答说这段时间折腾备考忙得要死,等有空再打电话给我,并让我带她向严浩道歉。我只好作罢,但心情很有些沮丧。
  挂掉电话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站在严浩身后的赵志鹏脸色有些阴沉。仔细一打量,才发现严浩只给他配了个呼机。
  沮丧是暂时的。很快我的注意力就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转移了。
  因为有很多娱乐餐饮业的客户都会选择将部分费用折合成消费券的结算方式,所以严浩谈生意的地点也随手中的消费券变换而不断转移。很多消费券都有作废期限,所以没有生意可谈的时候我们就只好自己努力奢侈,夸张的时候经常在一家酒吧花一个晚上把酒单上所有的调酒全部点一遍。
  我跟随严浩出入在各种档次的餐厅、俱乐部、会所、酒吧、保龄球馆、桑拿中心,见到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和各种各样的事,我在大学里自以为已经丧失的好奇心又被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上海夜生活激发出来了。因此,大四开学之后,我干脆不在宿舍住了,把大部分行李搬回家里,除了不得不挣的学分和不能不见的阿米,一门心思地跟着严浩混。更可笑的是,我竟煞有介事地将此理解为一个未来的作家在体验生活和积累写作素材。
  严浩告诫过我不要纵容自己的好奇心。但我不是他,我做不到,也不认为有什么必要做到。
  严浩没有女朋友,只有不定期更换的性伙伴,有时干脆直接练小姐。他处理性生活就像他谈生意一样简单直接,对象有了就办,办完了就散,从不拖泥带水也从不牵扯到感情。
  后来我才发现,严浩对于女人的态度是重逢后他身上最让我不可理解的地方,甚至可以说,让我感到惶恐。有一次他在酒廊的包间里操一个小姐的时候,仅仅因为那个小姐在关键时刻出于讨好而大喊了一声“我爱你”,他竟勃然大怒,一脚把小姐踹出隔间,然后当着我和赵志鹏的面对她拳打脚踢。我认识他至今还从未见过他如此狂暴,看得目瞪口呆。如果不是赵志鹏冲上去把他拦腰抱住,我回过神来乘机把小姐拖出门去,真不知道那个可怜的婊子会不会被他活活打死。
  我和赵志鹏一起把他按倒在沙发上,松开他的领带和衬衣,拍打他的脸,又让服务生送来一杯热茶给他醒酒。
  “你究竟怎么了?让一个小姐气成这样,至于吗?”
  “操她妈的贱货,居然乱喊‘我爱你’,她配说这句话吗!操她妈的……”严浩眼睛血红,喃喃自语地骂着,从我手中接过茶杯,猛灌一大口,狠狠地砸向房间的角落,茶叶和汁水溅得到处都是。
  我怀疑,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忘记张昕。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4
116

  
  严浩有固定的小姐来源。当年他的另一个小弟——绰号“小伟哥”的那个杨伟,如今已是上海滩著名的“鸡头”新秀。职业化的说法是“小姐领班”,国际标准称呼是“皮条客”,而我们都叫他“老鸨”。
  此人历经多年,长相没有丝毫起色,反而变得有些娘娘腔起来,染黄了头发,带着耳坠,穿衣风格十分骚包。最重要的是他怀揣一个让色狼们垂涎向往的黑皮小本本,里面有近百位小姐的电话号码和自我简介,譬如是愿意出台还是仅仅三陪,擅长磨枪还是吹箫,报价如何等等,部分还附有近照,堪称标准化管理,弄个ISO认证都没问题。
  最让人钦佩的是他的敬业精神。据他自称为了要对大家的身心健康负责,所有经他手发出去的小姐他都会先亲自操一操。“有艾滋也应当我先翘,不能害了客人。”这是他的职业宣言兼口头禅。
  所以他果真翘了。不是艾滋,是淋病。所谓革命战士轻伤不下火线,此人胡乱吃了些抗生素和消炎药便又顽强地奔赴安检岗位,最终导致重复感染,上厕所尿个尿要滴滴嗒嗒好几分钟外加鬼哭狼嚎,走路腿都并不拢更别提跑,不得不乖乖进了医院。如今命根子是治好了,但是生育能力也彻底丧失了。
  “这辈子的避孕套钱都省下来了。”小伟哥坐在严浩公司的沙发上花了近一个小时绘声绘色地向我介绍完自己的英模事迹,以这样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一句话慨然作结。我已经听得脖子都酸了,总算松了一口气。扫视周围的人,发现个个都表情平静毫无反应,由此猜测出这房间里或许只有我一个人是第一次听他做报告。
  那天严浩过去在黑道上的一票老朋友成功地帮公司追回来一笔为数不少的欠款,所以严浩召来小伟哥让他准备一些小姐以供庆功之用。当天晚上严浩在仙霞路上一家日本人开的小型KTV包了场子,酒色声香,淫声浪语,场面混乱至极。
  我和那些黑道人物没什么话可说,对小姐也敬而远之,所以一个人坐在角落独自抽烟喝酒。几瓶洋酒被众人消灭之后,有人开始吸毒。毒品竟然也是小伟哥提供的,而他自己就是资深道友。旁边一个喝得面红耳赤的家伙卷了支大麻递给我,我摆手拒绝,他自己叼上,点着,猛吸了一大口,突然一扭头恶作剧地喷在我脸上,熏得我胃里一阵翻腾。
  我强忍怒火,跑到洗手间对着马桶呕了半天。用冷水洗脸的时候手机响了,我迷迷糊糊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接通,却什么也听不到,估计是信号太差。我掐掉电话后才发现已经有四个未接电话,全是阿米打来的。
  我踉踉跄跄地一路扶着墙壁摸索到大门外,被夏夜的晚风一激,总算恢复了一些意识。我在停车位边上找了一辆车靠着蹲下,拨电话给阿米。电话通了,那边不说话,只听到隐约的呼吸声。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生气了。”
  “为什么?”
  “给你打了好几个电话都不接,我担心死了,刚才好不容易通了,你竟然还掐我电话。”
  “嗯,地球的信号不太好,什么都听不见。现在我在火星给你打呢。”
  阿米哼了一声,说:“老实交待,是不是背着我在和别的女人乱搞呢?”
  “是,被一个中队轮奸了,连鼻子和手指她们都不放过,现在全肿了。”
  “别开这种玩笑,我不爱听。”
  阿米的语气听起来确实不是适合开玩笑的样子。我只好老实赔不是:“好了好了,别生气了,我和严浩一起在陪他的客户呢,刚才里面太吵,没听到手机响,所以现在出来给你打电话了。”
  “……”
  “我已经解释清楚了,你别还不说话呀。”
  “如果你敢和外面那些不干不净的女人乱搞,我就再也不让你碰我。”
  阿米说得很认真。但是根据我的经验,此人必定已经没事了。于是我又开始嘻嘻哈哈地开玩笑:“好好好,不碰你,咱们以后对着手淫。”
  “你——”
  “不说了不说了——到底什么事?”我笑着问。
  “你不是想让我见见你的那个好朋友吗?明天可以吗?”
  “可以啊。你不是特别忙吗?怎么明天会有空了呢?”
  “呼,忙得快抽筋了,毕竟性命要紧,就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了。还有就是——”
  “是什么?”
  “我想你了……”
  “想到什么程度?是不是下面都湿了?”
  “你坏啊!”
  “我也想你了。明天在家等我电话吧,一起吃顿饭,和严浩见个面,然后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三百回合?你行吗你?”阿米笑了。
  “你等着求饶吧!”
  打完电话,我刚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的裤裆里已经有了反应,只好又蹲了一会等它老实下去。回到场子里,我在光迷影乱中顺手从茶几上摸了一支不知谁丢在那里的没过滤嘴的香烟,点上吸了两口后感觉味道不太对,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和烟丝掺着重新用烟纸卷起来的大麻。
  手制的大麻烟卷和普通烟卷的外观差别其实蛮大的。我之所以会看错,现在回想起来,似乎只有一个可能的原因——我喝多了。
  我确实喝多了。我抽掉了那支大麻,并且特别想念阿米。
  
  
117

  
  严浩在东平路上一家新开不久的泰国餐馆订了位子。我们刚坐下没多久,阿米也准时来到。我本以为此人已经被二十六个字母折磨得不象中国人,谁知道眼前的她浅笑吟吟,清新可人,衣着穿戴也看得出来是精心准备过的,可想而知是很照顾我在好朋友面前的自尊心。我扫视一下周围的桌子,发现有好几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都在用幽怨的目光盯着素面朝天的阿米,不禁有些得意非凡。
  但是当阿米在我和严浩中间落座时,我才突然在刹那间惊觉,我们三个人现在的位置关系竟完全如同于多年前的某个夏天,唯一不同的是,张昕换成了阿米。散落多年的拼图被悄无声息地拾起,每一块都带着撞击的刺痛归位,再现的画面隐隐作祟。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阿米和严浩都更像一对,相貌以及穿着。
  “你怎么了?看到美女了?”阿米扯了扯我的头发。我从呆怔中清醒过来,看到此人正睁大眼睛装模做样地四下张望。
  “别找了,你一进来,这个餐馆里就没有一个能称之为‘女人’的动物了。”我笑着告诉她。这一吹捧显然让阿米颇为受用,她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面泛红晕。
  服务员在我身边上菜的时候,我悄悄低头瞄了一眼自己,看到已经磨烂的牛仔裤裤脚上还留有前几天下雨时沾上而又干掉的污泥斑点,从不擦的旧皮鞋也面相欠妥,只好努力欠身,将两条腿盘起尽量伸进桌子下面。
  不管怎么说,这顿饭吃得还是很愉快的——虽然我认为泰国菜和中华美食比起来堪称垃圾,连阿米做的家常菜都不如。
  阿米在公众场合始终是优雅得体,无可挑剔。严浩的面上也一直露着微笑。中途在阿米去洗手间的时候,他有些不怀好意地对我叹了口气:“不容易啊。”
  “什么意思?”
  “你这样没前途的家伙,要守住这么优秀的姑娘,不容易啊。”严浩一边喝肉骨茶一边摇头。
  “拜托!你怎么和我妈一个德行,给我点自信好不好?”
  “好,你要就给你。”他顿了顿,笑着看着我,“祝你们俩结发携手,一起晕晕乎乎地混完这辈子。”
  “托你的口福!”我笑着举杯。
  这时阿米回到座位,不明所以地打量我们:“趁我不在,说我什么坏话呢?”
  “严浩说他刚才第一眼看到你就被你迷住了,是不是严浩?”
  严浩微笑颔首。
  阿米呆了一下,脸红了,攥起拳头捶我:“死老雨,就想把我送掉。”
  “他可舍不得把你送掉。”严浩扭头对阿米说,“他这种人,越在乎什么越要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自小就有严重的心理问题。”
  “哦?是吗?”阿米睁大眼睛左右打量我。我讪笑,埋头扒拉盘子里难吃的虾酱炒饭。
  “好了好了,别扒拉了,知道你不爱吃,再扒拉我都要倒胃口了。”严浩拍我的肩膀,我面红耳赤地放下勺子,看见阿米捂着嘴对我笑。
  这顿饭吃了一千多元,严浩用现金结的账。
  饭后严浩独自开车离去,我和阿米一起打车回她的公寓。一进门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她拦腰抱起直奔卧室。她扭来扭去地想要挣脱:“别这么急啦,我们先洗澡好不好?”
  “不好。”我断然拒绝。
  “身上脏死了!床上是要睡觉的地方呀……”
  我略一思索,觉得也有道理,于是扭头直奔客厅,把阿米扔到沙发上。
  “这里总行了吧?”我一边飞快地脱衣服一边问。她笑着骂了一句“色鬼”,也开始自己脱衣服。做爱的中间我出了一身汗,眼睛被汗水糊弄得无法睁开,只好暂停,腾出手去摸到遥控器打开空调。完事后我一个翻身从沙发上滚坐到地上,喘息不已。休息了一会,起身去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两罐雪碧,回到原处坐下,打开一罐反手递给阿米,再打开另一罐直着脖子猛灌了几大口,这才恢复一些。
  过了一会,阿米从后面伸过来一只手,轻轻抚摸我的脸颊。或许是因为刚握过易拉罐的缘故,她的手掌心里冰凉冰凉的,让我感到十分舒服,情不自禁地把头向后仰靠在她柔软的身体上,闭起了眼睛。
  “你觉得严浩怎么样?”我问。
  “挺不错的,又有卖相,又有气质,能迷倒一片小姑娘。”
  “你被迷倒了没有?”
  “没有啦。我不会爱上他这种男人。”
  “为什么?”
  “他看起来太聪明,也太复杂,很难摸得透,会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我放下手里的易拉罐,扭头恶狠狠地瞪着她。她被我瞪得有些紧张了,问:“怎么了?”
  “你的意思是——你和我在一起是因为我头脑简单?”
  她微启嘴唇,愣了片刻,突然笑起来:“完了完了,说漏嘴了,被你发现了……”
  “还笑还笑!再笑我就把你吃掉!”我龇牙咧嘴地威胁她。
  “吃啊吃啊,硌掉你的牙!”此人满不在乎地一扭头。
  话音刚落,我就一口咬在她的小腹上。我咬得并不重,但这个突然袭击让她受惊不小,“啊”地一声惨呼,顿时重心不稳,一扬手把易拉罐甩飞出去,从沙发上翻滚下来。我急忙张臂接住,让她整个人正好压在我身上。她的皮肤因为紧张而出了一层小疙瘩,双臂紧紧抱住我的脑袋,一动不动地喘息了好半天。
  “知道厉害了吧,还敢说我蠢吗?”
  “不敢了不敢了……”她一叠声地说。稍顷,又轻轻地叹了口气,用脸颊摩挲着我的胸膛,更用力地抱紧了我。
  “其实我一点也不觉得你蠢。”
  “真的?”
  她的脑袋擦着我的脖子动了动,象是在点头。
  “你真的不蠢,但是很矛盾。”
  “矛盾?”
  “嗯。你的身上充满了很奇怪的矛盾。”
  “什么意思?”
  “我也不能表达清楚。好像就是说,你表面上总是想做出很玩世不恭很痞的样子给别人看,但其实你心里有一些很固执的东西。或许就是因为你太在乎它们,所以才把它们藏起来,藏得太深了,自己都看不到,但是与你亲近的人反而或许能看到。”
  “真的是这样?”
  “我猜是这样。其实应该不是只有我看出来了,我想,小白,严浩,他们一定都看出来了,否则你想想看,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和你差别都那么大,却都能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突然发现阿米的口气不象是随口开玩笑。也就是说,这是她第一次在认真地对我做出评价。我不再开口,脑子里开始回想她刚才所说的那些话,竟有些茫然起来。如果阿米所说的是事实,那么难道在我们中间,我是唯一一个不了解我自己的人?
  我真的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吗?我真的把很多东西藏在了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吗?我试图在意识里向自己的深处探寻,但猝不及防地突然弄痛了什么部位。我的手臂不由自主地用力,因为我竟感觉到所有未能与阿米的身体贴紧在一起的地方都在疼痛。我想起了那个伤口,那个我看不见的伤口。我用力抱紧阿米,刹那之间,我竟强烈地祈望能够和她融为一体,不是通过性交,而是还原,还原成一个即使一起破碎都不会分裂的共同体。刹那之间,我想我的拥抱勒痛了阿米,因为她的身体在颤抖,在本能地反抗着——“小雨,你怎么了?”她担心的问。
  一切幻觉都消失了。仅仅是刹那之间。我清醒无比,喘息一声,颓然松开双臂。
  她用胳膊撑起上身,凑近我的脸,仔细观察我的表情:“怎么了?你想到什么事了吗?”
  我迎着她的目光呆了一会,笑了笑:“我想到——我们应该起来去洗澡了。”
  
  
118

  
  我决定,在自己有钱能够买一双新皮鞋之前,不再和阿米一起出入任何上档次的餐厅。
  所以当阿米GRE考得高分,宣布要请客吃饭的时候,我强烈推荐了她住处附近的一家装修简陋的小湘菜馆。满满一桌子菜,把我们三个人全部填饱,辣得满头大汗,最后结账才不过一百多元。
  但料想不到的是,我和阿米刚回到她的公寓便开始抢卫生间,几趟来回之后简直生不如死。最后还是身为罪魁祸首的我强忍着腹痛出去买了大堆药片回来,凄惨的是买药所花的钱竟比吃饭用的还多。
  我和阿米各自吃了药,然后象苦命鸳鸯一般在沙发上相互依偎。这时严浩打来电话,原来此人也未能幸免于难。比我们更惨的是他开车回去的一路上就要不停地找厕所,还因为乱停车而被贴了罚单。我和阿米在幸灾乐祸上达成了极卑鄙的共识,一起在电话这头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严浩扬言要扣我工资,但最后还是把厚厚的工资袋扔到了我的手上。
  拿到工资,我让阿米领着出去逛了一个下午徐家汇,买了一双她帮我挑中的皮鞋。我当场美滋滋地换上新鞋,然后带她到华山路上一家不错的本帮菜馆大吃了一顿。
  几天之后,我怀揣着剩下的钱独自去老城隍庙的金银首饰柜台晃悠了一圈,对价格有了概念之后却只能黯然神伤,铩羽而归。
  
  
119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外公家里出了事。虽然父母都极力试图向我隐瞒,但我仍然从他们的私下交谈和与亲戚间的电话中听到了一些情况。简单点来说就是——外公阔别几十年的老同学来上海了。
  根据我断续了解整理得出的结果所知,这个神秘人物是外公的学妹,前国民党少将的女儿,曾在政局混乱社会动荡的四十年代与外公在校园里深深相爱。解放前夕,她全家随军迁往台湾,而当时已加入九三学社投身革命的外公,满腔激情地要为新中国崛起发光发热,所以拒绝了她家的提亲,选择了留在上海。并最终顺从父母之命,与之前素未谋面的出生于苏州书香门第的外婆成了婚。而此人去台湾后也在家庭的安排下与她父亲的一位得力部下结合,并未育有子女。1987年蒋经国先生宣布台湾解严,政治文化解禁,她丈夫因其退役国民党高级将领的身份而被借台北民众游行之机寻仇闹事的原住民暴徒在家门口活活殴打致死,自此孤孀一人。台湾当局开放台湾居民回祖国大陆探亲后,她便一直在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外公的消息,直到今年才获得线索,只身前来内地与外公重逢。
  一天晚上,我吃完饭正准备回房间的时候,母亲突然在背后叫住我。
  “你外公下午打电话过来,说他的老同学明天下午要回台湾去,走之前想见你一面,明天中午要你过去一起吃个饭。你去不去?”
  我回过头看见母亲背对着客厅里照射出来的灯光,隐隐约约的面上有欲言又止的神情。这几天她脸色一直不好看,我知道她一定是不希望我去。
  “我去。”我回答。走进房间,反手关上门。
  我开始翻箱倒柜,折腾得满头大汗,最后终于从被压在书橱底的一本旧语文课本里翻出了当年从外公给我的书中掉出的那张照片。我坐到桌前,就着台灯光细细端详相片上那个穿着大襟圆摆中袖齐肘的白衫和黑色绸裙,笑得很甜美的女学生;那个狐狸脸、鼻梁削挺、唇角如线、妖娆妩媚的女人。
  这个叫做“紫兰”的女人和外公在一九四六年的上海有一个约定,他们约定要“再见”。
  多年前我曾相信自己总有一天能够真正亲眼见到照片上的这个女人。而现在,我强烈地感觉到明天我将要见到的所谓外公的老同学极有可能就是此人。想到这里,我竟有些隐隐的激动。
  就在我沉溺于遐想的时候,手机响了,是严浩。
  
  
120

  
  “睡了吗?”
  “没有。”
  “干什么呢?”
  “发呆。”
  严浩不再出声。又隐隐约约地似乎是在咳嗽。
  “你在哪?”我问。
  “车里。”
  “车在哪里?”
  “你家院子外面。”
  “等我一下!”
  我挂掉电话,把相片放进抽屉,穿上衬衫推门出去。客厅里伸手不见五指。我小心翼翼地走过父母卧室的门口,犹豫了一下,放弃了开灯换鞋的打算。穿着拖鞋晃晃悠悠地走出院子,迎面看见严浩的黑色桑塔纳。车已经熄火,车窗开着,他头搭在车门上,一只胳膊伸在外面,像死人一样一动不动,手指间有一个红色的光点在夏夜的晚风里隐约闪烁。
  我打开车门,把一堆乱七八糟的CD、罐装啤酒、盒装避孕套等物品推到另一边去,钻进后座。
  严浩依旧没有动静。我从后视镜里看见他表情慵懒,目光涣散,呆呆地不知道在看着什么地方。然后我感觉到车厢里弥漫的烟味不太对。“你在抽什么烟?”我问。他没有回答,把另一只手里捏来捏去的一个中华烟盒丢给我。我打开,看见里面是一小块大麻。
  “出什么事了?你怎么了?”
  他动作迟钝地侧了下身子,半边脸扭向我,慢慢地吐出一口烟,沉默了片刻,问:“去不去喝酒?”
  “可以,我没问题。可是你这样还能开车吗?”
  “开了才知道。”
  “那就快开吧。”
  吸了大麻的严浩将车开得非常野。桑塔纳在他的驾驭下,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水泥路面上甩出一条又一条优美的弧线,超过一辆又一辆车。大麻的药力作用似乎已经度过焦虑期进入爽朗期,我从后视镜里看见他面带微笑,眼神安定,动作灵活,并且哼起了张楚的歌:“生命象鲜花一样绽开,我们不能让自己枯萎……”
  我们在一家爵士酒吧花了三个小时喝光了一瓶Black Label,吸掉了两包Mild Seven,最后我实在撑不住困劲,提议回家睡觉。
  “都这么晚了,别回去了,就在外面找个地方过夜吧。”严浩说。
  我把下巴搁到桌子上,呵欠连天地看着他。他笑了:“别装苦瓜了,让你挑地方行不行?”
  车在市区兜了两圈之后,我挑了一家门脸看起来挺上档次的洗浴中心。
  这个洗浴中心我是第一次来,但这里的经理似乎认识严浩,态度客气得有些不同寻常,让我不禁有些纳闷,但无论如何也提不起劲来问了。洗浴中心的按摩小姐倒是堪称正点,给我按摩的时候我那玩艺竟不争气地竖了起来,弄得我非常难堪,而小姐只当没看到。
  做完按摩后我和严浩裹着浴巾在包厢里看MTV。他把剩下的大麻取出来,弄碎,剥开一支卷烟,把烟丝和大麻掺在一起,再用烟纸重新卷好。我在旁边迷迷糊糊地看得来了点兴致,加上头疼得简直无法忍受,便学他的样子来了一遍。但手太生,卷得很松,刚点着就灭了。最后还是严浩帮我重新卷了一根。
  这是我第二次吸大麻。几分钟之后,我开始感到自己轻松愉快起来。房间里所有的颜色都变得特别鲜艳,纯洁而又美好,鼻孔里缓缓飘出的烟雾也轻盈曼妙。我看到严浩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地走,看不清楚他的轮廓,但他腿上的每一个毛孔却都像在望远镜中一样清晰可辨,真是非常有趣,让我觉得如此好笑,笑个不停。笑声清晰而遥远,仿佛时空被折叠,回忆就摩娑在耳边。
  我浑身松软地躺在沙发上,将要睡着的时候,恍惚地看到门被打开了,一个身材迷人的姑娘从我眼前无声无息地走过。我看到严浩抱住她,一只手抓住她的乳房,然后一起在我朦胧的视野里沉下去。沉下去,慢慢地深深地沉下去。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6
121

  
  我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电视还开着,隔夜的烟味、酒味和不知出自何处的香水味混合成一种让人作呕的恶心气味。我坐起身,先是被熏得一阵眩晕,接着便感到头痛欲裂。找到拖鞋后我几乎是跌跌撞撞地向前走了几步,却差点被睡在地毯上的严浩绊倒。
  找到一个装的是水却酒味扑鼻的杯子猛喝了两口,我才缓过些神,然后猛然想起陪外公的老同学吃中饭的事。急忙找到手机打电话到家里向母亲问明了就餐的时间地点,发现可用时间已不多,于是又把熟睡的严浩弄醒,让他赶快穿好衣服开车送我去。
  离开洗浴中心的时候严浩在柜台拿了一包香口胶,我们一人嚼了几条以对付自己严重影响呼吸质量的恶劣口臭。当班的经理陪着笑把我们一直送到停车位。车门关上后我问严浩为什么没有结账,因为据我所知严浩和这家洗浴中心并没有业务关系。他只回答了一句:“这里我不用结账。”
  由于我出门时穿的是拖鞋,所以不得已让严浩脱下他的皮鞋来让我穿了。严浩赤着脚踩下油门。半个小时后,衣衫不整浑身怪味的我狼狈不堪地拖着至少大了两码的皮鞋在南京西路下车,走进上海商城下面的西餐厅,见到已等候多时的外公和他的老同学。事实上,若不是外公的那个老同学在座位上远远地看到了我,形象欠佳的我极有可能立即被身后气势汹汹追进大堂的两个保安拖出门去。
  “您怎么认出我来的?”落座后我问外公的老同学。
  “你外公一直和我提起你,我听他说过你是长头发。”她笑吟吟地看着我回答。
  她表情和蔼,目光亲切,让我放松了许多。后来吃饭的过程中我一直偷眼打量她,按我的推算,她的年纪应该与外公差不多,但是保养得很好,气质极佳,看起来至少比实际年龄要小十几岁,而不像我外婆那样被命运浮沉刻下满面沧桑。衣着也很高雅得体,面料精细,毫无疑问价格不菲。
  外公为我的迟到向她道歉,她眉目含笑地直说“不介意”。两位老人目光对视的时候,瞳孔里有分明的光芒闪动,让作为旁观者的我可以轻易地想象出他们年轻时曾有过怎样的激情眷恋。由此我更加怀疑她就是相片上的女学生,但毕竟两者的年纪相差了几十岁,实在难以从相貌上看出端倪,并且外公一直没有称呼她的名字,我也不便主动询问,所以还是无法得出确信的结论。
  饭桌上她和外公聊起我的情况,外公居然把我评价为“一个在怀疑和反叛中成长的热血青年”。
  “是啊,就像当年的你一样。从这孩子身上我能感觉到你年轻时的影子。”她对外公说。
  正被一块在刀叉下滑来滑去的牛排弄得满腔怒火的我听到这句话,无地自容得差点一头钻到桌子下面去。我急忙故作腼腆地低头陪笑,不让他们看到我燥热的脸庞。
  饭后他们又聊了一些旧上海的趣闻,但关于我所好奇的他们的青春往事却避而不谈。最后外公的老同学未让我们觉察地让招待送来了账单,并极其自然地很快付了现金。我觑见了招待迅速合起的硬皮帐本间夹着的厚厚一叠百元钞票,也瞥见了外公脸上攸忽掠过的不易察觉的阴影。
  走出酒店,外公送她去虹桥机场,我和他们挥手告别。离去前她塞给我一个红包,并说这是长辈和晚辈初次见面的规矩,不可推托。
  上出租车后我拆开红包,发现里面是崭新的六百美元。二十分钟后这六百美元在中国银行被我兑换成近五千元人民币,又开了一个活期账户,和自己剩下的工资一起存了进去。按照我的估算,如果诸事顺利的话,明年阿米过生日的时候我就能送她一份不寒碜的礼物。想到届时此人开心得要死的样子,我竟有些得意洋洋起来。
  回到家发现父母都不在,留了张字条说是去探望外婆了。我刷牙洗澡,把散发着怪味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栽到床上,一直睡到被母亲叫醒起床吃晚饭。
  
  
122

  
  “中午饭吃得怎么样?”饭后全家在客厅里看电视的时候,母亲一边低头整理毛线篮一边问。
  “嗯,很好。两个人都很老实,没动手动脚。”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母亲猛抬起头,脸色瞬间变得阴沉。
  “什么意思?你不就是想知道这个吗。现在告诉你了,该放心了吧。”我仰靠到沙发背上,眼睛继续看着电视,笑着说。
  “好了好了,不要吵了,回头又没完没了了。孩子还小,有些事情以后他会明白的。”父亲转过身来想把母亲拉开,但是没能拉动。
  “是,我小。妈比我还小的时候不就已经开始恨外公了吗?十几岁不就已经不打招呼地自己离家出走上山下乡去了吗?”我扭头看着母亲,“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恨他?他已经倒够了霉,他和你一样也是受害者,错的又不是他,也不是他那些搞笑的理想,错的是那个搞笑的时代!
  “你看他那么不顺眼,又不愿意我帮他说话,不如当初就别把我生出来。现在后悔了吧?估计外公也早就后悔了,生出你这么一个不孝的女儿。”
  父亲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想必是根据经验知道我和母亲的战争发展到此已经没有掩旗收场的可能。
  母亲甩开父亲的手,把毛线篮重重地丢在茶几上:“你知不知道,你外公前些日子把你外婆一个人丢在家里,和他的那个老同学结伴出去玩了一个星期!你觉得他这样做也是对的吗?”
  “有什么不对?谁都明白他们俩之间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感情,更别说外公和她是自由恋爱,和外婆是包办婚姻。半个多世纪才好不容易再见上一面,一起出去走走很过分吗?”
  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感觉自己的情绪激动得近乎不可理喻,正在迅速翻越理智的顶点——
  “谁都不是神,谁都会犯错误。就算外公这次错了,他至少还有理由。可是你们为什么只对他那么苛刻而不看看自己呢?爸当初不是为了当个搞笑的狗屁红卫兵还带人抄自己的家批斗自己的老子吗!”
  这句话从我口中出来仿佛一道闪电在房间里炸裂。父亲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张开嘴,嘴唇颤抖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他怔怔地看着我,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目光却渐渐空茫到洞穿了我的身体望向不知道什么地方。然后他慢慢地低下头,举起双手,捧住脸庞。我看到他哭了。我这才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出了他最不能承受的话。
  身体仿佛正在急速地下坠中,压力自脚下逼迫到脑腔,鼓膜涨痛。而一个重重的耳光扇在了我的脸颊上,咸涩的血腥味立即在口中化开。
  我心头一片空茫,眼眶开始变热。这种状态下的我已经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只知道面对盛怒到浑身发抖的母亲,我冷冷地笑了。这种难看而冷酷的笑和严浩那种满不在乎的笑不同,这种笑我从小到大不知道多少次在母亲的脸上看到,而现在,突然之间,我自己也拥有了。
  我手脚麻木地站起来,走回自己的房间,穿好衣服,走到门口,打开房门。
  我又停下,转过身。
  然后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对母亲说:“你不用再给我织毛衣了,因为织好了我也不会穿。我从来就不喜欢穿你织的毛衣。”
  
  
123

  
  补充介绍一下我父亲。
  父亲的一生确实有够倒霉,充满了让人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他出生于1949年10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岁,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自幼就不得我那对简体字和汉语拼音深恶痛绝的爷爷的喜爱。后来没念几年书就撞上了文革,又被爷爷连带沦落为“狗崽子”。可怜的父亲那时一派天真,居然为了当上一名光荣的红卫兵而带领同学们抄自己的家批斗爷爷。红卫兵总算是当上了,但在1966年秋天上北京串联朝圣的途中,他却又被人指为“混入革命队伍的奸细”而惨遭殴打,并被从已经开动的火车丢到月台上,摔坏了脊椎,自此落下腰疾,只要坐或蹲的时间太久就站不起来。
  那年冬至的夜里,我爷爷上吊自杀了。爷爷被指为封建余孽、反动文人,自杀时穿上了长衫,用毛笔在墙上写下了王国维先生的半阙词:
  
  试上高峰窥皓月,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
  
  父亲虽然颇为坚强地活下来了,但那个疯狂的年代实际上已经把他和他的青春一起给毁了。他没有朋友,性格多疑,懦弱寡断,经常唉声叹气。如果没有要强的母亲,真不知道我家现在会是什么样。
  
  
124

  
  我走到大院门口,买了一包烟,点上一支吸着,发了一会呆,仍然无法理清脑子里的混乱思绪。忽然觉得十分孤独难过,便抓起小卖部的公用电话打到阿米的公寓。没人接。我犹豫了一下,又打到阿米的家里,听筒里却传来占线的声音。最后我打严浩的手机,终于通了。
  “什么事?”严浩问。
  “有空一起喝酒吗?心情很不好。”
  “那就过来吧。”
  “你在哪里?”
  “在陪客户。人不多,你快点过来吧。”
  “什么地方?”
  “你打车到陕西南路肇家滨路,然后在附近让司机找一下‘梦娇歌舞厅’。二楼,九包。”
  我按严浩的指示找到了目的地。推开包厢门,看见里面坐着四个人,严浩,一个小姐,另外两个陌生人想必是客户。其中一个看起来已年过五十,身材肥硕,正襟危坐,正表情严肃地拿着话筒和一个小姐合唱《春天的故事》。充满缅怀伟人深情的亮丽音乐和小姐身上少得可怜的几块布堪称滑稽的对比,那副假模假式的样子让我心里顿生厌恶。
  严浩看见我,起身过来拉我一起去洗手间。出来后,他递了一支烟给我,自己也点上一支。
  “究竟出什么事了?”他问。
  “和我妈闹翻了。去你那里睡两天可以吗?”
  “这么严重?我认识你这么多年,好像还是第一次啊。”严浩笑了,做势要研究我的表情。我一把推开他,叉开话题:“包间里那个老邦瓜(上海话)是什么来路?怎么看起来那么不地道。”
  严浩摆摆手:“别提了,是个处长。这种体制内的官僚最难伺候,但这么难缠的也是第一次遇见。小伟的姑娘来过了几批场,一个都不满意,现在包厢里坐着的那个是这里驻店的时装表演队的,妈的,价钱又贵,又不出台。”
  “不出台?”
  “嗯,这群姑娘全是湖南妹子,带队的鸡头也是湖南人,我和他谈了半天都不行,说在这店里干什么都可以,就是出门不行。”
  “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
  “我觉得他们恐怕有点问题。”
  我们边说边往回走,快到包厢的门口时突然听见里面传出小姐的哭叫声。我和严浩相视一怔,拔腿冲进房间,看见那个处长正和身边的小姐在纠缠推搡。老家伙扯着小姐的头发,小姐哭得满面是泪。“赖处长,出什么事了?”严浩问了一声,两人这才停住。老家伙松开手,小姐泪眼婆娑地一抬头,正迎向我的目光。乍一打量之下,竟颇有姿色,心头不由一动。我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问,“怎么了?”她紧张地看着我,慢慢松开按住裙子的手,裙摆滑落下去,露出大腿上一块青紫的淤痕,在包厢里如此昏昧的光线下看起来都有些触目惊心的扎眼。这时严浩走到身后,拍拍我的肩膀,我侧身让开,他也一眼便看到了小姐腿上的伤,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被老家伙掐的?”我问。小姐咬着嘴唇点头。
  “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小赤佬(上海话),怎么说话的?你说谁是老家伙?”赖处长在我背后气冲冲地鬼吼。我站起来,转身堵在他面前,冷冷地盯着他。我的目光掠过他比我矮一截的肩膀,看到包厢门口已经挤满了人,一个脸色阴沉的精瘦中年人站在最前面,身后紧挨着两个面目表情象打手的家伙。我猜测这个中年人就是严浩所说的鸡头,但不知道他们这样袖手旁观是什么意思。
  “说你是老家伙,老不死的,怎么了?”我盯着赖处长的眼睛说。我的来者不善显然让受惯逢迎的此人有些出乎意料,绽着肥唇竟一时语塞。
  严浩走到门口,和那个中年人招呼了一声,“没事,出了点小问题,我们自己解决。”说着他把门在那人面前掩上,反锁,然后走回我和赖处长之间,问我:“你想做什么?”
  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心里油然一寒。赖处长却得意起来,大声地放话:“严经理啊,你还想不想做生意?想做生意就好好地管教管教你的手下!”
  严浩没理他,看着我的眼睛,用同样的语气又问了一遍:“你想做什么?”
  我愕然地迎着他的目光,突然发现他的嘴角已经在微微地向一边撇去,刹那之间恍然大悟,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想打这个老混账。”我回答。
  笑容开始迅速地在严浩面上扩散开来,他不动声色地继续问:“你先还是我先?”
  “上次是你先,这回该我先了。”
  我所说的“上次”,指的是中学时遭遇流氓抢钱的那一次。我们俩非常默契地相视而笑,我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一些严浩所说的“做朋友不用相互摸透”的意思。严浩闪身给我让路,而赖处长早已被我们俩的对话弄得目瞪口呆,可能方才想明白了一些,紧张地用手指着我:“你,你们想干嘛?”
  我笑着不回答,解衬衫的纽扣。另外一个坐在沙发上的家伙做势欲起,严浩伸出手,用一只手指对他摇了摇,另一只手从裤兜里摸出来一把弹簧刀,“啪”地一声打开。那个家伙面露便秘之色,老老实实地坐回原处,捧起茶杯装模做样地低头喝水。
  我走到离赖处长不到半米远的地方,看着他的鼻子说:“老邦瓜,老混账,老不死的,你他妈的刚才说谁是‘小赤佬’?”说完我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膝盖上,此人“哎呦”一声惨叫跪倒在地。我毫不留情地开始痛打他,从大二时打那个小白脸情敌之后我已经有近两年没有打过架了,所以一拳一脚都有释放库存的快感,把老东西打得哭爹喊娘,趴在地上直往桌子下面钻。我仍不住手,用脚狠踹他露在外面的肥屁股,就象严浩当年打猪头三时所说的,胖子肉厚油多像沙袋,打着果真舒服,简直畅快淋漓。
  “差不多了。”严浩说着拉住我。我这才喘息不已地停下,坐倒在沙发上,从冰桶里摸出一罐啤酒打开拉盖没头没脑地狂饮。严浩则继续做收尾工作,招呼那个到现在还没喝掉半杯茶的家伙过来把赖处长从桌子下面拖出来,扶着送出门,还挥手告别,“慢走慢走,不送了啊,生意我们下次再谈!”随后扭头朝我招手:“我们也走吧。”
  “急什么,休息一下。”我意犹未尽地回答。
  “休息你个头!”严浩笑着骂我,“动静闹得这么大,指不准有哪个怕事的已经报了警,你想到我那里住呢,还是想让**到看守所领你回家?”
  严浩不愧是老江湖,想事情就是比我清楚。我怏怏然起身,走到门口又想起那个已经被我们忽略了半天的小姐,回头告诉她,“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再来看你。”她不知所措地看着我,脸上依然有惊恐之色,让我愈发有些同情,想再说两句什么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对她笑一笑,转身出门。
  我一转身时差点撞到了守在门外的那个中年人的鼻子。我扫了他一眼,他也对我笑笑,但那种笑容有种说不出的阴森味道。坐进严浩车里的时候我才突然想到,那个小姐的惊恐表情,可能并不是我所猜测的余悸未消,而是在害怕这个中年男人。可是她在害怕什么呢?正转念间,严浩已踩下油门,答案不得而知。
  我们一车开到衡山路,找了一家可以签单的酒吧坐下,两圈Tequila Bomb之后我突然想起严浩在包厢里掏出的那把弹簧刀。
  “喂,你那把刀是哪里来的?没见你拿出来过啊。”
  严浩笑眯眯地把刀摸出来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仔细看看,好好想想,这把刀其实你早就见过。”
  我拿起刀对着光仔细端详,突然恍然大悟——就是当初严浩从抢我们钱的瘦子手上夺下的那把。回想起少年往事,不禁感慨唏嘘。
  “这么多年了,你还随身带着?”我把刀丢还给他。
  “是啊,这么多年了。”严浩向后仰靠到椅背上,拿着酒杯轻轻摇晃着里面的冰块,若有所思地盯着桌上的刀,目光有些凝滞。有那么几秒钟,我在他的表情中看到了极其罕见的迷茫。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6
125

  
  我在严浩家里一觉睡到正中午,起床时发现他已经出去了。手机上有两个未接电话,都是家里打来的。我发了一会呆,最后决定什么都不想,到厨房里从冰箱翻出一袋速冻水饺烧开水下了吃了。吃完后也懒得再去学校,就打开电视躺在沙发上看,过一会换一个台。6点钟的时候屋里的电话铃响了,是严浩打来的,问我是否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我说不去了。挂掉电话,我走到阳台上吸了一支烟,看到外面不知不觉间昏暗下来的天色,这才突然反应过来秋天早已经来到了。
  我磨蹭到7点多,穿好衣服出门,在一家小吃店吃了份盖浇饭,转了两趟车到陕西南路,在附近逛了一会商场,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瓶红花油,一条金莎巧克力及其他零食,居然还买了一盒太太口服液——付完钱后自己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我提着东西晃悠到梦娇歌舞厅门口,看一下手机,时间已经差不多,就走进去,在大堂靠近舞池的角落找了一个两人的位子坐下,要了两罐健力士黑啤慢慢喝,一直耗到所谓的时装表演开始。小姐们身上的布料都一样少,面目反而容易辨认,要找的人刚一上场就被我看到了。她化着很浓艳的妆,笑容被灯光打得缤纷灿烂,身材很成熟,腿也很长,感觉似乎比阿米还要高几公分。谢幕时,我走到台前向她招手,她立刻认出了我,对我笑笑,退场后很快就换了一件旗袍过来,在桌对面坐下。
  “昨天的事,谢谢你们啊。”她说。
  “不用谢。我和我朋友都喜欢打胖子。”我笑着说,把东西拎到桌子上,推给她。她连忙摆手拒绝。
  “拿都拿来了,就收下吧。红花油自己用,其它的零食分给你的姐妹。”我说。
  她迟疑着把东西接过去,又说了一声“谢谢”。
  “喝点什么?”我问。
  “不,不用了!我还要……”她的脸上出现焦灼不安的神情,迅速地扭头看了一眼。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到那个精瘦中年人正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盯着我们。我朝他招手,他笑着走过来。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我问。
  “没事没事,我只是看一下你们聊完了没有。有客人点小云了,你也知道我们是做生意的……”
  我从口袋里掏出钱,数出三张一百元给他,说:“这些够台费了吗?麻烦你帮我向那个客人说声‘对不起’吧。”
  “这个……”
  “我和我那朋友都是这里的老客户了,总该照顾一下吧。”说着我递一支烟给他,拿起打火机要给他点火。“我自己来”,他摇手拒绝,自己用火柴点上,拿起桌上的钱,笑着说:“既然这样,那就照您的意思办了,我去跟那边解释一下吧。”走之前,他又意味深长地瞟了一眼我对面的姑娘,“自己当心点,不要再惹客人不高兴。”姑娘连连点头。他被我目送着走到大堂门口,跟那里站着的一个打手模样的人小声嘀咕了几句,两人一起朝我这边又看了两眼。
  “究竟怎么回事?我怎么觉得你们有点问题啊。”我扭头问对面的姑娘。
  “没有,真的没有!”她急忙解释。
  我放弃追问,点了一支烟抽起来。
  眼前的这女孩和我过去常见到的那些小姐不太一样,看起来竟然很矜持的样子。而我从不和小姐直接打交道,所以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僵持了一会,她小声地问我要不要服务,我说不用。她说你付了钱啊,我笑笑,说我只是昨天答应你要来看看你的。她又不说话了,表情有些茫然。
  为了叉开话题,我给她讲了下午在电视上的社会新闻里看到的一则报道,这件事颇为凄惨,所以印象深刻。大致经过是:武汉的一对青年男女谈恋爱,女方家里嫌男的太穷,男的受不了羞辱就决定南下深圳赚钱。女的求他不要走,说她不介意他穷,愿意和他私奔。但男的要面子,宣称要挣够了钱回来光明正大地娶她,还是走了。刚到深圳时从小工做起,很苦,唯一的精神慰藉就是和女友每周彼此一封的情书。后来此人终于混出了头,开了自己的公司,野心也越来越大,连信都没空给女友写了。有一天他突然接到女友的电报,说当天夜里有一班深圳到武汉的火车,她会在车站等他回去娶她,等他到死。他那天有一个重要的商务谈判,所以一直磨蹭到傍晚才去买票,可是票已经卖光了,所幸的是后面紧接着就有加班火车,于是买票上车,一路好梦。下车后却看到女友已经在前一班列车发车——也就是他乘坐的加班火车进站——的时候,卧轨自杀了。
  故事说完,我看到对面的她低头不语。“没事吧?”我问,想到她或许是在哭,心里有些后悔不该讲这么凄惨的故事了。这时我听到她小声地说了一个名字——“安娜·卡列琳娜”。刹那间,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坐台小姐居然也会看过《安娜·卡列琳娜》。
  我再次强烈地感觉到如严浩所说,事情有问题。我再次逼问她,她默默地擦干眼泪,突然说:“我们走吧。”我愕然,“去哪?”“给你提供服务。”我刚想拒绝,她已经站起来,一把拉我的手。我只好忐忑地起身,跟随她走到一个挂着“员工休息室”牌子的空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我非常尴尬地看着她反锁上门,正想说话,她却突然扑到我怀里,紧紧抱住我,强忍住声音地痛哭起来。
  “究竟怎么了?”我不明就里,束手无措地看着她。她哭了好一会才渐渐止住,抽泣着抬起头,“你真的想知道我的事情吗?”我愣了一瞬,看着她浓妆已经被泪水冲洗得乱七八糟的肮脏不堪的脸,默默地点点头。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6
126

  
  “她叫徐海云,十九岁,长沙郊县人。师范中专毕业,分到县里的幼儿园当老师,自己不满意在小地方呆一辈子,想到大城市去看看,在大街上看到招聘时装模特的启示,就去应聘,被录取了。她的老板就是那个看起来很阴险的精瘦中年人,此人姓刘,是个退伍兵,据说上过中越战场,杀过人,睾丸被流弹打碎了一个,但办起床事来却更勇猛,所以绰号刘老枪。
  “刘老枪骗这些小姑娘,说要领她们到大城市巡回演出,和她们签了类似于卖身契的合同,但一上火车就把她们的身份证全扣下了,带着她们从广州蹿到上海,让她们做小姐接客,说是拿百分之五十的台费抽头,但其实所有的钱都被他捏在手里,宣称是怕她们年纪小乱花钱,帮她们存着。
  “她们现在吃住都在梦娇歌舞厅,晚上睡包厢或杂物间,平常不准离开歌舞厅半步,还有三个打手看着她们。唯一出门的机会就是去公共浴室洗澡,但是打手也会跟着。”
  “你告诉我这些,有什么目的?”严浩抿了一口啤酒,问。
  “我想救她出来,需要你帮忙。”
  “她自己为什么不逃跑?”
  “她不敢。毕竟她年纪那么小,在上海人生地不熟,而且身上一分钱都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所以也不知道怎么跑、能往哪里跑。”
  “为什么不报警?”
  “怕让家里人知道真相,没脸见人。”
  “这些都是她说的?”
  “嗯。”
  “我为什么要相信她?”
  “严浩,我不是要你相信她,而是要你相信我,相信我真的要做这件事,真的需要你的帮助。”
  严浩抬起头看着我:“你是在求我?”
  “对。这是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求你。”
  他的视线回到手里的易拉罐上,沉默着,手指渐渐用力,“啪”地一声易拉罐被捏瘪了。他抬手把空易拉罐扔进了房间斜对角的字纸篓里,从口袋里摸出一枚五分硬币,冲我晃了晃,嘴角撇出笑意:“用老规矩决定吧,怎么样?”
  “好。”
  他把硬币抛起,动作娴熟地反扣在手背上。
  “国徽还是字?”他问,看着我的眼睛。
  “字。”我迎着他的目光。
  是字。我赢了。他对我一笑,故作失落地吹了声口哨。
  我也笑了:“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玩这个游戏吗?那个夏天的晚上,在录像厅外面的马路上,那一次我和张昕赌,我选的就是‘字’,我也赢了。”
  “没有人能够永远是赢家,总有一天你会输的。”严浩笑着把硬币塞回口袋,顿了顿,目光望向窗外乌云密布的天空,“但是,那一天赢你的就未必会是我了。”
  
  
127

  
  晚上我和严浩又去了一次梦娇歌舞厅,开了一个小包,点了徐海云。为了不让刘老枪起疑,严浩也叫了一个小姐,带到大堂的舞池去跳舞。在此期间,我向徐海云介绍了我和严浩商议出的行动计划,分析可能的漏洞,逐一确定细节。“记住,就像平常去洗澡一样,只带洗澡要用的东西,别的什么杂物都不要带,否则会让他们起疑。”我告诫她,她默默点头。
  她看起来似乎心理压力很大。所以在严浩和另一个小姐回来后,我故意拉着她一起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以此分散她的注意力,缓解她的紧张情绪。合唱罗大佑的《滚滚红尘》的时候,她把手放到我的大腿上,紧紧抓住我的手。那只手直到我离开都在微微颤抖,但是并没有松开。
  行动前严浩似乎很随意地问我有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阿米一声,我犹豫了两秒钟,回答“不用了”。
  秋日的午后,稀薄的阳光略带湿润地涂抹在行人懒散的街道上。桑塔纳停在陕西南路和肇家滨路路口附近的一个停车位里,我和严浩坐在车内,车里的音响循环播放着赵传的一张CD,严浩不时跟着哼上两句,我则有些难以抑制地激动和紧张,一支接一支地吸烟,隔着玻璃仔细监视窗外。
  “来了!”我迅速地掐灭烟头,拍了一下坐在前面驾驶座上的严浩。车窗外的人行道上,拎着一个纸手提袋的徐海云正面朝我们走来,在她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一个穿着拖鞋两手插在裤袋里的打手与她保持步调不紧不慢地晃悠着。她看到了我们的车,与我隔着玻璃沉默地对望,目光在不断缩短的距离间被拉成一根逐渐绷紧的弦。
  距离只剩下几米远的时候,她突然开始奔跑,我猛地推开车门,一把拉住她伸出的手将她用力扯进后车厢,她的身体几乎是平躺着进来的,头重重地撞在我的小腹上,我顾不得扶起她,将她还伸在外面的小腿塞进车内,迅速关上车门。这时,跟在她后面的那个打手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撒腿追来,但严浩已经一脚踩下油门,熟练地连打方向盘,就在他的手摸到车尾的一刹那,车子拐上快车道,我回头望去,看见那家伙由于惯性的作用而摔倒在地,连着打了好几个滚。
  “起来吧,没事了。”我松了一口气,拍拍伏在我腿上的徐海云的脑袋。她的身体动了动,但没有坐起来,而是伸出胳膊抱住了我的腰,把脸更用力地贴紧在我的腹部。然后我听到她哭泣的声音,泪水很快就湿透了我腰间的衣服。我只好用手按摩她的背脊。她似乎比看起来还瘦,两个小小硬硬的肩胛骨在我手掌下滑来滑去,硌得手心很疼。
  “现在去哪?”严浩在前边头也不回地问。
  他的话让犹自沉浸在胜利喜悦中的我有些迷茫,竟恍似觉得他不是在问我。接着便是心头一惊,我侧头望向车窗外骤然汹涌起来的车流人流,忽然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现在该去哪里,下一步该做什么。
  
  
128

  
  “别傻坐着,吃点东西吧。”严浩放下手里的筷子,点了一支烟,对徐海云说。从坐下到现在她一直没有动过桌上的菜,只是低着头用筷子慢慢地往嘴里扒拉饭粒。
  小饭馆里喧嚣而且闷湿,尖锐的笑声和餐具碰撞的声响洒落一地,四处弹跳,让我感到头晕和肠胃滞胀。食客们吐出的热气弥漫在房间里,在我眼前的玻璃上形成一层朦胧的水雾,让窗外的各种灯光看起来都仿佛在夜色中溶化开了一样,变成浓艳粘稠的一团。看了一会,我自己也产生了浮起的幻觉。
  “你怎么也不吃东西?”严浩问我。
  “没什么胃口。”我把目光移回到桌上,望见油汪汪的水煮牛肉,竟有些反胃。
  “你们下一步打算怎么做?”严浩问。
  “你觉得呢?”
  他笑了:“你怎么总是这么孩子气?这种问题怎么能问我?我可以帮助你,但不可以替你做决定。”
  “可不可以让我在上海呆几天?” 徐海云突然说。
  我和严浩一起扭头看她。她放下手里的碗筷,仍然局促地低着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我希望能在回家之前静下心来想一想,怎么和家里人说,还有以后的打算……”
  “你打算住哪?”严浩问。
  “随便让我住哪里都行。”她急切地说,又嗫嚅了,“我知道,我已经给你们添了很多麻烦,但是我真的……如果,如果实在不行,那你们就别管我了,我自己想办法。”
  “你能想什么办法?有办法你还等着我们来救你?”我转向严浩,“找个地方让她住几天吧,费用我来承担。”
  严浩没有说话,皱起了眉头。
  饭后严浩带着我们找到了一家条件还算可以的招待所,100元一天,用他自己的身份证开了房。严浩不声不响地付掉了一个星期的住宿费。我发现之后要把钱还给他,他说先欠着吧,于是我把这些钱塞给了徐海云。
  徐海云收拾东西的时候,严浩把我拉到门外问:“你打算在这里过夜吗?”
  这个问题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但他脸上的表情自然如常。
  “走吧。”我小声说。
  坐进车里,我抬头看见徐海云站在招待所的门口远远地望着我。那双眼睛在黯淡灯光推出的黑暗前景下显得特别深邃明亮,车开动之后仍仿佛印刻在车窗玻璃之上,过了很久才渐渐淡去。然后我在车窗上看见了自己脸庞的倒影,苍白而迷茫,随着车身的微微震动而摇晃失真。
  
  
129

  
  我躺在床上始终无法睡着,一闭起眼睛就看见一些乱七八糟彼此叠印的面孔,刘老枪,徐海云,阿米,打手,父亲和母亲,甚至还有小白。我翻来覆去,最后折腾得浑身酸痛,简直无法忍受,猛然翻身坐起,不假思索地抓起床头的手机拨了阿米公寓的电话。我在黑暗中头脑一片空白地盯着黄色液晶屏上闪烁着的“正在连接”,突然又一下子清醒过来,正想掐掉的时候,屏幕上的字样变成了“正在通话”。
  “喂?喂?”手机里传来阿米的声音。我犹豫了一下,把它贴到耳边。
  “喂,是我。”
  “你——你怎么了?”阿米的声音听起来迷迷糊糊的,似乎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然后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突然“啊”了一声,“已经凌晨1点多了,这么晚你还打电话给我?出什么事了?”
  “……”
  “说话呀,究竟怎么了?”阿米的声音急切起来,“你不要吓唬我呀——”
  “没事,就是想你了。”
  “真的?”
  “嗯。”
  电话里传来她隐隐约约的声息,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然后语气转为娇嗔:“你总算想我了?这么长时间都见不到你,还以为你失踪了呢!你究竟在忙些什么呀?说,是不是想不要我了?”
  “我前天也给你打电话了,没人接。”
  “前天我回家住了。”
  “我又打到你家,占线。”
  “占线?怎么可能啊。”
  “我没骗你。”
  “可是——”阿米想了一会,突然小声惊呼,“呀!想起来了,前天晚上我爸好像一直在用计算机上网查资料!”
  “我说过我没骗你。”
  “对不起,是我错了,请你原谅我吧,好小雨,小雨好……”她嘟嘟哝哝地念了半天,见我还没有反应,语气又紧张起来,“你是不是真的生气了?为什么不说话?”
  “没有。”我笑笑,“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要不,你现在过来惩罚我吧,任你摧残蹂躏,好不好?”
  “不。今天算了,太晚了,你还是早点睡吧。”我迟疑着,听到窗外远远传来的雷鸣声,又急忙补充了一句,“而且台风来了,可能马上就会下暴雨。”
  “那就算了吧。”阿米怏怏地说,“那,你也早点睡吧。”
  “嗯。晚安,做个好梦。”
  “你也做个好梦。只准梦见我,不可以梦见别的女人哦。”
  “知道了。”我小声说。
  “我爱你。”阿米也小声说,等了一会,挂上了电话。
  断线后的盲音在耳朵里一声一声地响着。我呆了半天,慢慢放下手机。
  “打完电话了?”身后传来严浩的声音。我扭头,看见他不知何时已站在房门口,倚着墙,指间挟着一支烟。
  “暴风雨要来了。太闷了,根本没办法睡着。”
  “是啊,我也一样。”
  “那就起来吧。喝点酒吗?”
  “不用了。”
  我翻身下床,跟随严浩一起走上阳台,接过他递来的烟,点着,趴到栏杆上。
  极目远眺,笼罩上海的天空像被墨汁浸染的薄布一样绷紧着,不时被锋利的闪电狠狠地撕扯出沉闷的雷鸣。随着每一声瞬间的炸响,心脏也仿佛共振似的在胸腔里弹跳起来,仿佛要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拉拽出身体,腋下渐渐有破裂般的酸痛。
  谁都没有说话。连抽了三支烟之后,我侧头去看严浩,看到他手臂抱在胸前,站得笔挺,若有所思地眺望着外面暗潮汹涌的恢宏夜色。赤红色的烟头在风中闪烁着,忽明忽暗地向他指间吞噬下去。
  “想什么呢?”我问。
  “我在想,或许我们应该现在就从这里跳下去。”
  他的口气听起来轻描淡写,象是自言自语,却让我心头一惊。因为我们正站在九层楼的阳台上,从这样的高度跳下去绝对不可能有任何让人感到惊喜的意外。
  “怎么会想到这个?”
  “我常常这么想——还记得我说过你那个叫‘小白’的朋友有点意思吗?”
  “嗯,你说过。”
  “我说他有意思,就是指——他跳下去了。”
  “你说他的自杀有意思?”
  “对。我常常觉得,应该趁着青春还没有结束,抓紧时间干掉自己。现在动手,或许还来得及。”
  “可是,这有什么意思呢?”
  “打个比方——在青春结束之前干掉自己,就如同一头猪在被送进屠宰场之前完成交配,这样猪就不至于绝种。”严浩扭头看着我,脸上浮现笑意,“这样就不至于有一天,屠宰场因为杀光了所有的猪而无事可做而失去存在的意义。”
  我缄默。我不明白严浩所要表达的意思,更不太愿意听到这种戏谑的比喻。虽然我也愿意承认我们置身其中的这个世界和一个大肉联厂或许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我不能接受青春的意义只是被屠宰前的交配。在我的概念里青春是与生活无关的另一件事,就像没有一丝云的夏日的湛蓝天空,或许会让人看得眼睛酸涩,看得流出泪水,但它只是一幅静止的画面,所以永远都不会结束。
  但是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严浩。况且反驳也没有意义,因为我们是朋友,我们不需要彼此摸透。
  我伸出头向楼下望了一眼,在浓重的夜色中区区九层楼竟好似无底的深渊。我忽然想到了少年时摔死在我和严浩面前的那个民工,想起了小白在遗书中所说的话,我想如果我们这样跳下去,或许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人能够从我们的遗体上看出我们在生命结束前的最后一个表情是笑还是哭。
  夜空上突然又是一声惊天动地的霹雳。瞬间所有隐藏在空气中的重量都凝结碎裂出来,整个城市仿佛虚脱般地隐隐颤栗了一下,几乎在我还没有看到的时候,大颗的冰冷坚硬的雨滴已经开始随着狂风四处溅射,嘴上叼着的烟迅速就被淋灭并且湿透。
  “呵,舒服多了。”严浩仰面长长地吸了一口清新了许多的空气,表情也随之轻松愉悦起来,“我们回去吧,继续睡觉。”
  我把烟丢掉,默默地和他一起返回客厅。走到各自的房间门口时,我忍不住叫住他,“严浩——”
  “怎么了?”他停住脚步,扭头望向我。
  “我觉得——”我深深地喘了一口气,“我总是感觉这次事情好像还没有结束,还要发生什么,但就像你原来所说的,我完全想不明白那会是什么,就是有这样一种让我很不舒服的预感。”
  我把憋了许久的话说出口,看着严浩,等待着他的回答。
  然后我听到他很平静地说:“我也一样。”
  
  
130

  
  十几个小时之后,我和严浩共同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我们俩一觉睡到中午,开车去招待所找到徐海云,一起在附近的肯德基吃了顿快餐,然后到商场里逛了一个下午,给她买了一些必需的日用品。黄昏时我们站在雨水还未干透的人行道上,正在商议到哪里吃晚饭的时候,严浩的手机响了。他听了两句之后就独自走到一边,十几分钟后才打完电话回到我们面前,对我说他有一些急事要去处理一下,让我先带徐海云去吃饭,他办完事后会到招待所找我们。
  他对我说话时一如既往的平静,我也没有看出任何异常。但问题是,他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7
131
  
  我整晚都在招待所的房间里不停拨打严浩的手机。我反反复复地在手机上按下那些数字,把它举起到耳边,等到自动断开,再放下,同时把长短不一的烟杆摁断在烟灰缸里。我让徐海云先睡,但她说睡不着,她穿着衣服裹着毯子缩在床上靠墙的角落,一言不发地看着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的我。偶尔接触到她的目光时,我看到了惊恐和紧张。但我无法安慰她,因为我连自己都无法安慰。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头痛欲裂地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横躺在床上,盖着毯子,鞋也被脱掉了。我有些迷茫地坐了一会,看见徐海云拎着一袋早点走进来。“昨晚你没睡?”我问。“我在椅子上靠了一会。我习惯了,没事的。”她笑笑,把塑料袋递给我,“趁热吃吧。”
  我打开塑料袋,取出一个蛋饼吃起来。味同嚼蜡,但不得不吞咽下去,因为我不知道以后的时间里将会发生什么,我必须保持体力。连吃了两块蛋饼之后,我抬头看到徐海云还站在原地看着我。“你吃过了吗?”我问,她摇摇头。我把塑料袋递给她,“我吃饱了,你继续吧。我先走了。”
  “你打算怎么办?”
  “找到严浩。”我回答。
  我打车到严浩的公司。房间里依旧人声嘈杂,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赵志鹏在打电话。我在他身旁站着,等到他挂下电话,问:“你知不知道严浩在哪里?”他斜睨我一眼,“不知道,好久没有见到他了。”然后又想起什么似的,作出一副诧异的表情,“奇怪啊,他不是一直和你在一起吗?你们整天忙得要命,公司的生意都顾不上,你怎么反而会来问我他在哪里呢?”最后两句话让我感到了挑衅的味道。但是我心急如焚,无暇顾及,当即拔腿离开。
  电梯到达一楼的时候,脑子里突然一动,我没有走出电梯,而是又按下了“-1”的按钮。
  我在地下停车场内四处搜寻,果然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桑塔纳。呆立半晌,我猛地转身沿原路返回,不顾一切地直冲到赵志鹏面前,“告诉我,严浩究竟怎么了!”他的脸上浮现愕然,“我不知道……”话音未落,我已经一把抓住他胸口的衣服把他揪了起来,怒吼道:“那么他的车为什么会在停车场里?”
  房间里的气氛瞬间凝固,一片沉寂,所有人都停住手中的动作紧张地望向这边。
  赵志鹏定定地迎着我的目光,眼神渐渐变得有些异样。“对不起,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了,我确实什么都不知道。”他顿了顿,“可以请你放开我的衣服吗?严浩是我的大哥,我不会和他的朋友动手。”
  我和他充满火药味地对视着,最终感到了强烈的疲惫和力不从心。我颓然松开手,他坐回椅子上。
  “严浩真的失踪了?”
  我侧转身靠在桌子上,心乱如麻地点点头。
  “怎么回事?你们究竟出什么事了?”
  我扫了他一眼,他目光炯炯地盯着我,疑问的口气也十分逼真,让我越发难辨真假。此人确实曾经出卖过严浩,做过第一次就完全有可能再做第二次,但是此刻我无法拿出任何证据。事实上,我现在根本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及事态究竟发展到了什么地步。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转身离去。
  走出写字楼的旋转门,干涩的眼睛骤然接触到正午的灼炙阳光,竟感到一阵眩晕。我突然绝望地发现,身边没有了严浩,自己就像一只失去翅膀的傻鸟,重重地跌入了完全没有方向的世界,在任何一种维度上都举步维艰。而上海,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在刹那不觉之间也已经换上了一副陌生而狰狞的面目,时间和空间都变得不可捉摸,触目所及尽是扑朔迷离,仿佛处处都暗藏着危机重重。
  我近乎昏厥地站在原地,四顾茫然,直到被人擦身而过猛撞了一下胳膊才恢复知觉。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人拿着手机一边大声打电话,一边打开停在我面前的出租车门径自坐了进去。等我反应过来时,等着我的出租车已经载着此人绝尘而去。
  我已经没有力气操他大爷了。退后几步,软绵绵地坐在滚烫的水泥台阶上。下意识地摸出手机,翻到严浩的号码,按下“呼叫”键,随手放到身边的地上,伸手到口袋里搜寻香烟和打火机。
  当我叼着点燃的烟卷重新拿起手机的时候,我惊愕地发现上面显示的字样竟然是“正在通话”。
  
132
  
  “喂,严浩!”我抓起手机就喊,但那头传来的却并不是严浩的声音。
  “你找谁?”
  “我找严浩……”
  “严浩现在不方便接电话。”
  “你告诉他,我是‘小雨’,他一定会接的!”
  “小雨?你是谁?”
  “我是他的好朋友!”我急了,一口气说下去,“昨天晚上我还和他在一起,他突然就失踪了,我从昨晚到现在一直在到处找他!他到底出什么事了?”
  电话那头没有声息。我的心渐渐悬到嗓子眼,抓着电话不停地喊,“喂!喂喂——”
  “你真的是小雨?”
  “是!”
  “严浩出了点事,现在情况很复杂,电话里讲不清楚。如果你想帮忙或者想见他的话,现在就马上过来吧。”
  “你们在哪里?”
  “你打车到湖南路、高邮路,我们在高邮路上等你。”
  “好!我现在就过去!”
  “小心点,就你一个,不要带其他人,也注意不要被别人跟上。一定要小心。”
  “知道了。”
  电话断掉了。我呆呆地放下手机,这才看到自己的手已经因为激动而在微微颤抖。从接电话那人的隐晦表达和暧昧口气中,我强烈地感觉到严浩此刻的处境和状况十分不容乐观。我甚至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推测,开始怀疑严浩所遭遇的事情并非与徐海云有关,而是我所不了解的更可怕的问题。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但是我一定要过去,因为到此刻为止,严浩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朋友。
  我在湖南路和高邮路的路口下了出租车,步行走上高邮路。或许是没有吃中饭的缘故,走了没几步身上就出了一层虚汗,双腿如针刺般的酸麻,胃也在隐隐抽搐。我打量四周,发现高邮路只是一条非常狭窄静谧的小路,铺着水泥方砖的人行道上错落地栽着成排的法国梧桐,路两边除了围墙就是掩着花丛树林的铁栅栏,并不像有住宅区的样子,路上也见不到行人的踪影。这个地段我从未来过,现在才开始有些奇怪严浩怎么会藏到这里。正感到疑惑的时候,拐了一个小弯,我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两个人抱着双臂在东张西望,其中一个腋下夹着一卷报纸,而那张脸让我一眼看到便感到非常熟悉。我放慢脚步,搜索记忆。这时那两人也看到了我,脸上浮现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仿佛电光火石般的一闪念间,我想起了那人是谁——我曾隔着严浩的车窗玻璃看着这张脸,看着他伸出的想抓住车门的手,看着他被开动的车带倒在地越滚越远——没错,就是那个跟着徐海云的打手!
  手脚迅速变得冰凉。我僵硬地站住,被不祥的预感驱使着转过身,果然看见刘老枪如鬼魅般的身影正在几十米外冷冷地盯着我。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中了圈套,并且看起来似乎已经无路可逃。那两个打手正在不紧不慢地逼近过来,与我面熟的那个边走边从腋下抽出报纸包,打开,抖落报纸,露出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
  我什么都没有。胃里是空的,手里也是空的。我感到自己的大脑正在迅速地脱水收缩,颅腔内由此渐成真空,而额头的冷汗也开始向毛孔内逆流。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强自镇定地四下扫视,马路斜对面的一个小饭馆突然映入我的眼帘,我一咬牙,拔腿飞奔过去。
  我冲进饭馆的门,撞倒了几张凳子,冲进厨房,眼睛里没有任何人,疯狂地搜索我唯一的希望。上帝保佑,我找到了,我抓住门把手用尽全力,门框带着脱落的插销被我拉开,身后甩下一片惊叫。我跑进饭馆后面连通的民房,穿过两个房间之后,面前终于出现最后一道门。我拧开门锁闪身出去,几乎就在我用后背撞上门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屋里追近的脚步声。
  我疯狂地奔跑,跑得几乎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终于看到了熙攘的人群,看到了焦灼的车流,但是我没有停,依旧向前冲,一直冲进地铁站,买票,过检票口,赶上一班正好进站的地铁。我气喘吁吁地靠在车厢门上,在列车开动的时候一个踉跄差点滑坐到地上。
  擦掉眼前朦胧的汗水,映入眼帘的是乘客们仿佛打量逃犯般的奇特目光。我努力而狼狈地撑起近乎虚脱的身体,对陌生的他们挤出笑容,而心里却渐渐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已经确确实实地变成了逃犯,由此刻开始,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犯。
  一个没有经验的逃犯,一个不知道该逃往何处去的逃犯。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8
133
  
  我把肯德基的大塑料袋扔到桌上,闷声不响地把里面的炸鸡翅、汉堡包、薯条、可乐一样一样地拿出来,对站在身后的徐海云说了声“过来吃吧”,然后自己拿起一个鸡腿坐到旁边的凳子上,看着脚下的地面,一口一口地撕咬。用力咽下最后一口,我抬起头,接触到徐海云呆呆的目光。她两手举着一个汉堡包在嘴边,但一口也没有咬过,眼眶却已经湿润了,闪烁着泪光。
  “为什么不吃东西?”我皱起眉头问。她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手一松,汉堡包掉在地上。
  “你怎么了?”
  “你不要再瞒我了,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蠢……”她哽咽着,泪水扑簌扑簌地落下,“求求你,告诉我好不好,究竟出了什么事?”
  “没什么。”
  “你骗我!”她嘶哑着声音叫起来。我有些吃惊地看着她,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如此大声说话。
  “我没有骗你。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事情确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找到严浩了吗?”
  “没有。”
  “那你今天遇到什么事了?”
  “没遇到什么事。我在外面瞎转了一整天,什么都没找到。”
  “不可能。如果今天你什么都没遇到,怎么会说事情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看着她的眼睛,我知道事情无法再隐瞒下去。我低下头,用手揉搓着脸颊,尽量简单地把见到刘老枪的经过说了一遍。说完之后,我抬起头,看到她已经哭得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们……”她泣不成声地反复说着这两句话,浑身颤抖。我实在看不下去,伸出手去拍她的背,一触之下她却毫不着力地迎面倒过来,我猝不及防地连椅子一起被她撞得朝天翻倒。
  后脑勺火辣辣地痛着。所有力气都消失了。我伸直双臂,仰面躺着,视线空茫地望着悬在天花板上微微摇晃的电灯泡。徐海云伏在我腿上,因为激动而痉挛的手指紧紧攥着我腰间的衣服,还在止不住地哭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了手机的铃声。铃声仿佛从遥远的幕后被慢慢地推移至前景,最后清晰地定格在耳旁。我一侧头,看见手机已经在我摔倒时从裤袋里掉了出来,就躺在身边的地上。屏幕闪烁着黄色的光芒,铃声一声接一声地响着。我费力地翻转手臂,把它抓到手里,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找谁?”我说。
  “小雨,我是严浩。”
  奇怪的是,我竟一点也没有感到吃惊,虽然这一次电话里的声音确实是来自活生生的严浩本人。
  
134
  
  我用力撑坐起来,把徐海云的身体从腿上挪开,站起,举着手机走出房门,穿过走廊,走到招待所外晚秋初凉的街道上。
  严浩在说着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他消失的经过,在遥远的电话那头,用清晰的声音。我在这头沉默地听着,听得直想笑。说真的,我确实需要努力地调整呼吸才能压抑住不断涌到喉头想要自己跑出来的或许可以称之为“笑”的某种声音。
  比笑话更好笑的是笑话的主角。在严浩说给我听的这个笑话里,主角就是我。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在命运、在这个庞大的世界面前是多么的好笑,就像严浩所说的,渺小而不自知,好奇而不知所终。
  在决定救徐海云之前,我费尽心机,绞尽脑汁,自以为已经考虑到了一切方方面面。我以为敌人就是来自湖南的刘老枪,我相信强龙难惹地头蛇,我坚信他在上海不敢也不可能对我和严浩构成威胁。但是我忽略了一件事,我忽略了梦娇歌舞厅。一家顶多算是二流的歌舞厅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歌舞厅的幕后大老板——何先生。这个名字在九十年代的上海家喻户晓,是著名的民营企业家,是政府和媒体眼中的红人,频频出现在本市新闻里,给灾区捐款,被市长接见,是地方栋梁,是纳税状元,天知道这个狗娘养的大人物竟然是黑道老大出身,竟然会无聊到开那么一家烂歌舞厅玩,竟然会有空为了发生在他眼皮底下的一件小小的小姐失窃案而勃然大怒而要亲自干预。二十一岁的我,青春的我,在命运的恢宏背景下如蝼蚁般傻冒登台的我,除了被聚光灯照昏双眼,除了拿自己的渺小开两个自己先笑的玩笑,还能献演什么节目呢?
  “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常去的一家录像厅,老板是一个胖大妈的那个吗?”严浩问。
  “记得。”
  “她儿子早些年也是在外面混的,后来在家里被人一刀捅死。警方说找不到线索,但道上的人都知道是何先生的手下做的。”
  我沉默。我想起了胖大妈那张哭得泪流满面的脸,想起了素未谋面的她那个起早贪黑在菜市口摆摊卖卤菜的儿媳妇。
  “昨天晚上那个电话就是何先生的人打给我的。他们叫我过去谈判。我没有告诉你们,是怕你们非要跟去,给我添麻烦。谁知道我到了约定的地点根本就没见到何先生的面,两个小瘪三拿着棒子过来就动手。幸亏我身上带着那把弹簧刀,扎翻了一个,光线太暗,看不清楚,似乎是扎在胸口了。我不知道人死了没有,不管死没死,我都只有跑路,否则落到警察手上也就等于落到何先生手上。
  “所以,我立即开车到公司取钱,把车丢在停车场,打车去火车站买票上了火车。在火车上想给你打电话的,一摸身上才发现手机没了,可能是和那两个瘪三动手时弄丢的,所以现在才给你打电话。”
  “我知道。你的手机现在在他们手上。”我说。
  “你怎么知道的?难道——”
  我把白天发生的事告诉严浩。他沉默片刻,说:“在这件事情结束之前,我不会再给你打电话,你也不要再接任何陌生人的电话。你毕竟和我不一样,你不是道上的人,他们想要找到你也不容易。而且按我的推测,应该只有刘老枪会找你。何先生的目标是我。不管怎么说,你自己小心一点。”
  “知道了。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个你就别问了。不知道比知道好。这样即使公安或者何先生找到你,你也没什么可隐瞒的。”
  “徐海云怎么办?”
  “我告诉过你,这是你自己决定开始的事情,不要问别人该如何结束。”严浩笑了。顿了顿,接着说:“况且,一件事情既然已经开始了,自己就会有它发展的逻辑。你只能扮演一个角色,而导演绝不会是你。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些话吗?你现在还不明白这一点吗?”
  “知道了。”我说。脑袋里隐隐作痛。
  该说的似乎都说完了。我们在电话两头沉默着,话筒里只有彼此的呼吸声。
  我发现自己的呼吸比严浩急促很多。
  挂电话前,严浩最后告诉我的是:“如果你真的遇到什么困难熬不过去了,可以去找赵志鹏。他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不会不帮你的。”
  “你多保重。”我说。
  “你也一样。”他笑。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8
135
  
  回到房间,我沉默地抽了两支烟,心乱如麻。最后丢掉烟头走到床边,把面目已经清晰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坐在床沿的徐海云。
  我让她立刻买火车票离开上海。但她不肯,她说她怎么能这样不顾我们死活地一走了之?我说你难道要亲眼看到严浩或我的尸体才肯走?她无话可说地张着嘴,发了一会呆,突然起身拔腿就往外走。我从后面一把拉住她的胳膊:“你要去哪?”她不回答,头都不回地用力掰我的手指,死命挣扎,双脚乱踢乱蹬。“你他妈的给我站住!”我突然无名火起,猛一用力将她拖倒在地,跨到她身边跪下,摁住她的肩头冲她大声怒吼。她不知道是摔疼了,还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终于停止了挣扎,脸色苍白,目光迷茫地看着我。我浑身燥热,粗重地喘息着,盯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问:“说,你要去哪里。”
  “我——我回去找他们,让他们放过你和严浩……”
  “闭嘴!我们费那么大气力把你救出来就是听你说这个的吗!” 我怒不可遏,耳朵里听到自己的声音近乎嘶鸣,在血管里冲撞奔突,在脑腔里嗡嗡做响。我完全不能自制地挥起手臂,想狠狠地扇她一个耳光,但刹那之间,仿佛不堪挤压的身体终于被看不见的筛网滤过一般,感到虚脱至极。僵持片刻,无力地垂下胳膊,向后跌坐在地上。
  很累。我感到很累很累。我慢慢地举起双手,掩住针刺般酸麻的面颊。觉得脑子里一片真空,只有几根游丝般的东西在悬浮着,却不知道是些什么。
  身体渐渐地冷却下去。我听到了哭声。我放下手掌,看见徐海云已经自己坐了起来,抱着双膝,头埋在臂弯内,又在哭了。
  “别哭了。”我说。
  她没有反应。
  “别哭了。我们一起等严浩回来。”我说。
  她猛地抬起头,凌乱的头发被泪水乱七八糟地粘在脸上,红肿的眼睛闪烁着疑惑。我扭头避开她的目光,又重复了一遍。她突然整个身体扑过来,头抵在我的胸膛上,泪水更加汹涌,很快就染湿了我的衬衣。最后竟哭得抽筋了,手指僵硬地蜷曲,身体扭成近乎不可思议的形状,样子十分吓人。我只好给她慢慢地揉搓关节,直到松弛下来。把她抱到床上,帮她脱掉鞋,盖上毯子。
  “不要胡思乱想了,好好睡一觉。我回宿舍去了。”我说。
  走到门口时,身后传来她的声音:“谢谢你……”
  我顿住脚步。
  “谢谢你答应让我留下来。”她说。
  她竟然向我道谢。她不知道,如果她真的离开了,我将完全不知道如何独自面对未知的明天。她不知道,从在高邮路上见到刘老枪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陷入多么深邃的恐惧。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低头关上门,转身离去。
  
136
  
  我在宿舍里住了几夜,都是在快熄灯时才偷偷摸摸地回去,不和任何人多说话,一早就离开。
  手机也被我一直关机。
  我在躲着阿米。事情搞成现在这个样子,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向阿米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还能够隐瞒多久,但至少,我不能让她也被牵扯进来,绝对不能。
  每个白天都漫长不堪。我和徐海云一起耗在招待所的房间里,没完没了地发呆,吃方便面,看一台遥控器都没有的破电视。我必须不时地通过诸如弄断电视天线、摔破茶杯这样的手段避免自己产生时间已经陷入死循环的错觉。
  当服务员告知严浩所交的房费已经全部用完时,我才知道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了。徐海云继续住在招待所里显然不现实,100元一天的价格我无法长期承担。当我走进家门站在父母面前开始向他们坦白一切的时候,我感到耻辱至极,但也确信这是自己唯一的希望。
  母亲还是那么一副面无表情的姿态,坐在藤椅里,一边织着毛衣一边一言不发地听着。十几天前离家出走时,我确信她听清楚了我最后说的那句话——“我从来就不喜欢穿你织的毛衣”,而她此刻手中在织的依然是那件我的毛衣。这个发现让我感到有些惶惑,但显然无法问出口。我极力克制着拔腿离开的冲动,在裤兜里掐着自己的手指,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说了一遍,唯独隐瞒了自己被追杀和严浩杀人的细节,因为我害怕他们会报警。
   “你现在想怎么样?”听我断断续续地全部说完后,母亲问。
  “我希望你们能够同意让她在家里住一段时间,睡我的房间,我在宿舍住。等到事情结束了,严浩回到上海,我们就给她买火车票,送她回湖南。”
  “你现在愿意承认自己做错了吗?”
  “我没错。”
  “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错,就不要来求我帮助。”
  这段对话似曾相识。我茫然地抬起头,看到母亲脸上平静的表情,不祥的预感立刻如同一盆冷水迎头浇下,湮灭了所有纠缠着的希望和不安,冻得我几乎想咬碎自己的牙齿。我终于回想起了多少年前那个被猪头三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回想起了——
  “我是一个男人,有些事情一定要自己解决,因为那是我自己的尊严”。
  我笑了。我环顾四周,突然觉得自己置身的场景竟是如此有意思,高高在上的母亲用她的方式审判着我的自尊,伛在角落的父亲毫无主意地揉搓着手掌,躲避着我的目光。而我,我自己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呢?即将赴菜市口问斩的义和团烈士吗?我忽然感到了深深的厌烦,简直一分钟也不想再在这个家里呆下去。我昂起头,冷冷地笑着,迎着母亲的目光。
  母亲看着我玩世不恭的表情,说:“你还记得当初你考大学执意要念中文系时我对你说的话吗?我不干涉你的自由,但提醒你一件事,你自己选择的路,就要自己走完它。”
  我没有回答,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打开衣橱拿了一些衣服,和手机充电器、存折等杂物一起塞进一个帆布旅行包里,挎在肩上,回到母亲面前。
  “我走了。有事可以打我手机,如果是想听我认错,就不必了。”
  说完我拉开房门离去。
  快到大院门口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声喊我的小名。是父亲。我站住,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微侧着身体,用一只手拄着腰,脸上隐隐露出疼痛的神色。我冷冷地看着他,“有什么事?”他张开嘴,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将另一只手急急地伸进裤袋,把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钞票掏出来递给我。我的眼眶一热,扭头就走。他在身后连喊了好几声我的名字,最后声音竟然都带了哭腔,“小雨啊,你不要再这么倔了好不好?你就给你爸爸这一次面子好不好?我这个做父亲的求你了行不行?”
  站在渐渐开动的巴士上,隔着玻璃窗,我看见父亲还站在站台上远远地目送着我。我的手心里攥着他塞给我的钱——两千元。这个悭吝得连买根针都要算来算去的父亲,竟然一下子给了我两千元。我疲惫而茫然地看着车窗外晃动着的生活,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活过了二十一年,我究竟看清楚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8
137
  
  我在招待所附近的一个肮脏破败的小区里租到了一套房子。一室户。整栋楼极其破旧,内部是木结构,打个喷嚏都有脚下在晃动的错觉。厕所总算是有的,还有一个看起来随时会爆炸的煤气热水器,但除此之再没有任何电器,没有电视,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房间里所有的家具只有一张双人床,一个摇摇欲坠的老衣橱,一张我第一次坐下去就差点爬不出来并且溅得满屋子灰尘的破沙发,布套的破口处挤出很有视觉效果的黄黑色的海绵和生锈的弹簧。临街的门窗倾斜不齐,到处都有露风的缝隙。阳台上积蓄了似乎有几年没打扫过的灰尘。我想房东和中介公司一定是看出了我的没有经验和鬼鬼祟祟,因为这样的房子他们居然果断坚决地要收我800元/月。
  “怎么样?能在这鬼地方住吗?”我皱着眉头转身问徐海云。她点头,脸上看不出一丝不堪忍受的表情。我笑,我想起了梦娇歌舞厅里那个挂着一个“员工休息室”牌子的只有一张床的小房间,想起了她曾说过的,她在“时装模特兼坐台小姐”的生涯里居住的都是些什么样的地方。从她天真愚昧地跟着刘老枪走上火车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注定要象14岁之前的我一样没追求——我的目光移向窗外,看到在落日的余晖里升腾飞舞的烟尘——至少这里能够晒到“稀罕”的太阳,我想。
  我到中国银行取空了自己的那张活期存折,加上父亲给的钱,总起七千多元,交了中介费、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到超市给徐海云买了被子、枕头、毛巾等杂物,最后只剩下两千多元。我不知道这些钱还可以熬多久,但想到自己就这样毫无准备地被按坐到命运的赌桌前,不得不在轮盘上放下自己所有的赌注,竟觉得似乎该为此激动人心的事件好好庆祝一下。于是我不顾徐海云的反对领她出去找了家还算象样的馆子大吃了一顿。我吃得狼吞虎咽,兴致勃勃,甚至废话连篇,颇有些最后的晚餐的情调。饭后走在热闹的步行街上,心血来潮之下又从扯着我衣角不肯放手的小屁孩手上买了一支已经发黑的玫瑰随手丢给徐海云。
  我两手抄在裤兜里,吹着口哨,强撑着满不在乎、浑然忘我的形象大步向前走。不知不觉间,徐海云被我落下了好一段距离。我转身等她。她紧紧握着那支可笑的烂花,低着头慢慢跟上来。“你走路怎么这么慢,吃得太饱了?”我问。她抬起头,泪光刺得我眼睛隐隐作痛。我深深地喘了口气,从裤兜里取出一只手,揽住了她的腰。“快走吧。天快黑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说。她咬着嘴唇,点点头。
  一路上她始终低着头。因为步调不一致,经常踩到我的脚。我也一样。我想我们俩这样走路的姿势在路人看来一定非常可笑,跌跌撞撞,狼狈不堪。
  狼狈没什么不好。今时今日,如果我的自尊依然连狼狈都不能承受,我又能拿什么去承受劫难未卜的漫漫明天?我是一个男人。是啊,我已经21岁了,已经是一个成年的男人。
  回到徐海云的新住处,我帮她一起收拾房间。我先换掉了洗手间里灯丝已经断掉的灯泡,此项工作完成得还算顺利。接着我又踌躇满志地从对门的邻居那里借来管钳之类的工具,无师自通地修好了一个漏水的水龙头。但这一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忘了关自来水的总阀。浑身湿透的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在现实生活面前是如此的束手无措、狼狈不堪。我还想继续干别的,但在徐海云没完没了的哀求下,只好脱下湿衣服,洗个热水澡,钻进被子里。
  徐海云收拾好东西,洗完澡,把我的湿衣服都洗了,内衣和外衣,手洗的,和她自己衣服一起一件件拿着从我眼前走过,晒到阳台上。“今天晚上你就在这里睡,等明天早晨衣服干了再走吧,好吗?”她站在床前,迟疑地问。我默默点头。她关掉灯,背对着我很快地脱掉外衣,掀起被子的一角钻进来。她的胳膊肘冰凉地碰了我一下,立刻缩了回去。我也翻了个身,背对着她。
  后半夜我被冻醒了。我感到自己的身体仿佛掉入了正在融化的冰窟一样,浑身都是冷汗,身下的床单也已经完全湿透。我头痛欲裂,在黑暗中恍恍惚惚地睁着眼睛,茫然半晌,终于明白,我发烧了。
  然后我开始想念阿米。近乎崩溃地想念阿米。我想抓住她冰凉的小手放在自己滚烫的脸颊上,想大声呼喊她的名字穿透所有的云层,哪怕是含着她的发丝死去。但我没有力气,我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灯被打开了,眼睛立刻被刺痛,被泪水和汗水折射得散漫迷朦的视野里隐约晃动着一个人影,在唤我的名字,在用手摸我的额头试我的体温。我多么希望这是阿米,但我绝望地明白她只可能是徐海云。徐海云拿来湿毛巾擦我额头和脸颊的汗,把我的头捧到自己的腿上,一口一口地喂我喝水。我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这张脸上满是担心和不知所措,一眨不眨的眼睛里充满紧张和焦虑。我迷茫地看着,迷茫地看到了另一张脸,看到了深映在记忆中的那幅画面——
  阿米父亲说话的声音不容回避地在耳旁响着,而我只能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里,看着餐桌另一边阿米热泪奔涌却完全无能为力的脸。我终于绝望地想到我在阿米生活的那个世界中或许注定只能扮演一个如此盛装登台的小丑,能够得到羞辱,能够得到赏赐,但是永远不可能得到荣辱与共。对于卸妆后的我而言,对于此刻可怜得像条丧家犬的我而言,我只能与徐海云这样的小姐相依为命。
  我感到冷,很冷很冷,冷得几近窒息,好象有什么地方在清脆地断裂。“你是不是很难受?”我听到徐海云颤抖的声音。“冷。”我说。我只能说出这一个字。我呆呆地看着她,看着她焦灼地东张西望,看着她绝望地咬紧嘴唇,看着她终于想到了什么,把我的脑袋放回枕头上,在我面前站起,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她不声不响地脱掉了所有的衣服,赤条条地钻进被子,伸出双臂紧紧地抱住我。她的体温让我的身体温暖起来,却几欲崩溃。“把灯关掉好吗。”我小声说。在闭起眼睛的一瞬间,我感到有两行泪水流出自己的眼眶。
  黑暗吞噬了一切画面,我再也看不清任何人的脸。
  
138
  
  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一夜。这期间我时而昏睡时而清醒。在我清醒的时候,徐海云喂我吃药,喂我吃饭,喂我喝水,为我擦身子,还换掉了湿透的床单。第二天晚上我的体温终于恢复了正常。她帮我穿好衣服,搀扶着我一起到楼下的兰州拉面馆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拉面。把热辣的面汤一口一口地喝掉之后,我终于感到了强烈的食欲,一口气又吃了半斤孜然羊肉。
  半个小时的散步之后,我的体力基本上算是恢复了。
  那天晚上,我和徐海云做了。我不想回忆我们究竟是如何开始的,那对于成为事实的结果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做了。不能称为“做爱”,只能叫做“性交”。索然无味的交合,毫无愉悦而言,只有潮湿和沉重,和隐隐的刺痛。还有关灯前的一瞬间,徐海云留在我视觉记忆里的平静得毫无表情的脸。
  过去我和阿米做爱的时候从不在乎是否关灯,是白天还是黑夜。但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养成了做爱前关灯的习惯。如果是白天,我也会关上所有的门,拉上所有的窗帘。然后,在高潮的时候,我会闭上眼睛。请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没有告诉徐海云,我和她做爱的时候想到的是另一个女人。
  严浩有一个习惯,他喜欢用抛硬币的方式来做出自己难以判断或不愿判断的选择。因为人生永远不能回头,所以对于人这种动物而言,任何选择题的“是”与“否”的选项都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差别,如同一枚硬币抛起落下之后的某一面。当我质疑他的方法过于轻率时,他这么对我说。
  而这一次,虽然我没有抛起硬币,但是我的选择已经不可回头。结果就如同地壳运动过程中拔地而起的一道山脉,原本的平原截然断裂,左右两侧终将在遥望和回眸中各自倾泻下去,不复连接。
  或许是退烧药的药力还在持续的原因,半夜里我又出了一身汗而蓦然醒来。我帮身边熟睡的徐海云把滑下床的被脚重新盖好,披上外套坐在黑暗中默默地吸了一支烟。
  窗外的夜色中落着隐隐约约的雨,悄无声息的湿气挟着嗖嗖的寒意从门窗的缝隙间渗蚀逼迫进来。
  等这场雨下完,冬天就到了。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9
139
  
  如今我已经回想不起徐海云确切的长相。只记得她很高,很瘦,皮肤很白。至于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她时会有惊艳的错觉,我想那是歌舞厅包厢的特殊灯光和她的浓妆综合所致。如果你不明白我这样隐晦表达的意思,你现在就可以去任何一个歌厅或酒吧拉一个从业时间超过半年的小姐出来,让她卸掉浓妆素面朝天地站到正午的阳光下——如果她能够同意你这么做的话,你就可以看清楚她真正的面目。你会发现那张脸早已适应了某种暧昧的照明环境,早已被化妆品中所饱含的挥发性化学成分和地地道道的金属铅腐蚀出特别的韵味。我想不出更好的表达,只能简单地说,那样的面容在强烈的阳光下看起来就如同长满霉斑的潮湿而斑驳的石灰墙。
  毕竟1998年她才19岁,她还年轻,所以我第一次在阳光下看到她的脸的时候才没有呕吐。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如果现在我再遇见她,我极有可能已经无法认出她。
  和她睡过之后,我就住在了她那里。房东偶尔过来检查房间设施和结算水电费时,会装模做样地把我们称之为“小夫妻”。但是从这个老女人脸上那种恶劣的怪笑可以看出实际情况是多么堪于嘲弄。事实上徐海云完全不像我的妻子,倒更像是我的保姆或者女佣。
  她吃苦耐劳,勤俭节约,包揽一切家务。
  她在我面前话很少,她根本就不善表达。她从未对我说过任何示爱的话,她只会说一些诸如“你饿了吗”、“我可以抱着你吗”这样的话,以及在我偶尔无法克制绝望地暴躁发作时默默地充当受气桶,默默地躲起来哭。
  我也很少和她说话。甚至性交时都是直接动手,从不征求她的意见。她也从不拒绝。以至有一次我在进入时才发现她经期还未结束,为此我像一头疯了的野兽一般在房间里乱砸东西。当我随手抓起在沙发的角落已经放了很久的不知道是什么玩艺的一包东西狠狠地扔在房间中央的水泥地上时,我听到了玻璃的碎裂声,同时听到她惊呼一声,看到她扑过去,跪在那里,呆呆地伸着被玻璃渣划破出血的手,眼泪止不住地滚落。
  我走过去,蹲下,扯开破皱的两层塑料袋,看见了我当初去歌舞厅探望她时买给她的那些东西。碎玻璃来自太太口服液的瓶子。她居然一样都没有动过,一直偷偷地保存到现在。
  “为什么?为什么!”我扭头朝她大声怒吼,她呆呆地看着地上,说,“是你送给我的……”
  我浑身颤抖,愣了很久,起身离去。门被反手摔上之后,我听到房间里传出她压抑着的哭声。
  我疲惫地坐在楼梯台阶上,用双手掩住自己的脸,感到温热的眼泪在手掌和面孔间渐渐变得肮脏粘稠。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再这样粗暴的对她。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或许我和她结婚也没什么不好,但仅仅是那一瞬之间。
  
140
  
  期末考试前夕,我不得不潜回学校四处借资料、抄笔记。走进宿舍楼的时候,似乎所有人都被我邋遢憔悴的形象吓到了,怪异的目光从各个隐蔽的方向追随着我,但是谁也没有敢开口问任何问题。小戴故作满不在乎地宣称他曾多次在课前点名时替我喊“到”,我问他打算要几包烟,他笑着连连摆手说全是友情赞助。宋国涛把他的笔记本借给我时,小声并且隐晦地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告诉他没事,不用。
  考完最后一门课之后,我已近乎虚脱,晃晃悠悠地走在校园里,感觉身边的一切都在冬日的苍白阳光下飘飘荡荡。看着擦身而过的那些初进大学不谙世事的小情侣们卿卿我我、旁若无人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大一结束的最后一天晚上,阿米拉着我的手在校园里一圈一圈走的情形。那时的我总觉得大学里的时光缓慢重复,现在才蓦然顿悟了古人所言——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忽然而已,三年就这样过去了,所谓光阴似箭,这把箭直到现在才射中我的胸膛,让三年前的往事就如昨夜一样历历在目,让我有失血般的昏厥,不能自已。
  然后,我看到了阿米。
  阿米站在学校门口的花坛边上,一副等候已久的样子。她身上的穿着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蓝色羽绒服,蓝色直筒牛仔裤,长发披在肩上,依旧那么美丽动人。一瞬之间我竟以为是自己的幻觉,醒悟过来时脚步已经进入她的视野。我不知所措地和她对视着,僵持片刻,她慢慢地走到我面前。
  “我——”我心乱如麻,千头万绪,完全不知从何说起。
  “这段时间你到哪里去了?”
  “……”
  “我打过很多次你的电话。”
  “我关机了。”
  “究竟出了什么事?”
  “找个地方坐下来说吧。”我佯装镇定地避开她的目光,一边东张西望,一边从衣袋里摸出香烟。
  “不。就在这里说。”
  我一怔,准备点烟的手停在半空中。我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自己发怔的原因——这是阿米第一次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对我说话。过去她总是撒娇,总是哀求,但这一次她是在命令。一阵酸楚迅速地在心头聚集,随后而至的便是尖锐的疼痛。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真的想知道?”
  “嗯。说吧。”
  “我和一个小姐在一起同居。”
  “小姐?同居?”阿米的声音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开始颤抖。
  “你和她上床了?”
  我没有表情地看着她迅速变红的眼眶,点了点头。
  泪水很快地涌出她的眼眶。她紧咬着嘴唇,无声无息地哭着,不顾来来往往的种种目光。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或许可以称之为心碎和绝望的东西,那种东西让我的四肢也开始变得冰凉僵硬。
  “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我问。
  她依然神情恍惚地望着我,就像什么也没有听到一样。
  “没有的话,我就先走了。”说完我转身离去。边走边点燃了嘴角斜叼着的烟。
  我没有回头。她也没有叫我。我想,如果她开口叫我一声的话,我的眼泪也会流出来的。因为我在私心里真的希望她能够叫住我,能够打我,骂我,最重要的是——向我追问那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但是她没有。我不知道这值得庆幸,还是难过。
  我只知道,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恐惧已经和希望一起消失在一枚硬币的另一面。躺在阳光下,静静朝上的,只有被等待磨得深深浅浅粗糙不堪的疲倦。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29
141
  
  我很疲倦。我已经习惯于从那个陡峭且没有照明的木楼梯上摔滚下去,习惯于坐在阳台的门槛上看着楼下的街道发呆,看着无法关紧的窗棂在风中颤抖,看着老鼠鬼鬼祟祟地顺着排水管爬下,堂而皇之地绕过我的脚边。
  天黑得越来越早。寒风料峭。无聊的时候,我强烈地渴望这个冬天上海能够下一场大雪,能下得天地之间只剩下一片白茫茫。但是看起来希望不大,因为雨从夏天开始似乎就再也下不完。但是雨也不像最初时那么猛烈了,而是如同前列腺炎患者的排泄一样,有一阵没一阵地哆嗦。我的腿也经常哆嗦,让我怀疑自己是否得了风湿性关节炎。
  大街上的节庆气氛越来越浓烈,我口袋里的钱也越来越少。我开始发现避孕套和方便面都是多么昂贵的商品。我想出去打工,但是因为该死的春节,什么工作都找不到。
  年三十一大早,徐海云不声不响地出门用我们剩下的最后一些钱买了一些菜和面皮回来。那天我们只吃了一顿晚饭,徐海云包的饺子,素馅的,只有剁得像肥肉泥的白菜。晚饭后我和她躺到床上,在外面此起彼伏的爆竹声中,在厚厚的两床被子下,没完没了地性交。但无论我们怎么用力,都依然感到刺骨的寒冷。
  那天夜里我打开关了仿佛半个世纪的手机,把它放在床头,但是铃声一次都没有响过。
  
142
  
  严浩在电话中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真的遇到什么困难熬不过去了,可以去找赵志鹏。他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不会不帮你的。”
  赵志鹏的家还是在普陀区,还是藏在光复路附近的那一片危房简屋里。我曾经决定再不来这里,但是现在我还是来了,因为我已经山穷水尽。命运已经检验了我的狼狈,现在终于开始检验我的羞耻。我裹着已经洗得皱得像咸菜的大衣,在灰黑肮脏的楼道里进进出出反复走了几趟,终于咬着牙敲开了他家的门。他那个做环卫工人的母亲竟然一眼便认出了我是她儿子多年前的“朋友”,热情地把我迎进去,忙着跑来跑去地泡茶、拿糖果。而堵在我面前的赵志鹏,上上上下地打量着我,露出一副不能相信自己眼睛的神情。
  最后他问了我一句:“饿吗?”
  我在他家吃了中饭。那或许是我到22岁为止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饭后他把我领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问我究竟出了什么事。如今我已经没有任何理由再不相信他,于是对他坦白了一切。当我说到何先生的时候,他的神色很迅速地变化了一下,我猜他一定比我更清楚何先生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真的是何先生要动严浩?”他问,语速慢得仿佛每一个音节都需要确认。我点点头,“他不是要动,而是已经动了。他派人去做严浩,其中一个被严浩刺伤了,现在还不知道死活,所以严浩躲到外地去了。”
  “就是你到公司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
  “是。”
  “那天我告诉你我不知情,可是你不相信。”
  “对不起。我当时也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过于激动,错怪你了。”
  他看着我,沉默片刻,一个字一个字地问:“是不是因为你知道我曾经出卖过严浩?”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从他眼睛里无声流露出的东西让我感到十分愧疚。我低头避开他的目光。
  “对不起。”我又说了一遍。
  他的呼吸急促起来,突然一言不发地起身走出房间,并且带上了门。过了很久他才回来,把一包烟放在我面前。“你自己动手吧,我不抽烟的。”他说。他的表情看起来就象最初一样自然平静。虽然我难以相信他出去这么长时间只是为了拿一包烟,但是我无法开口询问。
  我默默地拆开烟盒,取出一支烟叼上,自己摸出打火机点着火。这时他又从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我接过来打开,看到里面是一叠百元钞票。
  “总共三千块。我现在只有这么多现金。够吗?”
  “够了。”我心慌意乱地把信封揣进大衣的内袋,说了一声“谢谢”。又急忙补充了一句,“等事情过去了,我会还你的。”
  “再说吧。”他笑笑。
  离开时,他一直把我送到光复路的路口。一路上我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我们在路边等了很长时间才终于拦下一辆空出租车。当我打开车门的时候,他突然从后面拉住我的胳膊,说:“下次见到严浩,替我向他问好。”我答应一声,坐进出租车,和他挥手告别。
  出租车开动之后,我才突然意识到他最后说的那句话非常莫名其妙——他为什么要让我替他向严浩问好?并且回想之下,他送我的一路上的表情也有些古怪,只是我也说不出究竟古怪在哪里。我把手伸进大衣内,手指隔着衣服触到那个信封,用力向里塞了塞,竟觉得身体温暖了许多。我第一次发现原来钞票是可以用来取暖的,我深深地吸了口气,靠在座位上,在出租车的后视镜里看到自己脸上竟然浮现出了懒散而苍白的笑,笑得像一个嘴角即将垂下口涎的白痴。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30
143
  
  四天之后我突然接到小伟哥的电话,他开口就说:“沈哥啊沈哥,你们究竟怎么回事啊!”
  他的口气听起来十分夸张,而他的话本身也让我感到非常诧异。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事,因为据我所知,他应该不可能得知我和严浩的遭遇。
  “什么意思?你说明白一点好不好?”我问,心里开始有不祥的预感。
  “你真的不知道?”他似乎比我还诧异,停了两秒钟才继续说,“可是,就算你没听说,你也总不会连电视都不看的吧?这么大的事件!”
  我不耐烦起来:“有屁快放好不好!”
  “好好好,我说我说!”他顿了顿,仿佛要强化效果似的,放慢语速加重语气地说,“赵志鹏前天晚上单枪匹马拿把菜刀把上海滩数得上号的人物——何先生给做了!”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巨响。而小伟哥还在热情洋溢地继续说下去,“这家伙真的是疯了,竟然敢动何先生,我一听说就猜想一定是你们出了什么大事,乖乖,搞得这么大阵势居然我一点都不知道!难怪我这么长时间都见不到你们——可是,可是奇怪呀,你居然也不知道,难道这家伙吸毒过量了自己拎不清爽以为是在拍电影?不对!他连烟都不抽,怎么可能吃白粉呢?奇怪,真是奇怪……”
  我完全没有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已经松开,然后我眼看着手机擦着自己的胳膊在空气中沉下去,在肮脏的化纤地毯上渐起一蓬灰尘。我呆呆地站在原地,意识里朦胧地感觉到自己正踩在地雷之上,只要稍有移动就会在爆炸中被四分五裂,支离破碎。
  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茫然地恢复了一点意识,我慢慢地蹲下身,捡起手机,拨回去。接通之后,我问小伟哥:“你知不知道他关在哪里?”
  “你想去探监是吧?我也想啊,至少也得问明白他究竟为什么干这种傻事。”小伟哥叹了口气,“可惜呦,探监恐怕是没机会了,这个呆鸟当时就被何先生的保镖开枪打成了重伤,现在还不知道躺在哪个医院里急救呢。这件事情闹得太大了,公安什么消息也不公开。”
  “那么开庭呢?”
  “开庭?这种超恶性案件,肯定要从速从严解决,证据确凿,没话好说,多半等不到他出院就缺席审判,能下床了就直接拉到郊外枪毙。就算他好得快,根据我的经验,开庭也不会公开,你知不知道何先生牵扯到多少黑白道的大人物?所以没什么可想的了。”
  我不知道还可以问什么。呆了一会,掐掉了电话。
  我走到阳台前,靠在门框上,滑坐到地上。我开始一支接一支地点燃香烟,近乎饥渴地吸食它们的热量。但是无济于事。我无法阻止体温的消失,我觉得自己正在渐渐冻僵。寒意漫过胸口,最后终于淹没了大脑。我把空烟盒丢向楼下冷清的街道,用双臂紧紧地抱住自己。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
  最后我终于飘浮起来,终于开始假想这一切不过是一场电影。但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了。我无法再继续自我欺骗,因为我看到了活生生的徐海云,她有血有肉地走进我的视野,真实得像一场恶梦。
  
144
  
  “你走吧。”我把上海到长沙的火车票和所有剩下的钱摊开在徐海云的面前,用尽可能平静的声音告诉她。“为什么——”她声音颤抖地问。“都结束了。”我说,低头弹烟灰,避开她的目光。
  过了一会,她慢慢地站起来,走进卫生间。我抽着烟,一言不发地等她。过了很久她才出来,眼睛红肿,但表情竟异常平静,额前的发丝上还沾着水珠,似乎刚洗过脸。她走回我面前,站了一会,拿起火车票看了一下时间,转身开始默默地收拾行李。她本就没什么可整理的,只有一些换洗的衣服和日用品,全部被装进我早已准备好的一个手提袋里。最后她把床上的钱装进衣袋,对我说:“我可不可以向你提最后一个要求?”
  “说吧。”我在一个装了一点水的易拉罐里摁灭烟头,举起手掌按摩自己涨痛的眼眶。
  “可不可以带我去一次外滩?”她顿了顿,伸手拂了一下垂到眼前的几缕发丝,“我在上海呆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看到过黄浦江。”
  我默默点头。
  初春的堤岸上寒风咆哮,冷冽刺骨。我缩手缩脚地坐在远离江面的石阶上,连烟都无法吸,只能木然地望着她的背影,不时取出手机看时间。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倾斜的防波堤前,瘦弱的身体被狂风吹得摇摇欲坠。有几次我甚至怀疑她想要纵身跳下去。但她什么傻事都没做,只是安静地站着。过了很久,转身走回到我面前,笑了笑。
  “好了,我看够了,走吧。”她说。
  我帮她提着手提袋。漫长的途中再没有一句对话。在候车室门口,我把东西递给她,愣了半天,告诉她,“答应我,回到长沙,找份像样的工作,将来嫁个正经人,好好过日子,别再到处乱跑。好奇心会毁了你的。”这番话说出口后,我自己都觉得荒唐可笑。她沉默了片刻,嘴角撇出一丝浅浅的笑意,对我说,“放心吧,外面的世界,我已经看够了。”
  “谢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希望下辈子,我能够有机会报答你们。”她说。这句话在我听来竟显得意味深长。我苦笑,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回到空荡荡的房间,我一头栽倒在床上沉沉睡去。衣服没有脱,房门也没有关。我想如果有人愿意进来就请进,不要吵醒我就可以。半夜里我被冻醒了一次。我在黑暗中把被子扯过来,乱七八糟地裹住自己。被子上有阴湿的霉味和徐海云残留的气息,还有其它一些复杂的气味,但不管是什么无法阻止我继续沉睡。我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正是中午,窗外竟有阳光和鸟鸣,如同错觉。我坐在被子上发了一会呆,浑身软绵绵的,竟一点也不感到饥饿。
  房门依旧敞开着,似乎并没有人进来过。我起床刷牙洗脸。洗脸池上的镜子很脏,是灰白色的,我用手机械地擦了半天,最后才发现那是自己脸孔的颜色。
  我坐在床沿上,用手机打了个电话给房东,告诉她我要退租。她问我什么时候搬,我说马上。她又絮絮叨叨地想和我谈押金和多余的房租该如何结算,我说别罗嗦了全都拿去我不要了,然后挂了电话。
  离开的时候,除了身上的衣服我什么都没有带走。下楼的时候我想我只要回头再看一眼我很有可能就会发疯,就会把那一切全都浇上汽油放火烧掉。
  给我开门的是父亲。他一脸错愕地张开嘴,竟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朝他笑笑,绕过他走进客厅,径直走到正就着窗口透进的阳光数毛衣针数的母亲面前,“扑通”一声跪倒,低下头。
  “我错了。” 我闭着眼睛,听到自己的声音。
  “吃过中饭了吗?”母亲头都不抬地问。
  我摇头。她放下毛线篮,走进厨房,很快我就闻到了梅干菜烧肉的香气。
  吸完澡后,我正准备穿上外套,母亲走过来把我拉住,“先别穿。”说着她把手中还未收针的毛衣递给我,“试试这一件。”
  毛衣迎头套下的时候,我的眼泪流出紧闭的眼睛。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30
145
  
  几天后我身上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症状。我梦游般的独自去医院看了性病门诊。我衣着整洁地躺在诊疗床上,褪下自己的裤子,等待着想象中让人难以启齿的检查。但医生只是看了一眼就简单明了地告诉我穿上衣服回挂号处把号换挂到皮肤科。我犹未清醒地走到门口时,她又在背后喊了一声:“小伙子,你已经付过挂号费了,别自己忘了又多付一次钱!”
  我得的不是性病,而是皮肤病。病因是居住环境卫生状况欠佳。痊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每天都要洗好几次澡,我疯狂地一遍又一遍地往身上涂抹肥皂,恶狠狠地揉搓自己的皮肤,甚至将胸口搓掉了一块皮。我不知道我可以洗掉什么,我甚至都不知道我想洗掉什么。
  开学后,我老老实实地回学校上课,一节不落。幸运的是上个学期所有的考试全都过了,不幸的是我和阿米在地球上同一所小小的学校里竟一次都没有再遇见过。
  或许是因为临近毕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都开始变得亲密友善。走廊上又开始有琴声和歌声,熄灯后又开始有茶摊,一如我们四年前初入大学时的情景。但事实上,我们只是在隔着透明的玻璃观望着永远不可触摸到的回忆。玻璃的一边是似曾相识,另一边是面目全非,陌生而又安全。所以我们在任何地方遇见时都会相互打招呼,聊天时不冷淡也不罗嗦,在对方说话时会面带微笑,偶尔点头,会自然地注视对方的眼睛而不感到羞耻,一如这个世界上最正常的人间关系。
  我不知道是我变了还是他们变了,或许我们都变了,又或许谁都没有变只是生活本身变了,在化学反应中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就像水变成酒最后又变成醋。
  在家里,父母都再没有提过在那个已经过去的冬天所发生的一切。我穿着母亲给我织的毛衣,就好像我从没有对母亲说过“我从来就不喜欢穿你织的毛衣”这句话一样。但是我自己非常清楚地知道,结束不等于消失。即使人生可以被剪接,那一段废弃的胶片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帮我扔掉。
  废弃,或许正意味着永存。
  
146
  
  仿佛我早已预感到小伟哥会猜错一样,当我在电视上看到赵志鹏的时候,竟一点也没有意外。我默默地坐在沙发上,屏幕上的画面在眼前逐帧切换,几分钟的时间在指间流淌得异常缓慢。电视里的赵志鹏平静地望着我,我也平静地望着他。我们俩的视线之间有四个小时的时差。四个小时前法庭已经终审宣判,他已经被押赴刑场枪决。
  我从新闻解说员的旁白中得知他的认罪态度极其恶劣,因为他在供认状只写了一句话,在最后陈述时也只说了同样的一句话——“我必须要杀这个人。”
  我还留意到了摆在公诉人桌上的凶器——装在密封塑料袋里的一把血迹斑斑的菜刀。我突然想到赵志鹏砍死何先生所用的这把菜刀或许就是当年他满怀愧疚地递到严浩面前的那一把。换句话说,当刚出狱的严浩提着酒菜走进他家门的那一刹那,他今天的命运或许就已经被定下。
  生活,生活。即使我们不再思考,即使它如此简单,我们也无法逃离。这些渺小而脆弱的动物。
  那天晚上,我独自坐在院子里看着夜空,突然回想起了严浩在许多年前的一个夏天坐在这个院子的围墙上说过的一句话——总有一天,上海的夜空会一颗星星都看不到了。他的预言已经变成了现实。现在上海的夜空已经被不眠的灯火映亮,但真的再也看不到一颗星星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了自己手机的铃声。我走回房间,从桌上拿起它,按下了接听键。
  “喂。找谁?”我说。
  “小雨,我是严浩。”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31
147
  
  那天晚上,我和严浩开着车彻夜地在上海游荡,从一个酒吧喝到另一个酒吧,在每一个酒吧我们都坐不到一个小时,因为不堪忍受吵闹或者冷清。我们只是沉默地喝酒,喝到我不再能分得清柳橙汁和青柠汁,喝到我们被最后一家打烊的酒吧扫地出门。
  “我想自己开个酒吧,通宵营业,你觉得怎么样?”严浩这么问我的时候,我们俩正并排坐在桑塔纳的车顶上醉眼惺忪地凝望着我们置身其中的这座城市。
  晨晖给触目所及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虚幻而有颗粒质感的金黄色,包括我们的身体。淡淡的雾气在街道上丝丝缕缕地飘动,温存的浮力让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虚渺。上海,这个高贵而又妖艳的美女,很快就会坐到梳妆台前精心地修理睫毛,涂上甲油,穿上名贵的服饰,热情地奔赴阳光下最浓烈的虚无。
  而我已经很困了。我很想对她说一声“晚安”,然后疲惫地睡去。
  车门全都敞开着。车里的音响在一边又一遍地放着窦唯的歌:“Take care, I want to sleep…”
  “好啊。”我在半梦半醒间回答。
  我以为我们都是在说醉话。但两个月后严浩竟真的把公司卖了,盘下了华山路和泰安路路口的一家酒吧。酒吧很小,只能容纳几十个人。装潢工人在施工的时候,我和严浩就坐在门外边吸烟边商议酒吧的名字。我所有可怜的创意都来自那些美国六十年代的老歌,譬如“加州旅馆”、“黄色潜水艇”、“孤独之心俱乐部”等等,可想而知,这些已经臭了大街的名字毫无疑问地全部被严浩否决。最后确定下来的名字是“蓝色夏天(Summer Blue)”,它的得来纯属无意——严浩所雇的调酒师在另一家酒吧里与我们面谈时,聊得兴起,随手指着翻开的酒单上的这行蓝色的小字,宣称这是他最擅长调制的酒。当酒杯里湛蓝的液体映着迷茫的灯光在眼前微微晃动的时候,我不知道严浩是否和我一样回忆起了我们那些遥远的夏天。
  酒吧开张的前一天,我陪严浩去了一趟赵志鹏家。车停在那栋仿佛会永远破烂下去的危楼外。严浩拿着一个厚厚的大牛皮纸信封——我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问我是否和他一起上去。我拒绝了。我在车里抽掉了整整半包烟,他才回来,手里的大信封没了,换成了一个小信封,信封里是一张赵志鹏念初中时的学生证照片的底片。冲洗出来的照片上,赵志鹏理着小平头,穿着短袖衬衣,居然咧着嘴开心地笑着,一点也不像我记忆之中的他本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能让他这么高兴。
  严浩把他住处的一个房间腾空,改成了音响室。所有东西都扔在地上,中央用吸音的厚地毯垫放着一套日本产的“山水(SANSUI)”音响,四周散乱地扔着大小音箱、CD、书,还有几个坐垫。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四壁雪白,只有正对门的墙上挂着被扩印放大的赵志鹏的相片。严浩指着照片对我说——
  “这位是我的兄弟——赵志鹏。”
  后来我们在他那儿最常做的事就是呆在那个房间里,听音乐,看书,发呆,喝酒前对着赵志鹏的相片举一下酒杯。
  在1999年的夏天来到之前,赵志鹏的名字在上海已经街知巷闻,已经继马永贞之后成为上海滩所有崇尚道义的小混混们的又一个青春偶像。谁不知道这个名字在道上就会被视为可耻,正如少年时的我们曾坚定地认为谁没有看过《英雄本色》谁就不会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148
  
  酒吧刚开张时,严浩雇了三个酒保。没过多久因为生意不好而解雇了一个。另一个辞职了,理由是受不了严浩和我没完没了地放那些老掉牙的美国六十年代歌曲。此人曾自费购买了几张电子和爵士要求无私奉献,但被我们不留余地地拒绝了。最后只剩下调酒师和唯一的一个酒保。所以只要我在酒吧,我就也得兼任跑堂。
  严浩自己整天坐在吧台里,从不招呼客人,只是听音乐,发呆,看书。
  他开始近乎不可理喻地沉迷于各类诗集。他告诉我,他过去认为最垃圾的文学就是诗歌,但是现在他才发现诗歌是最真实的文学,因为大多数诗歌就像真正的生活一样胡言乱语狂悲恶喜不着边际。很快他就能够大段地背诵那些著名的或不著名的作品——
  
  去年的雪可曾记得那些粗暴的脚印?上帝
  当一个婴儿用渺茫的啼哭诅咒脐带
  当明年他蒙着面穿过圣母院
  向那并不给予他什么的,猥琐的,床第的年代
  ……
  
  或者——
  
  哈里路亚!我仍活着。双肩抬着头
  抬着存在与不存在
  抬着一副穿裤子的脸
  没有什么现在正在死去,今天的云抄袭昨天的云
  ……
  
   “你听听,多么荒谬!多么真实!”他笑着说。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和我碰了一下酒杯,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龙舌兰(Tequila)。他竟完全没有留意到,在他朗诵诗歌的时候,他杯中的酒已经有一半被泼洒到了地上和自己的身上。
  他变了,他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严浩。他的情绪时高时低,不再能保持过去那种始终如一的理智和平静。甚至他那种让我印象深刻的标志性笑容都发生了变化,我常常看见他向一边撇起的嘴角会让半边脸的表情陷入无法自制的混乱,近乎抽搐,不再有让人着迷的坚毅线条。
  有时他会突然从吧台消失,然后又突然出现,这期间竟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作者: songtao200    时间: 2003-12-25 00:32
149
  
  六月的一天傍晚,我走进酒吧时看到严浩又消失了,唯一的那个酒保竟然也不在,只有调酒师在吧台后懒洋洋地和我点头打招呼。这种莫名其妙的酒吧可能整个上海也找不出第二家。
  调酒师仰靠在严浩的座位里,腿搁在吧台的横档上,在音量开得震天响的罗大佑的歌声中眯着眼睛摇头晃脑。“假如你先生来自鹿港小镇/请问你是否看见我的爱人/想当年我离家时她已十八/有一颗善良的心和一卷长发……”此人对罗大佑的热爱近乎疯狂,自称做爱时若不听罗大佑的歌就会阳痿,上厕所时若不哼罗大佑的歌必定便秘。这种因果关系听起来非常不可思议,好在我和严浩对罗大佑的印象也都不差,早在一起看录像的少年时,我们就已经从《阿郎的故事》中学会了唱《你的样子》,从《棋王》中学会了唱《爱人同志》,所以我们对他在酒吧里既不做爱也不上厕所地放罗大佑的音乐并无意见。
  我走到吧台前,他一言不发地递给我一杯浸着薄荷叶的冰水。我接过来一口喝干。“舒服了?”他面无表情地问,我擦了把额头的汗,刚一点头,他立刻就把酒单塞到了我手里。“干什么?”我愕然。他脸上浮现阴谋得逞的笑,朝一边歪了歪下巴,我循着方向望去,看到靠窗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客人,这才明白原来这个懒鬼就在等着有人来替他招呼客人,不禁在心里暗骂了一声“猪猡”。
  客人背对着我。此时外面的天色正在很快地暗下去,而酒吧里还没有开灯,所以看不分明,只能从背影上隐约识别出是个年轻的女孩。胳膊拄在桌子上,双手托腮,很安静地侧头望着窗外。我拿着酒单走过去,丢到她面前。“请问小姐想喝点什么?”我兀自恶狠狠地瞪着吧台后那张幸灾乐祸的猪脸,嘴里漫不经心地问。
  “有花茶吗?”
  “花茶没有,花痴有一个,要不要?”我没好气地回答,心里十分纳闷居然还有到这种无聊酒吧喝花茶的无聊客人。
  女孩笑了,把手臂放平到桌上,抬起头:“如果我要的话,可以免费包装、送货上门吗?”
  我低头,看到她的脸,顿时呆住了——眼前的这个姑娘竟然就是我朝思暮想的阿米!我的脸上开始发烫,呼吸也有些不太适应,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走到桌子对面,拉出凳子,讪讪地坐下。
  “你怎么来了?”我低着头问,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和打火机放到桌上。点烟的时候竟有些情不自禁的恍惚,一股浓郁的怪味刺激到舌苔时才发现烟被自己叼反了,烧着了过滤嘴,急忙把它取下,手忙脚乱地在烟灰缸里摁得支离破碎。
  “不欢迎吗?”
  “不是,怎么会呢——可是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
  “你们宿舍的人告诉我的。”
  我总算一切正常地点着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想起酒吧刚开张时自己曾请宋国涛和小戴他们来喝过一次酒。
  “怎么突然想到来看我了?”
  “你说呢?”她笑着说,抬头直视着我的眼睛,看得我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一会,她把目光移开到酒桌上装饰用的放在手编小藤篮里的玫瑰绢花上,“今天是我的生日,想看看你,就来了。”
  我又呆住了,茫然地看着她依旧那么美丽的脸庞,猝不及防地一股湿热涌到喉咙里,如鲠在喉地灼烧起来。“生日快乐——”我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又手忙脚乱地站起来,“你,先喝点东西好吗?”
  “嗯。谢谢。”她抿起嘴唇,笑着点头。
  “你要喝什么?”我一边推开凳子快步走向吧台,一边头也不回地问。
  “随便。你看着办吧,什么都行。”
  我走进吧台,背对着她的目光,尽量不露声色地深呼吸,目光扫过酒柜上的一排排酒瓶。“你想找什么?”坐在身旁椅子上的调酒师略放低手中的书,抬头问我。“不用你操心了,我自己来。”我举起胳膊假装察看酒瓶,挡住他的视线,笑着回答。当下的我只会调两种酒,血腥玛丽(Bloody Mary)和龙舌兰日出(Tequila Sunrise)。前者显然不合适,所以我选了后者。在吧台上操作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一抬眼,却看到阿米正在远远地望着我,用手支颐,浅浅地微笑,就像多年前那个在暮色中倚着宿舍外的栏杆听我吹口哨的小姑娘。我猛地低下头,看到有一滴眼泪不及反应地从自己的脸上滴到了酒杯里,迅速地溶散消失。我不知道是因此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还是因为自己的手哆嗦了一下,最后调出的酒的颜色看起来实在是红得过分了。
  “这是什么?”阿米好奇地指着在杯沿微微晃动的液体问。
  “上海日出。”我举起双手揉搓脸颊,小声回答。
  她微蹙眉心,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我紧张地看着她,直到她的表情恢复自然。
  “味道好像还挺不错。”她说。
  我如释重负,靠到椅背上。
  这时严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一眼看到我们,扭身走过来,微笑着和阿米打招呼,拖了张凳子在桌旁坐下。我告诉他今天是阿米的生日,他连忙祝阿米生日快乐,然后催促我赶快去买生日蛋糕和礼物。“今天不营业了,改成美女阿米的生日包场,帐记在你头上。”他笑眯眯地对我说。“好啊,没问题。”我回答。但阿米却连连摇头,说不用了。“为什么?”我问。
  “我答应了爸妈和他们一起庆祝生日,家里都已经准备好了,过一会我就该回去了。”她面带歉意地解释说,目光又转向我,“对不起,我是下午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到要来这里看看你的,所以没有事先通知你们,现在也来不及再更改安排了。”
  我无话可说。气氛沉寂了一会,严浩很有技巧地叉开了话题。我独自走到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满杯伏特加,冰块之类的东西一样都没加,回到座位坐下,沉默地喝着,看严浩和阿米故作轻松地聊天。他们俩聊的内容东拉西扯、不着边际,似乎只是为了避免冷场而上演的一幕话剧。但他们都是演技不错的演员,只有我是蹩脚的观众。
  几十分钟后,阿米起身告辞。“我送送你吧。”我说,不等她回答就拿起她的包,先走出了酒吧。
  我和阿米并排在寂静的泰安路上慢慢地向前走着。有辆空出租车从前面驶来,我刚想拦下,她伸手拉住我的胳膊,“别拦了,陪我走一会好吗?”我默默点头。她便顺势挽住了我的胳膊,就像我们共有的从前一样,但又保持着微妙的距离。
  “就要毕业了。好快啊,四年一晃眼就过去了。”阿米说,轻轻地笑了一声,又象是叹息。
  “嗯。”我低头附和,抬腿踢了一脚躺在地上的梧桐叶。
  “我的工作已经找好了。是一家美国独资公司,世界五百强企业,ATM市场的老大。他们的中国区总裁是我父亲的老朋友,怎么说的——噢,裙带关系。”她又笑了一声。
  “很不错。恭喜你。”
  “你看看你自己的脸,像恭喜人的样子吗。”阿米瞥我一眼,笑着嗔怪。又问,“那你呢?”
  “我?没有。”
  “什么叫‘没有’?是没有找到工作,还是根本没有去找?”
  “哎,别说这个了。说说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吧。”
  “挺好的。生活风平浪静,就等着毕业上班了。这几天正在驾校学开车。”
  “有没有——”我迟疑了一下,扭头望向身旁的马路,“有没有找到合适的男朋友?”
  “你看呢?”
  我看不出来。我只看到又有一辆空出租车驶过,我伸手把它拦了下来,拉开车门,对阿米说:“还是上车吧,走到衡山路还早着呢,别让你父母久等了。”
  坐在平稳行驶的出租车里,阿米很自然地把头搁到了我的肩膀上,望着车窗外灯火迷蒙的街道,突然头都不回地问我:“你能和我说说你和那个——同居的事情吗?”
  我侧头看她,她长长的睫毛那么近地微微抖动着,在窗外街灯的变换闪映中有色彩隐约的光晕,让我心里突然十分难受。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尽量简明扼要地把本不愿再回忆的那段经历向她叙说了一遍。听完之后,她沉默了一会,问:“为什么当时你不对我说清楚细节?”
  “那天,在学校门口,我问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你没有回答,所以我就没有说。”
  “你——”她一下子坐直身体,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过了一会,叹了口气,向后靠到座位里,没有再说什么,有些失神的样子。
  车在阿米家的铁门外停下。很长时间没来,砖墙上的长春藤似乎更茂密了。阿米推门下车,和我挥手说再见,我微笑着回应,手举得有些力不从心。
  我没有再去严浩的酒吧,而是直接一车坐回了家。吃完晚饭,洗好澡,陪父母看了一会无聊的国产电视剧,终于再也克制不住,起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拿起电话,拨了阿米家的号码。
  “喂,请问您找谁?”是阿米母亲的声音。
  “我找陈沪玲。”顿了一下,我又补充了一句,“我是她的大学同学,我想祝她生日快乐。”
  “哦,请你等一下啊,我去叫她。” 阿米的母亲十分客气地笑着说,搁下话筒。我隐约听到她在别的房间喊阿米的声音。我猜想她早已忘记了我是谁,忽然眼眶一酸,几乎流出眼泪。这时我听到“踢哒踢哒”的拖鞋声由远及近,不用说,是阿米来了。
  “喂?”
  “是我。”
  “呵呵,我就猜到是你。”
  “为什么?”
  “因为,至少到此时此刻为止,除了你还没有其他我认识的男人知道我家的电话号码。”
  “说吧,有什么事?”她笑着问。
  “我想你——”我几乎脱口而出这句话,但还是硬生生地吞了下去。我怕这三个字会从什么地方扯出肮脏的血丝。我笑了笑,“我想向你道歉的,我竟然忘了你的生日,没有送你生日礼物。”
  “没有关系。”她小声说,“我原谅你了。”
  “要不,我——送你一首歌吧。”
  “好啊。打算怎么来?”
  “现在恐怕只有清唱了。”
  “嗯。好的。”
  我闭起眼睛,努力匀了一下呼吸,开始小声地唱。我唱的是香港太极乐队的一首老歌,《小雨落在我的胸口》。这首歌其实我在认识阿米之前就会了,是小戴教我的,但是从没有唱过,因为那时觉得这首歌太流行,对于那时的我们而言,唱流行歌曲是公认的没追求、没品位。
  “天空又飘着雨,雨中有风/风吹到心里头,一阵难受/往事历历如昨/曾经是你和我,手牵着手/走遍每个角落/留下笑容,留下海誓山盟/那时候/从来不曾担心有什么/能把你带走……
  “就让小雨落在我的胸口/象你在我怀中/一样温柔,一样无忧/就让小雨落在我的胸口/象你在我怀中,说你寂寞,说你失落/说尽人间的梦……
  “就让小雨落在我的胸口/你可曾记得我/一样温柔,一样无忧/就让小雨落在我的胸口/你可知我的痛,我的寂寞,我的失落/不能挽回的错……”
  唱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眼泪汹涌地淌过脸颊,炙热而酸麻。我几乎是竭尽全力才强撑着吐出最后一个字,此时眼泪已经流进了嘴里,咸涩得让自己濒临窒息。话筒里传来阿米清晰而遥远的呼吸声,但也渐渐变得急促。
  “唱得很好,谢谢你……”阿米小声说。
  “祝你,生日快乐——”
  我没有再等她说下去,“砰”地一声挂上了电话,顺着墙壁慢慢地滑坐到地上。
  在与张昕最后一次见面之后,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二次哭得这么狼狈,这么猥琐。我紧闭着眼睛,无力地把头靠到墙上,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沉下去,从轻柔荡漾的深蓝海水中沉入海底,沉入泥沙淤塞的黑暗里,无力自拔。
  
150
  
  母亲告诉过我: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决定了要做一件事情,就不可以再犹豫,不应该再受良心或道德的羁绊。但是结束之后,他也必须面对一切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不可以畏缩,不可以逃避。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只知道,严浩曾经抛起一枚硬币,我选的是“字”,我赢了。
  我还记得,阿米曾在电话里很认真地对我说过——
  “如果你敢和外面那些不干不净的女人乱搞,我就再也不让你碰我。”




欢迎光临 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https://bbs.21manager.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